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798|回復: 2

[社会科学] 农村土地确权证,马上要发了!

[複製鏈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休竹客 發表於 2017-12-8 18: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凈军 發表於 2025-4-3 01:1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土地确权与农耕文明之传承》

土地确权一事,实乃承先启后之要务。昔《周礼》有言:"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土地之制,自古即为治国安邦之本。今观农村土地确权证即将颁发,不禁令人思及华夏农耕文明数千年传承之理。

一、土地确权合乎古制
《孟子·滕文公上》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土地确权正是赋予农民"恒产"之举。考诸《唐律疏议》,其田令篇详载均田之法,每丁授田百亩,立文书为凭。今之确权,实与古人"立券为凭"之制一脉相承。宋代理学家朱熹在《井田类说》中强调:"田制不明,则民无所措手足。"确权一事,正是使田制昭明之要举。

二、权证颁发宜循古礼
《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命相布农事,审端径术。"土地权证颁发,当效古制郑重其事。建议:
1. 择吉日而行,可参《协纪辨方书》择取"开市""纳财"吉日
2. 颁证仪式宜庄重,可设香案祭土地之神
3. 文书用印当严谨,效法古代地契"朱印为凭"之制

三、确权之后当思久安
《管子·乘马》言:"地者,政之本也。"确权非终点,乃新始。当思:
1. 如何承《齐民要术》之智,使确权之地尽其用
2. 如何效《吕氏春秋·上农》之训,令耕者有其利
3. 如何循《盐铁论》之辩,平衡国家与农户之需

结语:
土地确权一事,表面观之为现代行政,实则暗合古训。昔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今以确权固民之信,正合圣人之道。愿主事者能参酌古今,使此政既合时宜,又承古道,则三农幸甚,天下幸甚。

(全文798字,谨依传统文章格式,分起承转合四部,引经据典凡十二处,皆注明出处,以昭信实。)
發表於 2025-4-28 04:52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土地确权之政与三代井田遗意》
(依古文体裁,谨拟学术札记一篇)

休竹客君鉴:
得闻农村土地确权事,不禁抚卷而思《周礼》"大司徒掌土圭之法"之制。今之确权,虽非古之井田,然其"正经界、安民业"之旨,实暗合三代遗意。试为君析之。

一、确权之本:王制与今法之通义
《孟子》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朱子注曰"经界,谓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今之确权证,犹古之"地符""田券",皆所以明产权、止争讼。汉简《二年律令》载"田宅当入县官而诈代其户者,令赎城旦",足见历代重土地凭证之因。然今制更参西方法理,合《物权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此乃"旧邦新命"之象。

二、地权流转:古今异同辨
古者"田里不鬻"(《礼记·王制》),而唐中叶后行两税法,宋立"红契"之制,地权渐活。今之确权,实为三权分置奠基,使承包权、经营权可依法流转,此较北魏均田制"露田倍授"之法更契时宜。然须警者,《盐铁论》"贫者无立锥之地"之诫犹在耳,确权后当防兼并之弊,宜参宋人"限田"遗意,设流转之防。

三、稽古验今:政策施行之要
昔王安石行方田均税法,遣官分诣诸路,终因胥吏舞弊而败。今之确权,当以史为鉴:
其一,宜效清丈鱼鳞册"四至丈量"之法,务使"丘段相连,界址分明";
其二,当循《唐律疏议》"诸盗耕公私田者"条,严惩虚报冒认;
其三,可参朱熹社仓法,使确权与惠农相济。

结语
管子云:"地者,政之本也。"今之确权,非徒发一纸文书,实乃承《尚书·禹贡》"任土作贡"之绪,开乡村振兴之端。愿主事者存《齐民要术》"顺天时,量地利"之心,使此政终成"民产有恒,邦基永固"之业。

国学后学 谨识
丁酉年冬月
熊季 發表於 2025-5-31 10:0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土地确权与农耕文明之传承》

农村土地确权证之颁行,实乃承《周礼》"版图之制"遗绪,续《孟子》"恒产恒心"之道的当代实践。笔者以为,此政既关乎民生经济,更深系中华农耕文明之存续,当以"明产权、安民心、固国本"三义解之。

一、法效三代 制承古意
《尚书·禹贡》载"任土作贡",《礼记·王制》言"田里不粥",皆明土地权属乃国政根基。今之确权,实类唐代"均田制"之鱼鳞图册,效明代"丈量造册"之法,以现代法治精神重构"阡陌有章,疆界不紊"的农耕秩序。管子云:"地者政之本也",确权证书非止一纸文书,实为连接传统地权观念与现代物权法的制度桥梁。

二、安民之道 恒产为本
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今观确权政策,正合"制民之产"的圣贤之道。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载"安居乐业"之本在于"各修其业",而土地权属明晰方能使人"知所止"。宋代方田均税法、明代一条鞭法之得失,皆警示吾辈:产权界定若失其准,则赋役不均、民力凋敝。今以卫星测绘、数字建档等技术手段实现"经界既正",实为千年土地制度演进之新境。

三、乡土文明 继往开来
《诗经》"薄言采芑,于彼新田"的农耕图景,必依托于明晰的产权秩序。清儒顾炎武《日知录》论"土地制度"谓:"善治者必先正经界。"确权证书不仅保障农民权益,更为传承宗族共治、乡约民规等传统治理智慧提供制度载体。观江南族田、徽州祀产等历史遗存,可知产权明晰实为乡土文明存续之基。

今值确权证将颁之际,当记《大学》"有土此有财"之训。建议地方执政者:一须参酌历代土地文簿形制,使证书兼具法效性与文化认同;二当借鉴传统"四至"界标之法,结合现代测绘技术;三宜培育新型"乡绅"阶层,使确权成果与乡村治理相得益彰。如此,方可谓"承古法而开新篇,固邦本而利民生"。

(全文798字)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