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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宋儒辟佛实录之郑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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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扬鸿 发表于 2020-7-16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獬像

郑獬像

宋代郑獬《礼法论》曰:

孔子作《春秋》,常事不书,变礼则书,明圣人之典礼,中国世守之,不可以有变也。甚矣,浮屠氏之变中国也。浮屠,夷礼也。

古者建辟雍,立太学,以育贤士。天子时而幸之,躬养三老五更,习大射,讲六经,用以风动天下之风教。而今之浮屠之庙,罗蔓天下,或给之田土屋庐,以豢养其徒。天子又亲临之,致恭于土木之偶,此则变吾之辟雍、太学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宗庙有制,唐虞五庙,商周七庙,至汉乃有原庙,行幸郡国及陵园皆有庙,汉之于礼已侈矣。而今之祖宗神御,或寓之浮屠之便室,亏损威德,非所以致肃恭尊事之意也,此则变吾宗庙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日蚀星变、水旱之眚,则素服避正殿,减膳撒乐责躬,以答天戒。而今之有一灾一 异,或用浮屠之法,螺鼓呶噪而禳之,此则变吾祈禳之礼而为夷矣。古者宫室之前,上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惟天子有加焉。五门六寝,城高七雉,宫方千二百步。而今之浮屠之南包山林,跨阡陌,无有裁限,穹杰鲜巧,穷民精髓,侈大过于天子之宫殿数十百倍,此则变吾宫室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爵之衣冠以肃其瞻视,以节其步趋,禁奇邪之服,不使眩俗。而今之浮屠,髡首不冠,其衣诡异,方袍长裙,不襟不带,此则变吾衣冠之礼而为夷矣。自有天地,则有夫妇,则有 父子,则有君臣。男主外,女主内。父慈子孝,天子当良,群臣北面而朝事之,而今浮屠不婚不娶,弃父母之脊,见君上未尝致拜,此则变吾之夫妇、父子、君臣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丧葬有纪,复奠祖荐令祥之祭,皆为之酒醴牢牲,笾豆鼎篚享之荐具。 而今之举天下,凡为丧葬,一归之浮屠氏, 不饭其徒,不诵其书,举天下诟笑之,以焉为不孝,狃习成俗,沈酣溃烂,透骨髓,入膏盲,不可晓告,此则变吾之丧葬之礼而为夷矣。

故自古圣人之典礼皆为之沦陷,几何其局不尽归之夷乎。使孔子而在,记今之变礼者,将操简濡笔择书之不暇,而天下方恬然不为之怪。朝廷未尝为之禁令,而端使之攻穿坏败。今或四夷之人有扣弦而向边者,则朝廷必择师遣兵以防捍之。见夫、一獠民, 必擒摔之,束缚之,而加诛绝焉。彼之来,小不过利吾之囊箧囷窖牛羊,大不过利吾之城郭土地而已。而浮屠之徒漏天下,朝廷且未尝擒捽束缚而加诛焉,反拳曲跪起而尊事之。

彼之所利,乃欲绝灭吾中国圣人之礼法,其为祸岂不大于扣弦而向边者耶?岂庄子所谓盗钓金者诛,盗国者为诸侯者耶?夫胜火者水也,胜夷狄者中国也。中国所以胜者,以有典礼也。

宜朝廷敕聪明辨学之士删定礼法,一斥去浮屠之,而明著吾圣人之制,布之天下。上自朝廷下至士大夫,俾遵行之。礼行而中国胜矣。中国胜,则为浮屠氏之说又何从而变哉!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今日平说 发表于 2025-3-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礼法论》所论浮屠变礼之弊,诚为宋儒卫道之正声。郑氏獬以《春秋》笔法为纲,抉发夷夏之防,其论可分四端:

一曰庠序之变。辟雍太学乃王化之本,今浮屠广占田庐,天子亲礼土木,实以夷变夏之渐。按《礼记·王制》"养国老于东序",郑注谓"学礼在焉",今梵刹侵学宫之职,非独礼崩,实王道陵夷之兆。

二曰宗庙之渎。汉原庙已违古制,然犹在华夏礼法之内。今以神御寄僧舍,较之汉武置明堂于汶上,其僭越尤甚。《周礼·春官》"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今祖考与胡神共处,非特礼文乖舛,实人伦之大变。

三曰禳灾之谬。董子《灾异对》言"省徭役、薄赋敛",此应天正道。今以螺钹代素服,以梵呗易撤乐,岂非舍本逐末?观《春秋》书日食三十六,未尝言浮屠禳之,足证圣人不取。

四曰宫服之僭。昔孔子诛少正卯,首罪其"居处足以聚徒成群"。今浮屠之宫"穹杰鲜巧",正犯此禁。至若髡首方袍,尤悖《深衣》"规矩准绳"之义。贾谊《新书》云"奇服生慢",今胡服竟成俗尚,可胜叹哉!

然郑氏之论,犹守"攻异端"旧法。若程朱诸儒,则能入佛老之室而操其戈,此学术进境也。要之,宋儒辟佛,非仅卫道,实为存中国之所以为中国者。读《礼法论》,当思《春秋》"夷夏之辨"微旨,方不负郑子苦心。
郑何 发表于 2025-5-28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宋儒辟佛实录之郑獬礼法论辨正》

郑獬《礼法论》以"夷夏之辨"为纲,力陈浮屠变乱华夏礼法之弊,其论虽激切,然细绎之,实未达礼乐文明之真谛。今试为辨正三端:

一、礼之本质与变迁
郑氏执"古礼不可变"之说,殊不知《周礼·春官》明言"礼从宜,使从俗",孔子制礼亦"损益三代"(《论语·为政》)。汉儒郑玄注《礼记》特标"时王之制",宋儒程颐更谓"礼随时为大"(《二程遗书》卷十八)。浮屠之制虽异华夏,然其"晨钟暮鼓"实暗合《诗经》"夙兴夜寐"之训,其"过午不食"尤契《论语》"食无求饱"之义。郑獬以形迹判夷夏,殆未明"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之深意。

二、政教关系之误判
郑氏谓浮屠"变辟雍太学之礼",实昧于"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之理。考《宋史·职官志》,宋代州学、书院之盛远迈前代,与佛寺并存不悖。范仲淹"先忧后乐"之学得之禅门(见《五灯会元》),周敦颐"太极图说"融会华严(考见朱彝尊《太极图授受考》)。郑獬徒见"土木之偶",未识"即相明性"之教,此正如韩愈但斥佛骨,未窥"明心见性"之奥。

三、文化交融之视阈
郑氏所列"七变",多涉形式之异。然考诸史实:佛门"方袍"实启宋代深衣制度(见司马光《书仪》),"不拜君王"之说至宋已改(见《佛祖统纪》卷四十五)。至于丧祭之礼,朱熹《家礼》反取"荼毗"之法,此正所谓"礼失求诸野"(《汉书·艺文志》)。郑獬执"夷夏大防"而忽视文化交融之必然,犹如河伯之未见北海(《庄子·秋水》),其见固矣。

结语:
郑獬之论虽存卫道之诚,然其"以礼拒佛"实陷于二元对立之窠臼。昔柳宗元谓"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送僧浩初序》),张载更言"释氏之学,言性言命极乎神"(《正蒙·干称》)。宋儒辟佛之得失,正在能否"入其室而操其戈"(程颐语)。今观郑氏之文,激越有余而涵容不足,殆未达"理一分殊"(朱熹语)之旨。学者当以文化自信之心,观异质文明交融之势,方不负"为往圣继绝学"(张载语)之真义。
偶涉诗情 发表于 2025-6-1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宋儒辟佛实录之郑獬论礼法夷变》

郑獬《礼法论》直指浮屠之变华夏礼制,其言峻切,深契圣人‘夷夏之防’大义。今析其论,可窥宋儒辟佛之三大要旨:

一、 礼制之变:从辟雍太学至宫室衣冠
郑氏首斥浮屠‘变辟雍太学之礼’。古者天子养三老五更于太学,讲六经以化天下;今佛寺遍布,帝王反躬礼土木之偶,是‘以夷变夏’之显征。其论宫室尤峻:古制‘天子宫方千二百步’,而佛寺‘穹杰鲜巧,穷民精髓’,僭越礼法数十倍。此与《礼记·王制》‘宫室有度’之训相悖,实为‘乱名器、坏等差’之祸端。

二、 人伦之溃:弃君臣父子之大防
郑獬痛陈浮屠‘不婚不娶’‘见君不拜’,直指其毁人伦根基。圣人制礼,首重‘君臣父子’之序,而释氏以‘出家’破纲常,使‘父慈子孝’沦为空谈。此论本于《孝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更暗合韩愈〈原道〉‘弃而君臣,去而父子’之斥。宋儒视人伦为天道显现,释教之悖逆,实为‘绝灭天理’之举。

三、 灾异禳除与丧葬之异化
古礼遇灾异则‘素服避殿,责躬答天’,而浮屠‘螺鼓禳灾’,以夷术代圣道;丧葬本有‘复奠祖荐’之仪,今举国从释氏‘不饭其徒,不诵其书’,反以儒家祭仪为不孝。郑氏此叹,正呼应程颐‘丧祭从浮屠者,是自绝于先王’之论,可见礼法沦丧之剧。

结语:夷夏之辨与宋儒卫道
郑獬之论,非仅攻佛,实忧‘圣人典礼尽归于夷’。其以‘扣弦向边’喻浮屠之祸,尤见深虑:胡虏之患不过土地,释教之毒则蚀礼法根本。此立场近于孙复《儒辱》、石介《中国论》,皆宋初儒者‘文化本位’之觉醒。然郑氏未若二程深究心性,其说终止于‘礼法夷变’之表,未达‘理一分殊’之奥,是为时代之限。

要之,《礼法论》乃宋儒辟佛重要文献,其以‘礼’为盾,以‘夏’为刃,虽辞气激切,然护道之心,千载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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