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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 文 子 》诗释下德6真情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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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6-7 1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文 子 》诗释下德6真情治世
题文诗:
真情治世,其职易守,其事易为,其礼易行,
其责易赏.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农工商,
乡别州异,农农言藏,士士言行,工工言巧,
商商言数.士无遗行,工无苦事,农无废功,
商无折货,各安其性.异形殊类,易事不悖,
四民分业,交能易作,以有易无,以工易拙,
各安其业,守职得宜,俱乐其生,失业而贱,
得志而贵.先知远见,不以责人;博闻强志,
口辩辞给,不以求下;敖世贱物,不从流俗,
不可仪表,不以化民.高不可及,不以人量;
行不可逮,不为国俗.至治至适,至适适时,
非求异见,因才而用,量能处位,因人而异,
因其所有,而并用之.国可愚守,军以法同.
不待圣贤,而人自足.末世之法,民困三责:
高行为量,而罪不及;重责为任,而罚不胜;
危为其难,而诛不敢.饰智诈上,犯邪行危,
峻法严刑,不禁其奸.兽穷即触,鸟穷即啄,
人穷即诈.真法有情,法以适情,情假法亡.
正文:
  老子曰:治世之职易守也,其事易为也,其礼易行也,其责易赏也。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故农与农言藏,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是以士无遗行,工无苦事,农无废功,商无折货,各安其性。异形殊类,易事而不悖,失处(业)而贱,得志而贵。夫先知远见之人,才之盛也,而治世不以责于人,博闻强志,口辩辞给人,知之溢也,而明主不以求于下,敖世贱物,不从流俗,士之伉行也,而治世不以为化民。故高不可及者,不以为人量,行不可逮者,不可为国俗,故人才不可专用,而度量道术可世传也。故国治可与愚守也,而军旅可以法同也,不待古之英俊,而人自足者,因其所有而并用之。末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也,重为任而罚不胜也,危为其难而诛不敢也,民困于三责,即饰智而诈上,犯邪而行危,虽峻法严刑,不能禁其奸。兽穷即触,鸟穷即啄,人穷即诈,此之谓也。
( 默希子注 :) 老子曰:治世之职易守也,其事易为也,其礼易行也,其责易赏也。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故农与农言藏,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是以士无遗行,工无苦事,农无废功,商无折货,各安其性。异形殊类,易事而不悖,失业而贱,得志而贵#1。《易繁辞》曰:干以易知,坤以简能。圣人无为而治,百姓不苦其役,则各安其业,俱乐其生。故易理而不乱,四民得其所即贵,失其势即贱。夫先知远见之人,才之盛也,而治世不以责于人。不责成于人也。博闻强志,口辩辞给人,知之溢也,而明主不求于下。聪敏给数未必为忠正,不求在下位之也。放世贱物,不从流俗,士之伉行也,而治世不以为化民。敖世忽俗,不可以为仪表。故高不可及者,不以为人量;行不可逮者,不可为国俗。故人才不可专用而度量道术可世传也。此数者治世,士不可不察其才而用,唯通明道术,与时消息者则与为治。故国治可与愚守也,而军旅可以法同也不待古之英隽而人自足者,因其所有而并用之。治在适时,非求异见;词尚体要,无烦饰辩。但量能处位,无世无之。岂待古贤,天下方治也?末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也,重为任而罚不胜也,危为其难而诛不敢也。民困于三责,即饰智而诈上,犯邪而行危,虽峻法严刑,不能禁其奸。兽穷即触,鸟穷即啄,人穷即诈,此之谓也。用其法而求其遇以诛其罪者,是为法杀人,非治人也。怀忧惧即饰智而诬矫以求侥伟,由鸟兽穷蹙则拂然之心而忿不顾其生也。故圣人责道不贵法也。
参考译文
人处于治世的时候容易坚守职责,所以事功容易成功,礼节容易执行,责任容易偿还。因此治世的时候,一个人不兼两件事,一官不兼二职,士农工商,各有聚合群居之处,所以农与农讨论收藏,士与士议论节操,工与工比较技术,商与商谈论价钱。这样一来就能够做到士无遗行,工无苦事,农无废功,商无折货,各行各业都可以各守其职,各得其宜。按照每个人的特点和能力来安排事情就都可以胜任,这样失其职守就会被人瞧不起,坚持职守就可以心安理得。所以具有一定的先知远见之人,这是人才非常旺盛的表现,而治世也不会要求人人都是先知远见的人,至于博闻强志的人,口辩辞给的人,这只是人的知慧太多了的表现,而明主也不会要求人人都做到这样;那些傲世贱物的人,不从俗流的人,是士人之中性格高傲自大的,而治世不认为这样的人可以做众人的表率。所以做法太极端的人,不可以成为人的标准,行为特立独行之人,不可以成为社会风气的榜样而使之流传开来,所以即使是人才也要慎重考察其品行,应该选择众人能够效法(能力),和应该效法(标准)的思想和行为。所以治世之时可以与一般人一同治理(因为规矩已定,德行已施,循规蹈矩而已),而军旅兵备也可以用军法来协同统一,所以不必一定等待古时的圣贤英俊治理,而人人可以自给自足,可以因人人所具之材而兼收并用罢了。到了末世之时的法度,以高行作为度量而惩罚标准不及高行者,则责罚者众多,以重责作为职守标准而罚不胜其才者,则无能者众多,以危言危行作为困难之事的标准而诛杀不敢之人,于是胆怯者众而皆杀之,人民困于这无可奈何的三种困苦之下,只好巧饰智伪而欺上瞒下,犯邪作奸而行危侥幸,这时即使以峻法严刑加以限制,也不能禁止这些行为的发生。野兽无路可走就会狗急跳墙,飞鸟无路可退就会嘴啄爪扑,人无法可活就会铤而走险,说得就是这个道理吧。
山东受学 发表于 2025-3-27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子》此章阐发"真情治世"之要义,诚为黄老治术精微所在。其言"四民分业"之理,实本《管子》"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之旨,而更申"各安其性"之妙。农工商贾各守其道,犹《周礼》考工之制,非徒职分,实乃性命自然之序。老子"易守易为"之说,深契"无为而治"本怀——非真无为,乃因民之自为而治也。

文中"量能处位"四字,尤见黄老用世之智。昔司马谈《论六家要指》称道家"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正与此章"至适适时"相发明。其批判末世"三责"之弊,直指法家"峭法刻诛"之失,所谓"兽穷即触"之喻,与《韩诗外传》"水浊则鱼喁"同警,皆明苛政反生奸伪之理。

末句"情假法亡"真勘破治道本源。王弼注《老子》"失道而后德"章云:"不能无为而贵博施,不能博施而贵正直",恰可作此章注脚。盖法者必资于情,犹舟楫待水;情者必依于真,似草木托根。文子之论,实为汉初"黄老之治"张本,其"因才而用"之说,较之《淮南子·主术训》"乘众人之智"更显精微。读此章当知:治世之要,在使民各得真情,非徒制度周密而已。
爱美丽 发表于 2025-4-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子》下德篇"真情治世"章义疏

《文子》此章承黄老"因循为用"之旨,阐发"各安其性"的治世要义。其说以"四民分业"为经,以"量能处位"为纬,构建起"至适适时"的政治伦理体系。今试析其三层精义:

一、职业分殊的共生之道
"士农工商"的区隔非为阶级划分,实乃"异形殊类"的社会分工智慧。农者论稼穑之藏,士者究德行之本,工者竞技巧之能,商者通货殖之数,此四民"交能易作"正如《周易》"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的卦象关系。默希子注引《易传》"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揭示职业分化实为天道简易之理的具现。这种"以有易无,以工易拙"的交换伦理,较之《管子》"四民分业"说更重主体间性的和谐。

二、人才任用的度量之衡
篇中提出"三不"准则:不以先知远见责众,不以求全责备取士,不以高行异操化民。此与《淮南子》"短绠不可以汲深"的用人观相发明。所谓"高不可及者,不以为人量",暗合孔子"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的教育智慧。黄老之学在此展现出与儒家"尊贤"理念的微妙差异:非否定贤能,而强调"因其所有而并用之"的实用理性。战国铜器铭文"物勒工名"制度,恰是这种"量能处位"思想的具体实践。

三、末世刑政的异化之鉴
"民困三责"的警示极具现实意义:当政令超出常情(高为量),责任超越能力(重为任),危难强人所难(诛不敢),则必导致"兽穷即触"的恶性循环。此说直指法家"以刑去刑"理论的缺陷,《韩非子·难势篇》"抱法处势"说在此遭遇深刻质疑。文中"情假法亡"的命题尤为警策:法律若悖离人性真实(适情),则如《商君书》所载"刑弃灰于道"的苛政,终将驱使民众"饰智诈上"。

要而论之,本章以"真情"为体,以"适情"为用,构建起"四民分业-因才施用-法顺人情"的三维治理模型。其说上承《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之喻,下启《吕氏春秋》"贵因"思想,在战国秦汉之际的学术谱系中,展现出黄老之学独特的实践智慧。今日观之,其中关于职业伦理与法律人性的思考,仍不失其现代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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