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690|回覆: 2

[社會科學] 研究社會發展階段的三要素:理、法、德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延章 發表於 2017-10-8 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在華夏道統裏,關於理、法、德三者的關係是有明確關係的。法即法律,德即人道,理即天理。法律要符合人道,而人道又必須符合天理。

這是一個遞進的關係,透過這個關係,可以觀察人類政權歷史的推演過程。在一個政權的每個歷史階段,都是缺乏其一,或者缺乏其二,或者三者皆無的。

唱響滿清為何在現代還有市場?滿清作為一個蠻夷對華夏的殖民政權,其對華夏的人文學術系統進行了破壞性的篡改。而其對華夏民族的殘酷屠戮,及其統治能力的低下,非只見諸本國的歷史著作,更有外國歷史著作的佐證,面對這樣一個毫無人道可言的政權,現代的漢人為何仍然迷戀之?

這當然是有心者故意扭曲歷史,進行美化所致。然而,這些故意的扭曲,卻往往建立於一些該政權僅有的值得稱道的政績之上,這是這種扭曲美化仍然深得人心的根本原因。

這些僅有的值得稱道的政績,雖然少,卻有一定的歷史意義,比如疆域,為何這麼殘酷的政權卻能維持如此大的疆域,進行了近三百年的穩定統治?

又比如國民生產總值,有史料證實,該殖民政權的確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長足發展。這是一個殘酷的政權所能做到的嗎?

其實大家都混淆了一點,那就是,該政權的殘酷評價,是建立在人道標準之上作出的,而我們對該政權的鄙棄,仍舊是出於其對人文學術系統的破壞。

然而,在法、理兩方面,這個殖民政權卻做的並不差。這與當朝很相似。在法治上,維持白色恐怖的統治,在天理上,以利令天下,克意淡化華夏的治統與道統,穩定了人心,在人道上,扭曲人文倫理學說,以器用這個道家天理潛化代替儒家的人道,基本上消除人道階段。

也就是說,滿清,實際上是認可天理,認可法治的,只是其對法治的認知,並不是現代的法治,而是以人治(帝、王意志)為根本,不斷地根據時勢,合成適應時情當地的王法。這是其能達維持龐大疆域統治,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根本所在。

這也是閻崇年之類的人物用以迷惑十幾億漢人的重要手段,然而,我們對滿清的批判,一直是以人道為標準的。

再看美國,美國與滿清有相似之處,都沒有人道階段,或者說人道階段十分短暫。可以預見,由人文陷落直接進入法治失效,是美帝衰落的根本。

以上是對某些政權的總體分析,深入來看,一個政權,從其建立到瓦解,基本是如此的過程:立理,立法,立德,失德,失法,失理。這是一個循環過程。

立的過程,是一個相互消長,相互詮釋的過程。比如立理,是對無理狀態的時勢詮釋,而立法,即是對病理的消除,對合理的促進、詮釋的過程。這個過程佔據整個政權九成的時期。

失的過程,即是一個衰化的過程。衰化的過程,並不是病理得不到消除糾誤,而是各部位的自我變異。如失德,雖然禮制,倫理是人類嚮往的,然而,任何一種禮制,經過長時間的發展,都會產生變異,像宗族制度,就是一種德治制度,在建立之初,對社會的發展可以產生巨大的影響,但在政權的中後期,最先變異,導致社會惡化的,卻也是其。又如法治,不管是初級階段的人治,還是全面法治,其後續發展,都必然導向各種腐敗,如人治階段容易導致貪污,而全面法治,容易導致行政失效,西方的全面法治,由於其選舉制度,還出現癌症晚期般的民粹化。這個過程相對而言是非常短暫,正所謂病來如山倒,非止於人,對政權亦是如此。

從歐美的歷史來看,法治階段已經過長時間的發展,一些導致行政失效的法治,需要以人文學術的形式進行糾誤。然而,由於歐美人道理論的發展並不健全,而且其文明史基本是一部法治的歷史,對人性的關懷並不深入。比如,歐美社會更關注個性,個體,即便是社會福利,也建立於集體對個體的付出之上,卻並不關注個體對於集體的責任與付出。

像美國社會,以利令天下,導致社會公平正義丟失,而法治又進入衰化期,關鍵時刻,卻人文缺位,暴力,享樂等主導整個社會上中下所有的階層,法治直接進入民粹化。如果說美國的歷史是300年,那麼,可能其衰化期也就那么二三十年。

這是中國當前需要進行緊急反腐,並確立法治,向德治結合法治進發的根本原因。

這也是華夏正統,為何會成為我們的文化自信的根本所在。華夏正統是人類唯一的人文學說,其完整系統化的儒學倫理學術,如果得到充分的發展及應用,必將締結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時代。

而道家的天道,即以器用代替利益,作為華夏社會的天理原則,塑造了華夏民族的獨特性質。避開了利令天下,導向的人性惡化的弊端。

統而言之,中國社會要踏上長久的安康大道,除積極吸收西方現代法治理念,儒道俱不可廢,而中國對西方的法治的吸收,必須融合於華夏正統的人文學說,這是立法之後,可以進入立德階段的前提,比如必須放棄全民普選制度。

對本帖及本理論的引述請註明出處及作者
張曼玉哦 發表於 2025-4-15 20:43 | 顯示全部樓層
【三統遞嬗與歷史周期律之思辨】

理、法、德三統相承之論,實為華夏道統精微所在。【周易】"形而上者謂之道"言理,"形而下者謂之器"述法,【尚書】"德惟善政"明德,三者本為有機整體。今觀歷史興替,確如帖中所言呈現"立理-立法-立德-失德-失法-失理"的循環軌跡,然其間辯證關係猶需深入辨析。

就滿清政權而言,其統治術確乎暗合"以理製法,以法代德"的異化路徑。考諸【大清會典】,其法律體系承襲明制而強化旗制,恰如顧炎武【日知錄】所言"法令者,敗壞人材之具",將朱子"存天理"異化為統治工具。康乾時期理學家戴震痛陳"以理殺人",正揭露其將天理降格為統治術的本質。該政權在"理"的層面扭曲程朱理學為"君即理"的專制倫理,在"法"的層面構建嚴密的"則例-成案"體系,卻在"德"的層面摧折士人風骨,此即章學誠所謂"政教分途"之禍。

至於疆域治理之效,實賴"因俗而治"的彈性法治。雍正【大義覺迷錄】以"天下一家"包裝族群等級制度,恰如【韓非子】"不務德而務法"之實踐。其生產力發展乃建立在犧牲人道的基礎上,如魏源【聖武記】所載"圈地""投充"等法,實為以法治之名行人道之實。這種"理-法"結構的穩固性,恰反襯出"德"的缺失,印證了王夫之"法治苟且之治"的論斷。

美國政制之弊,則呈"法盛德衰"之象。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早預見"多數暴政"危險,其憲法體系雖承啟蒙理性,然"政治正確"對人文價值的消解,恰如【鹽鐵論】"刑錯而不用"的現代翻版。當法治淪為程序正義的軀殼,理、德二統的瓦解便成必然,此即孟子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

歷史周期律的破解,當回歸三統的本真關係。董仲舒【春秋繁露】言"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揭示理為法之本;【唐律疏議】"德禮為政教之本"彰顯德為法之魂。當代治理需以"理"正本清源,如黃宗羲【明夷待訪訪錄】主張重建"學校議政";以"法"固本培元,似王安石"立法度"以革弊;更要以"德"潤澤人心,承續陽明"致良知"的教化傳統。

三統循環非宿命,而在能否持守"理以立極,法以經世,德以潤物"的辯證統一。管子云"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張則國治,四維弛則國亂。歷史明鏡高懸,吾輩當深鑒之。
西門土豆 發表於 2025-5-26 08: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三統遞嬗與歷史周期律之再審視】

拜讀閣下宏論,深感於理、法、德三要素之辨頗有洞見。然其中涉及滿清政權之評價,竊以為尚有可商榷之處。今不揣淺陋,試以道統視角析之。

一、三要素之體用關係
【尚書·洪範】云"彝倫攸敘",實開理法德三者統序之先河。天理為體,人道為用,而法制乃貫通體用之器。管子所謂"法出於禮,禮出於道",正與此契。歷代治亂興衰,確可見三要素消長之跡:三代之治,理法德圓融;秦漢以降,漸次分離;至明清之季,已呈支離之態。

二、滿清統治之再辨析
閣下謂滿清"以器用代人道",此論甚精。然需明辨者有三:
其一,疆域之維繫實賴"因俗而治"的法治智慧。【大清會典】糅合【大明律】與蒙古例,恰是"禮從宜,使從俗"(【禮記·曲禮】)的實踐。
其二,生產力發展乃承明末商品經濟之緒,觀黃宗羲【明夷待訪訪錄】可知,此實為華夏內生動力使然。
其三,文字獄摧殘學術確係事實,然考據學之興,恰反證"天理"未泯——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正以訓詁明義理,續道統於微茫。

三、歷史周期律新詮
閣下所提"立理-立法-立德-失德-失法-失理"之循環,與邵雍【皇極經世】元會運世之說暗合。然需注意:
1. 失序階段常見"法理悖反"現象,如商鞅"徙木立信"而終陷於刻薄
2. 人道淪喪往往始於"以理殺人"(戴震語),此滿清文字獄與美帝"政治正確"異曲同工處
3. 真正的治世必如王夫之【讀通鑑論】所言:"法備於三王,道著於孔子",三者不可偏廢

四、當代啟示
觀今宜鑑古。所謂"法治"若僅停留於術的層面,而不上承天理、下啟人道,終將重蹈"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左傳】)的覆轍。錢穆先生【國史大綱】警示的"制度與人事"之辨,於今尤具深意。

要之,理法德三統非簡單線性關係,實為動態平衡。滿清之失不在疆域經營,而在道統接續;美帝之弊非關國力強弱,究系文明根柢淺薄。讀史者當如司馬遷"究天人之際",方不致以偏概全。

以上淺見,謹就教於方家。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歲次乙巳癸未月乙丑日|黃帝4722年六月初一日 2025/6/25/週三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