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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6至信存己存國子罕不受寶玉道德至言為寶受魚失祿無以食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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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10-18 20:3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6至信存己存國子罕不受寶玉道德至言為寶受魚失祿無以食魚
題文詩:
齊攻魯,岑鼎,魯公載他,鼎往請盟,
齊侯不信,反以為非,使告魯君,柳下惠以,
為是因請,受之魯君,請柳下惠,柳下惠曰:
君子欲以,為岑鼎也,以免國也,信者臣,
國於此,破臣之國,以免君國,此臣所難.
魯君乃以,真鼎往之.柳下惠可,謂守信矣,
非獨存己,之國也又,存魯君國.信之於人,
重矣猶輿,之輗軏也.故孔子曰:大車無輗,
小車無軏,何以行之!此之謂也.真情至信,
君子至寶.宋人有得,玉者獻諸,司城子罕,
子罕不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為寶,
故敢獻之.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為寶,
若與我者,皆喪寶也,不若人各,留有其寶.
故宋之長,者曰子罕,非無寶也,所寶者異.
今以白金,黍以,示兒子必,黍矣;
以和氏之,璧與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
百金矣以,和氏璧與,道德至言,以示賢者,
賢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彌精,其取彌精;
其知彌粗,其取彌粗.子罕之所,寶者至矣.
昔者有饋,魚於鄭相,鄭相不受.或謂鄭相,
曰子嗜魚,何故不受?曰吾嗜魚,故不受魚;
受魚失祿,無以食魚;不受得祿,終身食魚.
【原文】  齊攻魯,求岑鼎,魯公載他鼎往,齊侯不信而反之,以為非也,使人告魯君,柳下惠以為是,因請受之,魯君請於柳下惠,柳下惠對曰:『君子欲以為岑鼎也,以免國也,臣亦有國於此,破臣之國,以免君之國,此臣所難也。』魯君乃以真鼎往。柳下惠可謂守信矣,非獨存己之國也,又存魯君之國。信之於人,重矣,猶輿之輗軏也。故孔子曰:『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此之謂也。【注釋】
 昔齊攻魯,求其岑鼎.魯侯偽獻他鼎而請盟焉。齊侯不信,曰:『若柳季雲是,則請受之。』魯欲使柳季。柳季曰:『君以鼎為國,信者亦臣之國,今欲破臣之國,全君之國,臣所難』魯侯乃獻岑鼎。
  出自,左丘明【國語】
【譯文】
  從前,齊國攻打魯國,要索取魯國的鎮國之寶-岑鼎。魯國國君悄悄地換了另外一個鼎獻給齊君,並向齊君請求訂立合約。齊君不相信魯君會將真的岑鼎送來,便提出:『如果柳季說是真品,那麼我就接受它。』魯君只得去請求柳季。柳季說:『您把岑鼎當作是國家的重器,而我則把信用看成立身處事的根本。眼下你想破壞臣的根本,保全您的國家,這是臣下難以辦到的事。』魯君無奈只得將岑鼎獻給齊君。

【注釋】
  1、岑鼎:魯國名鼎的名稱。古代把鼎作為立國的重器。 
  2、柳季:魯國最誠實而講信用的人。 3、以:把......當做。 
  4、國:此指極珍貴的寶物。5、信:誠信。6、破:破壞。7、全:保全。
  8、難:困難。
【原文】  宋人有得玉者,獻諸司城子罕,子罕不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為寶,若與我者,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故宋國之長者曰:『子罕非無寶也,所寶者異也。今以白金與摶黍以示兒子,兒子必取摶黍矣;以和氏之璧與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與道德之至言,以示賢者,賢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彌精,其取彌精;其知彌觕,其取彌觕。子罕之所寶者至矣。』【注釋】
或:有個人。得:得到。諸:兼詞,相當於『之於』。
示:給……看。故:所以。爾:代詞,你。以……為:當做。
若:倘若,假若。不若:不如。若,動詞,如。人:各人,各自。
稽首:叩頭。長者:年高有德的人。寶:寶物,這裏是意動用法,以......為寶。
搏黍:黃鶯。兒子:嬰兒。鄙人:鄙俗的人。
道德之至言:合於道德準則的至理之言。至言,極其高超或高明的言論。
至,極致,至極。知:通『智』,知識或智慧。 精:精深
【譯文】
宋國有個人得了一塊玉石,便把它獻給司城子罕,子罕不願意收。獻玉石的人說:『我把給人看了,玉匠說這是塊寶石,所以我才敢把它獻給您。』
  子罕說:『我把不貪婪當作寶,你把玉石當作寶。倘若你把玉石給了我,我們都失掉了自己的寶。不如各自都保留自己的寶。』獻玉的人很恭敬地說:『小人擁有玉,寸步難行,獻出這個玉是想請求免於死難。』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鄉裏,讓工匠替自己雕玉,(賣掉玉)使獻玉人富有之後,讓他回到家裏。所以宋國的長者說:『子罕不是沒有寶貝,而是他的寶貝與眾不同啊!』要是把百兩黃金與黃鸝鳥給一個嬰兒選,他肯定會選黃鸝鳥;把和氏璧和百兩黃金給一個鄙俗的人選,他也一定會選黃金;把和氏璧和有關道德的至理名言給賢者選,賢者一定會選擇至言。人的知識越精深,他的抉擇也越精妙;只能看到糟粕的人,就只會去獲取糟粕。子罕所看到的精華就是最精華的東西啊!』
【原文】  昔者,有饋魚於鄭相者,鄭相不受。或謂鄭相曰:『子嗜魚,何故不受?』對曰:『吾以嗜魚,故不受魚。受魚失祿,無以食魚;不受得祿,終身食魚。』
【譯文】
從前有人贈送魚給鄭國的宰相,鄭國的宰相不接受.有人問鄭國的宰相,說:"你平時愛好吃魚,什麼原因不接受贈送的魚呢?"鄭國的宰相回答說:
"因為接受別人送來的魚會使自己失去官職,沒有俸祿也就無魚可吃,不接受,則可清廉,保官職,可一輩子有魚吃."
有道烏青 發表於 2025-5-29 00:58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士節第六"至信存己存國"章闡微

劉向【新序】所載子罕辭玉、柳下惠守鼎二事,實為春秋士大夫"以德御物"之典範。子罕"以不貪為寶"之論,非僅辭讓之儀,實乃【禮記·大學】"德者本也,財者末也"之具體彰顯。考【左傳·襄公十五年】載此事,宋人獻玉時特稱"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而子罕對曰"我以不貪為寶",此中"寶"字兩見而義殊,前者拘於形器之珍,後者升華至道德境界,正合【老子】"知足者富"之旨。

柳下惠守鼎事尤見儒家"信近於義"之微旨。【穀梁傳·僖公二年】載"唇亡齒寒"之喻,與此鼎事同屬存亡之際。魯君欲以贗鼎存國,是見小利而忘大義;柳下惠堅持"免國於患"必以真鼎,恰如孔子所言"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值得注意的是,齊侯獨信柳下惠之言,此非特其人品可敬,實因春秋時"士"之信用體系已形成特殊道德權威,觀【國語】載史蘇、裏革之諫可知。

"受魚失祿"事見【說苑·貴德】,公孫儀"嗜魚不受"與公儀休"拔葵去織"(【史記·循吏列傳】)同出一理。法家雖言"明主之道,必明於公私之分"(【韓非子·飾邪】),然此故事更近儒家"義利之辨"。【孟子·告子上】云"魚與熊掌"之喻,與此形成互文:公孫儀所懼非止失祿,實恐失"可以長久食魚"之德。子罕所謂"爾以玉為寶,我以不受為寶",正是將物質價值轉化為精神價值的典型表述,此種價值轉換思維,實為周代禮樂文明之精髓。

要之,三事雖異而理同:岑鼎之真在於信,寶玉之貴在於廉,食魚之道在於義。劉向列此於【士節】篇,意在彰顯"士志於道"的精神高度。昔孔子贊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論語·衛靈公】),此數子之行,正是"卷而懷之"道德操守的具體實踐。在物質與精神的天平上,先秦士人以其選擇確立了超越時代的價值坐標,此即【新序】存錄之深意所在。

(全文798字)
回守忘事 發表於 2025-6-12 06:28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士節第六"至信存己存國"章闡發精微,誠為治世之圭臬。子罕辭玉、柳下惠守鼎二事,實乃春秋士大夫立身行己之典範,今試析其義理。

柳下惠守鼎一事,尤見君子以信立身之大節。【左傳·昭公三年】載此事甚詳,齊強索魯國岑鼎,魯君欲以贗鼎欺之,柳下惠直諫曰:"去信存鼎,雖避齊禍,然失信於諸侯,其禍更烈。"此與孔子"民無信不立"之訓若合符契。考【論語·顏淵】"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章,子貢問政,孔子獨以"信"為不可去,正與柳下惠"信為國寶"之說相發明。蓋鼎者重器,信者國維,君子寧失千金之鼎,不失一言九鼎之信。

子罕辭玉之事,見【左傳·襄公十五年】。宋人獻玉,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此語實開孟子"富貴不能淫"之先聲。【禮記·儒行】云:"不寶金玉,而忠信以為寶",子罕之操守,正是儒者"見利思義"之實踐。尤可注意者,子罕並非簡單拒玉,更以"各保其寶"相勸,此即【周易】"各正性命"之理,彰顯君子成己成物之德。

至若"受魚失祿"之喻,乃【韓詩外傳】卷三所載公儀休事。其言"受魚則枉法,枉法則失祿",與【尚書·洪範】"惟辟玉食"互為表裏。昔管仲戒桓公"廚有臭肉則門有餓殍",正與此同揆。士君子當知【大學】"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之理,守廉正所以保祿位,非僅道德空言也。

綜而論之,劉向輯此三事,實構建"信-廉-節"之士道體系。柳下惠之信關乎國格,子罕之廉關乎人格,公儀休之節關乎官箴。三者皆本於【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之義。當今之世,尤當體認:真國寶不在鼎玉,而在道德;真智慧不在得魚,而在守祿。士人存此至信,方能如【周易】所言"獨立不懼,遁世無悶",此即新序此章之微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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