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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桓谭(东汉)【新论】卷8祛蔽诗解2精神居體猶火然燭有生有死贪利寿短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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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9-7 21:3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桓谭(东汉)【新论】卷8祛蔽诗解2精神居體猶火然燭有生有死贪利寿短薪火相传
题文诗:
餘見其旁,有麻燭而,垂一尺所,因以喻事.
言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如善扶持,
隨火而側,可毋,滅而竟燭.燭無火亦,
不能獨行,於虛空不,能後.猶人耆老,
齒墮發白,肌肉枯臘,精神弗為,之能潤澤,
內外周遍,氣索而死,如火燭,之俱盡矣.
人之遭邪,傷病不遇,供養良醫,者或強死,
死則肌肉,筋骨常若,火之頃也,刺風而不,
獲救護亦,道滅則,餘干長焉.餘嘗夜而,
坐飲內中,然麻燭燭,欲火,自曰敕視,
見皮有剝,乃扶轉側,火遂度復.則維人身,
或有虧剝,劇能養慎,善持,可以得度.
人莫能識,其始生時,則老亦死,不當自知.
古昔平和,之世民蒙,美盛而生,皆堅強老,
壽咸百年,左右乃死,死時忽如,臥出.
猶果物穀,實久老則,自墮落矣,後世,
衰薄惡氣,娶嫁不時,勤苦過度,是以身生,
子皆俱傷,筋骨血氣,不充強故,多兇短折,
中年夭卒.其遇病或,疾痛惻怛,然後終絕,
咨嗟憎惡,以死為大.昔齊景公,美其國嘉,
其樂:使古而,無死何若?晏子:
上帝以人,之歿為善,仁者息焉,不仁者如.
今不思,勉廣日學,自通以趨,立身揚名,
如但貪利,長生多求,延壽益年,則惑之,
不解者也.或難曰;以燭火喻,形神恐似,
而非焉今,人之肌,時剝傷而,自愈者血,
氣通行彼,蒸燭缺傷,雖有火居,不能復全.
是以神氣,而生長如,火燭不能,自補完蓋,
所以為異,何欲同之?應曰火則,從一端起,
而人神氣,則於體也,當從內稍,出合於外,
若由外腠,達於內未,必由端往.猶炭火赤,
如水過渡,之亦小滅,然復生焉;與人血,
氣生長肌,肉等顧其,終極或為,灸或為耳.
曷為不可,以喻!情生万物,万物有情,
精神永恒,真情不死,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原文】
餘見其旁有麻燭,而垂一尺所,則因以喻事。
言:「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如善扶持,隨火而側之,可毋滅而竟燭。燭無,火亦不能獨行於虛空,又不能後然其。猶人之耆老,齒墮發白,肌肉枯臘,而精神弗為之能潤澤內外周遍,則氣索而死,如火燭之俱盡矣。人之遭邪傷病,而不遇供養良醫者,或強死,死則肌肉筋骨,常若火之頃刺風而不獲救護,亦道滅,則膚餘干長焉。餘嘗夜坐飲內中,然麻燭,燭半壓欲火,即自曰敕視,見其皮有剝,乃扶持轉側,火遂度而復。則維人身,或有虧剝,劇能養慎善持,亦可以得度。又人莫能識其始生時,則老亦死不當自知。夫古昔平和之世,人民蒙美盛而生,皆堅強老壽,咸百年左右乃死,死時忽如臥出者,猶果物穀實久老則自墮落矣,後世遭衰薄惡氣,娶嫁又不時,勤苦過度,是以身生子皆俱傷,而筋骨血氣不充強,故多兇短折,中年夭卒。其遇病,或疾痛惻怛,然後終絕,故咨嗟憎惡,以死為大故。昔齊景公美其國,嘉其樂,云:「使古而無死,何若?」晏子曰:「上帝以人之歿為善,仁者息焉,不仁者如焉。」今不思勉廣,日學自通,以趨立身揚名,如但貪利長生,多求延壽益年,則惑之不解者也。」
或難曰:「以燭火喻形神,恐似而非焉。今人之肌膚,時剝傷而自愈者,血氣通行也。彼蒸燭缺傷,雖有火居之,不能復全。是以神氣而生長,如火燭不能自補完,蓋其所以為異也,而何欲同之?應曰:「火則從一端起,而人神氣則於體,當從內稍出合於外,若由外腠達於內,固未必由端往也。譬猶炭火之赤,如水過渡之,亦小滅,然復生焉;此與人血氣生長肌肉等,顧其終極,或為灸,或為耳。曷為不可以喻哉!」
无无人人 發表於 2025-4-4 23:4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论·祛蔽》精神烛火论诠解

桓谭以烛火喻形神之论,实为东汉哲学思辨之精华。其言"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乃承《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之旨,而别开生面。今就经义分疏三端:

一、烛火相即之喻
麻烛垂垂将尽之际,最见火理精微。火不能离烛独存,犹神不能离形遨游;烛烬火灭,恰似形销神亡。然桓子特重"善扶持"之道,此中暗合《周易》"穷变通久"之理。烛皮剥蚀则转侧,血气亏虚则调养,医家"治未病"之智与易道"见几而作"在此交汇。其夜坐救烛之事,非独物理观察,实为养生要诀。

二、生死自然之辨
论中对比古今生死状貌,深得《黄帝内经》"上古天真"之旨。平和之世民寿百岁,如"果物自堕",此《道德经》"归根曰静"之态;衰世之人中年夭折,"咨嗟憎恶",恰证《庄子》"遁天之刑"之说。晏婴答齐景公语,更显儒家"朝闻道夕死可矣"与道家"安时处顺"之会通。桓谭斥贪生之惑,正与《论语》"仁者寿"相发明。

三、薪火异同之辩
客难"烛伤不愈而肌伤自复",桓子以炭火渡水为应,深谙《淮南子》"形者生之舍"精义。其谓神气"由内稍出合于外",实开后世"元神元气"论之先声。火喻之妙,在显阴阳消息之机:烛尽火灭示形神俱化,炭火复燃喻生机不绝。此间微义,已蕴《周易》"生生之谓易"的玄机。

桓谭此论,上接先秦气化哲学,下启魏晋形神之辩。其以烛火明灭喻生命消息,较诸王充《论衡》之"死如烛灭"更见圆融,较之嵇康《养生论》"形神相亲"尤显质朴。所谓"薪火相传",非谓灵魂不灭,实指生命化育之永恒。识得此中真意,则知中国生死智慧,不在彼岸永生,而在现世之通透安然。
易栀 發表於 2025-5-21 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桓谭《新论·祛蔽》"精神居体犹火然烛"义疏

东汉桓君山以烛火喻形神之论,实为两汉气化哲学之精要。其言"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乃承《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之旨,而开范缜《神灭论》"形质神用"说之先声。此喻之妙,在于揭示三重哲学意蕴:

一、形神相即之依存关系
"烛无火不能独行"者,明形体必赖精神而显其用;"火无烛则无所附"者,言精神必依形体而存其质。此与《淮南子·原道训》"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三相耦合法度暗合。东汉王充《论衡》言"人之精神藏于形体之内",正可与此互证。

二、生命修持之动态平衡
"善扶持,随火而侧之"之说,暗合《黄帝内经》"法于阴阳,和于术数"的养生要义。烛火欲久,需适时剪燧;形神欲安,当调息养气。董仲舒《春秋繁露》谓"身以心为本",桓谭此论实为具体工夫论,强调主体能动性在生命维系中的关键作用。

三、生死观照的宇宙法则
"可毋灭而竟烛"的有限性认知,体现汉代哲人对生命本质的清醒认识。较之《周易·系辞》"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桓谭更强调物质性基础。其"贪利寿短"之诫,与《老子》"生生之厚"之警殊途同归,皆反对违背自然之道的强为。

此喻在思想史上尤具转折意义:既突破《礼记·祭义》"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的魂魄二元论,又未堕入魏晋玄学"形神俱化"的虚无之境。观王弼注《易》言"火得薪而传",其思维理路实与桓谭一脉相承。

要之,桓谭烛火之喻,以简驭繁地构建了形神相即、气化流行的生命观,既为汉代医学"移精变气"说提供哲学依据,亦为后世"形谢神灭"的唯物思想埋下伏笔。其价值不仅在认识论层面揭示生命本质,更在实践论层面开示"善扶持"的修养之道,诚为两汉哲学之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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