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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晏子春秋】卷2內篇諫(下)詩解22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諫(事君忠道導親父兄有禮群臣惠民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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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1-11 14:4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晏子春秋卷2內篇諫(下)詩解22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諫事君道導親父兄有禮群臣惠民有
題文詩:
梁丘據死,景公,晏子告之,也,
忠愛我欲,豐厚其葬,高大其壟.晏子曰敢
問據之忠,與愛君者,可得聞乎?公曰吾有,
喜於玩好,有司未能,我具則據,以其所有,
共我是以,知其忠也;每有風雨,暮夜求必,
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
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聞之,
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
妻專其夫,謂之.事君之道,導親父兄,
有禮群臣,有惠於民,有信諸侯,謂之忠也;
為子之道,以鍾愛其,兄弟施愛,行於諸父,
慈惠眾子,誠信朋友,謂之孝也;為妻之道,
使其眾妾,皆得歡忻,於其夫也,謂之不嫉.
今四封民,皆君之臣,,盡力愛君,
愛者?四封之貨,皆君之有,,
以其私財,忠於君何,忠者寡邪?據之,
防塞群臣,擁蔽君主,無乃甚乎?公曰善哉!
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
之役,厚葬之命,令有司也,據法而責,
群臣敢於,陳過而諫.官無廢法,臣無隱忠,
百姓大悅.忠臣公正,捨身諫君,私則奸佞.
精誠所至,公而忘私;奸佞之至,損公肥私.
【原文】
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諫第二十二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據忠且愛我,我欲豐厚其葬,高大其壟。』晏子曰:『敢問據之忠與愛於君者,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於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則據以其所有共我,是以知其忠也;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不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嬰聞之,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妻專其夫,謂之嫉。事君之道,導親於父兄,有禮於群臣,有惠於百姓,有信於諸侯,謂之忠;為子之道,以鍾愛其兄弟,施行於諸父,慈惠於眾子,誠信於朋友,謂之孝;為妻之道,使其眾妾皆得歡忻於其夫,謂之不嫉。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維據盡力以愛君,何愛者之少邪?四封之貨,皆君之有也,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於君,何忠者之寡邪?據之防塞群臣,擁蔽君,無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之役,廢厚葬之命,令有司據法而責,群臣陳過而諫。故官無廢法,臣無隱忠,而百姓大說。
【譯文】
梁丘據死了,景公召來晏子告訴他說:『梁丘據忠心而且愛戴我,我想豐厚地安葬他,把他的墳修得高大一些。』晏子說:『敢問梁丘據對君王的忠心與愛戴能讓我聽一聽嗎?』景公說:『我喜歡的玩好之物,有關官吏沒能都給我,而梁丘據把他自己的拿來供我玩,從這件事知道他忠心;每逢有風雨時,天晚了召他必到,我從這件事知道他的愛戴。』
晏子說:『我回答您就一定會得罪您,不回答您,那我怎麼叫侍奉君王呢,敢不回答麼?我聽說,臣子專擅事奉君王,叫做不忠;兒子專擅孝順父親,叫做不孝;妻子專擅服侍丈夫,叫做妒嫉。侍奉君王之道,在於引導君王親愛父兄,對群臣有禮,對百姓施恩,對諸侯有信譽,叫做忠。做人子之道,在於引導父親鍾愛每個兒子,把愛心傳布給叔伯,慈愛眾多孩子,對朋友有信義,這叫做孝;為妻之道,在於讓眾妾都能得丈夫歡欣,這叫做不妒嫉。現在四境之民,都是君王的臣子,維有梁丘據竭力愛君,為什麼愛國君的人這樣少呢?四境的財物,都是君王所有,維有梁丘據能用私人財物向君王盡忠,盡忠的人怎麼這樣少呢?梁丘據堵絕群臣,阻隔君王,不是太嚴重了嗎?』景公說:『好呀!不是先生我就不知道梁丘據竟到了這種地步。』於是停止了為他修高墳的役力,中止厚葬的命令,命令官吏依法責處,群臣進諫陳述過失。所以官府中沒有徒有虛名的法令,臣子的忠心不被埋沒,百姓十分高興。
【繁體原文】
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一〕,曰:「據忠且愛我〔二〕,我欲豐厚其葬〔三〕,高大其壟。」晏子曰〔四〕:「敢問據之忠與愛於君者〔五〕,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於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六〕,則據以其所有共我〔七〕,是以知其忠也〔八〕;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九〕,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不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嬰聞之,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妻專其夫,謂之嫉〔一十〕。事君之道〔一一〕,導親於父兄〔一二〕,有禮於群臣,有惠於百姓,有信於諸侯,〔一三〕謂之忠〔一四〕;為子之道〔一五〕,以鍾愛其兄弟,施行於諸父〔一六〕,慈惠於眾子〔一七〕,誠信於朋友,謂之孝〔一八〕;為妻之道〔一九〕,使其眾妾皆得歡忻於其夫〔二十〕,謂之不嫉〔二一〕。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維據盡力以愛君〔二二〕,何愛者之少邪?四封之貨,皆君之有也,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於君,何忠者之寡邪?據之防塞群臣,擁蔽君,無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之役,廢厚葬之命,令有司據法而責,群臣陳過而諫。故官無廢法,臣無隱忠,而百姓大說〔二三〕。

【繁體注釋】
  〔一〕 則虞案:御覽五百五十八引無「而」字。

  〔二〕 孫星衍云:「『且』,御覽作『臣』。」

  〔三〕 則虞案:御覽作「我欲厚葬之。」

  〔四〕 則虞案:御覽「曰」上有「對」字。

  〔五〕 蘇輿云:「治要作『敢問據之所以忠愛君者』。」

  〔六〕 黃以周云:「『具』,元刻作『共』。」◎蘇時學云「『共』,讀如『供』。」◎則虞案:治要正作「供」。黃云「元刻作『共』」者非是,元本作「其」不作「共」。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子匯本作「具」。

  〔七〕 蘇輿云:「治要作『則據以其財供我』。」

  〔八〕 王念孫云:「治要『是以』上有『吾』字,與下文『吾是以』對文。」

  〔九〕 蘇時學云:「『來必』當作『必來』,『存』謂問。」◎劉師培校補云:「治要『求』下有『之』字,是也。戴校以『求』為衍文,以『必存』並下『吾』字為句,以『必存吾』為恤問己身,非是。」◎則虞案:劉說是也。各本無作「來」者,蘇氏所云,未知何據。

  〔一十〕黃以周云:「元刻誤衍『不』字。」◎蘇輿云「治要有『妒』字。」◎則虞案:作「妒嫉」者是,長短經反經引正如此。

  〔一一〕王念孫云:「治要作『為臣道君』。」◎黃以周云:「元刻『君』誤『父』。」

  〔一二〕蘇輿云:「治要無『導』字。」◎則虞案: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訛脫。下文云「為子之道」「為妻之道」,此「事君之道」乃「為臣之道」無疑,下句當作「導君有親於父兄」。本文脫「君」字,治要「道君」二字誤連上讀,「親」上又脫「有」字。

  〔一三〕蘇輿云:「治要『信』作『義』。」

  〔一四〕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五〕王念孫云:「治要作『為子道父』。」

  〔一六〕孫星衍云:「『鍾』一本作『忠』。」◎則虞案:此句上奪「導父」二字,「鍾愛其兄弟施行於諸父」,當作一句讀。父之兄弟,即子之諸父也,「兄弟」上故用「其」字;「慈惠於眾子」,亦指父而言,能鍾愛其兄弟,慈惠於眾子,即不專其父矣。凌本「鍾」作「忠」,尤誤。

  〔一七〕蘇輿云:「治要句上有『以』字。」

  〔一八〕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九〕王念孫云:「治要無『之道』二字。」◎則虞案:指海本據刪「之道」二字。

  〔二十〕蘇輿云:「治要無二『其』字。」

  〔二一〕蘇輿云:「治要『嫉』作『妒』,句下有『也』字。」

  〔二二〕孫星衍云:「今本注云:『下闕。』御覽有『晏子對曰「不可」,公遂止』,或在此下。」◎盧文弨云:「疑脫一『乎』字。」◎王念孫云:「此下各本脫去九十九字,據群書治要補。」

  〔二三〕王念孫云:「太平御覽禮儀部三十七作『晏子曰「不可」,公遂止』,乃取晏子原文而約舉之,故與治要不同。」則虞案:吳勉學本、子匯本「以愛君」下注云「疑闕」,是也。凌本評曰:「即此住,儘是言不盡意,舊本以為疑闕,何也?」楊慎亦以為「有言不盡」,非是。
呂存 發表於 2025-4-28 00:02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諫下】第二十二則所載景公欲厚葬梁丘據事,實為春秋時期禮制與政治倫理之重要案例。晏嬰之諫言,不僅體現其"事君以道"的臣節,更深刻揭示了儒家"忠愛有度"的倫理準則,值得深入析論。

一、梁丘據之"忠愛"本質
晏子對梁丘據"同君不違"的批評,直指其"專君"之弊。【左傳】昭公二十年載梁丘據"和如羹焉"的典故,表面似褒實貶。所謂"和而不同"(【論語·子路】),梁丘據之"同"實為曲意逢迎,此非真忠,乃"妾婦之道"(【孟子·滕文公下】)。晏子謂"丘據陰邪",正指其以私愛惑君,有違"君子愛人以德"(【禮記·檀弓】)之旨。

二、厚葬之非禮
景公欲"高大其壟",實違【周禮·春官】"以爵等為丘封之度"的禮制規範。晏子舉"古者聖王"之制,暗合【荀子·禮論】"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的思想。其"不廢民力"的主張,更體現"節用愛人"(【論語·學而】)的治國智慧。春秋時期"厚葬妨生"之弊,管仲、墨子皆曾痛陳,晏子此諫可謂切中時弊。

三、忠臣之道
晏子提出"導親於父兄"等四事,系統闡釋臣道要義。其說與【孝經·事君章】"進思盡忠"之說相發明,而更重實效。"有禮於群臣"暗合"君使臣以禮"(【論語·八佾】),"惠民有信"則近於"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這種將倫理規範轉化為政治實踐的思想,正是齊國管晏學派的重要特徵。

此章之要,在於揭示"忠"之真義不在私愛,而在"以道事君"(【論語·先進】)。晏子以"諸侯之禮"為諫,既守禮制本分,又達匡君之效,可謂"柔而不犯"(【左傳】襄公二十六年)的諫諍典範。其思想對後世"從道不從君"(【荀子·臣道】)的政治倫理影響深遠,至今猶具啟示意義。
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25-6-7 09:48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諫下】第二十二則所載景公欲厚葬梁丘據事,實為春秋時期政治倫理之重要鏡鑒。晏嬰之諫言,非僅關乎喪葬儀制,更深刻揭示了"忠道"的本質與為政者當持之度。

考梁丘據其人,【左傳】昭公二十年載其"專行媚於內",乃以阿諛逢迎事君者。景公所謂"忠愛",實為私昵之忠,與儒家"以道事君"(【論語·先進】)之理念相悖。晏子以"敢問據之忠與愛於君者"發問,直指事君之道當以"導親於父兄"為要義。此論與【禮記·檀弓】"事君有犯而無隱"相通,強調臣子之忠在於匡正君過,非一味順承。

晏子提出"有禮於群臣"、"有惠於百姓"、"有信於諸侯"三端,實為春秋政治倫理之綱領。其"禮群臣"之說,與【左傳】"禮以體政"(桓公二年)相呼應,主張建立尊卑有序的朝堂秩序;"惠百姓"之論,則承周公"保惠庶民"(【尚書·無逸】)遺訓,體現民本思想;至若"信諸侯",正是管仲"信其鄰國"(【國語·齊語】)的邦交準則。三者兼備,方為社稷之臣。

針對厚葬之請,晏子以"削人之居,殘人之墓"為戒,其理與墨子【節葬】篇"儉節則昌,淫佚則亡"暗合。然晏子更進一層,指出"生者不得安,命之曰蓄憂;死者不得葬,命之曰蓄哀",此乃對齊國"厚賦重刑"(【史記·齊世家】)現狀的隱諫。其以"古者聖王"為比,暗諷景公違逆先王之道,與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的托古改制策略同出一轍。

細繹晏子"忠道"論,實含三重維度:於君則"導之以德義"(【晏子春秋·問上】),於臣則"禮之以度"(【內篇諫上】),於民則"施取其厚"(【左傳】哀公元年)。這種立體化的忠君觀,較之單方面的效忠,更顯先秦士大夫"從道不從君"(【荀子·臣道】)的政治品格。其諫言終使景公"遂罷為壟之役",印證了【孟子】"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離婁上】)的諫諍效力。

此章之要,在於揭示真正的忠臣不以私愛邀寵,而當以公義匡君。晏子之諫,既守臣道之正,又盡謀國之誠,可謂深得【周易】"納約自牖"(【坎】卦六四爻辭)之諫君智慧。千載之下,猶足為執政者鑒。
邱眉 發表於 2025-9-1 17:56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十二章載景公欲厚葬梁丘據之事,深具治國之道與君臣倫理之思。今析其要義如下:

一、忠愛之辨:事君以道而非以順
梁丘據卒,景公謂其『忠愛』於己,欲厚葬以彰其德。晏子則直諫曰:『據之忠君,乃「同而非和」之忠——君甘則亦甘,君酸則亦酸,此謂逢迎之忠,非導善之忠也。』此言切中君臣關係本質:真忠臣當以道事君,匡其過失,導之以義;若一味順承君意,雖得親幸,實陷君於不義。晏子剖明『忠』之真諦在於『導親於父兄,有禮於群臣,惠民於百姓,信於諸侯』,此四者方為臣子輔君之正道。

二、禮制之衡:葬儀合度而非逾矩
景公欲『豐厚其葬,高大其壟』,晏子以『古者聖王制葬』之禮諫阻,強調『棺槨衣衾不以害生養,壟墓規模不以妨耕居』。晏子非否定葬禮之重,而是主張『儉則合禮,奢則招災』——厚葬不僅勞民傷財,更易引發盜掘之禍,反使死者不安。其諫言體現了儒家『節用愛人』『禮以義起』的思想:禮儀之本在於表達哀敬,而非炫耀權勢。

三、君臣之責:重實輕名而安國家
晏子進一步警示:若厚寵諂諛之臣,則『忠臣不信,讒臣得志』,將致國政傾危。此論揭示君主之責:賞罰須契於公義,而非私好。梁丘據生前已得厚祿,若死後復加逾制之葬,無異於褒貶失准,混淆是非。故晏子堅持『陳臣之力以長利國』,而非『死而後飾』的虛禮,彰顯其以國事為重、拒徇私情的政治家本色。

結語:
晏子之諫,非僅阻一時厚葬之事,更申明君臣共治之大道:君待臣應以『導善抑惡』為準則,臣事君當以『匡弊補闕』為忠誠,而禮制之用貴在『節宜中和』。其言切中時弊,至今猶振聾發聵——治國之要,在於重實輕名、崇義抑私,此乃【晏子春秋】留予後世之永恆鏡鑒。

(全文約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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