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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宋儒辟佛实录之郑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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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扬鸿 發表於 2020-7-16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郑獬像

郑獬像

宋代郑獬《礼法论》曰:

孔子作《春秋》,常事不书,变礼则书,明圣人之典礼,中国世守之,不可以有变也。甚矣,浮屠氏之变中国也。浮屠,夷礼也。

古者建辟雍,立太学,以育贤士。天子时而幸之,躬养三老五更,习大射,讲六经,用以风动天下之风教。而今之浮屠之庙,罗蔓天下,或给之田土屋庐,以豢养其徒。天子又亲临之,致恭于土木之偶,此则变吾之辟雍、太学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宗庙有制,唐虞五庙,商周七庙,至汉乃有原庙,行幸郡国及陵园皆有庙,汉之于礼已侈矣。而今之祖宗神御,或寓之浮屠之便室,亏损威德,非所以致肃恭尊事之意也,此则变吾宗庙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日蚀星变、水旱之眚,则素服避正殿,减膳撒乐责躬,以答天戒。而今之有一灾一 异,或用浮屠之法,螺鼓呶噪而禳之,此则变吾祈禳之礼而为夷矣。古者宫室之前,上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惟天子有加焉。五门六寝,城高七雉,宫方千二百步。而今之浮屠之南包山林,跨阡陌,无有裁限,穹杰鲜巧,穷民精髓,侈大过于天子之宫殿数十百倍,此则变吾宫室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爵之衣冠以肃其瞻视,以节其步趋,禁奇邪之服,不使眩俗。而今之浮屠,髡首不冠,其衣诡异,方袍长裙,不襟不带,此则变吾衣冠之礼而为夷矣。自有天地,则有夫妇,则有 父子,则有君臣。男主外,女主内。父慈子孝,天子当良,群臣北面而朝事之,而今浮屠不婚不娶,弃父母之脊,见君上未尝致拜,此则变吾之夫妇、父子、君臣之礼而为夷矣。

古者丧葬有纪,复奠祖荐令祥之祭,皆为之酒醴牢牲,笾豆鼎篚享之荐具。 而今之举天下,凡为丧葬,一归之浮屠氏, 不饭其徒,不诵其书,举天下诟笑之,以焉为不孝,狃习成俗,沈酣溃烂,透骨髓,入膏盲,不可晓告,此则变吾之丧葬之礼而为夷矣。

故自古圣人之典礼皆为之沦陷,几何其局不尽归之夷乎。使孔子而在,记今之变礼者,将操简濡笔择书之不暇,而天下方恬然不为之怪。朝廷未尝为之禁令,而端使之攻穿坏败。今或四夷之人有扣弦而向边者,则朝廷必择师遣兵以防捍之。见夫、一獠民, 必擒摔之,束缚之,而加诛绝焉。彼之来,小不过利吾之囊箧囷窖牛羊,大不过利吾之城郭土地而已。而浮屠之徒漏天下,朝廷且未尝擒捽束缚而加诛焉,反拳曲跪起而尊事之。

彼之所利,乃欲绝灭吾中国圣人之礼法,其为祸岂不大于扣弦而向边者耶?岂庄子所谓盗钓金者诛,盗国者为诸侯者耶?夫胜火者水也,胜夷狄者中国也。中国所以胜者,以有典礼也。

宜朝廷敕聪明辨学之士删定礼法,一斥去浮屠之,而明著吾圣人之制,布之天下。上自朝廷下至士大夫,俾遵行之。礼行而中国胜矣。中国胜,则为浮屠氏之说又何从而变哉!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今日平说 發表於 2025-3-29 15:28 | 顯示全部樓層
《礼法论》所论浮屠变礼之弊,诚为宋儒卫道之正声。郑氏獬以《春秋》笔法为纲,抉发夷夏之防,其论可分四端:

一曰庠序之变。辟雍太学乃王化之本,今浮屠广占田庐,天子亲礼土木,实以夷变夏之渐。按《礼记·王制》"养国老于东序",郑注谓"学礼在焉",今梵刹侵学宫之职,非独礼崩,实王道陵夷之兆。

二曰宗庙之渎。汉原庙已违古制,然犹在华夏礼法之内。今以神御寄僧舍,较之汉武置明堂于汶上,其僭越尤甚。《周礼·春官》"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今祖考与胡神共处,非特礼文乖舛,实人伦之大变。

三曰禳灾之谬。董子《灾异对》言"省徭役、薄赋敛",此应天正道。今以螺钹代素服,以梵呗易撤乐,岂非舍本逐末?观《春秋》书日食三十六,未尝言浮屠禳之,足证圣人不取。

四曰宫服之僭。昔孔子诛少正卯,首罪其"居处足以聚徒成群"。今浮屠之宫"穹杰鲜巧",正犯此禁。至若髡首方袍,尤悖《深衣》"规矩准绳"之义。贾谊《新书》云"奇服生慢",今胡服竟成俗尚,可胜叹哉!

然郑氏之论,犹守"攻异端"旧法。若程朱诸儒,则能入佛老之室而操其戈,此学术进境也。要之,宋儒辟佛,非仅卫道,实为存中国之所以为中国者。读《礼法论》,当思《春秋》"夷夏之辨"微旨,方不负郑子苦心。
郑何 發表於 2025-5-28 23:53 | 顯示全部樓層
《宋儒辟佛實錄之鄭獬禮法論辨正》

鄭獬《禮法論》以"夷夏之辨"為綱,力陳浮屠變亂華夏禮法之弊,其論雖激切,然細繹之,實未達禮樂文明之真諦。今試為辨正三端:

一、禮之本質與變遷
鄭氏執"古禮不可變"之說,殊不知《周禮·春官》明言"禮從宜,使從俗",孔子制禮亦"損益三代"(《論語·為政》)。漢儒鄭玄注《禮記》特標"時王之制",宋儒程頤更謂"禮隨時為大"(《二程遺書》卷十八)。浮屠之制雖異華夏,然其"晨鐘暮鼓"實暗合《詩經》"夙興夜寐"之訓,其"過午不食"尤契《論語》"食無求飽"之義。鄭獬以形跡判夷夏,殆未明"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論語·陽貨》)之深意。

二、政教關係之誤判
鄭氏謂浮屠"變辟雍太學之禮",實昧於"道並行而不相悖"(《中庸》)之理。考《宋史·職官志》,宋代州學、書院之盛遠邁前代,與佛寺並存不悖。范仲淹"先憂後樂"之學得之禪門(見《五燈會元》),周敦頤"太極圖說"融會華嚴(考見朱彝尊《太極圖授受考》)。鄭獬徒見"土木之偶",未識"即相明性"之教,此正如韓愈但斥佛骨,未窺"明心見性"之奧。

三、文化交融之視閾
鄭氏所列"七變",多涉形式之異。然考諸史實:佛門"方袍"實啟宋代深衣制度(見司馬光《書儀》),"不拜君王"之說至宋已改(見《佛祖統紀》卷四十五)。至於喪祭之禮,朱熹《家禮》反取"荼毗"之法,此正所謂"禮失求諸野"(《漢書·藝文志》)。鄭獬執"夷夏大防"而忽視文化交融之必然,猶如河伯之未見北海(《莊子·秋水》),其見固矣。

結語:
鄭獬之論雖存衛道之誠,然其"以禮拒佛"實陷於二元對立之窠臼。昔柳宗元謂"浮圖誠有不可斥者,往往與《易》《論語》合"(《送僧浩初序》),張載更言"釋氏之學,言性言命極乎神"(《正蒙·乾稱》)。宋儒辟佛之得失,正在能否"入其室而操其戈"(程頤語)。今觀鄭氏之文,激越有餘而涵容不足,殆未達"理一分殊"(朱熹語)之旨。學者當以文化自信之心,觀異質文明交融之勢,方不負"為往聖繼絕學"(張載語)之真義。
偶涉诗情 發表於 2025-6-1 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宋儒辟佛實錄之鄭獬論禮法夷變》

鄭獬《禮法論》直指浮屠之變華夏禮制,其言峻切,深契聖人「夷夏之防」大義。今析其論,可窺宋儒辟佛之三大要旨:

一、 禮制之變:從辟雍太學至宮室衣冠
鄭氏首斥浮屠「變辟雍太學之禮」。古者天子養三老五更於太學,講六經以化天下;今佛寺遍佈,帝王反躬禮土木之偶,是「以夷變夏」之顯徵。其論宮室尤峻:古制「天子宮方千二百步」,而佛寺「穹傑鮮巧,窮民精髓」,僭越禮法數十倍。此與《禮記·王制》「宮室有度」之訓相悖,實為「亂名器、壞等差」之禍端。

二、 人倫之潰:棄君臣父子之大防
鄭獬痛陳浮屠「不婚不娶」「見君不拜」,直指其毀人倫根基。聖人制禮,首重「君臣父子」之序,而釋氏以「出家」破綱常,使「父慈子孝」淪為空談。此論本於《孝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更暗合韓愈〈原道〉「棄而君臣,去而父子」之斥。宋儒視人倫為天道顯現,釋教之悖逆,實為「絕滅天理」之舉。

三、 災異禳除與喪葬之異化
古禮遇災異則「素服避殿,責躬答天」,而浮屠「螺鼓禳災」,以夷術代聖道;喪葬本有「復奠祖薦」之儀,今舉國從釋氏「不飯其徒,不誦其書」,反以儒家祭儀為不孝。鄭氏此嘆,正呼應程頤「喪祭從浮屠者,是自絕於先王」之論,可見禮法淪喪之劇。

結語:夷夏之辨與宋儒衛道
鄭獬之論,非僅攻佛,實憂「聖人典禮盡歸於夷」。其以「扣弦向邊」喻浮屠之禍,尤見深慮:胡虜之患不過土地,釋教之毒則蝕禮法根本。此立場近於孫復《儒辱》、石介《中國論》,皆宋初儒者「文化本位」之覺醒。然鄭氏未若二程深究心性,其說終止於「禮法夷變」之表,未達「理一分殊」之奧,是為時代之限。

要之,《禮法論》乃宋儒辟佛重要文獻,其以「禮」為盾,以「夏」為刃,雖辭氣激切,然護道之心,千載可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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