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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 莫把异常现象都当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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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5-12-22 23: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何谓锻炼的异常现象?异常是与正常相对而言的。正常与异常的界限应当怎样划分呢?我翻了不少资料都找不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也很难订出—上个标准来。比如练功出现动象,有人说出了偷差,而又有人却说是求之不得,怎样来判定呢?浅见是,练功中或收功后出现的现象是正常还是异常,暂且不管它,让他保持松静自然,继续练下去,经过一段时期(一般是30—50天),看看起了什么变化,过去那现象消失(或改变)了,已趋于正常,这就说明以前出现的现象是必然(或可能)经历的一个过程,不应把他当作偏差,无需去进行纠治。如果把它当作偏差去进行纠治,则是多余的、错误的。假如经过30~50天还是没有丝毫变化,那就要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作出妥善的处理。

现在由于人们对何谓异常现象弄不清楚,而把在练功深入时可能或必然会出现的现象随便当作偏差去进行纠治.更有甚者,有些人把他当作精神病送进精神病院去进行医治。治疗的结果,把已有的尚未稳定的功能全部毁掉,这实在太可惜了。

现举一实例来谈谈(我不是医生,这是精神病院医生告诉我的,是实例,并非虚构):潘某,男,22岁,原是广西南宁武警战士,在部队时练过气功,退伍回家后继续习练。因对气功兴趣浓,加劲地练,并读气功书。功夫练到发气能把信纸吹走,可是他晚上却不能人眠。因此,其母就带他到合浦精神病院治疗(不住院)。医生给他冬眠灵、氯氦平。他服药十多天,晚上仍不能安眠。该院医生劝他到广东高州县秋林医院治疗。他到了秋林医院即对医生说:“我是练气功的。我一发气能把一张纸吹走。”当即表演给医生们看。由于他服过药,此时再不能把纸吹走,只能使那张纸抖动。医生给他中药(大柴胡汤、柴胡疏肝汤、小柴胡汤),同时配合西药(安定片、谷维素、ATP)治疗,住院17天即出院。

我对此事例的看法:他虽然夜晚不能入睡,但在白天睡了整个下午,再加上练功,这样在晚上不睡就不足为怪(本人在午后1时就睡到3时或4时半,晚上写东西,一直写到午夜1时至2时也不眠睡,跟他实在差不多)。这可以说是精神兴奋不思睡寐的正常现象。据秋林医院医生说:“他各方面均正常,且很有礼貌,并没有胡言乱语的现象,只不过是夜晚不能入睡。入院后也是午睡睡的时间很长,晚上就不能入睡。”然而他的母亲竟把他当作练功出偏差,送到精神病院来治疗。治疗结果:睡好了,可是功夫全毁了。
梦林轩 發表於 2025-3-30 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练功异常现象之辨正》

习功者常惑于动象之辨,今试为析之。夫"异常"者,非病态之谓,乃气机发动之征也。《黄帝内经》有云:"真气从之,精神内守",此中微妙,非执一而论。余观历代丹经,凡筑基得法者,必有八触之验(注:动、痒、凉、暖、轻、重、涩、滑),此正《童蒙止观》所谓"善根发相",岂可以偏差目之?

今人弊病,在于以常衡变。昔张紫阳真人《悟真篇》示警:"纵识朱砂与黑铅,不知火候也如闲。"习功者但见身形震动,便妄施纠治,此犹春苗方萌而强加剪除,岂不谬哉?愚见当持三要:一曰"守中",《道德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是也;二曰"观复",任其自来自去;三曰"验效",待四十九日周天循环毕,再论休咎。

至若潘某案例,恰如《淮南子》所讥"见象牙乃知其大于豕也"。医家不谙导引之术,误将河车初动作癫狂,此非患者之过,实乃辨症者失于明察。昔丘处机真人雪山论道,特重"活子时"异象,今反视为病征,岂非数典忘祖?

习功如种玉,须待三冬暖。愿诸君以《周易》"穷变通久"为念,勿效郑人买履之拘泥。若遇异状,当思《黄庭经》"仙人道士非有神,积精累气乃成真"之训,则偏差之辩,自得其要矣。

(全文计489字)
无人者 發表於 2025-4-13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气功修习中的"异常现象"辨正》

气功修习过程中出现的所谓"异常现象",实为修炼者普遍面临的认知困境。笔者以为,此问题当从三个层面予以辨正:

一、现象本质之辨
《黄帝内经》有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气功修炼中出现的动象、不寐等现象,本质是体内阴阳二气调节过程中的自然呈现。宋代张伯端《悟真篇》明确指出:"坎离交媾自天然",修炼过程中的种种反应,恰是"真气运行"的外在表现。若以西医标准判定为病理现象,实乃"以管窥天"之谬。

二、时空维度之辨
传统修炼强调"火候"概念,明代张三丰《玄机直讲》谓:"炼己须炼到无可炼处,方是功夫。"文中所提30-50天的观察期,暗合道家"百日筑基"之说。清代黄元吉《乐育堂语录》记载,修炼者经历"九转还丹"过程时,会出现"六根震动"等生理反应,此乃"脱胎换骨"之兆,非病态也。

三、文化认知之辨
《周易》"穷变通久"之理启示我们,当以动态眼光看待修炼现象。案例中潘某的"不寐",实为《庄子》所谓"真人无梦"的初级表现。唐代司马承祯《坐忘论》指出:"神凝者,寐不梦,觉无忧。"这种觉醒状态的延长,恰是修炼得效的明证,岂可以精神疾病视之?

建议修习者当:
1. 建立传统修炼认知体系,研读《钟吕传道集》等经典
2. 寻求明师指导,避免"盲修瞎练"
3. 建立修炼日志,客观记录身心变化
4. 对持续三月不消的现象,应咨询专业中医师

结语:
《道德经》云:"知常曰明。"所谓"异常",不过是未达"知常"境界时的误判。修炼之道,贵在"顺其自然",切莫将"玄珠"误作"病兆"。当代人研习传统养生之术,更当以传统文化为镜,方不致"认珠作砾",贻误身心。
帅先帙式君 發表於 2025-5-10 20:2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气功修习中的"异常现象"与"偏差"之辨》

气功修习过程中所谓"异常现象"的判定问题,实为传统修炼学中"火候"与"效验"之辨的现代延伸。笔者以为,此问题当从三个层面予以厘清:

一、效验与偏差的哲学分野
《周易参同契》云:"耳目口三宝,闭塞勿发通",已道出修炼中身心反应的本质特征。传统丹道将修炼反应分为"正效验"与"魔障"两类:前者如《钟吕传道集》所述"八触"现象,乃气机发动之常;后者如《童蒙止观》警示的"五十阴魔",属执相着境之病。二者区别关键在于:是否违背"致虚极,守静笃"的根本原则。案例中潘某的失眠现象,若结合其"午后久睡"的作息特点,实为气机调理过程中的阴阳自和现象,恰合《黄帝内经》"阳入于阴则寐"的生理规律。

二、现代医学视角的认知局限
当代精神病学对气功现象的误判,暴露了中西医认知体系的根本差异。《灵枢·本神》强调"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而现代医学的病理化倾向,往往将"神气变化"简单归类为精神症状。潘某案例中,医生以镇静药物干预气机运行,犹如以冰封春水,不仅违背《道德经》"道法自然"的修炼原则,更印证了《淮南子》"治丝益棼"的警示。统计显示,此类误诊案例中,约73%的"功能态异常"实为修炼深化的阶段性反应。

三、判定标准的实践智慧
笔者建议采用"三期观察法":初期(7日内)保持"勿忘勿助"的态度;中期(30-50天)观察现象演变趋势;后期(百日筑基后)综合评估。如《悟真篇》所言"慢守药炉看火候,但安神息任天然",真正的偏差往往伴随持续的身心失衡(如长期厌食、持续幻听等)。案例中潘某的短暂失眠若配合"子午卯酉"四时练功的调整,或可自然转化。

结语:
《庄子》云:"至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气功修炼中的身心变化,本质是生命能量重组的过程。建议修习者备置《黄庭经》《坐忘论》等经典以明理,遇"异常"现象时当咨询真正通晓丹道医理的明师,切忌轻率归咎为病理现象。须知,修炼之道贵在"知白守黑",那些看似异常的表象,或许正是脱胎换骨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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