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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動態] 【春秋繁露】四時之副第55詩解情通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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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8-28 19:3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天道有情,春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
冬寒以藏.暖暑清寒,異氣同功,天以成歲.
聖人真情,情通天人,副天所行,以為政治:
以慶副暖,當春之政;以賞副暑,當夏之政;
以罰副清,當秋之政;以刑副寒,當冬之政.
慶賞罰刑,異事同功,王以成德.慶賞罰刑,
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如合符契.王者配天,
謂其合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政若四時,
以類相通,天人同有.慶春賞夏,罰秋刑冬.
慶賞罰刑,不可不具;春夏秋冬,不可不備.
慶賞罰刑,適當其處,不可不發;暖暑清寒,
適當其時,不可不出.慶賞罰刑,各有正處,
春夏秋冬,各有宜時.四政者也,不可相干,
猶如四時,互不相干.四政四時,不可易處.
慶賞罰刑,不行正處,不合時宜,春秋譏也.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冬寒以藏。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歲也。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政,故以慶副暖而當春,以賞副暑而當夏,以罰副清而當秋,以刑副寒而當冬。慶賞罰刑,異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慶賞罰刑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如合符符契。本指古代朝廷傳述命令或徵調兵將用的憑證、信物,雙方各執一半,用時合起來以驗明真偽。故曰王者配天,謂其道。
譯文上天的原則,春季溫暖生出萬物,夏季暑熱養成萬物,秋季清爽萬物衰落,冬季寒冷而萬物藏匿。溫暖、暑熱、清、爽寒冷,不同的天氣卻有共同的結果,全是上天用來完成年歲的方法。聖人符合上天的運行而管理政事,所以用祝福符合溫暖就正值春季,用獎賞符合署熱就正值夏季,用懲罰符合清爽就正值秋季,用刑殺符合寒冷就正值冬季。祝福、獎、賞懲罰、刑殺等不同的方法卻有相同的結果,全是君王用來成就恩德的手段。祝福、獎賞、懲罰、刑殺和春夏秋冬四季,以同類而互相呼應,如同符合符契。所以說稱王的人符合上天,叫做規律。
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指祝賀、獎賞、懲罰、刑殺四種主要治國方法,四政若四時,通類也,天人所同有也。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互相侵擾。干:干預,侵擾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賞罰刑有不行於其正處者,【春秋】譏也。
譯文上天有四季,君王有四政,四政如同四季,是相通的種類,是上天和人類共同有的。祝福為春季,獎賞是夏季,懲罰是秋季,刑殺是冬季。祝福、獎賞、懲罰、刑殺不可不齊備,如同春夏秋冬不可以不齊備一樣。祝福、獎賞、懲罰、刑殺,正值處理時就不可以不發生,如同溫暖、暑熱、清爽、寒冷,正值那一季節,不可以不出現。祝福、獎賞、懲罰、刑殺各有應該處置的時候,如同春夏秋冬四季各有自己的季節。四政,不可以互相影響,如同四季不可以改換順序。所以祝福、獎賞、懲罰、刑殺有在不應該的位置的時候卻執行的,【春秋】便責備。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沙坡 發表於 2025-4-19 20:18 | 顯示全部樓層
【春秋繁露】四時之副第五十五詮解

董子【春秋繁露】以天人相副為綱,四時之政為目,闡發王者配天之道。其文曰:"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此乃先秦"法天"思想之精粹,今試析其要義三端:

一、氣類相感之天道觀
天道運行,以四時異氣而成歲功:春氣暖而生,夏氣暑而養,秋氣清而殺,冬氣寒而藏。董子謂"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實本【周易】"天地盈虛,與時消息"之理。其特異處在於以"情"為天道內核,"春暖以生"云云,實將自然節律擬為情感活動,此乃漢儒"天人情感同構論"之典型表述。

二、政令符節之治術論
聖人法天行政,建立慶賞罰刑四政體系:春慶副暖,夏賞副暑,秋罰副清,冬刑副寒。此說遠承【周禮】"刑德相配"思想,近取陰陽家"刑德二柄"之說。尤需注意"如合符契"之喻,強調政治舉措必須與天時節氣精確對應。董子特申"四政不可相干",猶四時不可錯行,暗含對漢初"秋冬行慶賞"亂政之批判。

三、時空對應的政治倫理學
"慶賞罰刑各有正處"之說,構建起時空倫理雙重維度:時間上當春不可行秋令,空間上慶賞之事不可用刑殺之器。這種"時-空-德"三維對應的治理模型,較之【呂氏春秋】十二紀更顯精要。其"春秋譏也"的結語,直指【公羊傳】"貶天子"之義,彰顯儒家政治哲學中天道高於君道的根本原則。

要之,此篇以四時為經、四政為緯,織就"天道-王道-治術"的理論網絡。其價值不僅在於為漢代德刑並用的治國方略提供依據,更在於確立"政治行為必須符合自然節律"這一永恆命題。然需辨明者,董子所言"情通天人"之"情",非私情乃公情,非人情乃天情,此即【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的政教詮釋。後世若昧此義而妄談"天人感應",則去聖人之意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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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 發表於 2025-4-26 07:58 | 顯示全部樓層
【春秋繁露】四時之副第五十五闡微

董子【春秋繁露】以天人相副為樞要,其四時之副章尤見精微。今觀此篇,乃知聖王治道實本天道,而天道運行不外乎一氣之流行。春生夏養秋殺冬藏,四時異氣而同功於成歲;慶賞罰刑,四政異術而同歸於成德。此中深意,值得細究。

一、四時氣化與四政施行
"暖暑清寒"四氣,實為陰陽二氣消長之顯象。春氣溫暖,陽氣初升,故萬物萌櫱;夏氣暑熱,陽氣盛極,故萬物蕃廡;秋氣清涼,陰氣始凝,故萬物收斂;冬氣嚴寒,陰氣極盛,故萬物伏藏。董子謂"異氣而同功",實指陰陽二氣雖變化無窮,終歸太和。聖人體此,故慶賞罰刑雖異,其理一也。慶者陽氣發舒,當春而施;賞者陽氣暢達,當夏而行;罰者陰氣肅殺,當秋而用;刑者陰氣凝寂,當冬而施。四政配四時,猶符契之相合,不容毫釐之差。

二、類應思想與政治倫理
"以類相應"之說,實為董子天人學說之精髓。慶賞罰刑非人為造作,乃法象自然。【白虎通義】云:"聖人法天而立道",正與此章相發明。春慶非徒行賞,實法天地生養之德;夏賞非徒施惠,實體陽和育物之功;秋罰非徒懲惡,效天行肅殺之威;冬刑非徒戕害,順陰藏收斂之性。四政若不合時,猶春行冬令,必致災異。【春秋】所譏"不時",正謂此也。

三、時中思想與政治實踐
"當其處不可不發"一語,最見儒家時中之妙。慶賞罰刑各有正處,猶四時各有當令。董子強調"不可相干",實承【中庸】"萬物並育而不相害"之旨。春不行刑,非姑息也,恐傷生氣;冬不施賞,非吝嗇也,恐泄藏氣。故【禮記·月令】詳載時禁,皆本此理。後世王安石變法之弊,正在以秋官行春令,違天逆時,終致擾攘。

要之,此章揭示王者政治必本天道,而天道不外乎陰陽四時之序。董子之學,上承鄒衍陰陽之說,下啟程朱理氣之論,其"天人同類"思想,實為理解漢代政治哲學之鎖鑰。今人治國,雖不必盡依古制,然順時應變、因時制宜之理,未嘗不可資鑒。讀此篇者,當於"異事同功"處着眼,方見聖人體天行道之深心。
新國人 發表於 2025-5-30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春秋繁露】四時之副第五十五闡微

董子【春秋繁露】以天人相副為樞要,其四時之副章尤見精微。今觀其文,天道人情相貫,政教時令相參,誠王者經世之要義也。

天道顯於四時,春溫以生,夏暑以養,秋肅以殺,冬寒以藏。四氣雖殊,其成歲之功則一。董子謂"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實本【周易】"變通配四時"之旨。陰陽家言"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與此若合符契。然董子之卓見,在點出"天以成歲"非徒自然之理,實含生生之德,此"天道有情"之真義也。

聖人法天立政,慶賞罰刑四政配四時:慶如春溫,賞似夏育,罰類秋肅,刑比冬藏。此非機械比附,實因"情通天人"之故。【禮記·月令】載先王順時布政,與此互為表里。董子特揭"異事同功"之妙,謂四政雖殊,其成德之效則同,猶四時異氣而共成歲功。此中深意,在明王道政治必本於天道人情。

四政與四時"如合符契",非謂形跡相類,乃指其理相通。慶賞罰刑各有正處,猶四時各居其位。【管子·四時】云"令有時""刑德合於時則生福",可為此註腳。董子強調"四政不可相干",猶四時不可錯行,此實針對漢初刑名之弊而發。其引【春秋】譏政失時宜,暗合孔子"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之訓。

細繹全篇,董子立說有三重深意:其一,政教之本在於體天心、順民情;其二,為政須因時制宜,張弛有度;其三,慶賞罰刑當如四時有序,不可僭越。此非徒陰陽家言,實融會儒家仁政思想,將【尚書】"欽若昊天"、【論語】"使民以時"之旨,化為具體施政綱領。

今人讀此篇,當識其"副天行道"非迷信之談,乃強調政治須符合自然規律與社會倫理。董子以四時喻四政,既承鄒衍五德終始之說,又開後世"春赦秋決"制度之先,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洵為貫通天人之一大創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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