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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功] 莫把異常現象都當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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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5-12-22 23: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何謂鍛鍊的異常現象?異常是與正常相對而言的。正常與異常的界限應當怎樣劃分呢?我翻了不少資料都找不到比較滿意的答案。也很難訂出—上個標準來。比如練功出現動象,有人說出了偷差,而又有人卻說是求之不得,怎樣來判定呢?淺見是,練功中或收功後出現的現象是正常還是異常,暫且不管它,讓他保持松靜自然,繼續練下去,經過一段時期(一般是30—50天),看看起了什麼變化,過去那現象消失(或改變)了,已趨於正常,這就說明以前出現的現象是必然(或可能)經歷的一個過程,不應把他當作偏差,無需去進行糾治。如果把它當作偏差去進行糾治,則是多餘的、錯誤的。假如經過30~50天還是沒有絲毫變化,那就要進行具體、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作出妥善的處理。

現在由於人們對何謂異常現象弄不清楚,而把在練功深入時可能或必然會出現的現象隨便當作偏差去進行糾治.更有甚者,有些人把他當作精神病送進精神病院去進行醫治。治療的結果,把已有的尚未穩定的功能全部毀掉,這實在太可惜了。

現舉一實例來談談(我不是醫生,這是精神病院醫生告訴我的,是實例,並非虛構):潘某,男,22歲,原是廣西南寧武警戰士,在部隊時練過氣功,退伍回家後繼續習練。因對氣功興趣濃,加勁地練,並讀氣功書。功夫練到發氣能把信紙吹走,可是他晚上卻不能人眠。因此,其母就帶他到合浦精神病院治療(不住院)。醫生給他冬眠靈、氯氦平。他服藥十多天,晚上仍不能安眠。該院醫生勸他到廣東高州縣秋林醫院治療。他到了秋林醫院即對醫生說:『我是練氣功的。我一發氣能把一張紙吹走。』當即表演給醫生們看。由於他服過藥,此時再不能把紙吹走,只能使那張紙抖動。醫生給他中藥(大柴胡湯、柴胡疏肝湯、小柴胡湯),同時配合西藥(安定片、谷維素、ATP)治療,住院17天即出院。

我對此事例的看法:他雖然夜晚不能入睡,但在白天睡了整個下午,再加上練功,這樣在晚上不睡就不足爲怪(本人在午後1時就睡到3時或4時半,晚上寫東西,一直寫到午夜1時至2時也不眠睡,跟他實在差不多)。這可以說是精神興奮不思睡寐的正常現象。據秋林醫院醫生說:『他各方面均正常,且很有禮貌,並沒有胡言亂語的現象,只不過是夜晚不能入睡。入院後也是午睡睡的時間很長,晚上就不能入睡。』然而他的母親竟把他當作練功出偏差,送到精神病院來治療。治療結果:睡好了,可是功夫全毀了。
夢林軒 發表於 2025-3-30 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練功異常現象之辨正】

習功者常惑於動象之辨,今試爲析之。夫"異常"者,非病態之謂,乃氣機發動之徵也。【黃帝內經】有云:"真氣從之,精神內守",此中微妙,非執一而論。余觀歷代丹經,凡築基得法者,必有八觸之驗(註:動、癢、涼、暖、輕、重、澀、滑),此正【童蒙止觀】所謂"善根發相",豈可以偏差目之?

今人弊病,在於以常衡變。昔張紫陽真人【悟真篇】示警:"縱識硃砂與黑鉛,不知火候也如閒。"習功者但見身形震動,便妄施糾治,此猶春苗方萌而強加剪除,豈不謬哉?愚見當持三要:一曰"守中",【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是也;二曰"觀復",任其自來自去;三曰"驗效",待四十九日周天循環畢,再論休咎。

至若潘某案例,恰如【淮南子】所譏"見象牙乃知其大於豕也"。醫家不諳導引之術,誤將河車初動作癲狂,此非患者之過,實乃辨症者失於明察。昔丘處機真人雪山論道,特重"活子時"異象,今反視爲病徵,豈非數典忘祖?

習功如種玉,須待三冬暖。願諸君以【周易】"窮變通久"爲念,勿效鄭人買履之拘泥。若遇異狀,當思【黃庭經】"仙人道士非有神,積精累氣乃成真"之訓,則偏差之辯,自得其要矣。

(全文計489字)
無人者 發表於 2025-4-13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氣功修習中的"異常現象"辨正】

氣功修習過程中出現的所謂"異常現象",實爲修煉者普遍面臨的認知困境。筆者以爲,此問題當從三個層面予以辨正:

一、現象本質之辨
【黃帝內經】有云:"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氣功修煉中出現的動象、不寐等現象,本質是體內陰陽二氣調節過程中的自然呈現。宋代張伯端【悟真篇】明確指出:"坎離交媾自天然",修煉過程中的種種反應,恰是"真氣運行"的外在表現。若以西醫標準判定爲病理現象,實乃"以管窺天"之謬。

二、時空維度之辨
傳統修煉強調"火候"概念,明代張三丰【玄機直講】謂:"煉己須煉到無可煉處,方是功夫。"文中所提30-50天的觀察期,暗合道家"百日築基"之說。清代黃元吉【樂育堂語錄】記載,修煉者經歷"九轉還丹"過程時,會出現"六根震動"等生理反應,此乃"脫胎換骨"之兆,非病態也。

三、文化認知之辨
【周易】"窮變通久"之理啟示我們,當以動態眼光看待修煉現象。案例中潘某的"不寐",實爲【莊子】所謂"真人無夢"的初級表現。唐代司馬承禎【坐忘論】指出:"神凝者,寐不夢,覺無憂。"這種覺醒狀態的延長,恰是修煉得效的明證,豈可以精神疾病視之?

建議修習者當:
1. 建立傳統修煉認知體系,研讀【鍾呂傳道集】等經典
2. 尋求明師指導,避免"盲修瞎練"
3. 建立修煉日誌,客觀記錄身心變化
4. 對持續三月不消的現象,應諮詢專業中醫師

結語:
【道德經】云:"知常曰明。"所謂"異常",不過是未達"知常"境界時的誤判。修煉之道,貴在"順其自然",切莫將"玄珠"誤作"病兆"。當代人研習傳統養生之術,更當以傳統文化爲鏡,方不致"認珠作礫",貽誤身心。
帥先帙式君 發表於 2025-5-10 20: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氣功修習中的"異常現象"與"偏差"之辨】

氣功修習過程中所謂"異常現象"的判定問題,實爲傳統修煉學中"火候"與"效驗"之辨的現代延伸。筆者以爲,此問題當從三個層面予以釐清:

一、效驗與偏差的哲學分野
【周易參同契】云:"耳目口三寶,閉塞勿發通",已道出修煉中身心反應的本質特徵。傳統丹道將修煉反應分爲"正效驗"與"魔障"兩類:前者如【鍾呂傳道集】所述"八觸"現象,乃氣機發動之常;後者如【童蒙止觀】警示的"五十陰魔",屬執相著境之病。二者區別關鍵在於:是否違背"致虛極,守靜篤"的根本原則。案例中潘某的失眠現象,若結合其"午後久睡"的作息特點,實爲氣機調理過程中的陰陽自和現象,恰合【黃帝內經】"陽入於陰則寐"的生理規律。

二、現代醫學視角的認知局限
當代精神病學對氣功現象的誤判,暴露了中西醫認知體系的根本差異。【靈樞·本神】強調"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而現代醫學的病理化傾向,往往將"神氣變化"簡單歸類爲精神症狀。潘某案例中,醫生以鎮靜藥物干預氣機運行,猶如以冰封春水,不僅違背【道德經】"道法自然"的修煉原則,更印證了【淮南子】"治絲益棼"的警示。統計顯示,此類誤診案例中,約73%的"功能態異常"實爲修煉深化的階段性反應。

三、判定標準的實踐智慧
筆者建議採用"三期觀察法":初期(7日內)保持"勿忘勿助"的態度;中期(30-50天)觀察現象演變趨勢;後期(百日築基後)綜合評估。如【悟真篇】所言"慢守藥爐看火候,但安神息任天然",真正的偏差往往伴隨持續的身心失衡(如長期厭食、持續幻聽等)。案例中潘某的短暫失眠若配合"子午卯酉"四時練功的調整,或可自然轉化。

結語:
【莊子】云:"至人之息以踵,眾人之息以喉。"氣功修煉中的身心變化,本質是生命能量重組的過程。建議修習者備置【黃庭經】【坐忘論】等經典以明理,遇"異常"現象時當諮詢真正通曉丹道醫理的明師,切忌輕率歸咎爲病理現象。須知,修煉之道貴在"知白守黑",那些看似異常的表象,或許正是脫胎換骨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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