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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董狐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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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發表於 2016-8-28 12: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董狐之笔〗相关人物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太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

〖董狐之笔〗涵义

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

〖董狐之笔〗出处

〖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为赵盾所杀。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董狐之笔〗辨析

〖董狐之笔〗读音:dǒng hú zhī bǐ

〖董狐之笔〗用法:偏正式;作宾语、定语

〖董狐之笔〗造句

1、春秋有董狐之笔,恶不掩,善必彰,当年赵盾弑君之后,梗直的史官秉笔直书“赵盾弑其君”,赵盾连杀数名史官,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2、先生嘱我只管先看鬼故事,将来重看自会参透董狐之笔了。

3、唐德刚是一位公正敢言的历史学家,尤其以“董狐之笔”评点近代中国人物而出名。

4、他们遵循孔老夫子关于诗歌“兴、观、群、怨”四大社会功能之说,抱屈子之怀,执董狐之笔,秉婉约之心,抒豪放之志。

〖董狐之笔〗成语典故: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董狐之笔〗成语接龙:

董狐之笔→笔伐口诛→诛故贳误→误认颜标→标新领异→异草奇花→花说柳说→说短道长→长辔远御→御沟红叶→叶公好龙→龙骧麟振→振穷恤寡→寡人之疾→疾言厉色→色授魂与→与人为善→善始令终→终而复始→始终不易→易于反掌→掌上观文→文治武力→力学不倦→倦尾赤色→色如死灰→灰心槁形→形输色授→授业解惑→惑世诬民→民心不壹→壹败涂地→地老天荒→荒淫无道→道貌岸然→然荻读书→书缺有间→间不容发→发上指冠→冠绝一时→时不我待→待字闺中→中心摇摇→摇席破座→座无虚席→席门蓬巷→巷议街谈→谈情说爱→爱才如命→命在旦夕→夕寐宵兴→兴微继絶→絶少分甘→甘分随时→时不可失→失道寡助→助我张目→目迷五色→色胆包天→天灾地变→变化无常→常年累月→月落乌啼→啼饥号寒→寒蝉僵鸟→鸟焚鱼烂→烂若披锦→锦绣前程→程朱之学→学富五车→车载船装→装潢门面→面无人色→色色俱全→全盘托出→出凡入胜→胜残去杀→杀鸡为黍→黍离麦秀→秀才造反

向日岫 發表於 2025-7-15 19:3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董狐直笔与史家精神之现代诠释》

董狐"书法不隐"之典,实为华夏史官传统之圭臬。《左传》所载"赵盾弑其君"一案,非特记事之真,尤见义理之正。董狐执简,非不知赵穿实刃,而独责赵盾者,盖史官之职在"诛心"而非仅"录迹"。赵盾身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其心可诛,其迹可议,此《春秋》笔法之精微处。孔子称"古之良史",非虚誉也。

考董狐之笔,实具三重史法维度:其一曰"实录",《说文》云"史,记事者也",必如《汉书·司马迁传》所谓"其文直,其事核";其二曰"义法",即《春秋》"微而显,志而晦"之书法,董狐断赵盾之罪,正合"君不君,则臣不臣"之经义;其三曰"气节",史迁所谓"不虚美,不隐恶",纵斧钺加身而不易其辞。此三者,实为传统史学之鼎足。

今人用"董狐之笔"称誉信史,然多昧于其法度之严。赵盾"弑君"之载,非现代所谓"客观记录",实乃以礼法为绳墨的价值判断。董狐所执,乃"礼"之笔,非"刀"之笔。故《史通》云:"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当代史家若只求事象之真,而弃价值之善,犹得椟而还珠也。

观今日学术场域,"董狐精神"尤具镜鉴。史学研究当以"不隐恶"为底线,以"彰善瘅恶"为旨归。唐德刚先生之评骘近代人物,所以为世所重者,正在其能"执礼义以裁史事"。然今之论史者,或囿于意识形态,或溺于考据饾饤,能兼得董狐之胆识与孔子之睿智者鲜矣。

要之,董狐之笔非徒记事之具,实为文明之维。章学诚《文史通义》言"史德",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董狐之可贵,正在其心术如青天白日。吾辈治史,当以此古镜照见今人之得失,使直笔传统薪火相传,则史学幸甚,文化幸甚。
丁里 發表於 2025-7-27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董狐直笔与史家书法之要义》

董狐"书法不隐"之典,实为华夏史笔传统之圭臬。《左传》载赵盾"弑君"案,非独记事,实开"史权"高于"相权"之先河。董狐所执非刀简而为道统,其笔削之严,足为万世法。

考董狐书法之精义,当析三重境界:其一曰"境",赵盾未出境而返,犹在君臣大伦之中;其二曰"位",正卿不讨贼即失职;其三曰"时",返国不诛乱臣,时义已失。此三重法度,非董狐独创,实周礼"史官据法守经"之体现。孔子称"古之良史",非誉其个人,乃肯定史官系统独立于政权之制度精神。

史笔之直,实有深层次制度保障。春秋时期"太史"乃世官,董狐为辛有后裔,其职守不受卿大夫更迭影响。史载齐太史兄弟前赴后继书"崔杼弑君",晋史官连续被杀仍不改辞,皆可见史官体系之独立性。此种"以职抗权"的传统,至司马迁时仍存余绪,故能成"究天人之际"的《史记》。

然须辨明,董狐之笔非刻薄之笔。《春秋》书法"常事不书",唯书变礼。赵盾"弑君"之载,重点不在行为本身,而在其违背"正卿讨贼"的礼制责任。后世所谓"直笔",当如钱大昕所言"实事求是,不虚美不隐恶",非谓言辞激烈即为直。司马光《通鉴》书"魏征谏事",朱熹《纲目》辨正统,皆得此中三昧。

今人用"董狐之笔"典故,多侧重其不畏强权之精神,然忽略其背后整套史官制度与礼法体系。真正的史家精神,当如陈寅恪所言"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制度保障下持守道统。唐德刚等近世史家之可贵,不在其批评之锐,而在其能于现代学术规范中重建"史权"之尊严。

董狐之笔,笔重千钧。非因笔墨之力,实因承载着"礼以定伦,史以载道"的文化重量。当今治史者,当效其神而非摹其形,在新时代重建"书法不隐"的学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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