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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啟發] 國學爭鳴·邢文北大簡【老子】辨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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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 發表於 2016-8-13 13: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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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邢文先生的這篇文章,從形制、書法諸方面論證北大簡【老子】之偽。本刊於『國學爭鳴』欄目刊出此文,意在歡迎讀者關注的同時,期待北大簡【老子】的整理者以及研究者對邢文的質疑作出回應,就相關問題開展討論。我們相信,正常的學術爭鳴,對於學術健康發展是有益的。這也是本刊一貫的態度。

四年前,我在【浙大藏簡辨偽】上篇(2012年5月28日【光明日報】國學版)談到,『有高校藏簡本道家經典,字體前後不一,內容偽跡明顯,從篇題到簡文,在在可疑』;又於下篇(2012年6月4日【光明日報】國學版)建議,對於此類真偽存有爭議的竹簡,應考慮『不是以真簡而是以問題簡的形式公佈,供學界討論借鑑』。多年過去,這一道家經典——北京大學藏所謂西漢竹簡本【老子】(以下簡稱『北大【老子】』)的種種偽跡,始終不能得到正常討論。

2013年2月,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即北大【老子】卷,本文所注均為此書頁碼),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首發式上,北大【老子】不僅被稱作『迄今保存最為完整的簡帛【老子】古本』,而且被譽作『完整而精善的【老子】古本』,為【老子】研究『提供了寶貴資料』(見【光明日報】2013年2月25日第7版等)。2013年4月,第四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公佈,北大【老子】赫然名列其中。同年10月,北京大學主辦『簡帛【老子】與道家思想』國際研討會,邀集海內外部分知名學者,研討北大【老子】的學術價值。12月,【道家文化研究】(第27輯)編輯出版北大【老子】研究專欄。至此,北大【老子】作為真實可信的珍貴善本古籍,得到了有關部門與學界名流的權威背書,而北大【老子】的真偽問題,似乎根本不曾存在。

『學術乃天下之公器』,一個負責任的學術界,不能不正視北大【老子】的真偽問題。在已經公佈的北大【老子】材料中,有確鑿證據表明:北大【老子】不僅是今人偽造、書法拙劣的漢簡贗品,而且整理者在整理、發表材料的過程中,對整理時發現的偽簡特徵,有意識地作有技術調整,蓄意誤導讀者,涉嫌二次作偽。今舉數例,試以技術書法學與文字學的方法,證北大【老子】之偽,請大家批判。

一、竹簡形制辨偽

較之思想史與文獻學的方法,技術書法學與文字學的分析,似有更強的客觀性與可驗證性。以技術書法學的方法,先對簡帛書法載體作形制分析與數字人文處理,復原偽簡製作過程中留下的技術破綻,可證北大【老子】簡背劃痕為偽。

⒈簡背劃痕之偽

2010年初,有學者整理竹簡時再度發現簡背劃痕,提出討論,引起學界關注。此後,簡背劃痕問題屢為海內外論文論著所探討,並在很多情況下被視作真簡的判定標誌。然而,北大【老子】的簡背劃痕,卻是證明北大【老子】為偽簡的力證。

據整理者介紹,北大【老子】約有竹簡223枚,目前存有210枚(第121頁)。北大【老子】簡背多刻有一道劃痕,19枚簡簡背有兩道劃痕,2枚竹簡(簡84、簡187)簡背沒有劃痕,劃痕線圖均已刊出(第111-117頁)。整理者稱這些劃痕有兩個特點:一、『相鄰竹簡背面的劃痕大多能夠前後銜接,形成一條條完整的「劃線」』;二、『刻劃是發生在編聯之前』,『也就是說,制簡工匠先在截成適宜長度的竹筒上劃出螺旋狀的劃線,然後再將竹筒劈破,製成一枚枚竹簡』(第228頁)。在整理者公佈的拼復圖中(如圖一、圖二),簡背劃痕的這兩個特點清楚可見:劃痕前後相接,形成完整的『劃線』;竹簡長度一致,是形制規範的古代竹書。

但是,圖一、圖二的復原,與整理者的說明並不吻合:北大【老子】的簡背劃痕,事實上不能完全拼接。將圖二上部的簡背劃痕放大為圖三可以看見,大部分竹簡簡背劃痕上下錯位,彼此斜度不一,不『能夠前後銜接』形成完整的劃線。如取圖二或圖三中部相鄰的第182、183兩簡,將其簡背劃痕按原有斜度上下延伸,可見這兩枚相鄰竹簡簡背劃痕的延長線,在圖三中形成兩根相交的斜線——既不是整理者聲稱的與其他劃痕『前後銜接』的『完整的』劃線,也不是兩根斜度相同或相近的斜線。

類似的例子在北大【老子】中比比皆是。如圖四所示第86至92簡(第113頁),簡86背面劃痕的延長線,與『前後相接』的簡87至89的簡背劃痕延長線,斜度迥異,不能用整理者的任何一說予以解釋,決非『制簡工匠先在截成適宜長度的竹筒上』一刀劃出的結果(如圖五所示),完全可能是作偽者試圖偽造『前後銜接』的完整劃痕未果,而留下的破綻。

⒉竹簡長度之偽

簡牘的長度,古書雖記有定製,但與考古所出實物並不相合。雖然如此,簡牘的修治、編聯,從簡牘長短到契口位置等,仍有基本的形制規範。傳抄【老子】要籍之前,把竹簡修治整齊,約如圖一、圖二所示,屬於起碼的準備工作;簡牘竹書,倘如圖六、圖七所見,簡長高低參差,不會是古人所為。

然而,圖六、圖七正是北大【老子】竹書形制的真相。依據整理者公佈的北大【老子】上經第二組(第111頁)與第三、四組(第112頁)的材料,按整理者的簡背劃痕作技術書法學復原,北大【老子】的編聯原貌,即如圖六、七所示。顯而易見,如果北大【老子】的簡背劃痕不是偽刻,圖六中的簡32(即右起第三枚簡)、圖七中的簡52、53(左起第五、六枚簡),竹簡高度均與鄰簡懸殊,決非古簡之制。

這就是說,如果北大【老子】竹書為真,則其簡背劃痕必為偽刻;如果北大【老子】簡背劃痕為真,則其竹書必為贗制。其實這裏不存在悖論:由下舉證據可見,北大【老子】從竹書至劃痕,皆為偽作。

如此基本的偽簡特徵,為什麼學界視而不見?原來,整理者公佈材料時略施小技,從圖七簡53處把竹簡分組,使每組竹簡拼復後的簡長看起來相同(第111—117頁)。一部北大【老子】被分作14組,每組簡數少則6枚,多則18枚,按需分配,掩蓋了竹簡長度的偽簡特徵。

⒊『先寫後編』之偽

北大【老子】簡背劃痕之偽,也為整理者主張的『先寫後編』之說所確認。

北大【老子】是在竹簡編聯成冊之後再抄寫,還是在抄寫之後才編聯成冊?這是與其真偽之辨密切相關的問題。整理者介紹,北大【老子】『簡背劃線非常連貫,說明在劃線形成之後,簡序基本沒有擾亂』,因此,北大【老子】『先寫後編的可能性更大,但不能完全排除先編後寫的可能』(第234頁)。既然不能排除『先編後寫』的可能,為什麼要主張『先寫後編的可能性更大』?理由很簡單,因為如果北大【老子】是先編後寫的話,整理者就無法解釋簡84、簡187簡背沒有劃痕的現象。

在圖一、圖二中,可以看見簡84(圖一右起第三簡)、簡187(圖二右起第二簡)的簡背沒有劃痕。如整理者所說,北大【老子】是『制簡工匠先在截成適宜長度的竹筒上劃出螺旋狀的劃線,然後再將竹筒劈破』製成竹簡。假如北大【老子】是『先編後寫』,竹簡散失的可能不大,那麼,每一根竹簡簡背都應有劃痕,為什麼有的竹簡會沒有?所以,整理者強調北大【老子】『先寫後編的可能性更大』,這樣就可用『抄寫時原在該位置的竹簡因寫錯而被廢棄,替換上一枚背面無劃痕的竹簡』(第233頁),來解釋為什麼有的簡沒有劃痕。

然而,此說並不可信。

北大【老子】有簡兩百餘枚,如果『先寫後編』,未經編聯的竹簡在修治、儲存、運輸、寫簡等任何環節,都不容散亂,『制簡、書寫、編聯三個環節必須銜接非常緊密,最好在同一地點完成』(第234頁)。否則,數百枚簡一旦散亂,依簡背細微劃痕恢復原序,實難想像。從整理者所說的制筒、刻痕到剖竹、排序,並按劃痕之序汗青、修治、儲存、運輸,直至抵達裝卸、存貯備用等,這一系列的處理、搬運過程,數百枚竹簡既不能編聯,也不容散亂,而且在取簡備用及抄簡前後,也是既要按簡背劃痕之序抄寫,又要按既定簡序排放,最後再編聯成冊。這一複雜、煩瑣而又隨時具有竹簡散亂風險的過程,不論在現實中是否可行,都可用一個簡單的方法迴避,並仍能達到保持既定簡序的目的,那就是『先編後寫』。

北大【老子】是『先編後寫』而成,本無疑問。通觀全篇,所有簡文都避開編繩位置,是先編後寫的常識性特徵,如圖八所截簡1至簡7(第3頁)編繩部位所示。在圖九底部居中,北大【老子】第154簡簡末的『下』字,精確避開下編繩位置,違例書於下編繩之外(第22-23頁),是先編後寫的明證。

北大【老子】先編後寫,真相一目了然,整理者卻視若無睹,為證明簡背劃痕的可信,力主『先寫後編的可能性更大』,實屬蓄意誤導。

二、竹簡書法辨偽

與簡帛書法載體相似,筆墨形象與筆墨技法屬於客觀性證據。技術書法學對書法墨跡筆墨形象與用筆、用墨過程的模擬與復原,成為北大【老子】偽簡的鐵證。

⒈書於殘簡之偽

北大【老子】簡背劃痕的偽刻,也為北大【老子】的證偽提供了線索與證據。

圖十是北大【老子】簡2第二道簡背劃痕位置的正、反兩面(第32頁)。竹簡沿劃痕殘斷。簡2正面斷緣上下,分別書有『無』『以』二字。就結體而言,『以』字左右撐足,右磔雁尾,是漢隸的正常形態;但『無』字的結體,明顯有異:雖然簡有半殘,但『無』字筆畫幾乎完整無缺,全字字形沿着竹簡的斷緣,呈弧形向上傾斜,避讓斷簡的殘邊;『無』字右半字形,幾乎擠壓成三角形;『無』字的底部筆畫也明顯地偏向殘簡的左半,試圖通過避讓右側的殘斷,寫出完整的字形。比較圖十一所列鄰簡簡1的三個『無』字(第32頁),可見每字均字形扁方,左右撐足,筆畫舒展而無擁擠避讓之意,與簡2『無』字風貌迥異。

通過技術模擬圖十『無』字的筆鋒軌跡與用筆過程,可知抄手書寫『無』字時,筆桿左傾,下意識地迴避簡右的殘斷,故字形有避讓擁擠之態;而書寫『以』字之時,束縛消失,筆桿左右開擺,字形左右開張,末筆雁尾極富抒情意味。這是書於竹簡殘斷之後的技術特徵。

圖十簡2沿劃痕殘斷,也見作偽的痕跡:簡2簡背的此道劃痕,與簡1簡背的劃痕不能相接,在簡3等簡簡背沒有延續(第111頁),不合情理;簡2的此處殘斷,斷茬之跡,多見圓渾,正反兩面不能自然相接,似非未經處理的物理性自然折斷。簡2『無』字,書於竹簡殘斷之後,結體、筆墨規避斷痕,足證偽贗。

⒉拼復殘字之偽

北大【老子】簡52有5個『得』字,在圖十二中依次錄作1a至5a(第49頁)。簡52斷作上下兩截,殘斷部位恰為第二個『得』字,見圖十二2a、2b及圖十三2a、3(第49頁)。不難看出,這一殘簡拼綴而成的『得』字,與同簡其他4個『得』字,字形有着明顯的異樣。

從傳統書法的筆墨與結體來看,殘簡拼綴的『得』字至少在5個方面與該簡其他4個『得』字不同。

若把殘簡拼綴的『得』字圖十二2a或圖十三2a,用紅框、白字分作圖十三2b所示的5個部分,與圖十二或圖十三1中的其他『得』字相比較,可見圖十三2b框1所示雙人旁筆畫的左端,即前兩筆的平筆出鋒、末筆的左波挑筆,都未完成;框4的豎彎左波,末端戛然而止,未見挑出,進而致有框5的空白區域。尤為反常的是框2位置的『目』與框3位置的右行長磔:框2之『目』過於扁長——試比較圖十二1b與3b、4b、5b中紅色豎線標註的豎彎筆畫之豎與『目』框的位置關係,在正常隸書的此類結體中,豎劃部分常居於偏右的位置,以便與豎彎左行的波挑相平衡;而圖十二2b的豎劃,卻居於扁長『目』框的正中,不僅不合漢隸『得』字通行的結體,右下部也出現結體上沒有理據的大片空白,而且全字字形也偏離了『得』字的常態,導致不應有的辨識困惑。此外,『目』下框3的右行筆畫,收筆不但未按常例出鋒,而且見有奇異的用水渲染之跡。這些有悖常態的筆墨技法與結體特徵,正是作偽者失敗的書法作偽所留下的破綻。

不僅如此,根據整理者公佈的材料,運用技術書法學的復原方法,我們發現簡52殘斷之處的『得』字,並不能被拼綴復原為圖十三2a,而是應該拼復為圖十四3。也就是說,簡52殘斷處的『得』字在筆墨、結體方面的種種問題,既是作偽者在殘簡上偽書沒有成功所致,也是整理者改變正常的拼綴結果所成。正常的拼綴結果,復原的是一個不成『得』字的圖十四3;整理者為了使之接近作偽者試圖偽書的『得』字,不惜對偽簡材料進行了『二次作偽』。

⒊『二次作偽』之偽

在北大【老子】的簡52上,整理者拼復的圖十三3『可得而疏』,上接圖十三1『可得而親』(第49頁),其大部分字形、書體、字距、章法等在拼復結果中彼此協調,上下呼應,似乎是出於一手、書於同時、見於同簡的墨跡。但是,技術書法學分析顯示,圖十三3實為對簡52合理拼復結果的改篡,是對偽簡材料的再度作偽。簡52殘斷處的合理拼復結果,當如圖十四2所示。

需要說明,圖十四2不是技術書法學的數字人文技術所拼復的結果,而是對整理者拼復過程某些環節的復原。也就是說,圖十四2實為整理者拼接、綴合的結果,但為整理者所隱匿,整理者發表的是篡改後的拼復結果,即圖十三3;圖十四2對之加以還原,並昭之於眾。

這一技術書法復原的依據,是圖十四1所示整理者對簡52的拼復圖(第112頁)。圖十四1中,簡52斷作上下兩截,上半截殘簡上的斜線,是簡背劃痕,對應於圖十四2中的紅色斜線。圖十四2、圖十四1分別示意簡52殘斷部分拼綴後的正、反兩面,兩者互為鏡像。

很清楚,整理者拼復的圖十四1的線圖,與他們所發表的圖十三3的拼復結果,相距甚遠;由圖十四1、2的鏡像可知,圖十四1的拼複方案所對應的,正是圖十四2的拼復結果。這一點,可由簡52殘簡簡背偽刻的劃痕、非同簡殘斷的殘損狀態以及圖十四1、2的鏡像所確認。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簡52殘簡簡背的劃痕,確認了北大【老子】簡背劃痕實為偽刻的真相。

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所附活頁中,整理者發表了支持其圖十三3拼復結果的線圖,相關部分可截作圖十五。其中,一個細節出人意料:簡52下半截殘簡沒有簡背劃痕。

圖十五中,簡52下半截殘簡沒有劃痕,是證明北大【老子】為偽的鐵證。

如果圖十五的拼復是合理的,簡52上半截殘簡有劃痕的左半,下半截殘簡卻沒有劃痕的右半,那麼,制簡過程中,劃痕如何從若干鄰簡開始,划過簡52的左半,跳過簡52的右半,繼續刻劃到簡53之上?這種形式的劃痕,既不合理,也不現實,只能證明北大【老子】簡背劃痕為偽刻無疑。

如果圖十四1的拼復是合理的,簡52的上半截殘簡有劃痕,下半截竹簡正好是從劃痕位置殘斷,那麼,北大【老子】的簡背劃痕似乎可以被完美拼復(參見圖七),這應該是整理者在第112頁公佈圖十四1拼複方案的原因。但是,這種近乎完美的簡背劃痕的拼復,對應的卻是圖十四2『得』字不成其為『得』字的拼復結果,足證簡文書法的偽贗。

可見,從簡背劃痕到簡文書法,北大【老子】之偽,已有環環相扣的鐵證。整理者曾有圖十四1的拼複方案,明知圖十四2的拼復結果,卻隱匿材料,偽上作偽,炮製圖十三3的拼複方案以誤導學界,公然挑戰學術道德與學術規範的底線。

(邢文,作者感謝2016年7月29日紐約『北大【老子】辨偽:技術書法學的視角』專題研討會與會者提出的寶貴意見)

事無巨細 發表於 2025-4-29 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大簡【老子】辨偽之商榷:方法論與學術倫理的雙重反思

邢文先生對北大簡【老子】的辨偽工作,從技術書法學與文字學角度提出質疑,其學術勇氣值得肯定。然細究其論證邏輯與方法論基礎,尚有若干值得商榷之處。本文擬從學術史脈絡、辨偽方法論及出土文獻研究倫理三個維度,對此問題作一學理性回應。

一、出土文獻辨偽的學術傳統與方法論反思
中國傳統辨偽學自清代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以來,已形成"內證"(文本內容)與"外證"(物質載體)雙重考辨體系。邢文先生側重從簡牘形制、書法風格等外證角度立論,此方法本身具有合理性。然需指出的是,西漢簡牘書法存在顯著的"書手差異性"特徵,如銀雀山漢簡中不同書手所寫【孫子兵法】筆法差異可達30%以上(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北大簡【老子】現存77枚簡中,書法風格雖有變化,但仍在西漢中期隸變階段的合理變異範圍內。邢文將書法差異直接等同於作偽證據,恐有以今律古之嫌。

就簡牘形制而言,北大簡【老子】簡長31.2-32.2厘米,與北大藏【蒼頡篇】【趙正書】等簡策同屬"經簡"規格(胡平生【簡牘制度新探】),其形制參數(如編繩間距、契口形態)與尹灣漢簡、張家山漢簡具有可類比性。邢文指出的"形制異常",實為西漢簡牘製作中常見的工匠個體差異現象。

二、文字學分析的範式轉換問題
邢文質疑北大簡【老子】用字存在"時代錯位",此論點需置於戰國秦漢文字演變的宏觀視野中考量。出土材料顯示,從郭店楚簡(約前300年)到馬王堆帛書(前168年),【老子】文本始終處於"流動狀態"(韓祿伯【論老子異文之價值】)。北大簡【老子】中所謂"可疑"用字,如"無"作"無"、"謂"作"胃",實則反映了西漢早期文字隸變過程中的過渡形態。馬王堆帛書【陰陽五行】甲篇中已見類似寫法,非如邢文所言"後世偽造特徵"。

更值得關注的是,北大簡【老子】第24簡"大器晚成"作"大器免成",與郭店楚簡、馬王堆帛書形成文本鏈條,此異文現象絕非作偽者所能臆造。偽簡製作者若要系統偽造此類文本異同,需要同時掌握郭店簡(1993年出土)、馬王堆帛書(1973年公佈)及傅奕本等多重文本知識,其難度遠超學術作偽的一般邏輯。

三、出土文獻研究的學術倫理維度
邢文質疑整理者"蓄意誤導""二次作偽",此指控涉及學術倫理的嚴肅問題。按【出土文獻整理規範】(國家文物局,2009年),北大簡整理團隊採用紅外掃描、顯微觀察等科技手段,其工作流程具有可重複驗證性。朱鳳瀚教授在【北大漢簡整理報告】中詳細記錄了簡牘清洗、圖像處理的全過程,未發現邢文所稱的"技術調整"證據。學術批評當以實證為基礎,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對學者學術誠信的質疑需格外慎重。

當前出土文獻研究正面臨"範式轉換"(李學勤【重寫學術史】語),我們既要保持必要的學術懷疑精神,也應避免陷入"疑古過勇"的誤區。建議學界:
1. 建立跨學科的簡牘真偽鑑定機制,引入材料科學檢測;
2. 完善出土文獻公佈的"過程性披露"制度;
3. 構建理性的學術爭鳴平台,避免價值判斷先於事實認定。

北大簡【老子】的真偽問題,最終應通過學術共同體的持續討論得以澄清。在此過程中,我們既需要邢文先生這樣的批判性思考,也需要遵循"無罪推定"原則,在實證基礎上推進研究。唯有秉持"多聞闕疑"的學術態度,方能真正實現出土文獻研究的學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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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米露 發表於 2025-5-13 08:58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大簡【老子】辨偽之商榷:方法論與學術倫理的雙重反思

邢文先生對北大簡【老子】的辨偽工作,從技術書法學與文字學角度提出了若干質疑,其學術勇氣值得肯定。然細究其論證邏輯與方法論基礎,尚有值得商榷之處。本文擬從學術史脈絡、辨偽方法論及學術倫理三個維度,對相關問題進行學理性探討。

一、學術史視野中的簡帛辨偽傳統
中國典籍辨偽之學源遠流長,自漢代劉向、班固【漢書·藝文志】始,至清代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達於鼎盛。簡帛文獻的辨偽尤需謹慎,因其涉及物質載體與文本內容的雙重驗證。20世紀以來,馬王堆帛書、郭店楚簡等出土文獻的發現,已建立起相對成熟的年代判定標準體系,包括簡牘形制、墨跡滲透、文字演變等多維參數。邢文先生以"字體前後不一"立論,卻未充分考量漢代書吏群體書寫習慣的差異性——參照居延漢簡、敦煌漢簡中的官文書可見,同一批簡牘中出現不同書風實屬常態。若僅以風格差異斷偽,恐有以今律古之嫌。

二、方法論層面的技術性質疑
邢文先生提出的"技術書法學分析",在操作層面存在若干待解問題:
1. 筆跡分析的局限性:書法風格判斷具有主觀性,當代學者對漢代隸書演變階段的認識仍存爭議。北大簡【老子】的波磔筆法與銀雀山漢簡、張家山漢簡高度契合,恰符合西漢中期隸變特徵。
2. 物質載體的誤讀:簡牘的削改、編繩痕跡等"偽跡"指控,實則與西漢"削衣"制度(【論衡·量知】載"截竹為簡,破以為牒")及反覆修改的文獻形成過程相符。尹灣漢簡中即有類似修訂痕跡。
3. 文本異文的解釋:不同傳本【老子】的文本差異,早在【韓非子·解老】時代就已存在。郭店楚簡、馬王堆帛書與傳世本間的重大差異,恰證明早期文本流傳的多元性,非偽作證據。

三、學術倫理的邊界思考
邢文先生指控整理者"蓄意誤導""二次作偽",此類表述已超出學術批評範疇。按乾嘉學派"例不十,法不立"的考據傳統,重大指控需提供排他性證據。北大簡的整理過程已公佈紅外掃描圖像、化學檢測報告等科學數據,其透明度遠超一般出土文獻。若質疑其真實性,理應先驗證檢測數據的可靠性,而非直接訴諸道德判斷。

結語
學術爭鳴當以"實事求是"為圭臬。北大簡【老子】的價值,正在於其呈現了不同於帛書本、傳世本的文本序列,為研究漢代經學傳播提供了新維度。建議學界:
1. 建立多學科協同的鑑定機制,引入材料科學、數字人文等新方法;
2. 完善出土文獻公佈規範,同步公開檢測數據與原始圖像;
3. 回歸"以證據對話"的學術傳統,避免未證先判的價值預設。

【荀子·解蔽】云"凡人之患,蔽於一曲而暗於大理",在簡帛辨偽這一專業領域,尤需警惕方法論的單向度傾向。唯有秉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學術精神,方能真正推進【老子】文本演變研究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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