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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宋应星【论气】卷3水火3诗解火情水性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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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6-2 21:1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宋应星【论气】3水火3诗解火情水性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
题文诗:
或问水火,二气均平,布空宜亦,均平附物,
乃金中似,饶水意而,木内独具,火精此非,
彰明较著?其布空也,得毋似其,托物?
曰惟其附,物之均平,吾乃悟通,于布气也.
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下,
二气均而,后百汇出.世间有形,之物土与,
金木而已.今以土倚,土不得水,以金倚土,
则水生是,金中有水.以石磨石,不得火而,
以金击石,则火出是,金中有火.至于木,
生于地下,长于空中,当其斧斤,未伐霜雪,
未残之时,所谓木之,本来面目.水火二气,
附丽其中,铢两分毫,无偏重也.取青叶而,
绞之水重,如许取枯,叶而燃之,火重如许.
及其斩根,诛梗之后,悬于火上,不得燃者,
其身火情,水性正相,衔抱未离,不暇从朋,
于外至也.炽于日中,火侧风冲,渐引水神,
还虚而去,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
尚少射风,声不频号,水性去九,尚存其一,
犹且郁结,为烟焚木,之有烟也,水火争出,
之气也若,风日功深,水气还虚,至于净尽,
则斯木独,藏火质而,烈光之内,微烟悉化.
二气五行,之说至此,义类见矣.火情水性,
万物皆俱,有多有少,相合而生,均平而化.
【原文】
水火三或问:水火二气均平布空,宜亦均平附物也,乃金中似饶水意,而木内独具火精,此非彰明较著者乎?其布空也,得毋似其托物乎?曰:惟其附物之均平,而吾乃悟通于布气也。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凡世间有形之物,土与金木而已。今夫以土倚土不得水,而以金倚土则水生,是金中有水也。以石磨石不得火,而以金击石则火出,是金中有火也。至于木生于地下,长于空中,当其斧斤未伐,霜雪未残之时,所谓木之本来面目也。二气附丽其中,铢两分毫,无偏重也。取青叶而绞之,水重如许,取枯叶而燃之,火重亦如许也。及其斩根诛梗之后,悬于火上而不得燃者,其身火情水性正相衔抱而未离,不暇从朋于外至也。炽于日之中,火之侧,风之冲,渐引水神还虚而去,而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尚少射,风声不频号,水性去九而尚存其一,犹且郁结而为烟。焚木之有烟也,水火争出之气也。若风日功深,水气还虚至于净尽,则斯木独藏火质,而烈光之内,微烟悉化矣。夫二气五行之说,至此而义类见矣。    【注释】   水火三  
  或曰:水火空均平(释:均平是平衡均匀之意)布空,宜亦均平附物也,乃金中似饶水意,而木内独具火精(注:火精为易燃物),此非彰明较著乎?其布空也,得母似其托物乎?     
     曰:惟其附物之均平,重泉之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注:百汇出指数量众多层出不穷)。凡世间有形之物,土与金木而已。今夫以土倚yi土,不得水,而以金倚(释:倚是靠着)土则水生,是金中有水也。以石磨石不得火,而以金(释:金属元素,五金之类)击石,则火出,是金中有火也。
至于木生于地下,长于空中,当其斧斤未伐,霜雪未残之时,所谓木之本来面目也。二气附丽于其中,铢两分毫无偏重也。取青叶而绞之,水重如许,取枯叶而燃之,火重亦如许也。及其斩根诛梗geng(释:轩断树根,锄或锯断树枝)之后,悬于火上不得燃者,其身火精水性正相衔抱而未离,不暇从朋于外至也。炽于日之中,火之侧,风之冲,浙引水,神还虚而去,而木方克燃。或火力未甚多,日光尚少射,水火争之气也。若风日功深,水气还虚至净尽,则斯木独藏火质,而烈光之内,微烟悉化矣。夫二者五行之说,至此而义类见矣。               
流星 發表於 2025-7-21 17:2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气》水火章义疏——释宋应星气化哲学中的阴阳均平之道

宋应星《论气·水火第三》章以"二气均平"为枢要,揭示了气化宇宙观中水火相济的深层机理。此段文字虽简,然涵摄中国传统气论哲学之精微,今试为疏解。

一、水火二气之本体论意义
所谓"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实本《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宇宙生成论。宋氏将传统阴阳二气具体化为水火二象:火性炎上而水性润下,二者在太虚(太清)与九地(重泉)两个极端维度达到动态平衡,方有万物化生。此说既承张载"太虚即气"的本体论,又暗合《淮南子》"阴阳和合而万物生"的生化原理。

二、五行配属中的气化玄机
问者所疑"金中饶水意,木内具火精",正揭示五行体系中的气化隐微。按《洪范》五行说,金生水而木生火,此表象之下实为气之潜运:金之肃杀气隐含水性收敛,木之条达气蕴含火性升发。宋应星指出,这种"布空托物"的差异性分布,恰是二气在具体物质中的"偏至显现",犹如朱熹所谓"理一分殊",阴阳二气在保持宇宙整体均衡的同时,在具体事物中呈现不同配比。

三、均平哲学的实践指向
"均平"概念非简单算术平衡,而是动态的"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在太虚之境,阳气(火)需含阴柔方能生物;在重泉之渊,阴气(水)必具阳刚乃可育化。这种相济思想,与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强调的"水火既济"工艺观一脉相承,体现了明末实学"即器明道"的思维特征。

要之,此章通过水火喻道,构建了"本体均平—现象偏胜—功用相济"的三重气化模型。宋氏将传统气论从玄学思辨转向实证观察,为理解中国传统自然哲学提供了重要范式。其说既是对周敦颐《太极图说》的承续,亦开王夫之"乾坤并建"论之先声,在气学发展史上具有关键意义。
余免戊 發表於 2025-8-2 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气》水火章义疏——释宋应星气化均衡观

宋应星《论气•水火第三》章以"二气均平"为枢要,揭示水火二气在宇宙生成中的辩证关系。此段设问实为阐释气化流行中"均"与"偏"的玄机,其要义可分三层次解之:

一、气化本原之均
"太清之上二气均而后万物生,重泉之下二气均而后百汇出"二句,实本《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宇宙观。宋氏以水火代阴阳,指出天宇(太清)与地渊(重泉)皆需水火二气交感均衡,方能化育万物。此说远承《淮南子•天文训》"阴阳和合而万物生"之说,近取张载"一物两体"的气论,将传统阴阳哲学具象为水火二气的动态平衡。

二、禀赋显象之偏
金中水意、木内火精的现象,恰是"理一分殊"的气化体现。五行之中,金属西方兑泽,其性肃杀而质凝,故禀水之润下;木属东方震巽,其性宣发而质柔,故得火之炎上。此非二气分布不均,实为"体同用异"之理。正如朱熹《周易本义》所言"阴阳虽是两个字,然却是一气之消息",宋应星揭示的正是气化流行中"一理"与"万殊"的辩证关系。

三、托物显用之道
"布空"与"托物"之辨,深得王廷相"气无灭息"论精髓。太虚之中,水火二气氤氲均衡;具体形质,则随物赋性各显偏胜。此即《正蒙•太和篇》"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的具现。宋氏通过金木特质的观察,实际阐发了"气本论"中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正如月映万川,虽江河湖海各现月影,而天上之月未曾偏私。

要而论之,宋应星此章以实证精神深化传统气论:既坚持"二气均平"的宇宙本体论,又通过具体物性分析展现气化之妙。这种既重形上之道、又察形下之器的思维方式,正是晚明实学"格物究理"特色的典型体现。其说不仅为理解传统五行学说提供新视角,更为探究物质世界的基本构成提供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哲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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