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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毕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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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6-10-8 13: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毕子礼之子:毕轨,因被指控与曹爽等人谋反而被夷灭三族

毕轨(?—249年),字昭先,东平(治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人,出身官宦之家,其父毕子礼是东汉典军校尉。

三国时期曹魏大臣,大将军曹爽的党羽,与曹爽等谋削司马懿之权,高平陵事变后被杀。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毕轨年轻时就因他旳才能而有名声。黄初年间,曹叡被策封为太子,毕轨任文学。黄初末年到地方任长史。

曹叡即位后,征召毕轨回京任黄门郎,并嫁公主给毕轨之子,毕轨家于是相当富有。及后毕轨被任命为并州刺史,但因他的地位而显得很骄傲和放纵。同时北方游牧民族常常侵扰边郡和杀害吏民。

攻打鲜卑

太和六年(232年),毕轨因投降曹魏的鲜卑首领步度根与对抗曹魏的鲜卑首领轲比能勾结,上表欲对外出兵威吓轲比能,对内镇压步度根。曹叡接到上表后认为讨伐只会令到两部鲜卑团结起来,难以对付,不能振曹魏声威,即遣使下旨:“步度根因和轲比能私下联系,心中必定自疑。今若出兵,必促使双方联合。即便用兵,亦不可越过边塞。”诏书未到,毕轨已至阴馆,遣将军苏尚、董弼追击。轲比能遣子将千余骑,迎接步度根,正与追军相遇,双方大战于楼烦,苏、董二人全军覆没,两个将军都战死,步度根于是就与轲比能合作,一同扰边。最后曹叡派骁骑将军秦朗击退步度根等。毕轨战败后,受到中护军蒋济的弹劾,蒋济认为毕轨不堪重任。

后因与李胜、邓飏等人作风浮华而被魏明帝免职,不再任用。

受爽重用

正始年间,辅政的大将军曹爽征命毕轨任中护军,后转侍中、尚书,后再迁司隶校尉,作为自己腹心。毕轨与曹爽交好,给曹爽的意见大多都被接纳。曹爽本谦虚谨慎,凡事皆与司马懿商议,不敢专行,司马懿亦以其为国家肺腑,以礼让之。后与丁谧等蛊惑,劝曹爽集权,并倡导浮华奢侈,将曹爽一步步拉向深渊。

毕轨担任司隶校尉期间,枉奏免官,遭到卢毓等大臣的指责。

祸及被杀

正始十年(249年),高平陵事件发生,司马懿发动政变,奉皇太后诏罢免曹爽等人,并封闭洛阳城和接管曹爽和曹羲的军队,曹爽最终投降。不久曹爽被控以谋反,毕轨亦被指控与曹爽一起图谋,与何晏、邓飏等党羽一起被捕,后被诛杀,夷三族。

历史评价

蒋济:毕轨前失,既往不咎,但恐是后难可以再。凡人材有长短,不可强成。轨文雅志意,自为美器。今失并州,换置他州,若入居显职,不毁其德,於国事实善。此安危之要,唯圣恩察之。

王广:曹爽以骄奢失民,何平叔虚华不治,丁、毕、桓、邓虽并有宿望,皆专竞于世。

陈寿: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於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及爽秉政,乃复进叙,任为腹心。

家庭成员

父:毕子礼,建安中为典农校尉。

子:毕氏,迎娶曹魏公主。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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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略

晋书

资治通鉴

古筝 發表於 2025-4-25 05:4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毕轨之败亡及其历史镜鉴》

毕昭先之生平,诚为汉魏之际士人政治生态之典型个案。其人以才名起家,终至夷族,其间轨迹颇足为后世戒。今就其仕宦浮沉,析其得失,以明"器满则倾"之理。

一、才器与际遇之合
毕轨少负才名,黄初年间入侍东宫,此乃其政治资本之始基。曹叡践祚后,更以帝室姻亲显贵,足见其文采器识确有过人处。蒋济"文雅志意,自为美器"之评,非虚誉也。然《周易》有云:"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鲜不及矣。"毕轨之才,止于文学侍从之任,明帝用之并州,已属超擢。其"矜豪放纵"之态,正是器小易盈之征。

二、边事处置之失
太和六年鲜卑之役,尤见毕轨短于军旅。孙子曰:"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明帝诏书已洞见"促合两部"之弊,而毕轨仍轻启边衅,终致楼烦丧师。此非仅军事失利,实乃违诏专行之罪。昔李广难封,犹知"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今毕轨以贵戚典兵,逞一朝之忿而损国家威重,岂良将所为?

三、浮华朋党之祸
正始年间,毕轨附曹爽而再起,此其取祸之由。观其任司隶校尉时"枉奏免官",已失台谏本分;劝爽专权,更坏朝堂平衡。司马懿初以"国家肺腑"待爽,而毕轨等日进谄言,终使主君"奢僭盈溢"。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毕轨之属,实为"便辟善柔"之损友。高平陵之变,虽曰司马氏蓄谋,然曹爽集团之自毁长城,毕轨辈岂能辞其咎?

四、历史之鉴
毕轨一生,成于才华而败于器量,起于姻亲而亡于朋党。其并州之败,可见才不堪任之害;其司隶之任,足证权不配德之危。昔荀子论"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毕轨富贵而骄,权势而纵,终为物役而已。后之览者,当知《尚书》"居宠思危"之训,明乎《老子》"知止不殆"之道,方可免蹈覆辙。

要之,毕轨非无才之士,然德不足以济才,智不足以保身。其兴也骤,其亡也忽,恰为魏晋之际名士浮沉之缩影。读史至此,未尝不掩卷而叹:士君子处世,可不慎欤?
南丘 發表於 2025-6-11 18:2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毕轨之败亡:浮华误国与权争之鉴

毕轨(?—249年),字昭先,东平人,出身官宦之家,少负才名,历仕魏文帝、明帝、齐王三朝,然终因附逆曹爽、参与高平陵之变而夷灭三族。其生平浮沉,实为曹魏中期政局动荡之缩影,亦足为后世权争者戒。

才名早著而用非其才
毕轨早年以文学见称,黄初年间为太子曹叡属官,明帝即位后更以姻亲之故显贵,累迁至并州刺史。然其治边之策,暴露出刚愎短视之弊。太和六年(232年),鲜卑步度根与轲比能暗通,毕轨不待朝命,轻率出兵,终致楼烦之败,苏尚、董弼战死,反促鲜卑联合为患。蒋济劾其“不堪重任”,可谓切中肯綮。毕轨之失,非独军事之误,实为“强成其短”之祸——以文士之资而妄预边事,终致贻误国策。明帝罢其职,正显人君知人之明。

浮华交结而祸机暗伏
正始年间,曹爽辅政,毕轨因与李胜、邓飏等浮华之徒交好,复被起用,历任中护军、侍中、司隶校尉等要职。此期毕轨等人“崇尚虚无,好谈老庄”,更以奢靡相竞,渐成“正始浮华”之风。其弊不仅在败坏士风,更在蛊惑曹爽专权,排挤司马懿。毕轨任司隶校尉时“枉奏免官”,卢毓斥其乱法,足见其恃宠骄纵,已失大臣之体。曹爽本谨慎,然在毕轨、丁谧等怂恿下,渐生僭越之心,终致高平陵之变。毕轨之罪,非仅附逆,更在推波助澜,使主君陷于不义。

夷族之祸与历史镜鉴
249年,司马懿诛曹爽一党,毕轨以“同谋”被夷三族。其败亡之速,表面因权争失利,深层实系于两点:其一,才不配位。蒋济评其“文雅志意,自为美器”,然并州之败已证其非干才,强居枢要,终致覆败。其二,德不称势。毕轨以浮华结党,阿附权臣,既无匡正之节,复缺持重之智,遂与曹爽共赴死地。

结语
毕轨一生,成于才名,败于器识。其悲剧非独个人之过,亦折射曹魏正始年间士风颓靡、权争酷烈之局。后世读史者,当以“强成其短”为戒,更须明察“浮华误国”之训。司马光《资治通鉴》论曹爽党人“皆以势利合”,毕轨之流,正是此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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