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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反思] 曾仕强说,中国人是讲人情的人,那么,人情是什么?中国人为什么讲理不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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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22-11-1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仕强说

防人之心不可无,因为人心隔肚皮,你不能不防着点,你一定要防着。

不防着我讲这话是不太客气了,你吃亏上当没有人同情你。

西方人,你吃亏上当,人家会同情你,因为他们有同理心,我们没有 ,我们是同情心

所以,现在很多人听到希望讲同理心,中国哪有什么同理心

中国人如果有同理心,那太容易相处了,就是大家按照道理走就好

中国人,你跟他讲道理,比什么都困难我想我这几句话要讲清楚,中国人是天底下最讲道理的人,但是要跟中国人讲道理,是天底下最困难的事情,因为我们中国人,只相信自己的道理,从来不相信别人的道理

我们很固执,我们经常自以为是

你不要说这些是缺点,我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缺点,有什么缺点就是你运用的不好而已。

有什么缺点,现代人很奇怪,动不动就说谁有缺点,谁没有缺点。

正确的看法:一个人的缺点就是他的优点,一个人的优点正好就是他的缺点

曾老这段话,讲的很乱。

首先,西方人讲的不是理,是法,是规定。所以,西方人有的不是同理心,是同法心,平等的法律权利之下,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他会和你站在一起,避免自己日后也受到这样的损害。

但是同法心是有问题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情况:有规定,有法律的地方,恰恰是漏洞最多,出问题最多的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法”和“规定”是死的,它的灵活性是很差的。时间、空间,稍微变一变,具体情况多一点,它就应付不了,这时候就会有漏洞,出问题。

西方人的法律素质,可以说是人类里最好的,因为他们没有道理,没有人情可讲,在严格的法律环境下,他们的人情无法发挥作用。

中国人就不同,中国人几千年来,就是讲理的民族,讲什么理呢?天理、人道。

中国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什么?“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害怕“理”说不清,而不是“法”。

理与法不同,理是很灵活的,每个角落的理,都会有所不同。所以只要你讲理,大家一站在同个立场、角度、用同一个认知水平去看待一件事,它就能讲通

那什么是“情”呢?

“情”就是具体“情”况,所以,中国人讲的“情”,是自己具体的,特定的理不管你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都是指你自己特定的与他人的关系,这个“关系”就是人伦义理,所以“人情”其实就是“人伦义理”,所以曾仕强说中国人讲同情心,但是他不知道,中国人的同情心,就是同理心来的。所以他又讲“中国人只讲自己的道理,从不相信别人的道”,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是怎么回事的。“自己的道理”就是“情”啊,“别人的道理”是别人的“情”啊,那你讲理的人,你肯定要讲自己的理啊,谁来讲大家的“理”?公权者讲大家的理,大家的理就是公理。

所以我们看见农民工维权,看见弱者维权,都会“同情”他们,因为我们知道,弱者的“理”很容易被侵犯,即使是“秀才遇到兵”,都“有理说不清”👈请点击阅读具体案例,何况是弱者呢?我们都害怕这个社会不讲理,所以即使是违反了法律的“理”,只要是通的,我们都声援他,这个情况的案例不少,特别是近年闻名的为母报仇杀人案“张扣扣:13岁目睹母亲被害,入伍强身22年后为母报仇,灭仇家三人”。

在中国人看来,“法”都是从“理”来的,叫“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点击阅读经典。所以讲什么“法”?有“理”不讲,你讲“法”,不是本末颠倒了吗?

“我们很固执,我们经常自以为是。”我们是讲理的人,我们自己有理,怎么能放弃呢?

当然,我们应该“得理且饶人”,为什么?因为除了我们自己的理,别人也有他自己的理,最后,大家的这些私人“情”“理”,都要符合公理、公道,不然这个社会秩序就乱套了,大家都不要公理、公道,最后就会变成,私人的“情理”也没有公家去主持、维护了。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孤鸿 发表于 2025-6-2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中国人情义理之辩证》

曾仕强先生所论"人情"与"讲理"之辨,实触及中华文明之核心特质。今试以三才之道析之:天理、人情、王法三者,恰如《礼记》所言"礼者,天地之序也",其中"人情"实为贯通天道与人伦之枢机。

一、人情即人伦义理
《说文》释"情"为"人之阴气有欲者",然中国人所言人情,非止于情感层面。观《孟子·滕文公》"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五伦实为人情之纲目。曾氏谓"人情是自己特定的理",正合《中庸》"义者,宜也"之旨。中国人所谓"给面子",实为在人伦网络中寻求"义之宜"的动态平衡,此即程颐所言"理一分殊"之妙用。

二、讲理胜于讲法之由
《商君书》云"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然中国自周公制礼,即以"礼理"统摄"法度"。管子曰"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而《唐律疏议》开篇即言"德礼为政教之本",可见法乃理之具象。中国人"讲理"之难,恰因理具"经权"之变:《春秋公羊传》有"实与而文不与"之例,此即董仲舒所谓"常经通变"的智慧。

三、防人之心的文化逻辑
《增广贤文》"逢人只说三分话"之训,与曾氏"防人之心"相契。然此非缺同理心,实因《周易·系辞》"阴阳不测之谓神"的认知传统。王弼注《老子》"智慧出,有大伪",正揭示中国式智慧:既需《论语》"泛爱众"的仁心,又须《韩非子》"备其所憎"的清醒。这种"合情合理"的辩证思维,恰是《孙子兵法》"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的处世智慧。

四、中西心性之辨
西方所谓"同法心",实为罗马法"jus naturale"(自然法)传统的延伸,而中国"情理法"三位一体之思维,本于《尚书》"道洽政治,泽润生民"的王道理念。朱熹言"理在气先",而中国人之"固执己理",实为陆九渊"六经注我"的主体性彰显。此非优劣之分,实为《庄子》"物固有所然"的文化路径差异。

要之,中国人情义理乃动态的实践智慧。王阳明《传习录》云"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正可解曾氏之论:所谓"防人之心",实为"格物致知"的修养工夫;而"讲理之难",恰因理须"惟精惟一"的体认。明乎此,则知钱穆先生"中国重和合"之论不虚,而人情义理之妙,尽在《易经》"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三句之中。
袁好白 发表于 2025-7-3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辨人情与理法:中西文化思维之根本差异刍议》

曾仕强先生所论中国之人情社会现象,实触及华夏文明之深层文化心理结构。今试为条分缕析,以明其要义。

一、人情即人伦义理之实践
中国所谓"人情",非止于世俗所谓情面,实乃"人伦义理"之具体显现。《礼记》云"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正揭示人情与天理之辩证关系。五伦之义,朋友有信,此即人情之规范。故中国人讲人情,实为在具体情境中践行人伦之理,非西方心理学所谓"同理心"(empathy)可简单对应。

二、理法之辨的文化根源
中国重"理"而西方尚"法",此差异植根于两种文明之宇宙观。儒家"天理"观认为理在事中,需因时制宜;而西方自罗马法以来,即建构抽象普适之法律体系。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然程朱理学更强调"格物致知"以明理。故中国人"讲理"之难,恰因其要求对话双方达到相同认知境界,此即《易经》"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之理。

三、防人之心的文化逻辑
曾氏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实与儒家"慎独"传统一脉相承。《论语》载"不逆诈,不亿不信",然《增广贤文》又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此看似矛盾,实为中国人情社会之辩证智慧。西方契约社会依赖制度防范,而中国熟人社会更重道德自律与关系调节。

四、理法优劣之辨
西方法治确有其精密性,然《商君书》早言"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中国"春秋决狱"传统,即以情理补法律之不足。今日所谓法律漏洞,恰印证《盐铁论》"世异则事异"之理。中国人并非不讲法,而是以理统法,此即《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之精义。

结语:
中西文化差异,本质是两种思维范式之别。西方如几何学,追求普遍公理;中国如中医学,讲究辨证施治。曾氏所论虽似杂乱,实触及中国文化"理一分殊"之特质。明乎此,则知讲理之难,正因其要求更高层次的道德共识与智慧境界。当今之世,当以文化自觉之态度,既守中华优秀传统之人情义理,又取西方法治文明之长,方为应对现代性挑战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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