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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宋應星【論氣】卷3水火3詩解火情水性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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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6-2 21:1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宋應星【論氣】3水火3詩解火情水性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
題文詩:
或問水火,二氣均平,布空宜亦,均平附物,
乃金中似,饒水意而,木內獨具,火精此非,
彰明較著?其布空也,得毋似其,托物?
曰惟其附,物之均平,吾乃悟通,於布氣也.
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下,
二氣均而,後百匯出.世間有形,之物土與,
金木而已.今以土倚,土不得水,以金倚土,
則水生是,金中有水.以石磨石,不得火而,
以金擊石,則火出是,金中有火.至於木,
生於地下,長於空中,當其斧斤,未伐霜雪,
未殘之時,所謂木之,本來面目.水火二氣,
附麗其中,銖兩分毫,無偏重也.取青葉而,
絞之水重,如許取枯,葉而燃之,火重如許.
及其斬根,誅梗之後,懸於火上,不得燃者,
其身火情,水性正相,銜抱未離,不暇從朋,
於外至也.熾於日中,火側風沖,漸引水神,
還虛而去,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
尚少射風,聲不頻號,水性去九,尚存其一,
猶且鬱結,為煙焚木,之有煙也,水火爭出,
之氣也若,風日功深,水氣還虛,至於淨盡,
則斯木獨,藏火質而,烈光之內,微煙悉化.
二氣五行,之說至此,義類見矣.火情水性,
萬物皆俱,有多有少,相合而生,均平而化.
【原文】
水火三或問:水火二氣均平布空,宜亦均平附物也,乃金中似饒水意,而木內獨具火精,此非彰明較著者乎?其布空也,得毋似其托物乎?曰:惟其附物之均平,而吾乃悟通於布氣也。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凡世間有形之物,土與金木而已。今夫以土倚土不得水,而以金倚土則水生,是金中有水也。以石磨石不得火,而以金擊石則火出,是金中有火也。至於木生於地下,長於空中,當其斧斤未伐,霜雪未殘之時,所謂木之本來面目也。二氣附麗其中,銖兩分毫,無偏重也。取青葉而絞之,水重如許,取枯葉而燃之,火重亦如許也。及其斬根誅梗之後,懸於火上而不得燃者,其身火情水性正相銜抱而未離,不暇從朋於外至也。熾於日之中,火之側,風之沖,漸引水神還虛而去,而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尚少射,風聲不頻號,水性去九而尚存其一,猶且鬱結而為煙。焚木之有煙也,水火爭出之氣也。若風日功深,水氣還虛至於淨盡,則斯木獨藏火質,而烈光之內,微煙悉化矣。夫二氣五行之說,至此而義類見矣。    【注釋】   水火三  
  或曰:水火空均平(釋:均平是平衡均勻之意)布空,宜亦均平附物也,乃金中似饒水意,而木內獨具火精(註:火精為易燃物),此非彰明較著乎?其布空也,得母似其托物乎?     
     曰:惟其附物之均平,重泉之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註:百匯出指數量眾多層出不窮)。凡世間有形之物,土與金木而已。今夫以土倚yi土,不得水,而以金倚(釋:倚是靠着)土則水生,是金中有水也。以石磨石不得火,而以金(釋:金屬元素,五金之類)擊石,則火出,是金中有火也。
至於木生於地下,長於空中,當其斧斤未伐,霜雪未殘之時,所謂木之本來面目也。二氣附麗於其中,銖兩分毫無偏重也。取青葉而絞之,水重如許,取枯葉而燃之,火重亦如許也。及其斬根誅梗geng(釋:軒斷樹根,鋤或鋸斷樹枝)之後,懸於火上不得燃者,其身火精水性正相銜抱而未離,不暇從朋於外至也。熾於日之中,火之側,風之沖,浙引水,神還虛而去,而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尚少射,水火爭之氣也。若風日功深,水氣還虛至淨盡,則斯木獨藏火質,而烈光之內,微煙悉化矣。夫二者五行之說,至此而義類見矣。               
流星 發表於 2025-7-21 17: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氣】水火章義疏——釋宋應星氣化哲學中的陰陽均平之道

宋應星【論氣·水火第三】章以"二氣均平"為樞要,揭示了氣化宇宙觀中水火相濟的深層機理。此段文字雖簡,然涵攝中國傳統氣論哲學之精微,今試為疏解。

一、水火二氣之本體論意義
所謂"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實本【周易】"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宇宙生成論。宋氏將傳統陰陽二氣具體化為水火二象:火性炎上而水性潤下,二者在太虛(太清)與九地(重泉)兩個極端維度達到動態平衡,方有萬物化生。此說既承張載"太虛即氣"的本體論,又暗合【淮南子】"陰陽和合而萬物生"的生化原理。

二、五行配屬中的氣化玄機
問者所疑"金中饒水意,木內具火精",正揭示五行體系中的氣化隱微。按【洪範】五行說,金生水而木生火,此表象之下實為氣之潛運:金之肅殺氣隱含水性收斂,木之條達氣蘊含火性升發。宋應星指出,這種"布空托物"的差異性分布,恰是二氣在具體物質中的"偏至顯現",猶如朱熹所謂"理一分殊",陰陽二氣在保持宇宙整體均衡的同時,在具體事物中呈現不同配比。

三、均平哲學的實踐指向
"均平"概念非簡單算術平衡,而是動態的"沖氣以為和"(【老子】四十二章)。在太虛之境,陽氣(火)需含陰柔方能生物;在重泉之淵,陰氣(水)必具陽剛乃可育化。這種相濟思想,與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強調的"水火既濟"工藝觀一脈相承,體現了明末實學"即器明道"的思維特徵。

要之,此章通過水火喻道,構建了"本體均平—現象偏勝—功用相濟"的三重氣化模型。宋氏將傳統氣論從玄學思辨轉向實證觀察,為理解中國傳統自然哲學提供了重要範式。其說既是對周敦頤【太極圖說】的承續,亦開王夫之"乾坤並建"論之先聲,在氣學發展史上具有關鍵意義。
余免戊 發表於 2025-8-2 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氣】水火章義疏——釋宋應星氣化均衡觀

宋應星【論氣•水火第三】章以"二氣均平"為樞要,揭示水火二氣在宇宙生成中的辯證關係。此段設問實為闡釋氣化流行中"均"與"偏"的玄機,其要義可分三層次解之:

一、氣化本原之均
"太清之上二氣均而後萬物生,重泉之下二氣均而後百匯出"二句,實本【周易】"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宇宙觀。宋氏以水火代陰陽,指出天宇(太清)與地淵(重泉)皆需水火二氣交感均衡,方能化育萬物。此說遠承【淮南子•天文訓】"陰陽和合而萬物生"之說,近取張載"一物兩體"的氣論,將傳統陰陽哲學具象為水火二氣的動態平衡。

二、稟賦顯象之偏
金中水意、木內火精的現象,恰是"理一分殊"的氣化體現。五行之中,金屬西方兌澤,其性肅殺而質凝,故稟水之潤下;木屬東方震巽,其性宣發而質柔,故得火之炎上。此非二氣分布不均,實為"體同用異"之理。正如朱熹【周易本義】所言"陰陽雖是兩個字,然卻是一氣之消息",宋應星揭示的正是氣化流行中"一理"與"萬殊"的辯證關係。

三、托物顯用之道
"布空"與"托物"之辨,深得王廷相"氣無滅息"論精髓。太虛之中,水火二氣氤氳均衡;具體形質,則隨物賦性各顯偏勝。此即【正蒙•太和篇】"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的具現。宋氏通過金木特質的觀察,實際闡發了"氣本論"中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統一——正如月映萬川,雖江河湖海各現月影,而天上之月未曾偏私。

要而論之,宋應星此章以實證精神深化傳統氣論:既堅持"二氣均平"的宇宙本體論,又通過具體物性分析展現氣化之妙。這種既重形上之道、又察形下之器的思維方式,正是晚明實學"格物究理"特色的典型體現。其說不僅為理解傳統五行學說提供新視角,更為探究物質世界的基本構成提供了極具中國特色的哲學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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