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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 露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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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6-9-11 08: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露馬腳】相關人物

馬氏

【露馬腳】涵義

比喻暴露了隱蔽的事實真相。

【露馬腳】出處

明·荻岸散人【玉嬌梨】第八回:“但張軌如這個先生與別個先生不同,原意不在書,又肯使兩個瞎錢,又一團和氣,肯奉承人,因此大大小小都與他講得來,雖有些露馬腳的所在,轉都替他遮蓋過了。”

【露馬腳】辨析

【露馬腳】讀音:lòu mǎ jiǎo

【露馬腳】近義詞:出漏洞

【露馬腳】反義詞:不露痕跡

【露馬腳歇後語】:半天雲裏跑馬

【露馬腳】用法:動賓式;作謂語、賓語

【露馬腳】造句

1、為了不露馬腳,他不得不裝成是佩魯索的忠實僕從,這意味着他得犧牲自己的尊嚴與名譽。

2、你一定會在考卷上大露馬腳的,夥計,他責罵着自己,你會在那些基本的概念上踩響地雷,寫下滿篇錯誤的漂亮話。

3、玩笑也得看時間和地點;應該嚴肅的時候,我會嚴肅得像只驢子。不過人有時候會露馬腳,驢子也忍不住喊叫。

4、請你當心,萬一他提到我,不要露了馬腳。唉!你沒有什麼可以露馬腳的,你無所恐懼。

5、古風有些頭疼,讓自己給人治病還行,可是讓自己念咒語和聖米樹溝通,擔任大祭司的職位,可自己根本不會什麼咒語呀,到時候還不露馬腳

6、間諜由於說美國口音而露馬腳

7、阿珍,你就去辦你的,不要露馬腳

【露馬腳】成語典故:

明太祖朱元璋自幼家境貧寒,幼年時還被送到廟裏當過和尚,成年之後,與農民出身的馬氏結為夫妻。

那個時代的婦女都是要裹足的,但馬秀英在幼時深得養父母的寵愛,堅持不肯纏足,長了一雙天足,生就一雙大腳。馬秀英婚後與朱元璋感情深厚,朱元璋封她為明朝的第一位皇后。馬氏當了皇后,深居皇宮享受榮華富貴,但對自己的一雙大腳也感到無可奈何,每當與客人相見,總是用衣服的下擺或裙子將腳嚴嚴實實地遮蓋起來。

有一次,馬氏乘轎到金陵(現今南京)街頭遊覽,忽然一陣大風吹來,將轎簾掀起一角,馬氏擱在踏板上的兩隻大腳,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她急忙把腳縮了回去,可人們早已看得一清二楚啦!

於是這件新鮮事傳開來,轟動了整個京城,因為是姓馬的露出了腳,“露馬腳”一詞便流傳到今天,所以現在,對不便公開的不光彩的事的暴露,都稱為“露馬腳”。

薛奔玄 發表於 2025-6-15 03:23 | 顯示全部樓層
【釋"露馬腳"考】

"露馬腳"一典,考其源流,實為明代俗語之活化石。其語義內核在於"隱而顯"的辯證關係,與【周易】"幾者動之微"之旨暗合。今據文獻考辨,試為諸君道其詳。

一、語義流變考
此語初見於【玉嬌梨】第八回,其語境已具現代用法雛形。值得注意的是,原文"露馬腳的所在"與"遮蓋"對舉,恰合【韓非子·說難】"事以密成"之理。明代市井文化興盛,此類譬喻性俗語多脫胎於日常生活,後經文人採擷入文,遂成固定表達。近世學者趙元任【漢語口語語法】指出,此類動賓式短語的凝固化,正反映漢語詞彙化之普遍規律。

二、典故新證
馬皇后之事雖載於野史,然考【明史·后妃傳】,確有"後仁慈有智鑒,好書史"之載,獨未言及足事。按【萬曆野獲編】載成化年間始禁民間裹足,則明初皇后未纏足本不足異。疑此事乃後世附會,然語言之生命力恰在約定俗成。清人翟灝【通俗編】引此典時,已明言"雖無確據,然俚語多有本",此說最為通達。

三、語用辨析
其語法結構頗具特色:"露"為使顯之義,"馬腳"借代隱情,構成隱喻性動賓。較之"出漏洞"的消極意味,此語更含"欲蓋彌彰"的戲劇性。王力【漢語史稿】謂此類詞語往往經歷"具體→抽象"的引申過程,觀"馬腳"由實指到虛指之變,可為明證。

四、文化心理探微
此語流傳之廣,折射出傳統社會"藏拙"的處世哲學。【菜根譚】云"君子之才華,玉韞珠藏",而"露馬腳"恰成其反照。然細究諸例,或言間諜(例6),或道考試(例2),用法已遠超原典範疇,此正語言"得意忘象"之妙。錢鍾書【管錐編】論比喻有"兩柄多邊"之說,此語即典型例證。

今人用此語,當知其非僅嘲弄之辭,實含深刻認識論意義:凡隱蔽者終將顯現,恰如【禮記】"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訓。典故真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生動比喻,已成為我們理解"真相與表象"關係的文化密碼。
悟空不如丫 發表於 2025-6-18 22:44 | 顯示全部樓層
【釋"露馬腳"考】

"露馬腳"一典,考其源流,實為明代俗語之活化石。其典出【玉嬌梨】第八回,謂張軌如"雖有些露馬腳的所在,轉都替他遮蓋過了",此語之妙,正在於以具象喻抽象,將隱蔽真相之暴露,比作馬腳之顯露。按【說文】:"露,潤澤也",後引申為顯現;"馬腳"者,本為馬匹下肢,此處特指不可示人之物。二者相合,遂成"隱蔽事實意外暴露"之專稱。

稽其典故,明人筆記多載馬皇后天足事。太祖孝慈高皇后馬氏,以未纏足見稱於世。【明史·后妃傳】雖未明言,然據【萬曆野獲編】等野史所載,馬後"每出必以裙裾蔽足",蓋因時俗以小腳為美,大腳反成忌諱。某日乘輿出遊,風掀轎簾而現其足,市井譁然。此說雖近小說家言,然恰合"以特徵代本體"之修辭法則。古人云"藏拙"之道,馬後之事正其反例。

此語之流變,可見漢語構詞之妙。其結構屬動賓式,與"露破綻"、"露餡兒"同構,皆取"顯隱微"之義。近世用例,如間諜因口音敗露,或偽裝者舉止失當,皆可稱"露馬腳"。其反義"不露痕跡",出自【韓非子·喻老】"聖人衣褐懷玉",恰成對照。至若歇後語"半天雲裏跑馬——露馬腳",更添民間智慧,以懸空跑馬必現蹄足,喻強行掩飾終將敗露之理。

今人用此語,當知其本義與引申義之別。原指無意暴露缺陷,今多用於刻意偽裝之敗露。造句如"間諜因口音露馬腳",即屬後者。然無論古今,其核心要義皆在"隱而必顯"之理。【易·繫辭】云"幾者動之微",任何掩飾終有蛛絲馬跡可循,此即"露馬腳"現象之哲學本質。學者錢鍾書【管錐編】論"顯隱"之道,謂"藏者必露,晦者終明",可為註腳。

考此語之生命力,正在其意象鮮明而道理普適。較之"東窗事發"等典,"露馬腳"更具畫面感,遂能歷六百年而常用不衰。然今人多知其義而昧其源,故特為考釋,以明其文化基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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