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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君書】卷17賞刑詩解3明教之猶至於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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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7-27 21:26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商君書】卷17賞刑詩解3明教之猶至於無教
題文詩:
所謂壹教,作一農戰.博聞辯慧,信廉禮樂,
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富貴,不可評刑,
不可獨立,私議陳上.堅者以破,銳者.
雖曰聖智,巧佞厚朴,非功不能,上利.
然富貴門,存戰.彼能戰者,踐富貴門.
強梗焉有,常刑不赦.父兄昆弟,知識婚姻,
合同者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故當壯者,
務於戰,老弱務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
壹教.民欲富貴,闔棺後止;富貴之門,
必出於兵,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
歌謠.明教之猶,至於無教.此謂.
聖非能通,知萬物要.治國舉要,以致萬物,
寡教多功.聖人治國,易知難行.聖不必嘉,
凡主,殺人,賞人,國法明也.
聖人以功,授官予爵,賢者不憂;聖不宥過,
不赦刑,故奸無起.聖人真情,壹以治國,
至壹至義,至義執一,壹賞刑教,審壹農戰.
【原文】3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朴,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強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識、婚姻、合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戰,老弱者務於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教也。民之欲富貴也,共闔棺而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此臣所謂參教也。聖人非能通,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要以致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爲暴,賞人不爲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奸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譯文】3
所說的統一教化,是指那些見聞廣博,聰慧而富有辯才的人,所謂的誠實廉潔、精通禮制音樂、有道德修養、結成朋黨、保舉信譽、顛倒黑白的人,不能因爲這個而富貴,不能因這個本事而評論法令刑罰,不能因爲這個獨自創立私人的學說,並用私人學說向君主陳述自己的思想。對那些頑固不化的要摧垮他,對那些鋒芒畢露的要挫敗他。即使所謂的聖明睿智、花言巧語、阿諛奉承、忠厚純樸的人,也不能憑藉不是在戰場上立功而欺騙君主得到好處。如果這樣,那些富貴的家族門第,也只能主要在戰場上立功受賞罷了。只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進富貴的大門。那些驕橫跋扈的人,就會受到一定刑法的懲處而不能得到赦免。這樣,那些父親伯叔、兄弟、相知相識的朋友、男女親家,志同道合的人,都說:『我們務必要加倍努力的地方不過在戰場上罷了。』因此,那些正當年富力強的人都一定努力作戰,年老體弱的人努力從事防守,那些死在戰場的人不後悔,活著的人互相鼓勵,這就是我說的統一教化。民眾中想要得到富貴的,都是到死後蓋上棺材才停止,可富貴的門一定都是面向當兵的,所以民眾聽說要打仗便互相慶賀。民眾起居飲食時所唱的歌謠,全是打仗的事。這就是臣所說的嚴明教育到一定程度等於沒有教化。

     這些就是我所說的獎賞、刑罰、教化三件事。聖明的人不能通曉一切,而是明白萬事萬物的要領。因此他統治國家,抓住要領而達到通曉一切,所以只實行這三種教育就能取得很多功績。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容易明白卻很難實行。所以聖人不用稱讚,平凡的君主不一定要廢掉;殺人不算殘暴,獎賞人不算仁愛,這是因爲國家法律嚴明公正。聖明的人憑功績授官職賜給爵位,因此賢德的人不用擔憂,聖人不寬恕別人的錯誤,不赦免罪犯的刑罰,因此那些邪惡的事無法發生。可見,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只是考慮統一獎賞、統一刑罰,統一教化而已。
菠蘿吹雪 發表於 2025-5-14 14:18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賞刑】篇"壹教"思想芻議

【商君書】卷十七【賞刑】篇提出的"壹教"主張,實爲商鞅變法思想體系中的核心教育理念。此說以"作壹"(專一農戰)爲根本,通過系統性的制度設計,構建起一套極具法家特色的社會教化體系。其要義可析爲三重維度:

一、教化標準的單一性
篇中明確將"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等傳統德目排除在教化體系之外,此非否定道德價值,而是強調在國家亟需富強的特殊時期,必須確立"農戰"這一單一評價標準。這種"不可富貴、不可評刑"的剛性規定,本質上是通過制度槓桿實現價值導向的集中統一。正如【靳令】篇所言:"國以功授官予爵,則治省言寡",此即法家"以法爲教"的具體實踐。

二、教化方式的強制性
"堅者破之,銳者挫之"的嚴厲措辭,折射出法家"反智主義"的特質。商鞅將思想領域的"私議"視作必須剪除的異端,主張通過行政手段實現"聲服無通於百縣"(【墾令】)。這種"明教之猶至於無教"的悖論式表達,實則揭示其教化理想:當制度約束轉化爲行爲本能時,外在教化便失去存在必要。與儒家"春風化雨"的教化觀形成鮮明對比。

三、功利主義的實效性
篇末"非功不能"四字,可謂法家教育哲學的點睛之筆。在"聖智巧佞厚朴"等個人資質與"功"(農戰實效)的辯證關係中,商鞅徹底否定先天德性的決定作用,將社會評價完全錨定於客觀事功。這種極端功利主義取向,與【算地】篇"入使民屬於農,出使民壹於戰"的治國方略一脈相承。

當代學者當注意:商鞅的教化思想產生於戰國特殊歷史語境,其"壹教"主張雖在短期內收富國強兵之效,但將教育完全工具化的做法,終究難逃"刻薄少恩"(司馬遷語)之譏。然其強調製度教化功能的思路,對思考現代社會治理仍具啟示意義。明乎此,方能對法家思想作出公允的歷史評判。
鬼牛土狍 發表於 2025-6-13 17:43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賞刑】篇所論"壹教"之道,乃法家治國思想之精髓。其言"明教之猶至於無教",實爲政治教化之至高境界,今試析其要義如下:

一、"壹教"之本在於農戰
所謂"作一農戰",乃將國家教化統一於耕戰體系。商鞅以"博聞辯慧、信廉禮樂"爲虛文,主張以實際功績爲唯一標準。此非否定道德價值,而是將道德納入功利體系,使"修行群黨"者不得憑虛名獲富貴。其本質是以國家意志重構價值體系,使社會資源集中於富國強兵。

二、破私立公之制度設計
"任譽清濁不可富貴"體現法家"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的平等精神。商鞅刻意阻斷傳統貴族通過私德聲譽獲取特權的渠道,使"私議陳上"者必遭"堅者破、銳者挫"。這種制度性壓制,旨在消除多元價值評判,建立"利出一孔"的社會控制模式。

三、"無教"境界的政治邏輯
"明教至於無教"的深層意蘊在於:通過長期統一的教化,使民眾自覺遵循國家規範,最終達到"不令而行"的狀態。法家認爲,當賞罰標準絕對明確且執行徹底時,百姓自然"趨利避害",無需額外教化。這種思想與【老子】"太上,不知有之"的治理境界有相通之處,但實現路徑迥異。

四、現實功績的絕對化
"非功不能"四字道出法家核心準則。商鞅將"聖智巧佞厚朴"等個人特質統統置於功績考核之下,形成純粹的工具理性。這種極端務實主義雖能短期內凝聚國力,但亦埋下秦政"嚴而少恩"的隱患。司馬遷評商君"刻薄寡恩",正指此弊。

要之,【賞刑】篇展現的法家教化觀,是以國家主義消解個體價值,以制度理性替代道德教化。其思想在戰國爭霸時極具實效,然將"無教"等同於絕對服從,終難免"水至清則無魚"之弊。讀此篇當鑒其制度設計之精嚴,亦當思其人性考量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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