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725|回覆: 1

[其他] 【商君書】卷4去強詩解2變法則治重罰慎賞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牟向東 發表於 2023-7-21 21:4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商君書】卷4去強詩解2變法則治重罰
題文詩:
國有禮樂,詩書善修,廉辯.國有十者,
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
必興至王.國以善民,固守成法,民者,
必亂至削;國以,變法適時,治善民者,
必治至強.國用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者,
敵至;不至.不用,敵不敢至,
雖至必卻,兵伐必取,取必能有,不攻必富.
國好力者,曰以難攻;國好言者,曰以易攻.
以難,起一得十;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罰,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
上不愛民,民不死上.興國行罰,民利且畏;
興國行賞,民利且愛.國無力而,巧者,
.怯民使刑,然後必勇;勇民使賞,
然後則死,怯民,勇民死義,國無敵者,
強必王.貧者使刑,壹農則富;富者使賞,
買官則貧.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
則國多力,多力者王.王者之國,刑九賞一;
大之,刑七賞三;弱之,刑五賞五.
原文
  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國有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必興至王。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國,用【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者,敵至,必削國;不至,必貧國。不用八者治,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國好力,曰以難攻;國好言,曰以易攻。國以難攻者,起一得十;國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興國行罰,民利且畏;行賞,民利且愛。國無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賞,則死。怯民勇,勇民死,國無敵者強,強必王。貧者使以刑,則富;富者使以賞,則貧。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賞一,強國刑七賞三,削國刑五賞五。
譯文2

      國家有【禮】、【樂】、【詩】、【書】、慈善、修養、孝敬父母、尊敬兄長、廉潔、智慧這十種東西,國君又不讓民眾去打仗,國家就一定會削弱,甚至滅亡。國家如果沒有這十種東西,君主就是讓民眾去打仗,國家也一定會興旺,甚至稱王天下。國家用所謂善良的人來統治,國家就一定會以生動亂直至被削弱;國家用提倡改革的人來統治,就一定會治理好,一直到強大。國家采有用【禮】、【樂】、【詩】、【書】、慈善、修養等儒家思想來治理,敵人來了,國家一定被削弱;敵人不來入侵,國家也一定會窮。不採用這八種儒家思想治理國家,敵人就不敢來入侵,即使來也會被打退。如果發兵去討伐別的國家,就一定能奪取土地,奪取了土地還能夠佔有它;如果按兵不動,不去攻打別國,就一定會富足,國家喜歡實力,談到攻伐就會謹慎。國家喜歡空談,談到攻伐就會輕妄。國家用慎重的態度去攻打別國,用一分力氣得到十倍的收穫;國家用輕妄的態度攻打別國,出十分的力氣,能喪失百倍的利益。
加重刑罰,慎用賞賜,那麼國君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拼死為君主效命。興盛的國家,使用刑罰,民眾以為對自己有利,而且心中畏懼;使用賞賜,民眾也認為對自己有利,而且一心要得到。國家沒有實力,卻使用智謀和欺詐的辦法,國家就一定會滅亡。對於膽小的人用刑罰來讓他們作戰,一定會勇敢;勇敢的人使用獎賞的辦法,他們就會不怕犧牲,捨生忘死去作戰。膽小的人勇敢,勇敢的人不怕犧牲,國家就沒有對手,這樣的話就強大。國家強大就一定能稱王天下。用刑罰來約束窮人,讓他們去務農,那就會富,對富人使用獎賞,讓他們用錢糧買官,那就會變窮。治理國家能讓窮人變富,富人變窮,那麼這個國家就能實力雄厚,稱王天下。稱王天下的國家用十分之九的刑罰,十分之一的賞賜,強大的國家刑事罰佔十分之七,賞賜佔十分之三,弱國的刑罰佔十分之五,賞賜也佔十分之五。
汪柯 發表於 2025-6-11 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去強】篇治國要義闡微

【商君書·去強】第四章所論"變法則治,重罰慎賞"之說,實為法家治國思想之精髓。今就文中要義,分三端論之:

一、禮樂詩書與強國之道辨
文中"國有禮樂詩書善修孝悌廉辯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之論,當從戰國特殊語境解之。商君非否定道德教化,而是針對當時"儒者以文亂法"之弊。其深意在於:當列國爭雄之際,若徒尚虛文而廢耕戰,猶如今人所謂"軟實力"未輔以"硬實力",終難逃弱肉強食之局。然需明辨者,此乃特定歷史條件下之權變主張,非可簡單理解為反文化。管子有言"倉廩實而知禮節",正與此形成互補。

二、變法更化之政治智慧
"變法則治"四字,實含深刻改革哲學。商君所見"法"非僵化條文,而是與時俱進的治理體系。其"不法古,不修今"的主張,與【周易】"窮則變,變則通"之理相通。文中"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之語,尤當注意"善民"概念之特殊內涵——此指固守舊制之民,非道德判斷。法家強調通過制度創新重塑國民性,此點與儒家"教化移俗"形成方法論的對照。

三、刑賞二柄之運用要訣
"重罰慎賞"之說,當結合【韓非子·二柄】篇理解。其要義不在嚴酷,而在"賞厚而信,刑重而必"的法治精神。商君主張"刑九賞一",實為糾正當時濫賞之弊。然需申明者,此"重罰"乃指違法必究,非謂輕罪重刑;"慎賞"意在維護激勵機制的嚴肅性,非謂吝於獎掖。如【商君書·修權】篇言"立法明分",正為此作註腳。

結語:
【去強】篇之價值,在於揭示制度創新與國家興衰的內在關聯。其說雖有過激之辭,然核心理念——通過法治建設實現富國強兵,通過政策調整應對時代挑戰——至今猶有啟示意義。讀法家典籍,當把握其"世異則事異"的變革精神,而非拘泥具體措施。明乎此,則商君"變古易常"之論,實為中華政治智慧中不可或缺之一環。
jz214 發表於 2025-6-15 23:14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去強】篇義理闡微
——論法家變革之道與賞罰之衡

【商君書·去強】此章所論,實為法家"變法以治"思想之精髓。其言"國有禮樂詩書善修孝悌廉辯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非謂否定禮樂教化,乃指在國家積弱之時,若徒尚虛文而廢耕戰之實,則國力必衰。商君之論,當置於戰國爭雄之特定歷史語境中理解。

一、變法為治國之本
"變法則治"四字,乃全篇樞要。法家認為,制度當隨世易俗移而變革,拘泥古法則如守株待兔。商鞅所見,六國之所以弱,正在於固守周制舊禮;秦之所以強,則在"燔詩書而明法令"(【韓非子·和氏】)。然需辨明:此"變法"非盡棄傳統,實為以法制重構社會秩序,使"利出一孔"(【商君書·靳令】),將國家資源集中於耕戰二途。

二、重罰慎賞之深意
"重罰慎賞"之說,尤見法家刑名之術。其理有三:
1. 刑九賞一:商鞅主張"刑多而賞少"(【去強】),蓋刑罰明則民畏,賞賜濫則民輕。
2. 賞必行於有功:所謂"慎賞",非吝於賞,乃強調"賞隨功,罰隨罪"(【修權】),杜絕無功受祿。
3. 以刑去刑:重罰之終極目的在"禁奸止過"(【賞刑】),此與儒家"刑期於無刑"(【尚書·大禹謨】)異曲同工,然手段更為峻急。

三、禮法之辨的再思考
篇中貶抑禮樂詩書,當與"當時而立法"(【更法】)並觀。商君非否定道德價值,而是反對在列國兼併之際,空談仁義而弱國勢。其理想狀態實為"法立而不用,刑設而不行"(【畫策】),與【管子】"倉廩實而知禮節"相通。後世王安石變法時言"變風俗,立法度"(【宋史·王安石傳】),正承此緒。

結語
【去強】篇之要義,在強調製度革新須切合時代需求。其"重罰慎賞"之說,雖似嚴苛,然觀【睡虎地秦簡】所載秦律,實有"刑過不避大臣"的平等精神。今日讀之,當取其"不法古,不修今"(【開塞】)的變革智慧,而明其歷史局限。法家思想猶如藥石,當亂世用重典則可,若為常態治國之道,則需參以儒道中和之思,方得其平。

(全文798字)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