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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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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基 发表于 2016-10-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曹魏官员:王思,在史上受到曹操的赏识,官至九卿

王思,字不详,生卒年不详,济阴人。受曹操赏识,提拔为刺史,后被任命为大司农。老年时期,脾气变得暴躁且刚愎自用,常为小事发怒,而被后人归为苛吏。

人物生平

起初,王思和梁习一同担任西曹令史,有一天王思向曹操汇报事情,由于说话不当,惹得曹操大发雷霆,教传唤主事的官吏,要将王思以重罪论处。正赶上王思不在周围,梁习便替他去面见曹操,到了就被关押起来。王思急忙赶回来,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责。按他的罪过应该被处以死刑。曹操对梁习默默地代人受过十分感动,也很满意王思能勇于承担罪责,他说:“想不到我的部队中竟然有两名义士!”后来两个人同时升为刺史,王思统领豫州,也算是个能干的官员,只是苛刻琐碎,不识大体。后来官至九卿,封为列侯。

当初,王思与薛悌、郤嘉都是从卑微的官职上被提拔起来的,官位略等。三人之中,悌夹揉儒术,所在名为间省。郤嘉与思事行相似。黄初年间,曹丕下诏褒奖三人,曰:“薛悌驳吏,王思、郤嘉纯吏也,各赐关内侯,以报其勤。”

魏明帝登基后,当时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为明帝所信任,掌管决定朝政,大臣们没有谁不与他们往来友好,可是辛毗不与他们交往。冗从仆射毕轨上表说:“尚书仆射王思是专心勤奋的老吏,但是忠直谋略不如辛毗,辛毗应该代替王思。”明帝就拿这件事咨询刘放、孙资,刘放、孙资回答说:“陛下任用王思,确实是想看到他尽力效劳,不是看重他的虚名。辛毗确实忠诚耿直,然而性情刚愎专断,这是圣上考虑时应当详加考察的。”于是不任用他,让辛毗出京做卫尉。

正始年间(240年-249年),王思被任命为大司农,性格暴躁,经常无故发怒,手下官吏都很害怕他。

案《魏略-桓范传》记载,桓范于正始年间为大司农,那么大司农之位必须要有空缺,则王思大约可以推测死于正始年间。

轶事典故

性格暴躁

王思老年时,脾气古怪,捉摸不定,经常无故大发雷霆,手下的人为伺候他,忙的不可开交,还经常挨骂,不知他的火气从何而来。一日,一个小官向他告假,说父亲重病想回家看看,因家离得很近用不了多久之时间。王思怀疑其所言不实,发怒说:“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遂不准假。第二日,这位小官的父亲就离开人世。王思听说后,亦无悔恨之意。

笔上蝇

王思的脾气很急,一次他提笔作画,有只苍蝇停在笔杆上,驱之又来,一连数次,气的他将笔摔下,去追满屋乱飞的苍蝇。最后,苍蝇没抓到,他因而将怒气转发在笔上,对其又踩又跺,直到把笔毁了,方消怒气。

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苛吏传》:"思(王思)又性急﹐尝执笔作书﹐蝇集笔端﹐驱去复来﹐如是再三。思恚怒﹐自起逐蝇不能得﹐还取笔掷地﹐蹋坏之。"

后来以"笔上蝇"喻干扰写作的丑恶事物。

人物评价

魏略·苛吏传》:“思为人虽烦碎,而晓练文书,敬贤礼士,倾意形势,亦以是显名。”

魏略·苛吏传》:“年老目瞑,瞋怒无度,下吏嗷然不知何据。”

十七史蒙求》:王思逐蝇,持正敛蜂。

毕轨:“尚书仆射王思精勤旧吏,忠亮计略不如辛毗,毗宜代思。”

裴松之:习与王思,同寮而已,亲非骨肉,义非刎颈,而以身代思,受不测之祸。以之为义,无乃乖先哲之雅旨乎!史迁云“死有重于太山,有轻于鸿毛”,故君子不为苟存,不为苟亡。若使思不引分,主不加恕,则所谓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习之死义者,岂其然哉!

曹丕:“薛悌驳吏,王思、郤嘉纯吏也,各赐关内侯,以报其勤。”

曹操:何意吾军中有二义士乎?

陈寿:刘放才计优孙资,而自脩不如也。既善承顺主上,又未尝显言得失,抑辛毗而助王思,以是获讥于世。然时因群臣谏诤,扶赞其义,并时密陈损益,不专导谀言云。

史籍记载

陈寿:①孙资勤慎,并管喉舌,权闻

三国志·魏书·刘司马梁张温贾传

资治通鉴

魏略-苛吏传

赐薛梯等关内侯诏

吕律 发表于 2025-6-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王思仕宦性格之流变及其历史评价》

王思者,曹魏济阴人,以刀笔吏起家,终位列九卿,其仕宦轨迹颇具典型意义。考其生平,可析为三期:初期以勤勉见擢,中期以干练称职,晚期则以苛暴贻讥,此三者实为汉魏之际文法吏群体之缩影。

观其发迹之始,与梁习同列西曹令史时,已显刚直特质。建安年间因奏事失当触怒曹操,却能"自归请罪",与梁习之"默受其咎"共成"军中二义士"之美谈。此处可见曹魏用人"唯才是举"之实相——王思虽不善言辞,然担责之勇正合霸府取士标准。其任豫州刺史时"能吏"之评与"苛碎"之讥并存,恰是汉末刺史从监察官向行政官转型过程中"术"重于"道"的体现。

黄初年间获"纯吏"之誉,实为关键转折。考曹丕诏书将薛悌、郤嘉、王思并称,而特以"驳吏""纯吏"区分,暗含曹魏吏治思想:薛悌兼通儒术故称"驳",王郤二人专精法令故谓"纯"。此时王思尚能持"勤恪"之本,故得太祖、文帝两代重用。然"纯吏"之弊,正在于过分拘泥条文而失却变通,此其晚年苛暴之伏笔。

至明帝朝,毕轨奏议事件尤堪玩味。时人已察王思"忠直谋略不及辛毗",然刘放、孙资"重实效轻虚名"之论,实为曹魏中后期务实政风的延续。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王思的"勤恪老吏"形象已渐异化,中书监、令所谓"尽其筋力"的评价,暗示其执政渐趋机械僵化。

正始年间为大司农时,性格缺陷终至极端。史载"性急暴怒"诸事,非独个人修养问题,实乃文法吏群体通病。其责骂告假属吏"思妇病母"之语,恰暴露酷吏思维——以律令疑人情,以程式代仁心。同时期桓范继任大司农的记载,更构成微妙对照:同出文法而结局迥异,可见制度性苛暴终将反噬仕途。

王思个案之启示有三:其一见曹魏"名法之治"下技术官僚的晋升极限;其二显汉魏之际官吏群体儒法融合的失败样本;其三示制度性苛暴如何由执政手段异化为性格缺陷。后世将其归为"苛吏",非仅道德评判,实包含对官僚异化过程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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