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晁错之死,非徒出于帝王权术,亦由错之刚愎自任,刻深寡恕,昧于《易》“君子见几而作”之义。其鉴戒深矣:后世儒生以之为龟镜,知“道不合则卷而怀之”之理;东汉节义之盛,实乃矫西汉以法术驭臣之弊,然其弊亦在名节过亢,于政道之从容中道有所亏欠。本文谨析其缘由、流变与影响,以明儒学体用之辨。
关键词:晁错;帝王术;刚而犯难;儒生出处;东汉名节
大纲:
一、引言:晁错之死案由考辨
(一)史实钩沉:从《史记》《汉书》看错之死因
(二)问题之钥:帝王术乎?自取其祸乎?
二、析其本原:晁错学术与性格之失
(一)申商刑名之染:学尚刑名,务为峭直
(二)刚愎犯难之失:不度时势,不恤人言
三、帝王术之辨:景帝之心与汉廷之局
(一)景帝之“智囊”与弃子:权谋出于自保
(二)袁盎间言与诸侯之怨:术之反噬
四、影响之流变:儒生出处与仕宦范式之转变
(一)西汉中后期:儒术缘饰,刚直者隐
(二)东汉节义之兴:矫枉过正与名节之累
五、结论:刚柔适中,儒者大义与天人之道
一、引言:晁错之死案由考辨
晁错之死,为汉家一大公案。昔者错以景帝“智囊”之尊,位居御史大夫,力主削藩,以尊天子,安宗庙,志在社稷。然未及数月,衣朝衣斩于东市,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悲夫!其罪状乃“亡臣子礼,大逆无道”八字,而其实际缘由,千古聚讼。
考其近因:吴楚七国反,以“诛错”为名。景帝听袁盎言,欲以杀错谢天下。此史家所共见。然关键之问在于:景帝何忍于一言而弃股肱?错之死,果为帝王权术之必然牺牲乎?抑或其自身学术、性格、处事之道,已自蕴杀机乎?昔太史公云:“晁错峭直刻深。”此四字实为全案之眼目——不独谓其用法严刻,亦谓其侍君处友、谋国虑事,一概以“峭”为锋,以“刻”为刃,以“深”为谋,而独缺圆融谦退之节。故错之死,非仅死于景帝之忍,亦死于自身之“刚而犯难,直而无礼”。
二、析其本原:晁错学术与性格之失
《史记·袁盎晁错列传》: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先所,与雒阳宋孟及刘礼同师。 晁错之学,非纯儒也。其本在申商刑名,而缘饰以儒术。观其上景帝《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皆务为切实可行之术,力排众议,语锋峻利。此乃基于法家之“信赏必罚”“以法为教”,而非基于儒家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德性教化。又《汉书》记其为人“峭直刻深”,师古注:“峭直,言性太急也。”迁怒于父,其父谓曰:“刘氏安矣,而晁氏危,吾去公归矣!”药死。父之明察,正与错之执迷成反照——错执“削藩”之政见如金石,不能委蛇于君亲之际,亦不能审度祸福之机。
更以义理揆之:儒者事君,贵乎“忠”而不贵乎“讦”;贵乎“诚”而不贵乎“术”。错建言削藩,其动机可谓忠也,然其手段殆近于“术”——运用谗间、刺探诸侯过失以为口实,此其取祸之由也。《易·乾卦》云:“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亢龙有悔”之义,正可断晁错:错攻于谋国,拙于谋身;知进之利,不知退之吉;知削藩安刘之功,不知诸侯与朝臣合谋反噬之祸。其父泣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疏人骨肉,口让多怨,公何为也?”明问也,错仍答曰:“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执一而不化,固贞固之德,而非时中之智也。
晁错所为,儒术与法家相杂,偏于一端而失之于刚。谓其“自负”,非苛责也。此“自负”非仅性情之傲,更是学术之蔽——惟知申商变法之快意,不见儒者礼乐之缓和。
三、帝王术之辨:景帝之心与汉廷之局
然则晁错之死,仅一“自负”所能尽乎?景帝在其中,岂真如文帝之慈厚,全无自主之权柄?且观《汉书·袁盎晁错传》所载:
《汉书·袁盎晁错传》:及错已诛,谒者仆射邓公为校尉,击吴楚军为将。还,上书言军事,谒见上。上问曰:“道军所来,闻晁错死,吴楚罢不?”邓公曰:“吴王为反数十年矣,发怒削地,以诛错为名,其意非在错也。且臣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也!”上曰:“何哉?”邓公曰:“夫晁错患诸侯强大不可制,故请削地以尊京师,万世之利也。计画始行,卒受大戮,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臣窃为陛下不取也。”于是景帝喟然长息,曰:“公言善。吾亦恨之。” “吾亦恨之”,百代之憾也。景帝之恨,非悔杀错也,乃恨己之误信错之可弃也。谓景帝无帝王术者,不察其沉深之性也。景帝刻薄寡恩,类于乃祖高帝,而机变过之。其于周亚夫,以细过陷之,亚夫不食而死;其于晁错,借袁盎之谗而诛,藉吴楚之兵以卸责。此乃粹然法家之御下术——臣者,器也;用则置之,危则弃之。然而此术之行使,必待臣下自毁其可用于“术”中之德。晁错若如后汉之袁安,外示浑厚,内持正论,维系宗室与外戚之平衡,使君不敢轻弃,则不至于死。惜错锋镝太露,为景帝所窥底里——知错无党援、无退路、无保全己身之智,遂成弃子。
《老子》曰:“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景帝之术已深;晁错之愚,在于不知君之深术而自以为得君之专宠。其父之语,已明示其症结:“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疏人骨肉,口让多怨。”朝臣之怨恨,诸侯之切齿,窦婴之隙,袁盎之仇,错皆不以为忧,以为天子信己万一。然天子之信,非牢不可破也。《韩非子·说难》云:“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景帝之逆鳞,非在诸侯,乃在“天子之权——我可用错,不可为错所用”。
由此观之,晁错之死,乃“帝王术”与“自身性格悲剧”交媾共谋之结果。帝王术为外因、为诱因、为刑刀;性格之不正、之术不圆,则内因、为主因、为死地。二者合,故有东市之诛。
四、影响之流变:儒生出处与仕宦范式之转变
晁错之死,非一人之死也;乃西汉儒生仕宦范式之一大变局,深沉地影响东汉乃至后世之士气与政风。
《史记·儒林列传》:(汉兴)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 晁错身为硕儒(曾受《尚书》于伏生)而从政,其死带来的直接警诫是:以“纯粹直谏”“峻急变法”之态在景帝朝行申商之实,必无善终。由此,西汉中后期儒生之仕宦风格,由是转趋多重面貌:
其一,以董仲舒、公孙弘为代表,开“儒术缘饰吏治”之风。仲舒明于《春秋》灾异,然其“天人三策”于武帝前立论圆融,不为峭直之语;公孙弘以布衣入相,封平津侯,然其学“缘饰以儒术”,汲黯当面讥其“多诈而无情实”,弘不怒而笑。这是对晁错之死的体制性适应——在君主专制日益强化之际,儒生若不欲速死,必得“委曲求全”或“力行礼义于制度之中”,而非以一人之刚直与君王之意志正面对撞。
其二,以汲黯为代表之“直臣”传统虽未绝,然在汉武时期一碰即折:汲黯罢官,主父偃被族,终汉之世,汉初贾谊、晁错那种领袖群伦、锐意变更的谋国大儒,几乎绝迹于朝堂之上。儒生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冷酷的现实:君主不会为忠言而容其动摇朝局之根基。“晁错式”的“纯臣”退场,取而代之的是缘饰型、文学侍从型、或者独善其身型的儒生——汉武朝之诗赋儒臣,元成朝之议礼醇儒,皆是其变。
其三,对东汉而言,其影响更为深微。王莽篡汉,士人始悟一味委曲求全之非;光武中兴,奖励气节,于是东京之士,风节自励,严子陵之钓台,卓茂、鲁恭之仁厚,张纲之埋轮,范滂之揽辔,皆以节义自期,耻事权贵。然东汉末年所谓“名士”之清议,士人动辄“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品评主公,几同裁判,此中积极面固多,而其消极面——重名轻实,结党标榜,讥弹无度——亦已萌芽于此种“节义”精神之中。此非晁错之死造成的直接后果,晁错之死所示范的是:若儒生与权力正面冲突,刚道直行,则必遭毁灭。这也使东汉士人在面对极端压迫时,往往倾向于以“死节”获得道义胜利,而不是以“机变”图谋制度改进——这也解释了东汉处士横议的悲剧性:于决策上无能发挥,只留下刚烈名节于史册。
值得深思者:晁错若其道果行,中央集权必提早完成,七国之乱不得为巨祸。然其“削藩”策略在汉景帝时未必全是谬误,其失在于欲速则不达,求直则反折。反观主父偃“推恩令”之策,晚出而终成于汉武帝,其谋非以强力削之,而以“仁孝”之名瓦解诸侯王之实力。此一对比,正如《孟子》所言:
《孟子·公孙丑上》:公孙丑问曰:“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孟子曰:“……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 然孟子所倡导的是以仁义辅君,非以刑名劫君。晁错不能“引而不发,跃如也”——把策略之刚变为化育之功,此非其才不足,实其学有所偏,欲专断而行之。后世儒生之仕途选择,遂自此而分出两条路径:一则“达则兼济天下”之理想主义者,在汉末以“党锢之祸”唱终曲;另一则“穷则独善其身”之明哲派,在魏晋以玄学清谈出场。呜呼,皆晁错生前之刚,与死后之鉴,所塑造出来之历史轨迹。
五、结论:刚柔适中,儒者大义与天人之道
《小戴礼记·经解》: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晁错兼通典籍,然其行事,独缺“温柔敦厚”之诗教,“恭俭庄敬”之礼义。其死有可恨者,更有可警者。后世论者每每悲其忠而冤其死,然从华夏固有之道观之,晁错于“天人之际”未达一间:不知“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之安命;不知“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之时中。忠则忠矣,此“愚忠”也;直则直矣,此“诡直”也。
《周易·乾文言》: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此圣人之语,断晁错之生平为最当。然亦不可全归咎于错,盖申商法术在实际上已将君臣置于交易利害之场,为臣者自视若士之谋士,乃以“策士”自期,而非以“圣贤”自处。错之悲剧,正反映出从战国余烈到汉世大一统形成之间,士人定位转型之剧痛。此后儒生之出处,逐渐由“为己之学”达至“用世之志”——既要存其刚直,也要防其粗暴;既要尊王攘夷,也要“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故东汉之党锢君子,虽壮烈而多哀,虽节义而失济,正是未解晁错之死之真谛也——若以晁错为忠而被杀,则必效死而不知权变,党锢之祸是重演晁错之悲剧于国家规模而已;若以晁错为刚而自取,则趋于圆滑而失儒者之骨鲠,魏晋浮华卑弱之风即是其弊。
而真儒者当何如?能有汲黯之直,又有丙吉之量;能行周亚夫之定乱,更能体会张释之之宽平。若于汉家选用一极,当取公孙弘之知时,而济以董仲舒之正,加上兒宽之与世委蛇而不伤道,此则儒术所以大行于元成之世之故也。此乃“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之君子,非晁错之“强哉矫”——然错之刚烈,虽败而不朽;其血唤醒后之儒生,“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之义。故太史公赞曰:
《史记·太史公自序》: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 后人读史者,能于晁错身上取“忠”而去“亢”,取“智”而去“刻”,知“天理”亦须合于“人情”,守“大义”亦须通于“时变”。则错虽死,其风可为百世所戒,其心亦可为百世所谅。为人臣者当以错为鉴,以治平为怀,以仁义为本,以权变为用,庶几无负于《诗》《书》之教、儒者之学。
盖有天地之正气,亦有圣人之中道。晁错,忠奇而术疏,志大而器局窄。后之学儒者,参之《易》之“亢悔”,酌之《诗》之“温柔”,则于出处进退之间,可以无过矣。若论其对东汉风气之影响:东汉士人,重名节,高举挞伐,以“德”相标榜,其质实为对晁错式绝对专断之反叛,而其为政之术,则步晁错之覆辙而不自知——此又可为读史之深鉴也。故曰:晁错之死,乃帝王术与士人性格双重作用之历史事件,而其价值,在于垂戒后世,令知“以经术润吏治,以道理治天下”,非强任个人聪明之所能为。此则天命之常,亦人事之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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