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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谥法] 谥号单谥和复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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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儒者 发表于 2018-12-2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单复谥的争论

汉唐以来双字谥比例不断上升,一般认为双字谥(复谥)优于一字谥(单谥),所谓“谥以表行,一字谥,一美也,二字谥,兼美也。”(汪受宽《谥法研究》)

东晋司徒蔡谟死后,太常议谥为“穆”。司空长史孔严认为:“穆诚是美谥。然蔡公德业既重,又是先帝师傅,居总录之重,则是参贰宰相。考行定名,义存实录,不可不详。”以双字为“详”。晋孝宗从之,谥蔡谟为“文穆”。

但也不尽然,汉唐以来也以一字为贵、以少为贵的现象。王士祯对此就曾感到疑惑而不能判断。他在《国朝谥法考自序》中写道:

“宋欧阳修卒,议欲谥文以配韩愈。常秩有私憾于修,增一字为文忠。议者谓必此以待安石,已而果然。太常初拟朱熹谥文正,考功刘弥正谓熹当继唐韩愈,宜特谥文,诏从之。厥后周程张吕诸儒,谥皆一字,此以一字为贵也。京镗谥文穆,其子请避家讳,改谥文忠。言者谓杨亿巨儒,既谥文,议者欲加忠,竟不与,加一字尚不可,况二字极美乎。此以二字为贵也。明制,谥亲王一字,郡王二字,此又以少为贵也。世宗惑道教,邵陶二真人,滥及四字,此又以多为贵也,又何说也。此予所积疑于中而不得其说者。”

关于单复谥孰优孰,还是唐朝大臣、唐代宗时太常博士独孤及的一段话最为正确。独孤及谥赠吏部尚书吕𬤇为“肃”,度支员外郎严郢主张谥以“忠肃”为好。严郢说:“国家故事,宰臣之谥皆有二字,以彰善旌德焉。夫以吕公,文能无害,武能禁暴,贞则干事,忠则利人,盛烈宏规,不可备举。传叙八元之德,曰忠肃恭懿。若以美谥拟于形容,请谥吕公曰忠肃。”

独孤及又反驳严郢,指出:“谥法在惩恶劝善,不在字多。必称其大而略其细,故言文不言武,言武不言文。三代以下,朴散礼坏,乃有二字之谥,非古也。”独孤及举例说,杜如晦、封德彝、陈叔达、温彦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并当时赫赫以功名居宰相者,谥号都是一字,不闻他们的子孙佐吏有因为字少而称屈者。“由此言之,二字不必为褒,一字不必为贬。若褒贬果在字数,则是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不如周威烈、慎靓也,齐桓、晋文不如赵武灵、魏安厘也,杜如晦、王珪以下或成,或明,或懿,或宪,不如萧瑀之贞褊也。然肃者,以𬤇之从政,威能闲邪,德可济众,故以肃易名而忠在其中矣。””(杜佑《通典》)

议谥贵在允当,褒贬不在字数,单复谥没有优劣之别,无须“征一字二字之降”。双字谥的流行自有其合礼性和合理性。我在《关于当代谥法的三点意见》说过:“单字太简单,概括性不足;多字又累赘,不便称呼和记忆。故现代谥号亦以二字为佳。”但也不必因此排斥一字谥,一定要双字。

2018-12-27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jsj9bczf 发表于 2025-4-10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谥法单复之辨:从礼制本源到历史流变》

谥法作为"慎终追远"的礼制精义,其单复之辨实关涉名实相副的礼学根本。考《逸周书·谥法解》所载,周公制谥本以单字为体,如文、武、成、康,皆"一字足以彰德"。至秦汉以降,双字谥渐兴,遂启后世争议。今就诸家之说,试析三要:

一、礼制本原:单字为正统
独孤及"三代以下朴散礼坏"之论,深得谥法本旨。郑玄注《周礼》云:"谥者,行之迹也,一字足以定褒贬。"观《春秋》所载142谥,单字者十之八九。汉初萧何谥"文终",张良谥"文成",犹存古意。唐初十八学士谥皆单字,正合"尚质"之礼。

二、历史流变:复谥因时制
严郢"二字彰善"说反映中唐礼制变迁。考《唐会要》,安史之乱后双字谥比例升至四成,宋元更逾七成。此非古制不尊,实因勋业日繁,如范仲淹"文正"、司马光"文忠",皆需复合美谥方能尽述。汪受宽谓"兼美"之说,恰是礼随世变的体现。

三、定谥准则:允当为先务
王士祯所惑,正在不明"因事制礼"之理。朱熹谥"文"而周敦颐谥"元",非有高下,各契其德。明制亲王单字、郡王双字,恰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的实践。邵元节"真人"得四字谥,恰证《礼记》"非礼之礼,君子不行"的警戒。

要之,谥法之要,在"考行定名"四字。欧阳修由"文"改"文忠",非降格实增美;蔡谟"文穆"之谥,正合"尊师重傅"之义。今人论谥,当如杜佑所言"不在字数,而在惩劝",方得礼之精微。若执字数争优劣,是犹以管窥天,未见宗庙之美也。
半日闲 发表于 2025-5-8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谥法单复之辨:从礼制本原到历史流变》

谥法作为"慎终追远"的礼制核心,其单复之辨实关涉三代以降名器制度的嬗变。考《逸周书·谥法解》,周公制谥本以一字为体,"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的褒贬原则,在简约精微的用字传统中得以实现。汉唐以降双字谥的盛行,本质上反映的是礼制因应时代需求的调适,而非简单的优劣之争。

细绎礼经,单字谥的权威性植根于三代典制。《礼记·檀弓》载"死谥,周道也",郑玄注特别强调"一字为谥,法天之大数"。这种"以一该万"的思维,与《春秋》笔削之义深相契合。观孔子谥"尼"、颜回谥"渊",皆以单字穷尽德行,正是"称物平施"的礼意所在。

双字谥的兴起实有其历史必然。魏晋时期门阀政治的发展,使人物品评趋于细密。蔡谟"文穆"之谥的争议,恰体现时人对多元德行的表彰需求。唐代独孤及与严郢的辩论,更揭示出制度演化的深层逻辑:当"文能无害,武能禁暴"的复合型人才成为政治中坚时,双字谥自然成为"备述功德"的合宜选择。杜佑《通典》所载"二字不必为褒,一字不必为贬"的论断,可谓切中肯綮。

值得注意的是,宋明以降出现的单复谥价值倒置现象,实为谥法政治化的表征。欧阳修谥号争议中暗含的党争因素,朱熹特谥"文"背后的道统建构,乃至明代亲王郡王谥制的等差设计,均显示谥法已超越单纯的褒贬功能,成为权力博弈的话语场域。王士祯的困惑,正源于对谥法政治属性的认知不足。

今人考察谥法演变,当持"礼时为大"的辩证眼光。单字谥维系着礼制的神圣性,双字谥承载着历史的适应性,二者在"彰善瘅恶"的根本宗旨上殊途同归。当代若行谥法,宜采"单复并行"之制:对于德业纯粹者授单字谥以存古意,对于功行多元者赐双字谥以达时宜,如此方合"文质彬彬"的礼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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