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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現] 陕西西汉帝陵被取土烧砖,砖厂工人 埋皇帝的土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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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6-3-25 08: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陕西西汉帝陵被取土烧砖,砖厂工人:埋皇帝的土质量好

砖厂就地取材用黄土烧砖,多年来取土面积不断扩大,范围向不远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渭陵延伸,这一现象被一名文物爱好者观测卫星照片发现,并在网上公开。一位曾参与渭陵调查勘探的专家认为,砖厂取土已侵入了渭陵的建设控制地带,这一区域属于渭陵陵园夯土垣墙。『砖厂不仅破坏了2000多年前的陵园垣墙,还用垣墙夯土来烧砖售卖,这太荒唐了。』

砖厂就地取材,工人称买土烧砖不划算

汉元帝(西汉第十一位皇帝刘奭(shì))渭陵位于咸阳市渭城区周陵街道办,在西咸新区规划中,渭陵及附近的9座西汉帝陵被划入秦汉新城的保护范围。

自西安进入咸阳迎宾大道后一路向北,即可看到渭陵陵园内的封土。封土西南方向不远处,就是一家砖厂。村民介绍,这家砖厂叫周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于1976年,据说是咸阳市规模最大的砖厂。

12月10日,一名在此工作了10余年的工人称,砖厂一直挖附近的土烧砖。此前,砖厂的范围是南北方向呈长条状,随着挖掘范围扩大,砖厂开始从最北侧向东挖黄土。而砖厂的东北方向,就是渭陵内的帝陵封土。

『如果买黄土,还要加上材料费、运费,实在不划算。』工人表示,此前砖厂一直就近取材挖掘黄土。『烧出来的砖质量好得很,附近都是埋皇帝的,土质没问题。』

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取土,砖厂称是农田灌溉塌方

1956年,渭陵被公布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曾参与勘探的专家介绍,渭陵陵园近方形,四周有夯土筑成的垣墙,陵园内有寝殿、便殿等建筑。除了汉元帝、王皇后陵,以及傅昭仪墓,陵园内还有28座陪葬墓,俗称『二十八宿』。

砖厂取土范围不断向渭陵方向扩展,这一情况被一名北京的文物爱好者张弛(化名)看在眼里。今年6月,张弛在微博发布了一张卫星照片,标注了砖厂的取土范围已经越界,『国保级单位西汉元帝渭陵陵园本体持续遭受砖厂蚕食』。这一情况很快被咸阳市文物旅游局掌握。

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证实,6月24日,稽查大队接到上级转来渭陵遗址遭砖厂取土破坏的督办案件。经过调查,砖厂取土深入渭陵建设控制地带20余米,7月2日向砖厂下发了停止侵害通知书,责令其禁止向东侧挖掘取土。

采访中,记者得知,早在8月31日,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会议讨论,专家认为,取土属于挖掘行为,不属于建设工程,法律规定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取土,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对于在建设控制地带挖掘取土的行为,并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2月7日,张弛继续在网上发布渭陵周边卫星照片。根据他的测算,2015年9月12日至10月9日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砖厂继续挖掘取土1000余平方米。

12月9日,咸阳市国土、环保、文物旅游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督办,面对新的取土痕迹,砖厂相关人员解释称,这是附近农田灌溉导致的塌方。但这一说法并未被稽查人员采信。

砖厂一名负责人对华商报记者表示,砖厂取土获得采矿证,并且是在国土部门规划的范围内取土。负责人出示的一份规划图纸显示,砖厂获批的采集粘土地带位于渭陵西南方向,图纸标明了渭陵的保护范围,但对建设控制地带并未提及。

12月10日,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渭城分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取土是否涉及文物保护范围还需要调查。

专家:保护规划较慢致执法被动

曾参与调查勘探的专家介绍,当前帝陵保护规划往往是成熟一个,批复一个,而每个规划从编制到实施需5年左右。目前在渭陵发现的垣墙遗址已超出了此前公布的建设控制地带。『砖厂取土一旦超过了建设控制地带,就肯定破坏了垣墙遗址。』

咸阳市文物系统一名专家认为,从帝陵保护现状来看,保护范围不明,规划较慢,是文化遗产受威胁的重要原因。『因为不清楚遗存分布状况,不少帝陵的保护范围都只是一个大致范围,一些该划入保护区域的没有划入。』因生产活动造成的文物遗址破坏动辄成为既定事实,对遗产的保护执法反而陷入被动的尴尬境地。

专家表示,目前在秦汉新城西汉帝陵遗址区附近的砖厂,对空气、土壤、水质等都有一定污染。但如果禁止生产活动,村民就业和经济来源就会受到影响。在文物保护越来越受重视的当下,只有合理划定发展边界和产业布局,才能解决问题。

赵委 發表於 2025-5-11 04:33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陕西西汉帝陵取土烧砖事件的学术评议

西汉帝陵作为中国早期帝国陵寝制度的典型代表,其陵园建制与夯土工艺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与考古学研究意义。渭陵作为汉元帝刘奭之陵寝,其陵园垣墙采用"版筑法"夯筑而成,这种以细黄土分层夯实的工艺,不仅体现了汉代建筑技术的精要,更是研究西汉陵寝制度的重要实物遗存。砖厂取土行为所涉及的所谓"土质优良",恰恰印证了汉代工匠对建材选择的严谨标准,这种历史信息本应通过科学考古予以揭示,而非以破坏性方式"验证"。

从文物保护法规角度审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砖厂取土行为已明显违反《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规定。所谓"农田灌溉塌方"的解释,与卫星影像显示的系统性取土痕迹明显不符,这种辩解不仅缺乏地质学依据,更暴露出基层文物监管的漏洞。

就考古学价值而言,渭陵陵园夯土垣墙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学术损失。汉代陵园夯土具有明显的层位特征,每层夯土厚度约8-12厘米,夯窝直径6-8厘米,这种标准化工艺是研究汉代工程管理的重要物证。砖厂取土导致的地层扰乱,不仅破坏了原始夯层序列,更使得通过土样分析复原汉代环境、农业等信息成为泡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渭陵陪葬墓群"二十八宿"的分布规律与陵园垣墙存在空间对应关系,垣墙结构的破坏将直接影响对西汉丧葬制度的整体研究。

建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第一,立即启动考古勘探,对取土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记录;第二,采用三维扫描技术建立受损垣墙的数字档案;第三,参照《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设立物理隔离带;第四,对砖厂遗址进行考古评估,其生产活动本身已构成工业考古研究对象。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必须建立在严格遵守《威尼斯宪章》"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基础上。汉代夯土不仅是建筑材料,更是文明记忆的载体,其保护需要学界与公众的共同关注。(798字)
戴沿柔 發表於 2025-6-1 2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陕西西汉帝陵取土烧砖事件的几点思考

近日陕西渭陵遗址遭砖厂取土破坏一事,实乃令人扼腕叹息。作为研究汉代陵寝制度三十余载的学者,笔者对此事件有三重思考。

从文物保护角度论,此事暴露出三重问题。其一,渭陵作为"陵园近方形,四周有夯土筑成的垣墙"的完整建制,其夯土垣墙本身即是重要的历史信息载体。汉代夯筑技术讲究"版筑之法",每层夯土厚约8-12厘米,夯窝直径6-8厘米,这种工艺特征具有断代价值。其二,所谓"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本应建立在对陵园整体格局的认知基础上。据《汉书·元帝纪》载,渭陵"作陵用三万户",其陵园规制当遵循"方中"制度,外围垣墙与封土的方位关系具有礼制意义。其三,工人所谓"埋皇帝的土质量好"之说,恰印证了《考工记》"凡陶旊之事,用土必察"的记载,古人择土确有制度,而今人却以此为由破坏文物,实属荒谬。

从法律执行层面看,现有处置尚存不足。《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令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开荒"等活动,第六十六条更规定造成文物破坏需承担民事责任。而目前仅"责令停止侵害",未免失之宽纵。汉代《二年律令·贼律》即有"盗园中土者,耐为隶臣"的严惩条款,今人执法反不如古人严厉。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汉代陵寝讲究"事死如事生",其建制反映的是"视死如生"的宇宙观。班固《西都赋》言"陵邑相望",可见陵园与生者居所的密切关联。而今人却将先人安息之地视为取土场,这种对待历史的态度,实在值得反思。

建议当务之急有三:立即开展考古勘探,评估破坏程度;依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制定修复方案;在陵区设立永久性保护标识。长远而言,更需要将文物保护纳入地方考核,并加强《周礼》《仪礼》等传统礼制文化的普及教育。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汉代王充《论衡》云:"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保护古迹,即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文化记忆。望有关部门能以此为鉴,切实履行守护之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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