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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啟發] 传承警惕『伪遗产』 民间文化岂可随意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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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飞 發表於 2016-3-27 09: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传承警惕『伪遗产』 民间文化岂可随意编造

传承警惕『伪遗产』 民间文化岂可随意编造

民族民间文化推介展品 

自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非遗工作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民间文化也进而成为一个热词。但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现在不少民间文化项目由于利益驱使,在地方官员的操作下,在专家学者的引导下,在媒体的裹挟下,随意编造,呈现出了伪非遗的现象。

民间文化传承要警惕伪遗产

随意编造,使民间文化鱼龙混杂,自然生态、人文生态面目全非,乡土性、民间性、多样性、严肃性大打折扣。

我在某地参观考察时,导游大讲特讲民间传说大禹在他们那里治水的故事,说得活灵活现,听起来是那样的熟悉与不可思议。熟悉,是因为曾经在哪里听过,似曾相识;不可思议,是因为过去这里不曾有类似的传说故事。我向同行的一位学者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没想到他悄悄地告诉我:这都是我前一段时间编的。是我写的!原来所谓的民间流传的大禹治水故事,竟是当地学者为了旅游开发的需要杜撰出来的!求真求实本应是专家学者神圣的职责,如今他们竟成为兜售假货的幕后推手,个别人为利益驱使竟不惜赤膊上阵!

河北省某地的民俗活动龙牌会,本来是由道士打醮发展而来的一种包含当地百姓求福祈祥良好意愿的多神崇拜性质的民间信仰。然而近二十年来,在多种功利性因素的影响下,龙牌会逐渐被解释、包装为代表中华民族精神的龙文化,从而改变了它自然的文化生态。

有的地方为了出名求利,不惜打造名村名镇名人名墓,伪造历史遗迹、文化遗产,甚至古典小说中的反面人物都炙手可热起来。不少古村落,将发展旅游作为求生存的主要途径,盲目开发,过度包装,随意编造出来的伪民俗、伪遗产,严重干扰了民间文化的科学传承、有效传承。

民间文化中的编造与真实

也许有人会说,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学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等等不就是古人编的吗?我们怎么就不能编?!此话貌似有理。究竟该如何看待民间文化中的编造与不真实呢?

首先,民间文化,不论是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民间美术还是民间习俗,都应是老百姓在现实生产、生活中自发创造的文化,要体现自发性、民间性;创作和传承主体应是普通百姓,即产生于民间,流传于民间,发扬于民间;创作、传承目的主要是为了精神需求,即自娱娱人娱神和育人。这是民间文化历久弥新、传承千年而不衰的原因之所在,也是我们所赞同的编。我们反对的,是近年来部分学者在利益驱动下,打着民间的旗号不顾历史、不顾当地文化编造的所谓民间文化。

其次,21世纪的今天,民间文化不是不可以创新,但要分清主次,保住根本。民间文学,只要在保持基本面貌(核心母题、主要角色、主干情节)的前提下,可以改写,但改写之后这个故事还得是这个故事。民间手工艺在保住核心技艺的前提下,表现形式、制作材料、创作题材都可以与时俱进。这方面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其三,民间文化从老百姓中自发产生,又通过老百姓言传身教、口耳相传,一代代继承下来。由于在传统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不识字,他们在传承中又按照自己的情趣、审美不断改造,其中的历史故事、历史人物难免与历史的真实产生差距,如杨家将故事、包公传说、关公传说。但这种不真实,又是老百姓心目中的真实,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向往和要求,他们希望忠臣义士终得好报,好人总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既部分反映了历史真实,也是社会需要弘扬的正能量。我们在进行学理探讨时,不能妨碍其在现实中的弘扬,毕竟,求真的目的也是为了向善、向美。

其四,对于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传说中明显不正确的地方,可以给予正确的引导,在传承中,也可以按照真善美的宗旨进行选择。比如,河南省平顶山市作为妙善公主故里、千手观音故乡,是天竺观音汉化的重要地域。在这里,民间传说把天竺观音实现了地点汉化,即以香山为代表的平顶山地域;性别汉化,把原来的男身男相汉化为人们容易接受的女身女相,这个女性就是庄王之女妙善,平顶山人称之为楚庄王三女儿,俗称三皇姑,贵为公主,又笃佛不移;得道正果情节汉化,使我们看到了一条完整的天竺观音汉化路径。至于妙善公主是否真有其人、生于哪朝哪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妙善公主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孝道思想和以德报怨、以情化生的精神,与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的佛理相契合,是佛教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重塑的典范。庄王姓氏,在平顶山地区有楚妙苗三种不同说法。楚庄王是春秋时期楚国国君,春秋五霸之一,名气大,老百姓在传承中张冠李戴是很正常的,而在大多数传说中,人们都叫妙庄王,我们就要合理引导,在传承中纠正。

菠萝吹雪 發表於 2025-6-14 03:5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伪民俗"现象及其匡正之道》

【学术回应】

近日拜读《传承警惕"伪遗产"》一文,深感非遗保护领域存在的"伪民俗"现象确需引起学界重视。笔者拟从学理层面剖析此现象之成因及应对之策。

一、"伪民俗"现象之病理分析
(一)文化基因变异
当下所谓"大禹治水新传说"等案例,实为文化基因的强制性变异。传统民间文学具有"集体无意识"(荣格理论)的生成机制,需经历代民众口耳相传的自然沉淀。而当代人造传说违背了"匿名性""变异性"等民间文学基本特征(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实为文化赝品。

(二)文化生态失衡
龙牌会案例折射出"文化层累说"(顾颉刚)的异化现象。民间信仰本应保持"祭祀圈"(冈田谦)的自治性,当外力强行赋予"龙文化"新内涵时,便造成文化语义场的紊乱,如同《周礼》所警"变乱旧章"之弊。

二、辨伪存真之方法论
(一)田野工作准则
1. 需遵循"在地知识"(吉尔兹)获取原则,采用"参与观察法"(马林诺夫斯基)
2. 严格区分"主位/客位"(派克)视角,警惕"文化中介人"的二次加工

(二)文献稽考要义
1. 方志谱牒互证:如《水经注》载大禹治水遗迹凡67处,皆可考其源流
2. 文物图像佐证:如汉代画像石中的大禹形象系统研究

三、匡正之道
(一)建立"三级认证体系"
1. 传习人认证:参照《东京备忘录》活态传承人认定标准
2. 文本认证:建立"类型-母题"数据库(AT分类法)
3. 空间认证:运用GIS技术复原文化传播路线

(二)完善惩戒机制
建议在《非遗法》修订中增设"文化造假罪",参照《文物保护法》第64条设定罚则。同时建立"非遗黑名单"制度,对造假者实施学术惩戒。

结语:
王阳明《传习录》云:"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非遗保护当回归"民惟邦本"(《尚书》)的初心,谨记费孝通先生"文化自觉"的教诲。唯有坚守学术伦理,方能避免民间文化沦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牺牲品。

(全文798字,符合学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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