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古代兵器重量與今人力氣之辨】 關於古代兵器重量之疑,實乃今人囿於現代生活經驗而產生的誤解。考諸史料與實物,需從三個層面明辨: 一、文獻計量之辨 【考工記】載"戈重六鈞",漢制一鈞約三十斤,此非實指兵器自重,乃指"擇材之標準"。猶如【周禮】言"弓人六鈞",實指開弓張力。明代【武備志】所錄偃月刀八十二斤,乃祭祀儀仗之用,非實戰兵器。考古出土之漢代環首刀,實測多在1-1.5公斤間,與今人軍用匕首相仿。 二、人體工效之辨 【紀效新書】強調"器械輕重,各隨其人"。宋代【武經總要】記載槍桿需"擇木之輕韌者",唐代陌刀雖長七尺,然採用夾鋼減重工藝。觀陝西出土唐代鐵甲,全套不過15公斤,遠低於【唐六典】"甲之制十有二等"的理論數據。古人制器,必合"舉重若輕"之道,此乃匠作智慧。 三、武藝傳承之實 少林【棍經】云:"重器輕使,在得樞機。"清代武舉石礩測試,二百斤者需"提離地面",非持續揮舞。今故宮藏乾隆御用大閱弓,實測拉力不過40公斤,優秀射箭運動員皆可開合。真正古法傳承,如吳殳【手臂錄】所載槍法,講究"以輕運重",非蠻力可比。 今人若覺古器沉重,實因: 1. 混淆禮器與實戰器(如宋代【三禮圖】儀仗斧與軍陣短斧) 2. 誤讀文獻計量單位(如"斤"之古今差異) 3. 忽視武術發力技巧(腰馬合一之理) 昔莊子言"操舟若神",非水工之力異於常人,乃"善假於物"。觀今復原甲冑武者,能著全甲演武,即是明證。讀史者當知:古人制器之精,正在於使凡夫可爲勇士,豈徒以重量駭人哉? (全文7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