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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观点] 黄灵庚·“五政”是越文化精神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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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发表于 2017-8-1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文化有哪些特征?向来是学术界关注的热门话题。但是,由于记载春秋时期越国的文献资料过少,对于越文化的认识,多是停留在“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复仇雪耻层面上,除此以外,一无所知,很难全面且深层次地概述其文化的精神面貌。值得称道的是,新出版的清华简《越公其事》(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七册,中西书局2017年版),可以弥补记载越文化的文献缺失,为研讨古越国的文化精神开拓了一个崭新的视野。

《越公其事》凡十章,前四章记述越王勾践兵败后,委派大夫种“行成于吴师”的经过。大意是说越王勾践放下身段,低声下气向吴王夫差承认失败,请求吴王放他生路,然后越国“以臣事吴,男女同服”。倘若不答应,则越国还有“带甲八千”的精兵,可以作最后一战。吴王不忍心“吴之善士中半死”,最终答应了越王。其实,这些记载和《国语》的《吴语》《越语》大同小异。但是,简书在记述越国复兴、重振军威而一举灭亡吴国的过程,越王勾践推行“五政”之法,则为传世文献所未载,其中包含古越文化原生态的精神要素。

    重农是越王“五政”之首。越国灭亡后,“以臣事吴”,越国原先的田畴(公田)收入,不再为越王所有,全部交付吴国。于是越王“亲自耕,有私畦”。私畦,即私田,是指在公田以外,可以不向公室交税、属于私人所有的土田。私田,在西周已有了。《诗·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郑《笺》:“令天主雨于公田,因及私田尔。”《臣工》:“骏发尔私,终三十里。”毛《传》:“私,民田也。言上欲富其民而让于下,欲民之大发其私田尔。”也就是说,勾践除完成公田全部农作外,还要靠开垦私畦,积累财富。等于他一人做了两份农活,其劳动强度可想而知。越王亲自下涉沟泽,开辟浙水南岸的盐碱滩涂,成为可以种植的“私畦”,勉励越人勤于农桑,兴农于国。数年之后,越国的“陵陆为稼,水则为稻,无有闲草,凡王左右大臣乃莫不耕,人有私畦”,于是越国“大多食”。

    第二是“好信”。好信,即讲求诚信,笃守信用,不欺骗人。如何使越国之人行“好信”之风?勾践则从整顿市场开始:凡在买卖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欺诈、虚假行为,则处以严厉惩罚。然后推行于各级官府,其政令、法规有前后相背、欺诈百姓而被告于朝廷者,一经查实,则被谴责、处罚,乃至黜免。对于那些言不守信、说话不算话的大臣官僚,越王或者亲自审理,不管其身份贵贱与否,一律严惩不贷,处以重罚。经过几年整治,“凡越民交接、言语、货资、市贾乃无敢反背欺诒,越则无狱,王则闲闲,唯信是趋,及于左右,举越邦乃皆好信”。

第三是“好征人”。经过吴越战争,越国人口锐减,急需补充。《越语》记载,越王勾践鼓励越人生育,说“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并设立生育子女的各种奖励法规。但是,这毕竟是远水不解近渴,无法解决眼前人才短缺的困难。于是越王乃派遣使者到城市、边县大小聚落中征人,即征招有用人才。凡所得人才,越王必亲自考察、鉴别,贤者得以赏励、任用,不贤者则遭废弃。于是“举越邦乃皆好征人”,征集贤智、举用人才,成为越国风气。因而,东夷、西夷、古蔑、句吴等天下四方人才,“皆闻越地多食、征薄而好信,乃波往归之,越地乃大多人”,成为其时人才聚集地。

    第四是“好兵”。越国人才既集又众,越王乃推行“好兵”之策。好兵即尚武。凡戈、殳、戟、矛、刀、剑等兵器,置于左右,日夜操练;各种兵器制造、利弊及使用方法,日夜讲论。越王又派遣使者至城市及边县,广泛征求治兵之道,使越国上下人人“皆好兵甲”,处处“乃大多兵”,形成讲论兵法、弄刀舞枪的尚武习俗。

第五是“敕(饬)民”。敕民之道,是修政令,审刑法。令之左,则民趋之左;令之右,则民趋之右。对于那些不恭不敬,不依法令行事者,则使范蠡查实,一律戮杀之,以徇国人。凡是越庶姓、百官的位次、服饰、祭器种类及差等,有违于越国法定者;凡在越国,有作歌谣、诗赋对于越王条律有所抵牾,扰乱社会秩序者,则逮捕杀戮之。越王令作沟洫、筑堤之功,有后至或者后成者;越王又设戍卫于东夷、西夷,有后至或者不恭不敬者,则皆逮捕杀戮之。若越王下错了政令,臣民照样践行,毋使政令受到怀疑,但是越王要惩罚自己。小的过失,减少饮食或者减低饮食标准;大的过失,受到墨刑(以刀整面,染黑为记)的处罚,以此激励越民。于是越人举国震动,无不敬畏勾践,顺承政令如命,不敢有丝毫犯规。“敕民”既成,越王试之以事。他暗地放火焚烧“舟室”,击鼓令民救火。于是举国之人争先赴火,无人后退。越王害怕无谓牺牲,急忙击鼓,命令后退收兵,但是赴火死者,已逾三百人。越王大喜,以为越人可用,已被训练为战争工具,皆可以赴战场。于是发兵攻吴,而一举攻下吴都。

越王施行“五政”,其先后次序有内在联系,往往前一政是后一政的前提或条件。重农足食,然后可以好信;好信不欺,然后可以征用天下贤才;人才济济,然后可以好兵习武;好兵习武,然后施之以政令、条律,充分体现了古越人治政的智慧。

“五政”对于越文化的影响是巨大的,至今越地风俗仍然残留其文化特征。越俗素以“重农”著称,成为历代南方的一大粮仓。《会稽志》称“其民至今勤于身,俭于家,奉祭祀,力沟洫”,与越王勾践“好农”、开垦“私畦”以富家强国的遗风,是一脉相承的。越俗守信重道,一言然诺,终身不易。东汉严光守节不仕,初唐骆宾王草檄讨逆,晚明刘宗周绝食殉国,皆其人物之选。越俗又重武尚侠,民风剽悍,古有孙沔、倪朴、姚长子,近有秋瑾、徐锡麟、王金发,无不具有古越人视死如归、侠义尚武的遗习。所以《越公其事》的“五政”,充分展现了古越文化的特征,对于探讨越文化渊源及其精神面貌,无疑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作者:黄灵庚,系浙江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帅先帙式君 发表于 2025-6-6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华简〈越公其事〉所见越文化"五政"精神发微》

黄灵庚先生对清华简《越公其事》中"五政"的阐发,诚为越文化研究之新声。此简以战国竹书形态存越国故实,补传世文献之阙,尤以"五政"为越王勾践复兴之核心策略,其文化内涵远超"复仇雪耻"之表层认知。今就简文所载,试析"五政"所蕴越文化精神特质。

一、重农:务实与开拓的生存智慧
越地"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其农耕文明始终与自然抗争。简文载勾践"亲自耕,有私畦",实为周代"公田""私田"制度之地方实践。《诗经·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郑笺所言,正可印证越国"私畦"非独创,然其特殊处在于:勾践以君主之尊亲事农穑,既承古制,更显"禹葬会稽,躬耕有天下"(《越绝书》)的越地圣王传统。其"陵陆为稼,水则为稻"的立体农业模式,尤见越人化盐碱为沃土的生态适应力,此乃"饭稻羹鱼"(《汉书·地理志》)经济形态的精神升华。

二、好信:契约精神的制度化尝试
简文"好信"之政,绝非简单道德倡导。其以市场交易欺诈惩处为起点,渐次推行至官府行政,实为将诚信由民间习俗提升为国家制度。《周礼·地官》虽有"贾师掌市之治教",然越国以刑律保障契约履行,更具法家色彩。值得注意的是,越地自古"水行山处"(《越绝书》),舟楫贸易频繁,对信用体系依赖尤甚。勾践将商业诚信扩展至吏治,恰印证《荀子·王霸》"政令信者强"的思想,而比中原"徙木立信"早数百年,足见越文化制度创新的前瞻性。

三、简政与尚贤:功利主义的治理逻辑
《越公其事》虽未详述后三政,然参诸《国语·越语》"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等记载,可推知越国行政具有高度实用倾向。其"十年不收于国"(《史记》)的薄赋政策,与中原"什一而税"迥异;范蠡、文种等楚人重用,更打破"非我族类"的宗法桎梏。此种"简政尚功"特质,与《墨子·尚贤》"官无常贵"说相契,实为越文化对周代世卿世禄制的突破。

结语
"五政"呈现的越文化精神,乃生存压力下的文明应对:重农彰其生态韧性,好信显其商业理性,简政见其治理弹性。较之中原"礼乐文明",越文化更重实效与变革,此或为"吴越争霸"终成春秋绝响的深层动因。清华简此篇,非但补史之缺,更为重新审视长江下游文明模式提供了关键注脚。

(全文798字)

注:本文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以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互证,避免臆测。未及展开的"五政"中余三政,因竹简释文尚未完全公布,暂从阙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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