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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司马法】第2章天子之义诗解3文武相佐大捷不赏大败不诛上下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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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12-9 21:0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司马法】第2章天子之义诗解3文武相佐大捷不赏大败不诛上下相报
题文诗:古者国容,不入军中,亦,不入国中.
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
故在国而,言文语温,在朝恭逊,修己待人,
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立,
在行遂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不上趋,
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相,
左右也.文功武备.古者贤王,明民之德,
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赏无所生,
罚无所试.有虞氏昔,不赏不罚,而民可用,
至德也故.夏赏不罚,至教也故.殷罚不赏,
至威也故.周以赏罚,德衰也故.赏不逾时,
欲民速得,为善之利.罚不迁列,欲民速规,
为不善害.大捷不赏,上下皆不,.
上不伐善,则不骄矣,下不伐善,必亡等矣.
上下,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
上下皆以,不善在己,苟以,不善在己,
必悔其过,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
上下皆能,分恶若此,让之至也.罪己不骄.
古者戌军,三年不兴,覩民之劳;上下者也,
相报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则恺,歌示喜也.
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情真义深.
【原文】3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不上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1,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规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2。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古者戌军,三年不兴,覩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注释
1,简民:怠惰之民。
2,亡等:谓无视礼法﹑等级制度。
【译文】
古时候,朝廷的礼仪法度不用在军队中,军队的礼仪法度,不用在朝廷内。如果把军队的礼仪法度用在朝廷内,民众的礼仪风气就会被废弛,把朝廷的礼仪法度用在军队中,军队的尚武精神就会被削弱。因为在朝廷上说话要温文尔雅,在朝见君主时态度要恭敬谦逊,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国君不召不来,不问不说,朝见时礼节隆重,辞退时礼节简单。在军队中要昂首直立,在战阵中要行动果断,穿着铠甲不跪拜,在兵车上不行礼,在城上不急走,以免惊扰士众,遇危险不惧怕以免惑乱军心。所以礼和法是相互为用的,文和武是不可偏废的。

古代贤明的君王,表彰民众的美德,鼓励民众的善行,所以没有败坏道德的事,也没有不遵守法度的人,因而无须用赏也无须用罚。
虞舜不用赏也不用罚,民众都能听他使用,这是由于有了高尚的道德。夏代只用赏而不用罚,这是由于有了良好的教育。商代只用罚,而不用赏,这是由于有了强大的威势。周代赏罚并用,这是由于道德已经衰败了。奖赏不要过时,为的是使民众迅速得到做好事的利益。惩罚要就地执行,为的是使民众迅速看到做坏事的恶果。大胜之后不颁发奖赏,上下就不会夸功,上级如果不夸功,就不会骄傲了;下级如果不夸功,就不会向上比了。上下都能这样不夸功,这是最好的谦让风气。大败之后不执行惩罚,上下都会认为错误是在自己。上级如果认为错误在自己,必定决心改正错误,下级如果认为错误在自己,必定决心不再犯错误。上下都像这样争着分担错误的责任,也是最好的谦让风气。
古时对于守边防的军人,服役一年后,三年内不再征调他们,这是看到他们太辛苦了。上下这样地互相体恤,就是最团结的表现。打了胜仗就高奏凯歌,表达喜庆的心情。结束战争后,高筑『灵台』集会,慰劳民众,表示从此开始休养生息。
蔡去 發表於 2025-4-5 0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第二章"天子之义"第三段阐明了治国与治军的分野,揭示了礼法相济、文武相佐的治理智慧。本文试从三个维度解析其精义:

一、礼法分野的治理边界
古制严格区分"国容"与"军容",实为确立不同的价值坐标系。朝廷以"文"为体,讲究"恭以逊"的柔性治理;军队以"武"为用,强调"遂而果"的刚性执行。这种分野绝非简单的空间区隔,而是治理逻辑的本质差异。如"介者不拜"的军礼规范,恰是通过解构日常礼仪,建构特殊的军事伦理空间。礼法表里之说,实指制度设计需因应不同场域的特性,此乃先秦"礼以别异"思想的实践延伸。

二、赏罚哲学的辩证智慧
文本勾勒出从虞夏至周代的赏罚演变史:虞舜"至德"的无为而治,夏禹"至教"的正面引导,殷商"至威"的负面惩戒,最终演变为周代赏罚并用的"德衰"状态。这种历史叙事暗含对工具理性膨胀的批判。"大捷不赏""大败不诛"的极端案例,实则揭示赏罚的本质在于建构"分恶共善"的责任共同体。当上下皆能"伐善"而不居功,"分恶"而自省,便达到"让之至"的治理境界。

三、军政伦理的和谐之道
"三年不兴"的休兵政策与"恺歌灵台"的庆功仪式,构成张弛有度的军政节律。这种"上下相报"的互动模式,超越简单的功利交换,形成情感共鸣的治理生态。值得注意的是,"答民之劳"的休养政策,将军事胜利最终归结于民众付出,体现了"兵民一体"的古典军事伦理,与《孙子兵法》"令民与上同意"的思想遥相呼应。

当代治理者可从中获得三重启示:其一,制度设计需保持领域特异性;其二,激励惩戒应导向责任共担;其三,军政决策须建立情感联结。这种古老智慧对处理现代国家治理中效率与伦理、强制与认同的张力,仍具有重要的镜鉴价值。
黄文勇 發表於 2025-4-30 17:03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第二章"天子之义"所论"文武相佐"之道,实为上古王官之学精要。今就"军容""国容"之辨申而论之:

考《周礼·夏官》"六军之仪"与《仪礼》朝聘之制,可见文武分途乃三代旧典。军中以"抗立"为容(郑玄注:"抗立者,威严之貌"),此《孙子兵法》"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之谓;国中以"恭逊"为度,此《礼记·曲礼》"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之旨。二者如阴阳互根,《司马法》以"民德废""民德弱"警示其淆乱之弊,与《管子·兵法》"文武俱行,威德乃成"互为表里。

所谓"大捷不赏"者,非谓废赏罚,实取法《老子》"功成不居"之意。考《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城濮之战,晋文公"献楚俘于王",而三军将佐皆让功,此即"上下相报"之实证。汉代贾谊《新书·礼篇》云"军旅之功不逾时而赏",正可发明此义。至若"大败不诛",乃《尚书·甘誓》"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的变通,盖《司马法》本为王者司马之职守(《史记·太史公自序》),其"诛"特指军法之诛,非谓废刑也。

"难进易退"之训,合于《周易·遁卦》"君子好遁"之象。孔颖达《正义》释此云:"军旅尚严,故难进;礼乐尚和,故易退。"此文武之道张弛之妙。昔周公制礼作乐而兼征伐(《尚书·大传》),孔子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备"(《史记·孔子世家》),皆可证《司马法》"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实为三代王官之学的制度性智慧。

要之,此章深蕴黄老刑名之术(《汉书·艺文志》列《司马法》入礼类),其"不赏不诛"之说,非姑息之政,乃《周易》"神武不杀"、《孟子》"仁义之师"的兵家诠释。后世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而自贬三等,正得此中三昧。学者当于礼乐征伐相济处,体认先王经纶天下之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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