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050|回覆: 2

[儒家學說] 【袁子正書】卷10貴公詩解治國之道萬端所以行之在一明主貴公一心向公而奸自息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牟向東 發表於 2023-9-25 21:2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治國之道,萬端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乃曰:
公而已矣.唯公心而,後可有國;唯公心後,
可以有家;唯公心後,可以有身.身者為國,
之本公者,為身之本.夫私人之,所欲而治,
之所甚惡.欲為國者,一公不欲,為國者萬.
凡有國而,以私臨之,國分為萬.立天子所,
以治天下,置三公所,以佐其王.觀事故而,
立制而瞻,民心立法.制不可以,輕重較重,
即偏頗邪;法不可以,私倚私倚,即則奸起.
古之人有,當市繁時,竊人金者,人問其故,
曰吾徒見,金不見人,故其愛者,必有大迷.
宋人有子,甚丑而以,為勝曾上,之美故心,
倚於私者,即所知少.亂於色者,即目不別,
精之與粗;沉於聲者,則耳不別,清之與濁;
偏於愛者,即心不別,是之與非.是以聖人,
節慾去私,故能與物,無尤與人,無爭明主,
知其然雖,有天下大,四海之富,而不敢私,
其親是故,百姓超然,背私向公.公道行即,
邪利無所,隱矣向公,即百姓之,所道者一,
向私即民,所道者萬.一向公則,明主不勞,
而奸自息,一向私則,繁刑罰而,奸不禁故,
公之為道,言甚約而,用之甚博.聖人至公,
公而忘私,明主執一,執一真情,真情公正,
情真心一,萬眾一心,風清氣正,兩之則亂.

卷十 貴公

題解
貴公,就是崇尚公道,以公心理天下萬事。袁准指出,君主要『與物無尤,與人無爭』,引導百姓『背私而向公』,如此不用煩勞而奸盜自息。若是私心用事,則人人挾私,將致『國分為萬』,雖然刑罰繁多,卻不能禁止犯罪。
治國之道萬端萬端:形容方法、頭緒、形態等極多而紛繁,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曰:『公而已矣。』唯公心而後可以有國,唯公心可以有家,唯公心可以有身。身也者,為國之本也。公也者,為身之本也。夫私,人之所欲,而治之所甚惡惡:厭離也。欲為國者一,不欲為國者萬。凡有國而以私臨臨:治理之,則國分為萬矣。故立天子所以治天下也,置三公所以佐其王也。觀事故事故:事情,問題而立制,瞻瞻:考察民心而立法。制不可以輕重輕重:指尊卑貴賤。此指因尊卑貴賤而有不同,較重即頗邪頗邪:偏頗邪惡;法不可以私倚私倚:偏私,私倚即奸起。古之人有當市繁之時而竊人金者,人問其故。曰:『吾徒見金,不見人也。』故其愛者必有大迷。宋人有子甚丑,而以勝曾上之美,故心倚於私者,即所知少也。亂亂:惑亂,迷惑於色者,即目不別精粗精粗:指精良和粗劣;沉沉:沉迷於聲聲:音樂者,則耳不別清濁清濁:音樂的清音與濁音;偏於受受當作愛者,即心不別是非。是以聖人節慾去私,故能與物無尤尤:怨恨,與人無爭也。明主知其然也,雖有天下之大,四海之富,而不敢私其親,故百姓超然背私而向公。公道行,即邪利無所隱矣。向公即百姓之所道者一,向私即百姓之所道者萬。一向公則明不勞而奸自息,一向私則繁繁:增多刑罰而奸不禁。故公之為道,言甚約,而用之甚博。
譯文治國的方法有千萬種,施行的原則只有一個。這一一個是什麼呢?回答是:就是-一個公字。唯有公心然後才能保有國家,唯有公心然後才能保有家族,唯有公心然後才能保全自身。自身是國家的根本,公心是立身的根本。私慾,是人人想追求的,是治理國家十分厭惡的。如果放任私心,想治理好國家的只有一人,不想治理好國家而只想着為自己的卻成千,上萬。如果執政者用私心治理國家,則人人都會懷有私心,國家就會分裂成千萬個小國。所以設立天子之職,是用來治理天下的;設置三公的職位,是用來輔佐天子的。觀察事情而設立制度,察看民心而訂立法制。設立制度不能有偏重,有偏重就會出現偏頗。制定法律不能偏私,偏私就會欺詐四起。古代有個在鬧市偷人金子的人,人家問他偷金子的緣故,他說:『我只看見金子,看不見人。』
因此,人們因為貪愛必定會鬼迷心竅。宋國有個人的兒子很醜,他卻認為自己兒子的美貌勝過曾上。所以心中偏私的人,他的智慧就會很小。被美色迷亂的人,就不能分辨事物的精粗;沉迷於靡靡之音的人,耳朵就不能分辨清音和濁音;偏於所愛的人,心裏就不能分辨是非黑白了。所以聖人節制欲望、摒棄私心,才能夠與物無怨、與人無爭。英明的君主知道這個道理,雖然有天下之大、四海之富,也不敢偏私自己的親屬。所以百姓超脫世俗,都摒棄私心,一心為公。公道施行,偏邪的私利就沒有藏身之地了。所以君主之心向公,百姓所追求的就會一致;君主之心挾私,百姓所追求的就千差萬別。一心為公,明主不操勞,欺詐自然平息;一心向私,縱使刑罰繁多,奸邪的事也無法禁絕。所以以公心治國,說起來簡單,但是作用很大。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馮反珏 發表於 2025-5-1 21:52 | 顯示全部樓層
【袁子正書·貴公】章闡微:論公心為治國之本

【袁子正書】卷十【貴公】章以"一"與"萬"的辯證關係開篇,揭示"治國之道萬端,所以行之在一"的深刻義理。此"一"者,非術數之一,乃"公心"之謂也。袁准在此建構了一套以公心為本體的政治哲學體系,其要義可分三階而論:

一、公心為本體論
"唯公心而後可以有國"三句,形成由國至家至身的逆向推衍,最終確立"公者,為身之本"的命題。此說實本【禮記·大學】修身治國之序,而賦予新解。值得注意的是,袁準將"身"定義為"國之本",又將"公"定義為"身之本",形成"公→身→國"的本體論鏈條。這種雙重本位的設計,既承襲荀子"君者,民之原也"(【荀子·君道】)的統緒,又暗合【管子·心術】"潔其宮,開其門,去私毋言"的修心之道。

二、公私辯證論
"夫私,人之所欲,而治之所甚惡"一句,揭示人性與治道的根本矛盾。袁准以"一"喻公,"萬"喻私,指出"有國而以私臨之,則國分為萬"。此論與【商君書·修權】"公私之分明,則小人不疾賢"相呼應,而更強調"分"的動態過程。其引古竊金者"見金不見人"之典,實化用【列子·說符】故事,說明私慾遮蔽認知的機理。至論宋人丑子"勝曾上之美",則揭示私愛導致的價值判斷異化,與【韓非子·說難】"彌子瑕分桃"典故異曲同工。

三、制度實踐論
"觀事故而立制,瞻民心而立法"二句,提出制度建構的雙重依據:客觀事理與主體民意。袁准特別強調"制不可輕重""法不可私倚"的平等原則,此與【慎子·威德】"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形成互補。其"節慾去私"說雖似道家言,實則指向"百姓超然,背私向公"的儒家教化目標。最終"公之為道,言甚約而用之甚博"的總結,暗合【周易·繫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的治理智慧。

當代讀者尤當注意:袁准所言"公心",非現代權利意義上的公平,而是指君主"雖有天下大,四海之富,而不敢私其親"的德性修養。這種將制度公正繫於主體德性的思路,仍可為我們反思法治與德治關係提供思想資源。至若"萬眾一心,風清氣正"的理想圖景,在今日多元社會中,或當理解為通過程序正義達成的共識,而非價值一元化的訴求。
劉軌助 發表於 2025-5-10 00:06 | 顯示全部樓層
【袁子正書·貴公】章闡發治國大道,誠為政理之圭臬。今試析其要義如下:

一、公心為治國之本
文中"唯公心而後可以有國"三疊句,以遞進修辭揭示公心乃立身、齊家、治國之共同根基。此與【禮記·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相呼應,蓋公私之辨實為儒法兩家共同關注的核心命題。值得注意的是,袁準將"身"作為"國之本",而"公"又是"身之本",此乃對【大學】修身思想的深化,暗合"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的理路。

二、立法制之準則
"觀事故而立制,瞻民心而立法"二句,實為法制建設之綱領。其"事故"指歷史經驗,"民心"謂現實需求,與【商君書】"觀俗立法則治"異曲同工。所謂"制不可輕重",即【慎子】"法者,所以齊天下之動"的平等精神;"法不可私倚",則近於【韓非子】"法不阿貴"的法治原則。袁氏特別指出制度偏私將導致"奸起",此即【管子】"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奪柄失位之道也"的現實驗證。

三、去私存公的實踐智慧
文中列舉"竊金者不見人"(典出【呂氏春秋】)與"宋人丑子為美"二喻,生動闡釋【荀子】"蔽於一曲而暗於大理"的認知困境。袁准提出"節慾去私"的修養工夫,實為黃老"聖人去甚去奢去泰"思想的發展。其"百姓背私向公"的治理效果,恰如【貞觀政要】所載"君能清淨,百姓何得不安樂乎"的施政實效。

四、執一之道的現代啟示
末段"明主執一"說,既承【老子】"聖人抱一為天下式"的哲學智慧,又啟【淮南子】"一也者,萬物之本也"的政治思考。所謂"情真心一",實為對【孟子】"赤子之心"的創造性轉化。在當代治理中,這種"風清氣正"的執政倫理,仍具有重要的鏡鑒價值。

要之,袁准此篇熔鑄儒法道三家精義,其"公心治國"論不僅是對先秦政治哲學的總結,更為後世提供了"不煩刑罰而奸自息"的治理範式。讀此篇當與【群書治要】【帝范】等互參,方能盡見其思想價值。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