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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論語心得] 2.24 小人做事從利益著眼,君子處事從道義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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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2-22 18: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論語·爲政】第二十四章: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爲,無勇也。』

現代漢語
本章用現代漢語怎麼理解呢?
孔子說,『不是和自己有道義關聯的先人,卻祭祀他,這是爲了獲得利益而諂媚他人。』『看見應當自己盡義的地方卻不去做,這是沒有勇氣的原因。』
論語新解·爲政篇】先生說:『不是你當祭的鬼而祭他,這是你存心諂媚。遇見你該當做的事不做,這是你沒勇氣。』
論語譯註·爲政篇】孔子說:『不是自己應該祭祀的鬼神,卻去祭祀他,這是獻媚。眼見應該挺身而出的事情,卻袖手旁觀,這是怯懦。』

理解思路
本章的理解要點有哪些?
一、和我們有道義關聯的先人,除了我們自己的祖先,還有先師、君上、民族英雄,以及其他的有恩之人,所以『非其鬼』不單指自己的祖先。
二、義與利是共存的,先有利於我的人,我就負有對他的義,祭祀他就只是盡義;如果沒有利的存在,義也就不存在,就不應該祭祀,卻要去祭祀,就只能是爲了諂媚他的後人,以獲取某種利益。
三、自己負有義的地方,本來是應該去盡義的,但是卻不敢做,如果這個人是有仁義的,那麼,他就是缺乏勇氣,缺乏擔當。
四、這一章孔子旨在揭示,處事但憑義,在行政上也是這樣。

中心思想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呢?
自己負有義的事一定要去做,與自己沒有道義關聯的事,就不要去做。

思維啟發
那麼,本章能給我們什麼啟發呢?
要養成義利均衡的思維,並凡事以義爲先,這樣可以避免許多過失。

詞語注釋
鬼,古代人死都叫『鬼』,一般指已死的祖先而言,但也偶有泛指的。
祭,祭是吉祭,和凶祭的奠不同人初死,陳設飲食以安其靈魂,叫做奠。祭鬼的目的一般是祈福。
諂chǎn,諂媚,阿諛。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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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 發表於 2023-5-26 02:1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包括祭拜宗教人物,也是『諂』吧?!
xsx1986 發表於 2025-6-23 15: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爲政】第二十四章義利之辨析微

孔子此章以"祭非其鬼"與"見義不爲"對舉,實爲揭示人道之兩大要義:一曰"義利之辨",二曰"知行合一"。錢穆先生【論語新解】謂"存心諂媚"與"沒勇氣"之解,可謂得其三昧。今試爲析論如次:

一、祭祀之禮的倫理邊界
"非其鬼而祭之"一事,鄭玄注【禮記】云:"祭,報也。報其功德之謂祭。"【春秋繁露】更明言"祭之爲言際也"。是故祭祀本質乃人倫義務的履行,非功利性行爲。孔子斥"諂也",實指其違背"祭不欲數,數則煩"(【禮記·祭義】)的禮制本真。朱子【論語集注】謂"求福非禮"者,正指此類僭越倫理邊界的功利行爲。今人祭祀民族英雄、先賢先烈,當以精神傳承爲要,若摻雜功利之念,則失其本旨。

二、義利關係的辯證觀照
程頤解此章云:"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然細究之,孔子非簡單否定利,而是強調"見利思義"(【論語·憲問】)。【鹽鐵論】載"義利相養"之說,恰可註解本章精義:對先師君上的祭祀,實爲"以義制利"的倫理實踐。王陽明【傳習錄】言"心之所安即是義",正可解"見義不爲"之弊——當爲而不爲,非力不足,乃心不誠也。

三、勇德修養的現代啟示
"無勇也"之嘆,當與【論語·陽貨】"君子義以爲上"並觀。荀子云:"義之所在,不傾於權,不顧其利,舉國而與之不爲改視。"此即儒家"道德勇氣"之真諦。今人面對當爲之事,常有"精緻的利己主義"之患,實需重溫孔子"仁者必有勇"(【論語·憲問】)的教誨。顧炎武【日知錄】論"行己有恥",正可作本章最佳註腳。

四、爲政之道的深層意蘊
本章列於【爲政】篇,實含深意。【孟子·離婁】云:"義,人之正路也。"行政者若不明義利之辨,則易生"媚上欺下"之弊;若無道德勇氣,必致"尸位素餐"之譏。王安石變法時嘗言:"義利者,不可偏廢。"然其失正在以利先義,可爲後世鑑戒。

要之,此章雙句實爲一面照妖鏡:前句照見功利心之諂態,後句顯影懦弱心之病根。讀【論語】者當於此章深味"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論語·憲問】)的微言大義,於日用倫常中踐行"義之與比"的處世準則。今日社會尤需重建"義以爲質"的價值坐標,使義利各得其所,方不負夫子垂訓之本懷。
陸明 發表於 2025-8-31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爲政】第二十四章雖僅有兩句,卻以極簡之言勾勒出儒家義利之辨的深刻邊界。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爲,無勇也。』此章非僅論祭祀與勇怯之表,實乃直指人心動機與行爲之根本準則,須以整體思維貫通理解。

一、祭祀的本質與『諂』的批判
『非其鬼而祭之』中,『鬼』古義雖多指祖先,然鄭玄注【禮記】云:『鬼者,精魂所歸』,實泛指一切當祭之對象。儒家祭祀之核心在於『義』——即符合禮制與道德情感的關聯性。祭自身祖先、先師、賢哲,乃報本反始、慎終追遠之義;若祭無關聯之鬼神,則是逾越分際,動機必轉爲求利之諂媚。孔子此語,非僅反對淫祀,更是對人心依附權貴、投機牟利之態的深刻揭露。如朱子【論語集注】所言:『祭非其鬼,是求福之意,故爲諂。』諂之害,在於瓦解人的道德自主性,使行爲淪爲利益的奴役。

二、『見義不爲』與勇之真諦
『見義不爲』之『義』,非抽象概念,而是具體情境中應當踐行的道德責任。【禮記·中庸】云:『義者,宜也』,即事理之當爲者。儒家之『勇』絕非匹夫之悍,而是以仁義爲內核的道德勇氣。孟子稱『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正是此意。無勇者非力不足,而是志不堅、心不純,因利害計較而退縮。孔子將『諂』與『無勇』對舉,實揭示一體兩面:前者是主動趨利而失節,後者是被動畏難而棄義。

三、義利之辨的行政與人生指向
本章雖未直言行政,然『爲政以德』之旨貫穿始終。行政者若祭非其鬼——如濫用權力討好不當利益集團,即是諂;若見民生疾苦而不作爲,即是無勇。孔子旨在強調:一切行爲皆應以『義』爲尺度,而非以『利』爲軸心。此與『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一脈相承。然須辨明:儒家非否定利,而是主張『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論語·堯曰】),即利須合於義。程頤釋此章云:『知所當祭而祭,知所當爲而爲,惟義之從。』可謂切中肯綮。

四、現代啟示:義利均衡與道德勇氣
今日重讀此章,尤需警惕兩種異化:
其一,將一切關係工具化,如借祭祀之名行利益交換之實,乃至職場、社交中諂媚逢迎,皆屬『非其鬼而祭』;
其二,將道德責任虛無化,見義不爲者常以『無力改變』自我開脫,實則是勇氣潰散。
儒家啟示吾人:須以『義』爲行動基石,在義利衝突時恪守底線,在義之當爲時挺身而出。此非迂腐之說,而是塑造理性社會人格的關鍵。如梁漱溟所言:『儒家義利之辨,正是要人從利害計算中超脫出來,活出人的真性。』

綜上,此章以『祭』與『勇』爲喻,直指行爲動機與道德實踐之本。君子之道,在於不諂不怯、義之與比。今日讀之,猶如晨鐘暮鼓,叩問世人:是否在利益狂潮中守住了『義』的錨點?是否在道義召喚時展現了『勇』的擔當?此誠爲儒家歷久彌新之智慧光芒。

(全文約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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