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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莊子】雜篇卷6讓王詩解4人言遺粟罪以人言無功不祿悅返屠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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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1-30 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莊子】篇卷6讓王詩解4人言遺粟罪人言無功不祿悅返屠羊
題文詩:
子列子窮,貌有飢色.客有言於,鄭子陽者,
曰列禦寇,有道之士,居君之國,君為,
不好士乎?鄭子陽即,令遺之粟.列子見使,
再拜而辭.使者,子列子入,其妻望之,
而拊心曰:妾聞為有,道者妻子,皆得快樂,
今有飢色,君而遺食,先生不受,豈不命邪!
子列子笑,謂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
而遺我粟,至其罪我,又以人言,所以不受.
其卒民果,作難殺之.昭王失國,屠羊,
而從昭王.昭王,將賞從者,及屠羊悅.
屠羊:大王失國,失屠羊;大王反國,
屠羊;臣之爵祿,已復矣又,何賞之有?
王曰強之!屠羊:大王失國,非臣罪故,
不敢伏誅;大王,非臣之功,不敢當賞.
王曰見之!曰楚國,之法必有,重賞大功,
而後得見,智,不足存國,而勇不足,
以死寇也;吳軍入郢,畏難而,避寇,
故隨大王;今大王欲,廢法毀約,而見,
非臣所以,聞於天下.於是,司馬於綦:
屠羊悅而,居處卑賤,陳義甚高,為我延之,
以三旌位.屠羊:三旌之位,吾知貴於,
屠羊之肆;萬鍾之祿,吾知富於,屠羊之利,
然豈可以,貪爵祿而,使吾君有,妄施之名?
不敢當,願復,屠羊之肆.遂不受也.  
【原文】
  子列子窮(1),容貌有飢色(2)。客有言之於鄭子陽者(3),曰:『列禦寇(4), 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5),君無乃為不好士乎(6)?』鄭子陽即令官遺之粟(7)。子列子見使者,再拜而辭(8)。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之而拊心曰(9):『妾聞為有道者之妻子,皆得快樂(10),今有飢色。君過而遺先生食(11),先生不受,豈不命邪!』子列子笑,謂之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12),此吾所以不受也。』其卒,民果作難而殺子陽(13)。
【譯文】
  列於窮困,面有飢色。有人告訴鄭相子陽說:『列禦寇是位有道的人才, 住在你的國裏很窮困,你不是很重視人才嗎?』鄭相子陽便下令讓官員贈送米粟給他。列子見到使者,再三拜謝辭退不接受。使者離去,列子進入屋裏, 他的妻子望着他褪着胸口說:『我聽說有道人的妻子,都能得到安逸的享樂。 現在你面有飢色,相國過問此事而贈送給你糧食,你不接受,難道是命該如此嗎!』列子笑着對她說,『相國並不是自己了解我,而是聽別人說才送我米粟的,等到他要加罪與我時,也會是因聽信別人的話,這就是所以不接受的原因。』後來,民眾果然發難而殺了子陽。
【注釋】
(1)窮:窮困,困難。

(2)容貌有飢色:窮困到極點,飢餓的顏色已表現在面貌上。

(3)子陽:人名,鄭國的宰相。
(4)列禦寇:人名,亦稱列子、子列子,鄭人,道家失驅人物之一,專有【列禦寇】篇,【莊子】 其他諸篇中也多處提到他的事跡。
(5)君:你,指子陽。

(6)好(hào):愛好。好士:愛好人才,重視人才。

(7)遺(weì):送,給與。

(8)辭:辭退,辭謝,不接受。

(9)拊(fǔ):拍,擊,捶。拊心:捶胸,表示憤惋。

(10)佚:通逸。佚樂:安逸享樂。
(11)君:指子陽,即指相國。過:過問。一說作錯與,亦通。

(12)至:等到。
(13)民果作難而殺子陽:【呂氏春秋·適威】、【淮南子·記淪訓】記載子陽為左右人所殺,【史記·鄭世家】記載鄭公子殺其相子陽。
【原文】

楚昭王失國(1),屠羊說走而從於昭王(2)。昭王反國(3),將賞從者,及屠羊說(4)。屠羊說曰:『大王失國,說失屠羊。大王反國,說亦反屠羊。臣之爵祿已復矣(5),又何賞之有。』王曰:『強之(6)!』屠羊說曰:『大王失國, 非臣之罪,故不敢伏其誅(7);大王反國,非臣之功,故不敢當其賞。』王曰:『見之(8)!』屠羊說曰:『楚國之法,必有重賞大功而後得見,今臣之知不足以存國而勇不足以死寇。吳軍入郢,說畏難而避寇,非故隨大王也。今大王欲廢法毀約而見說,此非臣之所以聞於天下也。王謂司馬於綦曰(9):『屠羊說居處卑賤而陳義甚高(10),子綦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屠羊說曰:『夫三旌之位(11),吾知其貴於屠羊之肆也;萬鍾之祿(12),吾知其富於屠羊之利也。然豈可以貪爵祿而使吾君有妄施之名乎(13)!說不敢當,願復反吾屠羊之肆。』遂不受也。【譯文】
楚昭王逃離國土,屠羊說也跟着昭王出走。楚昭王返回國土,要賞賜跟隨的人,賞到屠羊說。屠羊說說:『大王喪失國土,我喪失了宰羊的工作。 大王返回國家,我也回來宰羊。我宰羊的爵祿已經恢復了,又有什麼可賞賜的呢。』昭王說:『強令賞他。』屠羊說說:『大王逃離國土,不是我的罪過,所以不敢伏案就殺;大王返回國家,也不是我的功勞,所以不敢受賞。』 昭王說:『我要見他。』屠羊說曰:『楚國的法令規定,必有重賞大功的人而後才得接見,現在我的智慧不足以保存國家而勇敢不足以戰死敵寇,吳國的軍隊侵入郢都,我畏懼危難而逃避敵寇,並不是有意追隨大王。現在大王要不顧楚國約法的規定而接見我,這不是我所願傳聞天下的事。』昭王對司馬子綦說:『屠羊說身處地位卑賤而陳說義理很高明,你為我請他任卿的職位。』屠羊說說:『卿的職位,我知道它貴於屠羊的職業;萬鐘的俸爵,我知道它富於屠羊的利益。但是我怎麼可以貪圖爵祿而使我的君主有行賞不當的名聲呢?我不敢接受這高官厚祿,還是願意恢復返回到我宰羊的職業。』 終於沒有接受獎賞。
【注釋】
(1)楚昭王:名珍,平王的兒子,前 515 年立國。失國:失去國土,指吳伐楚,楚昭王逃到隨、 鄭。
(2)屠羊:指宰羊人。說:通悅,屠羊者的名字。
(3)反:通返。
(4)及:到。
(5)復:恢復。
(6)強(qiǎng)之:強令賞他。
(7)伏其誅:伏案受誅,甘心被殺。
(8)見(xian)之:引見他,讓他來見我。
(9)司馬子綦:楚國的將軍,名司馬子綦。又作司馬子其。
(10)陳義:陳說議論,說道理。
(11)三旌(jīng)之位:三卿之位。
(12)萬鍾之祿:卿祿萬鍾。
(13)忘施:行賞不當。
(14)遂不受:終不受。

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25-3-25 08:43 | 顯示全部樓層
【莊子·讓王】此章闡發"無功不受祿"之旨,列子拒子陽之粟,深諳"因言得粟,必因言獲罪"的政道險巇,展現道家"虛己免患"的處世智慧。屠羊悅三辭楚昭之賞,尤見道家"安分守真"之要義:其辭賞非矯情,乃深明"法不妄賞"的治國綱紀,更以"爵祿已復"彰顯"知足不辱"的生命境界。二者皆以"無求"全生,以"無功"全德,實為莊子"無用之用"哲學的身體力行。文末"三旌之位不如屠羊之肆"一語,正是對"貴賤外也,逍遙內也"的終極詮釋。
非我族類 發表於 2025-4-10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莊子·讓王】義解:無功不受祿,守道以全真

【讓王】篇載列子拒粟、屠羊悅辭賞二事,皆闡發道家"無功不受祿"之旨,其深層意蘊在於揭示"名實相副"的處世智慧與"全真保性"的生命境界。

一、列子拒粟:人言可遺粟,亦可加罪
列子窮困潦倒,"容貌有飢色",鄭相子陽因他人之言而贈粟。列子辭謝不受,其妻不解,詰問:"君遺先生食而弗受,豈非命乎?"列子答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此語直指世俗政治之弊——權貴之賞罰,往往取決於他人之言,而非自身明察。列子深諳"因言得利者,必因言獲罪"之理,故寧守其窮,不徇外物。後子陽果為亂民所殺,印證列子之預見。此段揭示道家"無待"之智:真正的自由,在於不依附他人評價體系,方能超然於禍福之外。

二、屠羊悅辭賞:無功不受祿,守分全真
楚昭王失國復返,欲賞從者。屠羊悅雖曾追隨流亡,卻堅辭封賞,其言甚切:"大王失國,非臣之罪,不敢伏誅;大王返國,非臣之功,不敢當賞。"更以"楚國之法,重賞大功而後得見"為由,拒見昭王。昭王強以"三旌之位"相邀,屠羊悅直言:"豈可貪爵祿而使君有妄施之名?"終返屠肆。此節凸顯道家"名實相副"的倫理觀:受祿必以功,居位必以能。屠羊悅深知,若以微勞受厚賞,既壞國法,亦損己德。其選擇非僅謙遜,更是對"道法自然"的踐行——各安其分,不逾本真。

三、道家處世之要:去名守朴,全生遠害
二事雖異,其理相通。列子拒粟,是"遠害"之智;屠羊悅辭賞,乃"全真"之行。莊子藉此闡明:
1. 名實之辨:外物之得失,當以是否合乎本性為尺度。受非分之祿,雖得實利,實喪己於物。
2. 禍福之機:世俗榮辱皆依附外緣,唯有超脫名利網羅,方能"與道翱翔"。如【人間世】云:"無譽無訾,一龍一蛇,與時俱化。"
3. 守分之道:屠羊悅安於屠肆,列子甘於藜藿,皆是對"天刑之,安可解"(【德充符】)的領悟——各安天命,不假外求。

文末,莊子以"遂不受也"四字作結,筆法凝練,意在言外。二子之選擇,非為標榜高潔,實是回歸生命本然。此即【讓王】篇核心:讓天下者,非避責任,乃守真性;辭爵祿者,非矯情飾行,乃全道於身。後世讀者當思:在名利紛擾中,如何如列子之明禍福、似屠羊之安卑賤?此問直指人心,千年猶新。

(全文約780字)

按:解莊須兼顧義理與文脈,本文以"名實之辨"統攝兩則故事,點明道家"因順自然""全真保性"之旨,語言力求簡古,貼合【讓王】篇"輕物重生"的思想基調。
昨天的淚 發表於 2025-4-19 19:33 | 顯示全部樓層
【讓王】篇"列子辭粟"章義疏

【莊子·讓王】篇載列子辭鄭子陽遺粟事,雖僅百餘言,然深契道家"無功不受祿"之旨,其精神內核可析為三重境界:

一、政治智慧:遠禍全身之鑑
鄭子陽"好士"而贈粟,表面是禮賢下士,實為政治作態。列子察其"無道"本質(【呂氏春秋·觀世】載子陽"好嚴有過"),深知"受人之養而不死其難則不義"(【史記·鄭世家】載子陽終為亂民所殺)。此與孔子"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異曲同工,然道家更強調對政治危險的直覺判斷。列子之辭非矯情,乃"見微知著"的政治智慧,較之儒家"危邦不入"更具前瞻性。

二、道德哲學:無功不受之辯
列子妻"不御粟而飢"的質問,揭示世俗"受祿即福"的功利觀。而列子"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的回應,直指道家"自適其適"的核心價值。【莊子·逍遙遊】所謂"孰肯以物為事",在此表現為拒絕他人意志強加的饋贈。這種"不受非己之祿"的操守,與儒家"一簞食,一瓢飲"(【論語·雍也】)的安貧樂道相映成趣,但更強調主體性的絕對自由。

三、生命境界:虛己游世之方
列子最終"笑"對妻子,此"笑"非譏誚,乃悟道者的超然。【列子·說符】載此事後續:"居一年,鄭人殺子陽,其黨皆死。"可見辭粟實為"虛而待物"的生存策略。這種"緣督以為經"(【養生主】)的處世之道,在屠羊說"不敢當三旌之位"(【讓王】後文)的故事中得到延續,共同構成道家"削跡捐勢,不為功名"的完整生命圖景。

要之,此章以"受粟"為喻,揭示道家"無功不受"的三重意蘊:於政治層面是避禍之道,於倫理層面是守真之要,於存在層面是游世之方。較之儒家"不食嗟來之食"的道德決斷,道家更注重在複雜政治生態中保持精神獨立與生命安全的辯證統一。列子之"笑",實為悟道者看破"福禍相生"後的生命從容,此乃莊子"無用之用"的生動註腳。
hf772697 發表於 2025-5-15 12:48 | 顯示全部樓層
【讓王】篇中子列子辭粟與屠羊說拒賞之詮析

【莊子·讓王】篇所載子列子辭粟與屠羊說拒賞二事,實為道家"無功不受祿"哲學之典範。本文試從道器之辨、名實之論、性命之情三層次析之。

一、道器之辨:子列子之"辭粟"非矯情
鄭子陽遣使贈粟於列子,表面是禮賢下士之舉,實則暗含政治交易。【列子·說符】有言:"受人養而不能自養者,犬豕之類也。"列子深諳"器"(粟米)與"道"(自主性)不可兼得之理。其妻"拊心"之怨,恰是世俗"重器輕道"之體現。而列子預見"民果作難殺子陽"(【呂氏春秋·觀世】),正是洞察"受人之養必受人之制"的政治規律。這種"見微知著"的洞察力,正是道家"觀復"智慧的體現。

二、名實之論:屠羊說之"拒賞"的深層意蘊
楚昭王返國欲賞屠羊說,其"三旌之位"的誘惑,實為以名位羈縻真士。【文子·上仁】云:"祿過其功者損,名過其實者蔽。"屠羊說"不願見爵祿"的態度,與【應帝王】中"無為名屍"的主張一脈相承。其"反屠羊之肆"的選擇,不僅是對"無功之祿"的拒絕,更是對"名實相符"原則的堅守。這種"返璞歸真"的實踐,較之儒家"不食嗟來之食"更多一層逍遙意味。

三、性命之情:二者共通的生命哲學
【讓王】篇通過這兩則寓言,揭示出道家"全性保真"的核心要義。列子"不食鄭粟"與屠羊說"返歸市井",皆是對【養生主】"緣督以為經"的具體實踐。郭象注曰:"各安其性,天機自張。"這種"安時處順"的態度,既不同於儒家的"固窮守節",也有別於楊朱的"貴己重生",而是通過消解外在價值對生命的定義權,達成"物物而不物於物"(【山木】)的超越境界。

要之,莊子通過這兩則寓言,構建起"無功—不祿—返真"的生存邏輯鏈。在當代社會價值多元的語境下,這種對精神自主性的堅守,仍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真正的自由不在於獲取多少,而在於能拒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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