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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觀點] 你追究過(他/她)那句話是真是假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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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1-15 09: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曾仕強說

一個人是真的假的,我們真的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是有一個原則,就是當他騙人,騙到一輩子的時候,騙的很長時間,他一定是真的。

你看,有一個男生,實在沒有辦法了,只好跟一個女生講,『我愛你』。

他心裡卻覺得很好笑,我愛你什麼。

但他已經講出來了,那隻好一直騙下去,騙到死為止,那就是真的。

你怎麼知道,當時是真的假的?誰知道呢?騙久了就真的了。

你再真的,三個月就變了,就是假的了。

凡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都是假的;凡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都是真的。

曾老的這段話,直接顛覆了很多人的三觀,既然是騙人的,怎麼就是真的呢?這不是偷換概念嗎?經得起時間考驗,就能假的成真的了?

還真不是偷換概念。

為什麼呢?

得看你從什麼角度,如果說,他當時騙你說他愛你,這句話他講的是反話,但是他後面一輩子做的事,卻是給你幸福,你應該看他那句話,還是看他一輩子做的事?哪一樣才是斷定他愛你的標準?

像胡適,一輩子愛的女人很多,哪一個是真愛?

還有魯迅,你是真愛假愛?說假吧不退婚,說真吧不把人當一回事,倒是朱安盡了一輩子妻子的本分。

古代父母指腹為婚的,可能結婚時都還不存在什麼感情,自以為沒有真愛,但兩人卻相依為命一輩子,這還不是真愛嗎?

所以,不同角度,看到的事情的『形』和『質』都不一樣,你能挑某個角度的來斷定事件事的真假?

曾仕強還是保守的,至少他的話里認為世事有真假,只是給真假的判斷,提供了一個自認為合理,而大多數人沒有使用過的標準。

今天,我們要追究的,則是:『真』『假』究竟存不存在,有沒有意義

很多人,一遇到什麼事情,就說要追究真相,但是,他有能力追究得到真相嗎?

如果我們執着於追究一個人是不是真的講了某句話,我們就會有意無意的忽略這句話本身所講的事情,如果不忽略,以後都不會有人跟你講真話。

你質問他,那天是不是真的講了『我愛你』這句話,他說是啊,講了。

你以這句話來要求他履行諾言?那你完了,他以後不會跟你講任何有意義的話,甚至他以後會離你遠遠的,你別想和他再有什麼交集。

有人就說了,我這是要求他做人誠信,有錯嗎?

當然錯了,這和誠信有什麼關係?

誠信是一個人的稟性。稟性是什麼?是一個人內心的思維意識定性,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後天養成的。

什麼意思啊?

這個人如果是誠信的,不需要你去質問他,如果是不誠信的,你質問他,他最多就破例給你實現一次諾言,以後就拜拜了。

所以說,這是人的稟性問題了,需要你和他交往之前就摸清的底細,你能怪別人嗎?

這是誠信的問題嗎?明明是你自己做人做事沒搞清楚來龍去脈的問題。

你要是搞清楚了,還打算和這個人相處,你就不能追究什麼真假嗎?

這世界上不存在真假的。

不信你查一下字典:

你看,這個真字,大多數的解釋,和『真相』沒有搭邊。那我們平常一說『真』,就是指事情的『真相』啊。

『真相』是一個佛教詞彙,指事物都有真實的整體『相像』xiàngxiàng。『不虛假也』『實也』,這兩個解釋,倒和『真相』有點似是而非。

但是,『虛假』是指原本沒有的,借來的;『實也』是指整件事情存不存在。

兩種解釋都是辨證性的,用事實說話的。

什麼意思呢?

舉個例子,漢字裡,某種涵義,沒有文字去表述這叫虛,這時就假借了一個字來表述這叫假,你能說,這個字是不真實的?這個字表述的涵義不真實的?

再說『實也』。事物真實不真實,要你在現實中去辨證、考證、驗證的。而絕大多數人,看到的事物,絕大多數只是其中一部分。你能說他們看到的這一部分是不存在的?

頂多是人的『認知』和『描述』錯了而已,並不能認為他們看到的這一部分是不存在的。

而『真相』呢?佛教創造『真相』這個詞,拿的是『盲人摸象』這個典故來說事的,認為各人摸到的都不是大象的『真相』,都只是大象的某一部分,他們的『認知』都是錯的。

你看,它就執着地認為事物都有一個整體的真實面相。

有嗎?即使有,也是需要通過觀察各部分,組合起來,才看得到。何況對於很多事物,我們往往都只能看到其中一部分。

而佛教卻認為人們看到的這其中部分的『相』,不是『真相』,是錯的,不可取的。

你看,本質問題出來了。

即使是部分的事實,也可取,不但可取,你還必須取,不取,你拼不出事物的整體。

但是,對於這部分的事實,我們不要追究他的『相』,我們只追究他的事實,他的本質。

所以,他當時為什麼要講那句話?如果他是誠信的,他講那句話說明了什麼?如果他不是誠信的,他講那句話又是為了什麼?

這樣思考,看問題,才對我們有幫助。

所以,不要執着地追究什麼『真相』。

『相』只是人看到的表象而已,我們人對事物的認知,相對表象,更在乎它的本質,也就是它的道,它的理,它的規律。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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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 發表於 2024-4-1 14:1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從未往這個方向思考過
黃池母 發表於 2025-5-21 17: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真假"之辨:從語言承諾到存在本質的哲學省察】

曾仕強先生關於"真假"之辨的論述,實則觸及了中國哲學中"名實之辨"的核心命題。筆者以為,此論非但不是偷換概念,反而深刻揭示了儒家"觀其行而信其言"的實踐理性。當我們將"真假"置於時間維度中考量時,便進入了【易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辯證思維場域。

從文字訓詁來看,"真"字從"目"從"匕",本義為"仙人變形而登天"(【說文】),暗含形質轉化的哲學意蘊。這恰與莊子"真者,精誠之至也"的論斷相呼應——當某種行為狀態持續達到"至誠"之境,便完成了從"偽"到"真"的本體論躍遷。如同【中庸】所言"誠者物之終始",時間維度中的持久性恰恰構成了真實性的本質要素。

就倫理實踐而言,孔子"聽其言而觀其行"的教誨,早已指明判斷真實的標準不在語言表象,而在行為實踐。明代大儒王陽明在【傳習錄】中更直言:"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一個持續數十年的"謊言",因其行為實踐的連貫性,已然構成存在論意義上的真實。這正如【周易·繫辭】所謂"默而成之,不言而信",真正的真實往往超越語言表述層面。

在婚戀倫理的具體語境中,朱安夫人的事例恰印證了【禮記】"夫婦有義"的深刻道理。儒家所謂"情"從來不是西方浪漫主義式的激情,而是"發乎情,止乎禮"的倫理實踐。當兩人在禮的規範下相守終生,這種"義"的實踐本身就構成了最高形態的"情真"。

至於真相追究的困境,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智慧給我們啟示:過度執着語言層面的真偽辨析,反而會陷入"道可道,非常道"的認識論困境。程頤所謂"存天理去人慾",提示我們應當超越表象執着,直指行為實踐背後的"理"之所在。

當代社會對"真假"的執念,本質上是對【大學】"格物致知"工夫的誤讀。真正的智慧不在於追究片言隻語的真偽,而在於如朱熹所言"即物而窮其理",通過持續觀察行為實踐來把握本質真實。這或許就是曾先生論述中最深刻的東方智慧:在時間的淬鍊下,所有表象的偽終將顯現本質的真。
鹹菜泡麵 發表於 2025-5-30 07:1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真假"之辨:從語言承諾到生命實踐的哲學省察】

曾仕強先生關於"真假"之辨的論述,實則是對中國傳統哲學中"知行合一"命題的現代詮釋。本文將從三個維度剖析這一命題的深層意蘊。

一、言意之辨:語言與存在的本體論困境
【周易·繫辭】云"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揭示語言表達的先天局限。當某人言"愛"而心非,表面構成欺騙,但若其終身踐行愛的實質,則已超越言語層面而進入存在領域。王陽明【傳習錄】指出"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真正的認知必體現為實踐。故考察真相應以"終身行之"為標準,此即孔子"聽其言而觀其行"的實踐智慧。

二、時空維度下的真實性檢驗
【中庸】"誠者物之終始"揭示真實性的時間屬性。司馬光【資治通鑑】載唐代名臣魏徵事君,初或因勢進諫,然終身不改其節,終成千古諍臣典範。朱熹所謂"格物致知"的過程,正是通過時間檢驗認知真實性的工夫。古代指腹為婚的夫婦,恰如陶淵明【歸去來兮辭】中"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在共同生命實踐中超越初始狀態的局限。

三、名實之辯的現代啟示
【荀子·正名】強調"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現代人執着言語真偽的困境,實因混淆"名"與"實"的界限。顧炎武【日知錄】批評"以空言立教"的流弊,正可警示今日過分追究言語真偽的誤區。曾國藩家訓雲"立身以不妄語為本",但更強調"行事不可盡說,說盡則無味",揭示誠信本質在於生命整體的統一性,非片言隻語的考據。

結語:
真實性的本質是主體在時空中的存在狀態。莊子謂"真者,精誠之至也",當某種行為模式成為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初始動機已不重要。這並非混淆真假,而是將判斷標準從言語層面提升至生命實踐的高度。讀史可知,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的宣言,因其捨生取義的實踐而永恆真實。今日論"真假",當有此歷史眼光與哲學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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