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529|回覆: 2

[史學] 【漢書食貨志】上詩解11耿壽昌諫邊郡築倉谷賤增賈糴谷貴時減賈而糶名常平倉元帝反覆鹽鐵製

[複製鏈接]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牟向東 發表於 2023-4-25 08:5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書食貨志】上詩解11耿壽昌諫邊郡築倉谷賤增賈糴谷貴時減賈而糶名常平倉元帝反覆鹽鐵製
題文詩:
至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頗有蓄積.
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
豐穰谷至,五錢,農人少利.時大司農,
中丞耿壽,昌善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上,
五鳳中奏,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
以給京師,用卒六萬;宜糴三輔,弘農河東,
上黨太原,郡谷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
漕卒過半.又白,海租三倍,天子皆從,
其計御史,大夫蕭望,之奏言故,御史屬也,
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
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
後復予民,魚乃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
萬事盡然.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谷,
築倉治船,費二萬萬,有動眾功,恐生旱氣,
民被其災.壽昌習於,商功分銖,之事,
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聽.
漕事果便,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俟,
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人,谷貴,
賈而糶,常平倉.百姓便之.上乃下詔,
壽昌,爵關內侯.而蔡癸以,好農使,
勸郡國,至大官.元帝即位,天下大水,
關東十一,郡尤甚.二年齊地,飢谷,
三百餘幣,民多餓死,琅邪郡人,相食在位,
諸儒多言,鹽鐵官,北假田官,常平倉毋,
與民爭利.上從其議,皆罷又罷,建章甘泉,
宮衛角牴,齊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貧民,
減諸侯王,廟衛卒半.又減關中,卒五百人,
轉谷賑貸,窮乏其後,用度不足,復鹽鐵官.  【原文】
  至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頗有蓄積。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以善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上,五鳳中奏言:『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谷,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從其計。御史大夫蕭望之奏言:『故御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予民,魚乃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萬事盡然。今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谷,築倉治船,費值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壽昌習於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聽。漕事果便,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上乃下詔,賜壽昌爵關內侯。而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
【原文】
 到昭帝的時候,流亡的百姓漸漸回鄉。田野的開闢增多,很有一些積蓄。宣帝即位後,任用官吏多半選用有德行的人,百姓安於本土,每年的收入豐盛,谷價到每石五錢,農民利益很少。當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善於計算和測量,能計算工程用工多少,受到皇上的寵幸,五鳳年間上奏道:『按舊例,每年水運關東的谷四百萬斛來供給京師,用士卒六萬人。應買入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的谷足以供應京師,可以節省關東水運的士卒一半多。』又請示增加海租三倍,天子都依從他的建議。御史大夫蕭望之上奏說道:『原先御史大夫的部屬徐宮家在東萊,說往年增加海租,魚就不出來。長老都說武帝時縣官曾親自捕魚,海魚不出來,後來又還給百姓,魚才出來。
陰陽相感,事物同類相應,萬物都是這樣。現在耿壽昌打算就近購買水運關內的穀物,建築倉庫打造船隻,花費值二億多,有勞動大眾的工程,怕產生旱災的氣象,百姓遭受它的災害。耿壽昌習於測算一分一銖的事情,他的深遠的計算和思考,實在不足勝任,應和原先一樣為好。』皇上沒有聽從。水運的事情果然便利,耿壽昌就請示命令邊郡都建築倉庫,在谷價低時增價買入,以對農民有利,谷貴時就減價出賣,稱做常平倉。百姓感到便利。皇上就下詔,賜給耿壽昌關內侯的爵位。蔡癸因為喜好農業而作為使者去勸勉郡國,當上了大官。
【注釋】
1漢昭帝(前94年-前74年6月5日),原名劉弗陵,(前94年-前74年6月5日),漢武帝劉徹少子,生母為趙婕妤是西漢第八位皇帝(在位13年)。前74年,他因病駕崩,年僅21歲,諡號孝昭皇帝,葬於平陵。
漢昭帝在位時加強北方戍防,召開『鹽鐵會議』,罷除榷酒改革制度廢黜冗官減輕賦稅,實施得當愛民的內外措施,將漢武帝后期遺留的矛盾基本控制,扭轉西漢王朝衰退趨勢,開啟了『昭宣中興』的良好局面。
【原文】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關東郡十一尤甚。二年,齊地飢,谷石三百餘,民多餓死,琅邪郡人相食。在位諸儒多言鹽、鐵官及北假田官、常平倉可罷,毋與民爭利。上從其議,皆罷之。又罷建章、甘泉宮衛、角牴、齊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貧民,減諸侯王廟衛卒半。又減關中卒五百人,轉谷賑貸窮乏。其後用度不足,獨復鹽鐵官。
【注釋】
漢元帝劉奭(公元前74年-公元前33年),漢宣帝劉詢與嫡妻許平君所生之子,西漢第十一位皇帝。葬於渭陵,諡號孝元皇帝。
漢元帝多才藝,善史書,通音律,為人柔懦。繼位初時,以宮女王嬙配匈奴呼韓邪單于為閼氏,鞏固漢、匈友好關係。後寵信宦官石顯致使皇權式微,朝政混亂不堪,西漢由此走向衰落。前33年,在長安未央宮病死,終年42歲。
【譯文】
 元帝即帝位,天下發大水,關東十一郡尤其厲害。元帝二年,齊地發生饑荒,谷一石三百餘錢,百姓有很多被餓死,琅邪郡人吃人。在官位的各位儒生大多說鹽鐵宮及北假田官、常平倉可以罷免,不要同百姓爭奪利益。皇上聽從了他們的議論,把鹽鐵官及北假田官、常平倉都罷免了。又罷免了建章、甘泉的宮衛,角牴,齊三服官,減少禁苑來給予貧民,裁減諸侯王廟的衛士一半。又裁減關中的士卒五百人,轉運穀物來救濟窮困的人。這之後,費用不足,衹恢復了鹽鐵官。
風清雲談 發表於 2025-4-28 14:02 | 顯示全部樓層
【漢書·食貨志】所載耿壽昌"常平倉"之制,誠為漢代經濟政策之精要,其於平準物價、調節豐歉之機制,深合【管子】"輕重"之術與【周禮】"泉府"遺意。今就昭宣之世經濟變革與鹽鐵製度反覆之由,略陳管見如次:

一、常平倉制與輕重之術
耿壽昌奏設邊郡常平倉,實為對武帝均輸平準法之改良。【鹽鐵論·本議】載"開委府於京,以籠貨物",而耿氏將此法推行於邊郡,其制有三要:一曰"谷賤增賈而糴",二曰"谷貴減賈而糶",三曰"以給北邊,省轉漕"。此非徒效李悝平糴法,更融貫【管子·國蓄】"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的調控智慧。其"增賈""減賈"之策,既防商賈乘時射利,又保農人歲收,較之桑弘羊純粹官營思路,更具市場調節色彩。

二、昭宣中興的經濟基礎
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至宣帝"歲數豐穰",實承文景與民休息之緒。然谷賤至石五錢,反成"農人少利"之困,此正【孟子】所謂"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之悖論。耿壽昌以精算之才(【九章算術】多載其術),建常平之法,既承襲戰國平糴傳統,又開唐宋和糴制度先河,其平衡政府干預與市場規律之思維,較鹽鐵官營更具可持續性。

三、鹽鐵製度反覆的深層矛盾
元帝時鹽鐵政策反覆,實為兩種經濟思想角力之延續。武帝時桑弘羊主"籠天下鹽鐵之利",而昭帝鹽鐵會議後"罷榷酤官",至元帝初元五年"罷鹽鐵官",永光三年又復,此中反覆,正見【鹽鐵論】中賢良文學"崇本抑末"與大夫"富國何必用本農"之爭的實踐困境。常平倉與鹽鐵專賣雖同屬國家調控,然前者重在流通領域價格平衡,後者壟斷生產環節,其社會效應迥異。

要之,耿壽昌之制,以"常平"為名,暗合【周易】"損益盈虛,與時偕行"之理,其通過倉儲調節實現"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較之直接官營更得"善因"之道。班固將此載入【食貨志】,與晁錯"貴粟"、董仲舒"限田"並列,可見漢代經濟思想已從單純"重農"向"農商調控"演進。後世王安石市易法、朱熹社倉制,皆可視為對此制度精神的延伸與發展。

(全文798字)
南丘 發表於 2025-6-3 00:08 | 顯示全部樓層
【漢書·食貨志】所載耿壽昌"常平倉"之制,誠西漢經濟政策之精要,今試析其制度淵源、運作機理及歷史意義如下:

一、制度背景與政策內涵
昭宣之際,承文景之治餘緒,流民歸本,田野墾闢,至宣帝時"谷石五錢"的豐稔景象,反致"農人少利"。耿壽昌任大司農中丞,其奏設邊郡常平倉,實為對【管子】"輕重之術"的創造性發展。【鹽鐵論·本議】載大夫言"平準則民不失職",正與此制相呼應。其核心在於"谷賤增賈而糴,貴時減賈而糶",通過政府調控市場供需,既防穀賤傷農,又抑谷貴病民。

二、運作機制考析
1. 空間布局:特重"邊郡築倉",蓋因邊地轉輸艱難,【鹽鐵論·力耕】所謂"均輸之物,府庫之財"正需此類節點。考古所見居延漢簡載"郡倉谷出入簿",可證邊郡倉儲體系之實態。
2. 價格調控:採用動態平衡法,其"增賈""減賈"非固定值,當如【九章算術·均輸】所述"以市價平之"。敦煌懸泉漢簡所見糧價波動記錄,恰為其運作基礎。
3. 財政支撐:需與均輸、平準相配合,【史記·平準書】載"盡籠天下之貨物",方能保證調節資本。元帝時罷鹽鐵官,恰致常平倉廢弛,可見其財政依存關係。

三、歷史定位與影響
此制上承李悝平糴法,下啟唐宋常平義倉,然其創新在於:
1. 制度化:首次確立"常平"為固定建制,【漢舊儀】載"邊郡置常平倉丞",已入官僚體系。
2. 市場化:較之武帝平準的強制徵調,更重"因時取捨"(【鹽鐵論·錯幣】),體現昭宣時期政策彈性。
3. 邊疆治理:與趙充國屯田策形成組合效應,實踐了晁錯"守邊備塞"的經濟保障思想。

至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罷鹽鐵官,常平倉隨之廢止,此非單純政策反覆,實為豪強地主勢力坐大所致。觀【鹽鐵論】賢良文學之議,可知此制存廢牽涉中央與地方權力博弈。要之,耿壽昌之策雖行未久,然其平衡國家干預與市場調節的智慧,仍為後世倉廩制度之圭臬。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