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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武林志 武術網資料 (一)高來則挑托。
 (二)平來則攔格。
 (三)低來則斫切。
 「注」以上三項,本文自明。
 (四)勢猛則乘其勢以猛還之。
 (五)力強則借力而順制之。
 (六)敵力勝於我,則取側鋒而入。
 (七)敵力弱於我,則踏洪門而進。
 「注」凡來勢猛必上重而下輕,先避其勢,後乘其虛以取側勢而擊之,無不應手而倒,所謂以猛還猛,是在精熟方可,下條借力之法,亦與此同,術語所謂借他千斤力,不費四兩功,即此意也。
 「注」敵力強,若踏洪門而進,則易於被制,而不能進退取機與變化。
 術語通稱正入爲踏洪門,吾宗則名上中宮,觀圖式自明。(總釋四五六七法)
 (八)欲防敵人之足,須注意肩窩,蓋用長腿飛擊時其肩窩必先聳起,此定式也。
 (九)有時偶爾不備,被敵從後突然圍抱,可急下半馬,先以頭向後撞擊敵人之面鼻,因被抱時彼此之頭部正對準,倘一擊不中,再乘勢以足向後提去,以取敵人之前陰,無不松解者,倘二擊不中,則吞一口氣,鼓力周身,猛起肘拐,以衝擊敵人之胸肋腹部等處,而敵雖勇,亦難支架不退也,然此特初學之裁解法,倘屬名家,有聽聲術者,雖在暗夜中,尚能有以自衛,不易輕爲人制,即被制,亦應變化無方,使敵自斃,蓋以用手暗中乘其不備而圍抱人者,乃騃特愚人再之所爲。
 (十)凡與人搏,切不可用手沾實敵人之手或物,蓋不實則虛,虛則易於變化,此初學者不可不知之術,若於吾宗拳術,精習有得,則陰陽虛實,神變無方,而此等裁解法,又不足道矣。
 
 
 以上十法,均通行之裁解術,惟尤有兩大端,須學者精心求之。
 (甲)爲求名家巨手之確有宗法者,悉心學之,先練其常,後精其變,氣力兼修,手足俱練,不安小就,苦求大成。
 (乙)須自己有悟性,始能進步,人之手足,同具於天,此往彼來,無甚殊異,習之既久,自能隨機生巧,凡一切有形之手術,皆成筌蹄矣,學者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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