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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郭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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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椟还珠 发表于 2016-9-3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曹魏官员:郭循,因功绩德行闻名西州,曾刺杀蜀汉将军费祎

郭脩(?-253年),字孝先(一名郭修,《[wiki]三国志·后主传" title="‘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后主传’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后主传》及《费祎传》中载为郭循),凉州西平人。三国时代曹魏官员,官至中郎将(可能为伪称。曹芳诏称郭脩为“故中郎”,裴松之则指郭脩只是“西州之男子耳”)。被蜀汉卫将军姜维俘虏后降蜀汉,后来暗杀蜀汉大将军费祎。

简介

据裴松之注《三国志》引孙盛《魏氏春秋》记载,郭脩一向有功绩德行,著名于西州。在一次对蜀汉战事中被姜维所俘,降蜀汉后受刘禅封为左将军。然而郭脩一直不愿成为蜀臣,更想找机会刺杀刘禅,平日利用向刘禅道贺的时机,一边拜贺一边趋前,希望接近刘禅,却总是被其侧近阻隔,难以得手,于是郭脩决定另觅刺杀对象。魏嘉平五年(公元253年),蜀汉大将军费祎于汉寿开办岁首大会,郭脩当时在座,乘费祎欢饮沈醉之际,亲手刺杀费祎,自己亦被蜀人所杀死。同年八月,魏帝曹芳下诏追封郭脩为长乐乡侯,食邑千户,赐谥号为“威”,其子承袭父爵,加拜奉车都尉,获赏银千鉼,绢千匹。

虽然曹魏朝廷对于郭脩舍身刺杀费祎一事致以充分的肯定,但裴松之对其所为却有负面的评价。裴氏否定郭脩的原因有三:其一,郭脩只是一介平民,对魏室没有臣属之责,当他被蜀将所俘,如想表示忠心,可以殉国拒降,根本没有必要作出行刺的举动。其二,魏、蜀虽是敌国,但彼此间没有如赵襄子消灭智氏般的仇恨,魏国也不像战国后期的燕国般备受亡国威胁,犯不着使用行刺的手段。其三,刘禅是平庸之君主、费祎是一般资质的辅政者,即使杀掉了他们,对蜀国也不会产生强大的打击。因此,裴氏认为郭脩只是一名投机主义者,其行刺本质及动机绝对比不上魏诏提及的聂政、傅介子,亦没有资格被称誉为“舍生取义”。

名字记载

在《三国志·蜀书》中,《后主传》及《费祎传》均记载费祎被刺杀之事,两处都称刺客为“魏降人郭循”;而在《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曹芳诏中,则称刺杀费祎者为“故中郎西平郭脩”。同为《蜀书》中的《张嶷传》,记载张嶷曾引岑彭、来歙之事劝诫费祎慎防刺客,又指“祎果为魏降人郭脩所害”。《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记载诸葛恪被孙峻设计杀死一事,裴松之引虞喜《志林》评论中,提起费祎被杀的例子,亦载“斯乃性之宽简,不防细微,卒为降人郭脩所害”。脩、循二字形似,计《三国志》连裴注,“郭循”见录两处,“郭脩”见录四处,加上考虑到“蜀不置史”的背景,故以郭脩为其本名。

彭岐玉 发表于 2025-4-2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郭脩刺费祎事及其历史评价刍议》

郭脩(循)刺费祎一事,载于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实为三国史中一特殊个案。此事涉及忠义观念、政治伦理及史家笔法三重维度,值得深入辨析。

一、名讳考辨与身份定位
郭氏之名,《蜀书》作"郭循",《魏氏春秋》作"郭脩",当以陈寿所录"降人"身份为准。裴松之谓其"西州之男子",否定其中郎将官职,此说可从。凉州西平地处魏蜀交界,其地人士常因战乱易主,郭氏被姜维所俘而降,实为乱世常态。然其"伪称中郎将"一事,恰反映当时降人虚张声势之风气。

二、刺杀行为的历史语境
郭氏刺费祎发生于延熙十六年(253年),时蜀汉正值费祎主政、姜维屡次北伐之际。考费祎之政风,以"和合朝野"著称(《费祎传》),其死确使蜀汉失去重要调和者。然裴松之论其"才非亮匹"确有见地,盖费祎遇刺后,蜀汉政权仍延续十载,足见其非维系国本之关键。

三、忠义观念的再审视
曹魏追谥"威侯"之举,实为政治宣传。细究之:郭氏既非魏室旧臣,又已受蜀汉左将军之职,其行径不合"士不贰君"之节(《礼记·曲礼》)。裴氏以聂政、傅介子相较,指出郭氏缺乏"仇必报、恩必偿"的伦理基础,此论深得《春秋》大义。昔子贡问管仲非仁乎?孔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论语·宪问》)是知评价历史人物,当观其大节。

四、史家笔法的微旨
陈寿记此事用笔极简,仅书"为魏降人郭循所害"八字,而裴注详引魏诏与孙盛记载形成张力。这种"互见"笔法,暗含对曹魏褒扬刺客之风的批评。司马光《资治通鉴》不取魏廷封赏事,亦可窥宋儒对此的价值判断。

要之,郭脩之事折射出三国时期道德标准的淆乱。昔荀彧称"杀身无益,适足为敌快耳"(《魏志·荀彧传》注),郭氏之刺,徒增杀戮而无关宏旨,此正裴松之讥其"不得为舍生取义"的深意所在。历史评价须超越一时政治需要,而置于更长远的文明尺度中审视,方得其中三昧。
佽飞 发表于 2025-5-1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郭脩刺费祎事及其历史评价刍议》

郭脩(循)刺费祎一事,载于《三国志》裴注所引《魏氏春秋》,实为三国史中一特殊个案。今就其人其事,略陈管见如下:

一、名讳考辨
史籍所载"郭循"与"郭脩"之异,当以《魏氏春秋》"郭脩"为正。陈寿《三国志》作"郭循"者,盖音近而讹。裴松之注引曹芳诏书称"故中郎",然考其出身实为凉州西平布衣,所谓中郎将之职恐系伪托。此等名实不符之现象,恰反映魏晋之际史笔褒贬之微旨。

二、事件本质辨析
裴松之对此事持三重否定:其一责其非魏臣而效死节,有违"士不贰君"之伦;其二指魏蜀之争未至"不共戴天"之境,行刺有悖"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之礼;其三论费祎之死难撼蜀汉根基,谓其"刺小敌而亏大信"。此论实本于《春秋》"大夫无私交"之义,深得史家"明道"之旨。

三、历史评价再议
曹魏朝廷之封赏,实为政治宣传所需。以长乐乡侯之爵易千户之封,意在激励效死之士。然考聂政刺侠累、傅介子斩楼兰,皆有其明确的政治诉求与历史背景。郭脩之刺,既非存亡继绝,亦非除暴安良,徒逞匹夫之勇耳。裴氏"西州男子"之讥,可谓中的。

四、刺客文化反思
此事折射出汉末"轻死重气"之侠风异化现象。郭脩所为,既不同于豫让"士为知己者死"的纯粹性,亦异于荆轲"图穷匕见"的正义性,实为政治投机与个人执念的混合产物。蜀汉以"降人"待之而疏于防范,足为后世用人者戒。

结语:
郭脩刺费祎事件,表面是个人壮举,实则为特殊历史情境下的畸形产物。曹魏之褒扬与裴注之贬斥,恰构成历史评价的二元张力。今人观之,当超越简单的忠奸评判,而置于汉魏之际道德标准重构的宏观视野中审视,方得史家"劝善惩恶"之深意。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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