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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君书》卷17赏刑诗解3明教之犹至于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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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7-27 2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君书》卷17赏刑诗解3明教之犹至于无教
题文诗:
所谓壹教,作一农战.博闻辩慧,信廉礼乐,
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富贵,不可评刑,
不可独立,私议陈上.坚者以破,锐者.
虽曰圣智,巧佞厚朴,非功不能,上利.
然富贵门,存战.彼能战者,践富贵门.
强梗焉有,常刑不赦.父兄昆弟,知识婚姻,
合同者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故当壮者,
务于战,老弱务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
壹教.民欲富贵,阖棺后止;富贵之门,
必出于兵,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
歌谣.明教之犹,至于无教.此谓.
圣非能通,知万物要.治国举要,以致万物,
寡教多功.圣人治国,易知难行.圣不必嘉,
凡主,杀人,赏人,国法明也.
圣人以功,授官予爵,贤者不忧;圣不宥过,
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真情,壹以治国,
至壹至义,至义执一,壹赏刑教,审壹农战.
《原文》3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婚姻、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此臣所谓参教也。圣人非能通,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
【译文】3
所说的统一教化,是指那些见闻广博,聪慧而富有辩才的人,所谓的诚实廉洁、精通礼制音乐、有道德修养、结成朋党、保举信誉、颠倒黑白的人,不能因为这个而富贵,不能因这个本事而评论法令刑罚,不能因为这个独自创立私人的学说,并用私人学说向君主陈述自己的思想。对那些顽固不化的要摧垮他,对那些锋芒毕露的要挫败他。即使所谓的圣明睿智、花言巧语、阿谀奉承、忠厚纯朴的人,也不能凭借不是在战场上立功而欺骗君主得到好处。如果这样,那些富贵的家族门第,也只能主要在战场上立功受赏罢了。只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进富贵的大门。那些骄横跋扈的人,就会受到一定刑法的惩处而不能得到赦免。这样,那些父亲伯叔、兄弟、相知相识的朋友、男女亲家,志同道合的人,都说:“我们务必要加倍努力的地方不过在战场上罢了。”因此,那些正当年富力强的人都一定努力作战,年老体弱的人努力从事防守,那些死在战场的人不后悔,活着的人互相鼓励,这就是我说的统一教化。民众中想要得到富贵的,都是到死后盖上棺材才停止,可富贵的门一定都是面向当兵的,所以民众听说要打仗便互相庆贺。民众起居饮食时所唱的歌谣,全是打仗的事。这就是臣所说的严明教育到一定程度等于没有教化。

     这些就是我所说的奖赏、刑罚、教化三件事。圣明的人不能通晓一切,而是明白万事万物的要领。因此他统治国家,抓住要领而达到通晓一切,所以只实行这三种教育就能取得很多功绩。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容易明白却很难实行。所以圣人不用称赞,平凡的君主不一定要废掉;杀人不算残暴,奖赏人不算仁爱,这是因为国家法律严明公正。圣明的人凭功绩授官职赐给爵位,因此贤德的人不用担忧,圣人不宽恕别人的错误,不赦免罪犯的刑罚,因此那些邪恶的事无法发生。可见,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只是考虑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而已。
菠萝吹雪 发表于 2025-5-1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君书·赏刑》篇"壹教"思想刍议

《商君书》卷十七《赏刑》篇提出的"壹教"主张,实为商鞅变法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教育理念。此说以"作壹"(专一农战)为根本,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构建起一套极具法家特色的社会教化体系。其要义可析为三重维度:

一、教化标准的单一性
篇中明确将"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等传统德目排除在教化体系之外,此非否定道德价值,而是强调在国家亟需富强的特殊时期,必须确立"农战"这一单一评价标准。这种"不可富贵、不可评刑"的刚性规定,本质上是通过制度杠杆实现价值导向的集中统一。正如《靳令》篇所言:"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即法家"以法为教"的具体实践。

二、教化方式的强制性
"坚者破之,锐者挫之"的严厉措辞,折射出法家"反智主义"的特质。商鞅将思想领域的"私议"视作必须剪除的异端,主张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声服无通于百县"(《垦令》)。这种"明教之犹至于无教"的悖论式表达,实则揭示其教化理想:当制度约束转化为行为本能时,外在教化便失去存在必要。与儒家"春风化雨"的教化观形成鲜明对比。

三、功利主义的实效性
篇末"非功不能"四字,可谓法家教育哲学的点睛之笔。在"圣智巧佞厚朴"等个人资质与"功"(农战实效)的辩证关系中,商鞅彻底否定先天德性的决定作用,将社会评价完全锚定于客观事功。这种极端功利主义取向,与《算地》篇"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的治国方略一脉相承。

当代学者当注意:商鞅的教化思想产生于战国特殊历史语境,其"壹教"主张虽在短期内收富国强兵之效,但将教育完全工具化的做法,终究难逃"刻薄少恩"(司马迁语)之讥。然其强调制度教化功能的思路,对思考现代社会治理仍具启示意义。明乎此,方能对法家思想作出公允的历史评判。
鬼牛土狍 发表于 2025-6-1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君书·赏刑》篇所论"壹教"之道,乃法家治国思想之精髓。其言"明教之犹至于无教",实为政治教化之至高境界,今试析其要义如下:

一、"壹教"之本在于农战
所谓"作一农战",乃将国家教化统一于耕战体系。商鞅以"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为虚文,主张以实际功绩为唯一标准。此非否定道德价值,而是将道德纳入功利体系,使"修行群党"者不得凭虚名获富贵。其本质是以国家意志重构价值体系,使社会资源集中于富国强兵。

二、破私立公之制度设计
"任誉清浊不可富贵"体现法家"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平等精神。商鞅刻意阻断传统贵族通过私德声誉获取特权的渠道,使"私议陈上"者必遭"坚者破、锐者挫"。这种制度性压制,旨在消除多元价值评判,建立"利出一孔"的社会控制模式。

三、"无教"境界的政治逻辑
"明教至于无教"的深层意蕴在于:通过长期统一的教化,使民众自觉遵循国家规范,最终达到"不令而行"的状态。法家认为,当赏罚标准绝对明确且执行彻底时,百姓自然"趋利避害",无需额外教化。这种思想与《老子》"太上,不知有之"的治理境界有相通之处,但实现路径迥异。

四、现实功绩的绝对化
"非功不能"四字道出法家核心准则。商鞅将"圣智巧佞厚朴"等个人特质统统置于功绩考核之下,形成纯粹的工具理性。这种极端务实主义虽能短期内凝聚国力,但亦埋下秦政"严而少恩"的隐患。司马迁评商君"刻薄寡恩",正指此弊。

要之,《赏刑》篇展现的法家教化观,是以国家主义消解个体价值,以制度理性替代道德教化。其思想在战国争霸时极具实效,然将"无教"等同于绝对服从,终难免"水至清则无鱼"之弊。读此篇当鉴其制度设计之精严,亦当思其人性考量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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