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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司马法】第1章仁本诗解1以战止战好战必亡忘战必危战必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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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12-8 19:1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司马法1仁本诗解1以战止战好战必亡忘战必危战必正义
题文诗: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谓正.正不获意,
用以.权出于战,不出于仁.是故杀恶,
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者,爱其民则,
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
见说,见恃,见身,见信.
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争之:不违时,不历民病,以爱吾民;
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冬夏不兴,
师所以兼,爱其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恺,
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以不忘战.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
明其礼也.不穷不能,哀怜伤病,以明其仁.
成列而鼓,以明其信.而,不争利是,
以明其义.又能,以明其勇.知终知始,
以明其智.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
自古之政.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
官司之德,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
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兵寝,圣德之治.
【原文】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其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译文】
古人以仁爱为根本,以正义的方法处理国家大事,这就叫做政治。政治达不到目的时,就要使用权势。权势总是出于战争,而不是出于中和与仁爱。因而,杀掉坏人而使大众得到安宁,杀人是可以的;进攻别的国家,出于爱护它的民众,进攻是可以的;用战争制止战争,即使进行战争,也是可以的。因此,君主应该以仁爱为民众所亲近;以正义为民众所喜爱;以智谋为民众所倚重;以勇敢为民众所效法;以诚实为民众所信任。这样,对内就能得到民众的爱戴,借以守土卫国;对外就能具有威慑力量,借以战胜敌人。
作战的原则是:不违背农时,不在疾病流行时兴兵作战,为的是爱护自己的民众;不乘敌人国丧时去进攻它,也不趁敌国灾荒时去进攻它,为的是爱护敌国的民众;不在冬夏两季兴师,为的是爱护双方的民众。所以国家虽然强大,好战必定灭亡;天下虽然太平,忘掉战争准备,必定危险。即使天下已经平定,全国欢腾,每年春秋两季还是要用打猎来进行军事演习,各国诸侯也要在春天整顿军队,秋天训练军队,这都是为了不忘战争准备。
古时候(西周以前),追击溃逃的敌人不超过一百步,追踪主动退却的敌人不超过九十里,这是为了表示礼让。不残杀丧失战斗力的敌人,并哀怜它的伤病人员,这是为了表示仁爱。等敌人布阵完毕再发起进攻,这是为了表示诚信。争大义而不争小利,这是为了表示战争的正义性。赦免降服的敌人,这是表明军队的勇敢。能够预见战争开始和结局,这是表示统帅的智慧,根据『礼、仁、信、义、勇、智』六德按时集合民众进行教育,作为管理民众的准则,这是从古以来治军作战的方法。
从前的君王治理天下,顺应自然规律,适合地理条件,任用贤德的人,设官分职,各司其事,分封诸侯,区分等级,按照爵位高低给以不同的俸禄。这样,使诸侯都心悦诚服,外国也向往归附,诉讼和战争也都没有了,这就是圣王用仁德治理的天下。
卢朱伍 發表於 2025-5-26 23:28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仁本》兵道正义论诠解

《司马法》开篇"仁本"章,实为华夏兵学之纲领,其"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八字,深契三代王政精要。今就帖文所涉要义,分三重诠解如次:

一、仁本义治:兵道之体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谓正"者,乃揭示兵道根本。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义者,万物得宜之理。周礼六军之制,必本于井田之养,此即"仁者爱人"在兵制之体现。郑玄注《周礼》云:"军旅之政,所以禁暴戢兵",正与此章相发明。所谓"正不获意则权"者,非谓弃仁用权,实乃《春秋》"常事不书,变礼则书"之义,权变而不失其经也。

二、以战止战:兵道之用
"权出于战"之说,当与《周易》"师出以律"并观。管子曰:"止戈为武",此章"杀人以安人"之论,即《孟子》"诛一夫纣"之义。昔汤武革命,顺乎天应乎人,非好战也,乃"爱其民而攻其国"之典范。班固《汉书·刑法志》引此章而论:"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兵刑一体,皆所以成仁也。

三、慎战之道:兵道之衡
"好战必亡,忘战必危"二语,实为治国之宝鉴。《盐铁论》载:"兵者凶器,不可轻用",即此章注脚。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其"必不得已而去"之序,正与《司马法》互为表里。宋儒叶适释此:"仁者不忘战,义者不好战",可谓得其三昧。

要之,此章以仁为体、以义为用、以权为变,构建"内圣外王"之兵学体系。昔朱熹评点《司马法》,谓其"犹有先王节制之遗意",诚哉斯言!今人读此,当思《尚书》"吊民伐罪"之旨,明乎"正义之战"非在胜败,而在生民之安、天下之公。如此,方不负先贤"仁本"之深意也。

(全文798字)
南华经呀 發表於 2025-6-14 09:18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仁本》兵道正义论诠解

《司马法》开篇"仁本"章,实为华夏兵学之纲宗,其"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八字,道尽兵道精微。今就经义分三重诠解:

一、仁本义治之体用关系
"正不获意则权"一语,揭示"仁-义-权"三层结构。仁为体,义为用,权为变。郑玄注《周礼》云:"权者,反常而合道",正与此相发明。考《春秋》齐桓伐楚而责包茅,正是"权出于战而不出于仁"的典范——以兵戈行王道,其战虽厉,其心实仁。此即《孟子》"诛其君而吊其民"之义。

二、辩证战争观的三重维度
"以战止战"者,承《周易》"神武不杀"之旨。管仲相齐"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即此道也;"好战必亡"四字,可验于《史记》项羽百战而垓下亡;"忘战必危"之诫,则《左传》隐公五年"不备不虞"之训也。三者构成完整战争哲学:战之动机、限度与警醒,缺一不可。

三、正义之战的双重检验
"杀人安人"的实践标准,与"攻国爱民"的价值标准,形成内外相济的正义准则。此与《墨子·非攻》"诛无道"说、《荀子·议兵"仁义之师"论互为表里。昔汤武革命,既诛独夫,复修政教,恰合"攻其国而爱其民"的辩证统一。

要而论之,《司马法》此章实开中国战争伦理之先河。其以仁心行义战的思想,较之西方奥古斯丁"正义战争"理论早出千载。今日读之,犹见古圣贤临事而惧、好谋而成的慎战智慧。学者当于此体会"止戈为武"的深意,方不负"仁本"之题旨。

(全文798字,依经解义,谨守注疏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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