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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盐铁论】卷57周秦诗解2御史:严法制下慈母败子文学:政宽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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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3-18 21:1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盐铁论】卷57周秦诗解2御史:严法制下慈母败子文学:政宽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主
题文诗:
御史曰夫,负千钧重,登无极高,垂峻崖之,
峭谷下临,不测渊虽,有庆忌捷,贲育之勇,
莫不震慑,悼栗者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地.
故未尝灼,不敢握火,见其有灼.未尝伤而,
不敢握刃,见其有伤.彼知为非,罪之必加,
戮及父兄,必惧为善.故立法,制辟若临,
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无敢犯禁.
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
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
所以败子,则惑矣.文学:纣为炮烙,
之刑而秦,有收帑法.赵高峻文,决罪于内,
百官峭法,断割于外.相,枕席刑者,
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经有:
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
哀今之人,胡为虺蜥!方此之时,岂特冒,
火蹈刃哉?父子相背,兄弟相慢,骨肉根残,
上下相杀.轻刑,而罚不必,令太严,
仁恩不施.故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
谋其.晋厉以幽,二世见杀.恶在峻法,
之不,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
是以务和,而不务威.故高皇帝,约秦苛法,
慰怨毒民,长和睦心,唯恐刑重,而德薄故,
恩施无穷,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法,
轻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没身或,非特慈母!

【原文】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临不测之渊,虽有庆忌之捷①,贲、育之勇②,莫不震慑悼栗者③,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也④。彼以知为非⑤,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制辟⑥,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⑦。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则惑矣⑧。【注释】
①捷,原作『健』,今据张敦仁说校改。庆忌:春秋时吴王僚之子,以勇闻。为公子光勇士要
离所杀。
②贲、育:孟贲、夏育,见【论勇篇】注释。
③震慑悼栗:胆战心惊。
④【淮南子·氾论篇】:『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
其有所害也。』
⑤以,同已。
⑥辟,法律。制辟:也就是立法。
⑦【韩非子·显学篇】:『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史记·李斯传】:『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
罚之加焉必也。」』【索隐】:『格,强悍。奴,奴隶也。』笃责:即督责,管教。
⑧【史记·李斯列传】:『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译文】
御史说:背着千钧重物,去登极高的山峰,站在悬崖峭壁上,面对看不到底的深渊,虽然有庆忌那样的敏捷,孟贲、夏育那样的勇敢,也没有不胆战心惊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掉落下去,必然粉身碎骨,肝脑涂地。所以没有被火烧伤过的人,不敢用手去抓火,因为看到过有被烧伤的。没有被刀子伤过的人,不敢用手抓刀刃,因为看到过有被割伤的。那些人已经知道做了坏事,一定要受到惩罚,而且要连累父兄,必然感到害怕因而学好。所以,制订法律,就好似面临百仞深谷,以手去抓火,用脚去踩刀刃一样,老百姓就会害怕而不敢去犯罪了。慈善的母亲之所以有不成器的儿子,是因为小的差错总不忍心管教。严厉的家庭中没有蛮横的奴仆,是因为管教得紧。现在如果不提倡像严厉的家庭那样管制下面人的办法,而去学慈母那样迁就不成器的儿子,那就糊涂了。
【原文】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1),而秦有收帑之法(2)。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3),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4)。死者相枕席(5),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6),不寒而栗。【诗】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哀今之人,胡为虺蜥(7)!』方此之时,岂特冒火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慢(8),至于骨肉根残,上下相杀。非轻刑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故政宽则下亲其上(10),政严则民谋其主(11)。晋厉以幽(12),二世见杀(13)。恶在峻法之不犯(14),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15)。故高皇帝约秦苛法(16),以慰怨毒之民(17),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18),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累之(19),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注释】
(1)炮烙之刑:传说是商纣的一种酷刑,将犯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上。
(2)帑:古通『孥』(nu),妻和子。【史记·商君传】:『事未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索隐】:『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
(3)峻文:苛刻的法律条文。内:指朝廷。
(4)峭法:严厉的法律。外:指各郡县。
(5)枕席,同枕藉,交错地倒或躺在一起。死者相枕席:形容尸体堆积之多。
(6)侧目:不敢正视。重足:叠足而立,不敢前进(卓注:重通『踵』)。形容害怕得很。【汉书·汲黯传】:『今天下重足而立,仄目而视矣。』颜师古注:『重累其足,言惧甚也。仄,古侧字也。』
(7)这是【诗经·小雅·正月】文。盖:同『盍』,即何的意思。局:曲,弯腰。蹐(ji):小步,形容走路的人小心。虺(hui):毒蛇。蜥(xi):蜥蜴,又叫四脚蛇。『虺蜥』,见人躲避,这里借以形容胆小。
(8)慢:轻侮,冷淡。
(9)『也』字原无,今据【治要】引补。
(10)『其』字据【治要】引补。
(11)『其』字据【治要】引补。
(12)晋厉:即晋厉公,春秋时晋景公子,名寿曼。曾西败秦,南败楚,威震诸侯,后被大夫栾书和中行偃二人捉捕囚禁而死。幽:囚禁。
(13)二世见杀:指秦二世胡亥被赵高所杀。
(14)恶:同『乌』,疑问词,怎么,哪里。
(15)和,原作知,今据明初本,【治要】引改。下文『长和睦之心』,即承此而言。
(16)约:简化。
(17)『以』字原无,今据【治要】引补。怨毒:怨恨,憎恶。
(18)『恩施』原作『施恩』,今据【治要】引补。
(19)累:增加,加重。
【译文】
文学说:商纣王设有炮烙的刑罚,秦国立有收孥的法律,赵高在朝廷之内以苛刻的法律判决罪人,百官们在各郡县以严酷的刑法惩治罪犯。死尸纵横,受刑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百姓不敢正眼相看,害怕得连脚都不敢移动,真是不寒而栗。【诗经】上说:『谁说上天很高?人们不敢伸躯。谁说大地很厚?人们不敢动移。哀叹世上人们,怎能不成蛇蜥!』在那时候,人们怎么敢抓火踩刀刃呢?但是父子互相背弃,兄弟之间关系冷淡,以至骨肉之间互相残害,上下之间互相残杀。不是刑罚轻和该惩罚而没有惩罚,而是法令太严不施仁德和恩惠的缘故。所以刑法宽百姓就亲近君主;法律苛刻百姓就谋害君主。正是因此,晋厉公被囚禁而死,秦二世被杀。怎么说在严峻的刑法之下就没有犯罪的人,严厉的家庭就没有蛮横的奴仆呢?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致力于教化,而不用刑罚威胁。过去高祖简化了秦国的苛刻刑法,安慰那些怨恨秦朝的百姓,培养大家与朝廷和睦的感情,唯恐刑罚太重而恩德太薄。所以恩德无穷,流传后代。商鞅、吴起认为秦国和楚国的刑法太轻,而加重了刑法,结果不仅害了他的君主,把自己的性命也断送了。或许不只是慈母不教育孩子而造成的后果吧!
苏井 發表於 2025-7-9 01:03 | 顯示全部樓層
《盐铁论·周秦》刑德之辨发微
——兼论汉代政治哲学中的刚柔辩证

《盐铁论》卷五十七周秦篇所载御史与文学之辩,实为汉代政治哲学中"刑德之辨"的典型呈现。御史主张"严法制"以立威,文学则倡"政宽"以得民心,二者看似对立,然细究之,实为治国之道的一体两面。

御史以"负千钧登极高"为喻,其理路承袭法家"势"论。《韩非子·五蠹》云"十仞之城,楼季弗逾者,峭也",正与此处"垂峻崖之峭谷"同调。其核心在于通过法制建构威慑体系,使民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地"之后果。此说源自商鞅"刑不善而不赏善"(《商君书·画策》)的刚性治理逻辑,强调制度性恐惧对秩序的保障作用。

文学"政宽下亲其上"之说,则本于儒家"德风草偃"之教。《论语·为政》"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治理范式,在此转化为"宽政—亲上"的政治因果链。其深层理据见于《孟子·离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的互动伦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严则民谋主"的警示,实为对秦政"严刑峻法"导致"天下愁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历史反思。

二者之辩暗合《春秋繁露》"阳德阴刑"的宇宙论框架。董仲舒言"阳为德,阴为刑"(《天人三策》),御史强调法制之阴肃,文学侧重德政之阳和,恰构成阴阳互补的治理结构。然观桓宽叙事笔法,于文学之说多着墨,似暗示其更倾向"导德齐礼"的儒家路线,此与汉代"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的实际政治存在微妙张力。

要之,此篇辩论揭示了汉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威权与仁政的辩证统一。王夫之《读通鉴论》评汉代制度"外儒内法",正可于此篇得见其思想雏形。治道当如《周易》泰卦"内阳外阴"之象,外示法制以立威仪,内怀仁德以系民心,斯为长治久安之要义。
随缘随喜 發表於 2025-7-27 03:38 | 顯示全部樓層
《盐铁论》周秦篇刑德之辨发微

《盐铁论》卷五十七周秦篇所载御史与文学之辩,实为汉代政治思想中刑德之辨的典型呈现。御史主张"严法制"以震慑百姓,文学则坚持"政宽民亲"的儒家理念,二者立论各有理据,然细究之,当以中和之道为善。

御史之论,本于法家重刑思想。其以"负千钧登高崖"为喻,强调严刑峻法使人"震慑悼栗",此乃《韩非子·五蠹》"峭其法而严其刑"之遗意。所谓"慈母败子",实源自《商君书·说民》"慈母有败子,严家无格虏"之说。然其说过于强调刑罚威慑,恐失《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的权变精神。管子虽言"法者,天下之仪也",亦不忘"刑罚不足以畏其意",御史之论未免偏执一端。

文学之辩,深得孔孟政教精义。"政宽则民亲其上"本诸《论语·为政》"宽则得众"之训,《孟子·离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正是此意。其指"政严则民谋主",暗合《荀子·王制》"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之警。然《春秋繁露》云"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纯任德教恐失治国之实。

考诸经义,《周礼》六典以刑统于秋官,而《礼记》明言"礼乐刑政,其极一也"。董仲舒《春秋决狱》主张"任德不任刑",然观其"阳为德,阴为刑"之论,实主阴阳相济。桓宽录此辩论,暗含对武帝严刑之政的反思。王夫之《读通鉴论》评盐铁之议,谓"文学之言,王道也;大夫之言,霸道也",可谓的论。

今观此辩,当知治国如调琴瑟,大弦急则小弦绝。《盐铁论》载杜延年奏言"宜修孝文时政",正见汉宣帝时已反思严刑之弊。太史公言"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实为千古明鉴。故为政者当法《洪范》"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之训,宽猛相济,德刑并用,斯为治国之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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