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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卜昼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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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6-8-28 11: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卜昼卜夜〗相关人物

敬仲(前705——?),春秋时陈国公族。陈厉公妫跃之子。字敬仲(一说敬是谥号)。他是战国时期田氏齐国的始祖。

〖卜昼卜夜〗涵义

卜:占卜。形容夜以继日地宴乐无度。

〖卜昼卜夜〗出处

先秦·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

〖卜昼卜夜〗词语辨析:

〖卜昼卜夜〗读音:bǔ zhòu bǔ yè

〖卜昼卜夜的近义词〗:卜夜卜昼、玩物丧志、无尽无休

〖卜昼卜夜〗反义词:适可而至

〖卜昼卜夜〗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

〖卜昼卜夜〗造句

对于这种卜昼卜夜、酒食不断的生活方式,凌光也开始感到吃不消了。

〖卜昼卜夜〗成语典故:

敬仲,即春秋时陈国的公子完,同陈宣公是兄弟。陈宣公为了叫宠姬所生的儿子款为太子,便把原来立为太子的大儿子御寇杀了。敬仲是站在御寇一边的,因此不能在陈国安身立足,便投奔齐国。齐桓公很恭敬地接待敬仲,拜他为“卿”。敬仲谦虚地说:“我是投奔贵国的客人,蒙您收留,让我在这里舒舒服服地住下,我已经非常感激了,怎敢高居卿位,让人笑我不知足呢!”齐桓公觉得他很懂道理,便改聘为“工正”,请他担任管理各种工匠的职务。但是对他的待遇,仍不同于一般官员。齐桓公经常找他谈天、游玩。

有一次,齐桓公到敬仲家里去,敬仲拿出酒来招待他,桓公喝得很高兴,直到天快黑了,还叫点灯,要继续喝。敬仲婉言劝止,说道:“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我只准备白天陪您玩,却没有打算继续到夜晚,恕我不敢久留您!)”

〖卜昼卜夜文言文〗: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

〖卜昼卜夜〗成语接龙:

卜昼卜夜→夜深人静→静极思动→动之以情→情见势屈→屈蠖求伸→伸冤理枉→枉费心机→机不容发→发踊冲冠→冠盖相望→望门投止→止谈风月→月异日新→新陈代谢→谢天谢地→地久天长→长袖善舞→舞文弄法→法外施仁→仁言利溥→溥天同庆→庆吊不行→行侠好义→义正辞约→约定俗成→成败利钝→钝学累功→功一美二→二姓之好→好声好气→气义相投→投舒丧命→命中注定→定于一尊→尊主泽民→民保于信→信誓旦旦→旦夕之危→危言核论→论黄数黑→黑更半夜→夜阑人静→静观默察→察今知古→古道热肠→肠肥脑满→满而不溢→溢美之言→言之有理→理不胜辞→辞严义正→正视绳行→行不踰方→方骖并路→路叟之忧→忧国爱民→民和年稔→稔恶盈贯→贯颐奋戟→戟指怒目→目睫之论→论今说古→古琴价高→高斋学士→士农工商→商彝周鼎→鼎成龙去→去危就安→安眉带眼→眼明手捷→捷报频传→传宗接代→代人说项→项庄舞剑→剑戟森森→森罗万象→象箸玉杯→杯茗之敬→敬老怜贫

九天云中龙 發表於 2025-6-28 16:0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卜昼卜夜"之礼义与政治智慧》

"卜昼卜夜"典出《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此语虽仅八字,实蕴含春秋时期深厚的礼制精神与政治智慧。敬仲(陈公子完)以"臣卜其昼,未卜其夜"婉拒齐桓公夜饮之请,表面观之乃守礼之举,深层实为政治韬晦之道的精妙体现。

考其礼制渊源,《礼记·玉藻》明载"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周礼对饮酒时辰、仪节皆有严格规范。敬仲所谓"卜昼",实为依礼而行。昼饮合乎《仪礼》"燕礼"之制,夜宴则易流于"淫乐",此即孔子所戒"损者三乐"之"乐宴乐"者也。其以占卜为辞,既保全君主颜面,又恪守臣道本分,可谓"婉而成章"的辞令典范。

更深层观之,此典故折射出敬仲的政治智慧。当其辞卿位时引《诗》"畏我友朋",及婉拒夜饮,皆体现"明哲保身"之智。《周易·系辞》云"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敬仲作为羁旅之臣,深谙"高位速谤"之理。其坚持"昼"与"夜"的界限,实为在齐桓公霸业初兴之时,刻意保持政治距离的深谋远虑。这种节制不仅避免陷入"玩物丧志"之危,更为日后田氏代齐埋下伏笔。

今人用此成语,多侧重其"宴乐无度"的贬义,然细究本原,实为"以礼节情"的正面示范。在当代社会,"卜昼卜夜"现象常见于商业应酬,然缺乏敬仲式的礼制约束与政治智慧,终致"酒食耗精"之弊。若能领会典故中"知止不殆"的哲学,则可达致"适可而止"的中和之境。

要之,"卜昼卜夜"非仅成语,实为礼制精神与处世智慧的结晶。敬仲之慎始敬终,既合于《尚书》"制治于未乱"之训,又暗合老子"知足不辱"之道,足为后世法。
清幽 發表於 2025-6-30 09:57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卜昼卜夜"之礼义边界与政治智慧》

"卜昼卜夜"典出《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表面记述齐桓公与敬仲(陈公子完)饮酒作乐之事,实则蕴含春秋时期"礼"与"欲"的深刻辩证关系。敬仲"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之对,非仅推辞之辞,实为士大夫守礼明义的典范。

考其语境,敬仲以亡命之臣居齐,桓公三度造访,已属殊礼。当桓公欲"以火继之"夜饮时,敬仲以占卜为喻,巧妙划定君臣交往的礼制边界。此中深意有三:其一,依《周礼·春官》"大祭祀,卜日宿"之制,重大活动需卜问吉时,敬仲借此隐喻非礼勿行;其二,《礼记·玉藻》言"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敬仲恪守"酒以成礼,不继以淫"的饮酒规范;其三,暗合"昼访夜宿"的春秋聘问礼制,避免"以燕废朝"之讥。

此典故折射出春秋时期政治交往的微妙法则。敬仲虽为客卿,却深谙"过犹不及"的中道智慧。其辞卿位而就工正,拒夜饮而守臣节,正是《周易·乾卦》"亢龙有悔"思想的具体实践。观《管子·大臣》载桓公"朝诸侯之士"而"夕饮酒",敬仲之谏实有匡正君失的政治意义。

后世对此典故的解读多侧重宴乐层面,实则忽略其礼制警示。宋代吕祖谦《左氏博议》评曰:"敬仲之辞,非特为酒戒也,所以防人君之流连也。"清代顾炎武《日知录》更指出:"春秋时卿大夫之见宾客,未尝继之以夜。"可见"卜昼卜夜"后来演变为贬义,恰是礼崩乐坏后的语义流变。

今人用此成语,当知其本为守礼之典,后衍为纵欲之喻。敬仲之慎始敬终,桓公之从善如流,共同构成这段典故的双重启示。明人丘濬《大学衍义补》有言:"人君之乐,当以礼为节。"此诚"卜昼卜夜"故事留给后世最珍贵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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