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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上仁3至治之道【文子】詩解(通玄真經注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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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6-11 18:5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上仁3至治之道【文子】詩解(通玄真經注卷之)
題文詩:
治大道,不可以小;其地廣者,制不可狹;
其位高者,事不可煩;民眾也者,教不可苛.
事煩難治,法苛難行,求多難贍;寸而度之,
至丈必差,銖而解之,至石必過,石稱丈量,
徑而寡失.大較易智,曲辯難慧.無益於治,
有益於亂,聖人不為;無益於用,有益於費,
智者不行.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
功約易成,事省易治,求寡易贍,任眾則易.
小辯害義,小義破道,道小不通,至道至情,
至情至通,至通必簡.河以逶迤,故而能遠,
山以陵遲,故而能高,道以優遊,無為能化.
通於一伎,審於一事,察於一能,可以曲說,
不可廣應.夫調音者,小弦則急,大弦則緩,
人之立事,賤者勞身,貴者勞心.道言曰:
至道至天,至天至無,無形有氣,至氣至正,
義正神清,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天同氣.
同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功者霸,無一者亡.
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天心動化,
至化自化.至聖真情,施而必仁,言而必信,
怒而必威,精誠所至.施而不仁,言而不信,
怒而不威,外貌為之.有道之治,治之以正,
正己正人,至治自治,其法雖少,民足以治;
無道之治,其法雖眾,法繁民惑,治足以亂.
正文:
老子曰: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廣者,制不可以狹,位高者,事不可以煩,民眾者,教不可以苛。事煩難治,法苛難行,求多難贍,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解之,至石必過,石稱丈量,徑而寡失,大較易為智,曲辯難為慧。故無益於治,有益於亂者,聖人不為也,無益於用者,有益於費者,智者不行也。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事省易治,求寡易贍,任於眾人則易。故小辯害義,小義破道,道小必不通,通必簡。河以逶迤故能遠,山以陵遲故能高,道以優遊故能化。夫通於一伎,審於一事,察於一能,可以曲說,不可以廣應也。夫調音者,小弦急,大弦緩,立事者,賤者勞,貴者佚。道之言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天同氣。同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功者霸,無一焉者亡。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動化者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精誠為之者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為之者也。故有道以理之,法雖少,足以治,無道以理之,法雖眾,足以亂。
(默希子注)
老子曰: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廣者,制不可以狹;位高者,事不可以煩;民眾者,教不可以苛。事煩難治,法苛難行,求多難贍。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稱之,至石必過。石稱丈量,徑而寡失。大較易為智,曲辯難為慧。道隱小成,言隱浮偽。故無益於治,有益於亂者,聖人不為也;無益於用者,有益於費者,智者不行也。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事省易治,求寡易贍,任於眾人則易。故小辯害義,小義破道,道小必不通,通必簡。聖人通明,洞見未然,不以小蔽大,不以煩易簡也。河以逶迤故能遠,非一勺之水也。山以陵遲故能高,非一匊之土也。道以優遊故能化。非即時所致也。夫通於一伎,審於一事,察於一能,可以曲說,不可以廣應也。夫調音者,小弦急,大弦緩;立事者,賤者勞,貴者佚。言勻弦大小適中,治國者貴賤皆當也。道之言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天同炁。同炁者帝,同義者王,同功者霸,無一焉者亡。同炁者無德而稱,同義者救時之危,同功者與民同利無一於此,以至危亡也。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動化者也。五帝自然無為,與天同心,物稟其生,感而化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精誠為之者也。三王精誠發內,動應於外,而猶有跡,未同於無心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為之者也。五霸誠不由中,物無應者,故雖怒而不威。故有道以理之,法雖少,足以治;無道以理之,法雖眾,足以亂。治存道要,亂存法多。
參考譯文:
注釋:文子認為:希望治理天下的君王,所秉持的治理方法不能取法太細小的事物,希望管理廣大地方的人,所設定的法令制度不能太局限瑣碎,位高權重的人,所負責的具體事物不能太繁雜,擁有眾多人民的人,教化的方法不能太教條苛責。事物過於繁瑣,就難以抓住重點,法令苛責刁難,就難以面面俱到,需求過於眾多,就難以應付自如。如果一寸一寸的丈量,到了一丈之後就會偏差,如果一錙一銖的計較,到了一石的時候就會出錯,需要用石稱丈量的時候,使用適合的工具就不容易犯錯,因此比較寬容的做法容易被人理解,而比較片面的行為無法被人認同。所以無益於治理國家的事情,反而有可能添亂的行為,聖人不會這麼做,無益於完成事功,反而可能增加支出的事情,理智的人不會去做。所以希望成功就應該適當簡化標準,做事情的原則應該是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個人的私慾應該儘可能進行控制,所以標準合理就成功在望,不必要的浪費減少了事情容易完成,需求不多就容易滿足,做事情時大家能夠齊心協力就容易成功。所以為了瑣碎的事情爭辯容易妨害義理,為了無意義的行為信誓旦旦容易背離正道,太局限的方法一定不是通用的原則,能夠通用的原則一定是放之四海皆標準的至簡大道。河流逶迤前進才能致遠,山峯陵遲堆積才能致高,大道優遊無為才能生化。所以那些只是精通於一伎,了解一事,熟悉一能的人,只可以說些具體的細節,無法討論全面系統的觀點。那些善於調音的人,總是小弦調的急迫,大弦調的舒緩,這樣大小協調;辦具體事物的人,總是使勞力者勞力,勞心者勞心,各盡其能。怎麼說大道呢,大道是深遠幽暗無形無狀的,大道的運動藉助於天地的力量,所以與天地共同變化,因此法天者,與天同氣而變化就是帝道,法地者,與天地同義而養育萬民就是王道,法四時者,與天地同功而節制四時之序就是霸道,無所取法者,自恃妄為,不亡何待。所以至人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這是至人動靜與天地同氣的原因。聖人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這是聖人以精誠之心感動天地人民的原因;號稱賢能者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只能依靠法令制度和強橫的力量來維持,這是因為他們無法用心精誠,而只好裝飾外貌,故作姿態,徒有其表罷了。所以如果能夠用正道來治理國家,法令雖然少,也足以治理好國家,如果沒有合適的方法治理國家,即使法令制度繁苛綿密,也只是足以添亂而已。
松禪 發表於 2025-4-16 2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通玄真經】上仁篇論至治之道,其言"治大者道不可以小"者,實為政教之樞要。今試析其義理,以明聖王治世之綱維。

一、為政貴簡之要義
經文"寸而度之,至丈必差"之喻,深契【周易】"易簡而天下之理得"之旨。管子云:"省官之事,去官之害",正與此處"事不厭省"相發明。蓋法網密則民多避,政令繁則吏易奸。漢文帝除肉刑、廢連坐,而刑措不用;宋仁宗減賦稅、省徭役,而海內殷富,皆得此中三昧。

二、權責相宜之理
"位高者事不可煩"之說,實含【尚書】"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之戒。昔諸葛亮事必躬親,雖鞠躬盡瘁,終致"蜀中無大將";唐太宗委政房杜,反成貞觀之治。此正如調弦之道:"小弦則急,大弦則緩",上位者當執要御繁,猶天道之"優遊能化"。

三、教化之本
"民眾者教不可苛"一語,暗合孔子"道之以德"之教。王弼注【老子】"其政悶悶"云:"寬大則民自朴",可為此作註腳。觀文景之治,輕徭薄賦而民自化;比之秦皇峻法,適足驅民為盜。此即"求寡易贍"之實證。

四、同氣感應之妙
"與天同氣"之說,源自【周易】"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董仲舒【春秋繁露】言:"王者配天",即此義也。漢光武以柔道治天下,明太祖以嚴刑馭群臣,一得一失,正可見"同氣者帝,同義者王"之驗。

五、精誠為治之實
末段論施政本源,區分"天心動化"與"外貌為之",實為儒道交融之精義。【中庸】言"不誠無物",與此處"精誠為之"若合符契。唐玄宗開元之治本於誠,天寶之亂起於偽,足為明鑑。

要之,此篇以"至道必簡"為綱,融貫黃老清靜與儒家誠正之學。其言約而旨遠,足為萬世治法。今之治政者,若能體"石稱丈量"之智,去"銖而解之"之瑣,則何愁不至"不言而信,不怒而威"之境哉?然其要在乎主政者先正其心,誠如默希子所註:"有道以理之,法雖少足治",此千古不易之至理也。
曹柯伏 發表於 2025-5-19 07:18 | 顯示全部樓層
【通玄真經·上仁】至治之道詮解

【文子·上仁】此章所言『至治之道』,乃黃老治術之精髓,其要旨在於『因勢而治,去繁就簡』。今試析其義理,以明聖王御世之方。

一、治道貴乎大體
『治大之道,不可以小』者,言為政當識其宏綱,不可拘於細末。地廣則制度不可狹隘,位高則政務不可瑣碎,民眾則教化不可苛細。此三者,皆因『量』與『勢』而異其法。【淮南子】所謂『大匠不斫,大庖不豆』,正與此同。蓋治國若烹小鮮,操刀必循其理,過繁則碎,過苛則亂。

二、煩苛之弊與簡徑之效
『事煩難治,法苛難行,求多難贍』一句,直指秦政之失。法網密則民無所措,賦役重則國本易搖。文中以度量衡為喻:『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解之,至石必過。』此謂執細術以御大局,必生謬誤。反觀『石稱丈量,徑而寡失』,乃言把握大略,反能成事。司馬談【論六家要旨】稱道家『指約而易操』,正合此義。

三、曲辯無益於治
末句『曲辯難慧,無益於治』,尤為警策。戰國名家輩出,以堅白同異之辯眩惑人心,然終無補於實際。黃老之學崇實黜華,以『不言而化』為極則。【老子】云『其政悶悶,其民淳淳』,【莊子】謂『大辯不言』,皆可與此相發明。

結語:至治在去泰去甚
通觀全章,文子承老子『無為』之旨,而益以『因勢』之智。其言似平易而義極深遠,後世文景之治『與民休息』,即此道之實踐。今人讀之,尤當悟『簡政放權』之理——蓋治大國若烹小鮮,火候既得,自能味全。

(全文約780字)

按:此解以黃老思想為本,參以【淮南子】【史記】互證,力求義理貫通。文風取法漢儒註疏,簡奧不失明晰。
江步 發表於 2025-5-23 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通玄真經·上仁】至治之道詮解

【文子·上仁】此章所言『至治之道』,乃黃老治國之要義,其旨歸在於『因勢而化,去繁就簡』。今試析其理,以明聖王之道。

一、治道貴在『量體裁衣』
『治大之道,不可以小』四句,揭示治國須因應規模而調整方略。地廣者,制度不可狹隘,如秦行郡縣而棄封建;位高者,政事不可瑣碎,似漢文帝垂拱而治;民眾者,教化不可苛細,猶孔子言『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此即【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之實踐——火候過猛則焦,翻攪過頻則碎。

二、苛法煩政之弊
『事煩難治,法苛難行』二句,直指法家『密網峻刑』之失。商鞅『棄灰於道者刑』,其法雖嚴而民不堪;秦律繁如秋荼,終致『天下苦之』。反觀文景之治,約法省禁,與民休息,遂成『刑措不用』之盛。故【淮南子】云:『水濁則魚噞,政苛則民亂。』

三、執簡御繁之智
『寸而度之,至丈必差』六句,以度量衡為喻,闡明宏觀把握勝於瑣碎計較。司馬談【論六家要旨】稱道家『指約而易操』,正與此合。昔禹治水,疏浚導滯,不逞一錙一銖之工;蕭何定律,三章為基,不效李悝【法經】之繁。蓋『大較易智,曲辯難慧』,治道當如良醫,察陰陽而調根本,非拘於寸脈之變。

四、黃老『無為』之真諦
末句『無益於治』,點明為政須去虛文而務實效。漢初曹參為相,日飲醇酒,然『載其清淨,民以寧一』,此即『無為而無不為』。所謂『無為』,非怠政也,乃『上無事而民自富』之境界,與儒家『恭己正南面』異曲同工。

結語
【文子】此章,實為黃老政治哲學之精髓:治國如張弓,高者抑之,下者舉之;過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後世若能參此『大較』之智,棄『曲辯』之巧,則『至治』可期矣。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以黃老學說為本,參以史實例證,力求學術性與可讀性兼具。若需進一步探討具體註疏或思想源流,可另文詳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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