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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 文 子 】詩釋下德6真情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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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6-7 18:2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文 子 】詩釋下德6真情治世
題文詩:
真情治世,其職易守,其事易為,其禮易行,
其責易賞.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農工商,
鄉別州異,農農言藏,士士言行,工工言巧,
商商言數.士無遺行,工無苦事,農無廢功,
商無折貨,各安其性.異形殊類,易事不悖,
四民分業,交能易作,以有易無,以工易拙,
各安其業,守職得宜,俱樂其生,失業而賤,
得志而貴.先知遠見,不以責人;博聞強志,
口辯辭給,不以求下;敖世賤物,不從流俗,
不可儀表,不以化民.高不可及,不以人量;
行不可逮,不為國俗.至治至適,至適適時,
非求異見,因才而用,量能處位,因人而異,
因其所有,而並用之.國可愚守,軍以法同.
不待聖賢,而人自足.末世之法,民困三責:
高行為量,而罪不及;重責為任,而罰不勝;
危為其難,而誅不敢.飾智詐上,犯邪行危,
峻法嚴刑,不禁其奸.獸窮即觸,鳥窮即啄,
人窮即詐.真法有情,法以適情,情假法亡.
正文:
  老子曰:治世之職易守也,其事易為也,其禮易行也,其責易賞也。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農工商,鄉別州異,故農與農言藏,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商與商言數。是以士無遺行,工無苦事,農無廢功,商無折貨,各安其性。異形殊類,易事而不悖,失處(業)而賤,得志而貴。夫先知遠見之人,才之盛也,而治世不以責於人,博聞強志,口辯辭給人,知之溢也,而明主不以求於下,敖世賤物,不從流俗,士之伉行也,而治世不以為化民。故高不可及者,不以為人量,行不可逮者,不可為國俗,故人才不可專用,而度量道術可世傳也。故國治可與愚守也,而軍旅可以法同也,不待古之英俊,而人自足者,因其所有而並用之。末世之法,高為量而罪不及也,重為任而罰不勝也,危為其難而誅不敢也,民困於三責,即飾智而詐上,犯邪而行危,雖峻法嚴刑,不能禁其奸。獸窮即觸,鳥窮即啄,人窮即詐,此之謂也。
( 默希子注 :) 老子曰:治世之職易守也,其事易為也,其禮易行也,其責易賞也。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農工商,鄉別州異。故農與農言藏,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商與商言數,是以士無遺行,工無苦事,農無廢功,商無折貨,各安其性。異形殊類,易事而不悖,失業而賤,得志而貴#1。【易繁辭】曰:干以易知,坤以簡能。聖人無為而治,百姓不苦其役,則各安其業,俱樂其生。故易理而不亂,四民得其所即貴,失其勢即賤。夫先知遠見之人,才之盛也,而治世不以責於人。不責成於人也。博聞強志,口辯辭給人,知之溢也,而明主不求於下。聰敏給數未必為忠正,不求在下位之也。放世賤物,不從流俗,士之伉行也,而治世不以為化民。敖世忽俗,不可以為儀表。故高不可及者,不以為人量;行不可逮者,不可為國俗。故人才不可專用而度量道術可世傳也。此數者治世,士不可不察其才而用,唯通明道術,與時消息者則與為治。故國治可與愚守也,而軍旅可以法同也不待古之英雋而人自足者,因其所有而並用之。治在適時,非求異見;詞尚體要,無煩飾辯。但量能處位,無世無之。豈待古賢,天下方治也?末世之法,高為量而罪不及也,重為任而罰不勝也,危為其難而誅不敢也。民困於三責,即飾智而詐上,犯邪而行危,雖峻法嚴刑,不能禁其奸。獸窮即觸,鳥窮即啄,人窮即詐,此之謂也。用其法而求其遇以誅其罪者,是為法殺人,非治人也。懷憂懼即飾智而誣矯以求僥偉,由鳥獸窮蹙則拂然之心而忿不顧其生也。故聖人責道不貴法也。
參考譯文
人處於治世的時候容易堅守職責,所以事功容易成功,禮節容易執行,責任容易償還。因此治世的時候,一個人不兼兩件事,一官不兼二職,士農工商,各有聚合群居之處,所以農與農討論收藏,士與士議論節操,工與工比較技術,商與商談論價錢。這樣一來就能夠做到士無遺行,工無苦事,農無廢功,商無折貨,各行各業都可以各守其職,各得其宜。按照每個人的特點和能力來安排事情就都可以勝任,這樣失其職守就會被人瞧不起,堅持職守就可以心安理得。所以具有一定的先知遠見之人,這是人才非常旺盛的表現,而治世也不會要求人人都是先知遠見的人,至於博聞強志的人,口辯辭給的人,這只是人的知慧太多了的表現,而明主也不會要求人人都做到這樣;那些傲世賤物的人,不從俗流的人,是士人之中性格高傲自大的,而治世不認為這樣的人可以做眾人的表率。所以做法太極端的人,不可以成為人的標準,行為特立獨行之人,不可以成為社會風氣的榜樣而使之流傳開來,所以即使是人才也要慎重考察其品行,應該選擇眾人能夠效法(能力),和應該效法(標準)的思想和行為。所以治世之時可以與一般人一同治理(因為規矩已定,德行已施,循規蹈矩而已),而軍旅兵備也可以用軍法來協同統一,所以不必一定等待古時的聖賢英俊治理,而人人可以自給自足,可以因人人所具之材而兼收並用罷了。到了末世之時的法度,以高行作為度量而懲罰標準不及高行者,則責罰者眾多,以重責作為職守標準而罰不勝其才者,則無能者眾多,以危言危行作為困難之事的標準而誅殺不敢之人,於是膽怯者眾而皆殺之,人民困於這無可奈何的三種困苦之下,只好巧飾智偽而欺上瞞下,犯邪作奸而行危僥倖,這時即使以峻法嚴刑加以限制,也不能禁止這些行為的發生。野獸無路可走就會狗急跳牆,飛鳥無路可退就會嘴啄爪撲,人無法可活就會鋌而走險,說得就是這個道理吧。
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25-3-27 08:12 | 顯示全部樓層
【文子】此章闡發"真情治世"之要義,誠為黃老治術精微所在。其言"四民分業"之理,實本【管子】"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之旨,而更申"各安其性"之妙。農工商賈各守其道,猶【周禮】考工之制,非徒職分,實乃性命自然之序。老子"易守易為"之說,深契"無為而治"本懷——非真無為,乃因民之自為而治也。

文中"量能處位"四字,尤見黃老用世之智。昔司馬談【論六家要指】稱道家"與時遷移,應物變化",正與此章"至適適時"相發明。其批判末世"三責"之弊,直指法家"峭法刻誅"之失,所謂"獸窮即觸"之喻,與【韓詩外傳】"水濁則魚喁"同警,皆明苛政反生奸偽之理。

末句"情假法亡"真勘破治道本源。王弼注【老子】"失道而後德"章云:"不能無為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恰可作此章註腳。蓋法者必資於情,猶舟楫待水;情者必依於真,似草木托根。文子之論,實為漢初"黃老之治"張本,其"因才而用"之說,較之【淮南子·主術訓】"乘眾人之智"更顯精微。讀此章當知:治世之要,在使民各得真情,非徒制度周密而已。
愛美麗 發表於 2025-4-14 10:23 | 顯示全部樓層
【文子】下德篇"真情治世"章義疏

【文子】此章承黃老"因循為用"之旨,闡發"各安其性"的治世要義。其說以"四民分業"為經,以"量能處位"為緯,構建起"至適適時"的政治倫理體系。今試析其三層精義:

一、職業分殊的共生之道
"士農工商"的區隔非為階級劃分,實乃"異形殊類"的社會分工智慧。農者論稼穡之藏,士者究德行之本,工者競技巧之能,商者通貨殖之數,此四民"交能易作"正如【周易】"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的卦象關係。默希子注引【易傳】"干以易知,坤以簡能",揭示職業分化實為天道簡易之理的具現。這種"以有易無,以工易拙"的交換倫理,較之【管子】"四民分業"說更重主體間性的和諧。

二、人才任用的度量之衡
篇中提出"三不"準則:不以先知遠見責眾,不以求全責備取士,不以高行異操化民。此與【淮南子】"短綆不可以汲深"的用人觀相發明。所謂"高不可及者,不以為人量",暗合孔子"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的教育智慧。黃老之學在此展現出與儒家"尊賢"理念的微妙差異:非否定賢能,而強調"因其所有而並用之"的實用理性。戰國銅器銘文"物勒工名"制度,恰是這種"量能處位"思想的具體實踐。

三、末世刑政的異化之鑑
"民困三責"的警示極具現實意義:當政令超出常情(高為量),責任超越能力(重為任),危難強人所難(誅不敢),則必導致"獸窮即觸"的惡性循環。此說直指法家"以刑去刑"理論的缺陷,【韓非子·難勢篇】"抱法處勢"說在此遭遇深刻質疑。文中"情假法亡"的命題尤為警策:法律若悖離人性真實(適情),則如【商君書】所載"刑棄灰於道"的苛政,終將驅使民眾"飾智詐上"。

要而論之,本章以"真情"為體,以"適情"為用,構建起"四民分業-因才施用-法順人情"的三維治理模型。其說上承【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之喻,下啟【呂氏春秋】"貴因"思想,在戰國秦漢之際的學術譜系中,展現出黃老之學獨特的實踐智慧。今日觀之,其中關於職業倫理與法律人性的思考,仍不失其現代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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