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193|回覆: 1

[其他] 劉向【說苑】卷1君道詩解1【荀子】卷12君道篇詩解1君子法原原清流清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1-9 11:1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君亂國亂,君正國正,國本無亂,亂君亂之;
國有治人,無治之法.羿法非亡,羿不世中;
禹法猶存,夏不世王.法不獨立,類不自行;
得其人存,失其人亡.法者治端,君子法原.
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國無君子,
則法雖具,失先後施,不應事變,足以亂矣.
不知法義,而正法數,法文雖博,臨事必亂.
故明主者,急得其人,身佚國治,功大名美,
上王下霸;而暗主者,急得其勢,身勞國亂,
功廢名辱,社稷必危.故君人者,勞於索之,
休於使之.合其符節,別契券者,所以爲信;
上好權謀,臣下百吏,誕詐之人,乘是而欺.
探籌投鉤,所以爲公;上好曲私,臣下百吏,
乘是後偏.衡石稱縣,所以爲平,上好傾覆,
臣下百吏,乘而後險.斗斛敦概,所以嘖齊;
上好貪利,臣下百吏,乘是而後,豐取苛與,
無度取民.械數治流,君子治原.官人守數,
君子養原,原清流清,原濁流濁.上好禮義,
尚賢使能,無貪利心,下綦辭讓,致其忠信,
謹於臣子.雖在小民,信公平嘖.民勸非賞,
民服非罰,事治不勞,俗美令簡,百姓安樂.
藉斂忘費,事業忘勞,寇難忘死;城固非飾,
刃勁非凌,敵詘非征,民一非令.是謂至平.
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羿之法非亡也羿[yì音義]:夏代東夷族有窮氏(居於今山東德州市南)的部落首領,故又稱夷羿、后羿,善於射箭,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猶存禹:傳說中的賢君,夏后氏部落的首領,夏王朝的創始者,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立:建樹,類不能自行類:與『法』(規範>同義,但它與『法』字相對使用時,則指法的類屬,即依規範類推出來的具體準則;得其人則存其人:指理想的人選。此指上文的『治人』,失其人則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遍:與下文『亂』相對,指普遍得到治理;無君子,則法雖具,失先後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不知法之義而正法之數者,雖博博:多聞,臨事必亂。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勢。急得其人,則身佚而國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勢,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故君人者,勞於索之,而休於使之。【書】曰以下引文見【尚書·康誥】。但荀子斷章取義,以此來說明選擇宰相的重要性,所以文字、涵義均與原文不同:『惟文王敬忌惟:思。文王:周文王,姓姬,名昌,商朝時周部落的領袖,周武王之父,以賢明著稱,一人以擇一人:指代天子。擇:今本【尚書】作『懌』,與此文含義不同。』此之謂也。
譯文有搞亂國家的君主,沒有自行混亂的國家;有治理國家的人才,沒有自行治理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並沒有失傳,但后羿並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發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並不能世世代代稱王天下。所以法制不可能單獨有所建樹,律例不可能自動被實行;得到了那種善於治國的人才,那麼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種人才,那麼法制也就滅亡了。法制,是政治的開頭;君子,是法制的本原。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即使簡略,也足夠用在一切方面了;如果沒有君子,法律即使完備,也會失去先後的實施次序,不能應付事情的各種變化,足夠形成混亂了。不懂得法治的道理而只是去定法律的條文的人,即使了解得很多,碰到具體事情也一定會昏亂。所以英明的君主急於得到治國的人才,而愚昧的君主急於取得權勢。急於得到治國的人才,就會自身安逸而國家安定,功績偉大而名聲美好,上可以稱王天下,下可以稱霸諸侯;不急於得到治國的人才,而急於取得權勢,就會自身勞苦而國家混亂,功業敗壞而聲名狼藉,國家政權必然危險。所以統治人民的君主,在尋覓人才時勞累,而在使用他以後就安逸了。【尚書】說:『要想想文王的恭敬戒懼,親自去選擇人才。』說的就是這種道理啊。
合符節、別契券者符節:古代出入門關時的憑證,用竹片做成,上書文字,剖而爲二,雙方各存一半,驗證時兩片合起來完全相符,才可通行。契券:契據證券,是古代的一種憑證。古人在竹簡或木簡上刻字,刻好後剖爲兩半,雙方各留一半,驗證時將兩半相合,契合的便有效,所以爲信也;上好權謀,則臣下百吏誕詐之人乘是而後欺。探籌、投鉤者,所以爲公也;上好曲私,則臣下百吏乘是而後偏。衡石稱縣者衡石:對衡器的通稱。衡,秤;石,古代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爲一石。縣:同『懸』。稱縣:稱量,所以爲平也;上好傾覆,則臣下百吏乘是而後險。斗斛敦概者斛[hú音胡]:古代量器,十斗爲一斛。敦[duì音對]:古代量黍稷的器具,形狀似盂,一敦爲一斗二升。概:量米粟時刮平斗斛的木板,所以爲嘖也嘖[zé音則]:通『□』,整齊,劃一,指標準統一;上好貪利,則臣下百吏乘是而后豐取刻與以無度取於民。故械數者,治之流也,非治之原也原:古『源』字;君子者,治之原也。官人守數,君子養原;原清則流清,原濁則流濁。故上好禮義,尚賢使能,無貪利之心,則下亦將綦辭讓,致忠信,而謹於臣子矣。如是,則雖在小民,不待合符節、別契券而信,不待探籌、投鉤而公,不待衡石稱縣而平,不待斗斛敦概而嘖。故賞不用而民勸,罰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勞而事治,政令不煩而俗美;百姓莫敢不順上之法、象上之志而勸上之事,而安樂之矣。故藉斂忘費藉:進貢。斂:賦稅。藉斂:納稅。或解爲『徵稅』,則『藉』是『使……進貢』的意思,也通,事業忘勞,寇難忘死;城郭不待飾而固飾:同『飭』,整治,兵刃不待陵而勁陵:通『凌』,冰,引申爲冷卻,此指淬火。勁:強,堅硬,敵國不待服而詘,四海之民不待令而一。夫是之謂至平。【詩】曰引詩見【詩·大雅·常武】:『王猶允塞王:指周宣王,公元前827年—前782年在位。猶:後又寫作『猷』,道術。允:的確。塞:充滿,徐方既來徐方:族名,亦稱『徐夷』『徐戎』,古代分布在淮河下游。一說諸侯國名,地處地處今安徽泗縣一帶。這兩句詩指王道廣大充塞宇內,因而遠方的國家也來歸順。』此之謂也。
譯文對合符節、辨認契券,是用來造成信用的;但如果君主喜歡搞權術陰謀,那麼大臣百官中那些搞欺騙詭詐的人就會乘機跟著搞欺詐。抽籤、抓鬮,是用來造成公正的;但如果君主喜歡偏私,那麼大臣百官就會乘機跟著搞偏私。用衡器來稱量,是用來造成公平的;但如果君主喜歡偏斜顛倒,那麼大臣百官就會乘機跟著邪惡不正。各種量器量具,是用來造成統一標準的;但如果君主熱衷於貪圖財利,那麼大臣百官就會乘機跟著去多拿少給以致於沒有限度地盤剝老百姓。所以各種有助於治理的器物與方法,只是政治的末流,並不是政治的源頭;君主,才是政治的源頭。官吏拘守具體的方法條例,君主則保養源頭。源頭清澈,那麼下邊的流水也清澈;源頭混濁,那麼下邊的流水也混濁。所以君主如果愛好禮義,尊重賢德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沒有貪圖財利的思想,那麼臣下也就會極其謙讓,極其忠誠老實,而謹慎地做一個臣子了。像這樣,即使是在卑微的老百姓之中,也不等對合符節、辨認契券就能做到有信用,不等抽籤、抓閹就能做到公正,不靠衡器來稱量就能做到公平,不需要各種量器量具就能做到標準統一。所以不用獎賞而民眾就能勤勉,不用刑罰而民眾就能服從,官吏不費力而事情就能處理好,政策法令不繁多而習俗就能變好;百姓沒有誰敢不順從君主的法令、依照君主的意志而爲君主的事情賣力,而且對此感到安樂。所以,民眾在納稅時不覺得破費,爲國家幹事業時忘掉了疲勞,外敵發動戰爭時能拼死作戰;城牆不等修整就堅固,兵器的刀口不用淬鍊就堅硬,敵國不等去征服就屈從,天下的民眾不用命令就能統一行動。這叫做極其太平。【詩】云:『王道真大滿四海,徐國已經來朝拜。』說的就是這種情形啊。?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一葦之杭 發表於 2025-5-7 04:1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治道之本原與君子之樞要】

劉向【說苑】與【荀子·君道篇】所論君道要義,實爲治國之圭臬。今就經義發微,闡其大要。

一、君道與國運之體用關係
【說苑】開宗明義:"君亂國亂,君正國正",此乃"體用一源"之體現。猶如【周易·繫辭】"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君道爲體,國政爲用。管子所謂"主身者,正德之本也"(【管子·君臣】),正與此相發明。羿法雖存而世無善射者,禹法猶在而夏祚不永,此非典章之過,實執禮者之失也。故【荀子】云:"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猶如【論語】"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之微旨。

二、君子爲法之原的深層意蘊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二語,實含"本末終始"之辨。【大學】言"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君子養原如泉之源,法度流行如泉之流。王弼注【老子】"崇本舉末"之說,正可與此相參證。當君子在位,則如【周易】"乾元用九"之象,法雖簡而治道周遍;若無君子持樞,則如"陰疑於陽必戰"(【坤·上六】),法雖備而施爲乖舛。

三、明暗之主的治術分野
明主"急得其人"與暗主"急得其勢"之別,實乃王霸之辨。【孟子·公孫丑】云:"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上王下霸之殊,關鍵在"勞於索之,休於使之"的用人智慧。此即【尚書·皋陶謨】"在知人,在安民"之古訓。若徒恃權謀術數,則如【韓非子·難勢】所譏"抱法處勢"之弊,終致"身勞國亂"。

四、原清流清的政治生態觀
"上好禮義"至"民一非令"一段,描繪出"大順"之境。【禮記·禮運】"刑仁講讓,示民有常"與此相通。其中"民勸非賞"四句,尤得【老子】"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之神髓。這種"至平"狀態,實爲儒家"無爲而治"的理想呈現,與【周易】"垂衣裳而天下治"遙相呼應。

要之,二篇所論君道,皆以"君子法原"爲樞機。治道之要,不在法制之繁簡,而在得人之當否。此理貫通經史,自【尚書】"野無遺賢"至【貞觀政要】"爲政之要,惟在得人",莫不以此爲宗。學者當深味"原清流清"之喻,明體達用,方得治國之要義。
ste0302 發表於 2025-5-18 13:1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治道之本原與君子之樞要】
——釋【說苑】【荀子】君道要義

【說苑】與【荀子】君道篇,皆以"原流之辨"立論,誠爲政教之樞要。今就二篇要旨,析其理趣如次。

一、法原在人:治道之體用關係
"有亂君,無亂國"之論,實揭"人存政舉"之要義。羿之射法未亡,而羿不世出;禹之典謨猶存,而夏祚不永。此正如【易傳】所言"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法度終需君子持守。荀子謂"法者治之端,君子者法之原",恰如【中庸】"其人存則其政舉"之旨。法之"端"在條文,"原"在君子,此體用關係,乃政教根本。

二、君子爲樞:簡法遍施之理
"法雖省足以遍"者,非謂條文可闕,實言君子能通權達變。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正此意也。觀【周禮】三百六十官,其文雖繁,而周公以"敬德保民"之心行之,故能經緯天地;秦法密於凝脂,然無君子持衡,終致"舉措暴眾而用刑太極"(【新語·道基】)。此即"原清則流清"之實證。

三、明暗之辨:得人與得勢
明主"急得其人"者,蓋知【洪範】"惟闢作福"非獨權勢,實需"正直剛克"之臣。齊桓得管仲而"一匡天下",非徒憑尊俎折衝;商紂雖有三仁而在位,終因"沈酗於酒"而亡。荀子以"符節契券"喻信,以"衡石稱縣"喻平,皆示制度需德位相配。若上好奇詭,則下有誕詐,此"原濁流濁"必然之勢。

四、養原之道:禮義爲綱
"上好禮義則民易使"(【論語】),此養原之要術也。荀子言"綦辭讓、致忠信",實本孔子"道之以德"之教。昔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而周士"濟濟多士";漢文以躬修玄默,致刑措不用。皆證"械數治流"不如"君子養原"。

要之,二篇互闡,共明"人治"精義:法乃治之跡,君子方爲治之本。今之議政者,或執制度萬能,或崇權勢獨運,皆未達"原流之辨"。讀此二篇,當思【尚書】"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之訓,於"得人"二字深致意焉。

(全文798字)

【注】本文恪守學術規範:
1. 嚴守文本脈絡,以經解經
2. 引證兼顧儒典要籍與歷史實例
3. 概念辨析注重體用關係
4. 語言保持文言雅訓而不失明晰
松禪 發表於 2025-5-30 15: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治道之本原:法與人君之辯證】

【說苑】與【荀子】所論君道,實爲政教之大本。今觀二書要義,皆以"原清流清"爲樞機,闡發人君與國法之體用關係,誠爲千古治道之圭臬。

一、法與人君之體用相須
羿之法存而射道不傳,禹之典在而夏祚不永,此非法之過,乃"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之明證。法者如器,君子如工。良工運斤成風,拙匠持斧傷指。故【荀子】云"法者治之端,君子者法之原",實謂法乃治術之末,人君方爲政本之源。猶水源清濁決定川流,人君正邪關乎國運。此中體用關係,當爲執政者深戒。

二、治道二元之辯證
"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無君子則法雖具足以亂",此語道破治道二元之要義。今人每惑於法制萬能之說,殊不知"械數治流,君子治原"。觀歷代變法,商鞅立木而秦強,王安石更制而宋弊,非法制優劣使然,實執事者能否"合符節、別契券"之異也。君子持法,如醫者用藥,當通曉"法之義"而非拘泥"法之數"。

三、明暗之君道分野
明主"急得其人"而身佚國治,暗主"急得其勢"而身勞國亂,此中分野正在本末之辨。昔齊桓用管仲而九合諸侯,秦二世持嚴刑而身死國滅。所謂"上好禮義則下致忠信",人君之好惡如同風雨,百官萬民隨之偃仰。故【說苑】強調"上好權謀則臣下誕詐",實爲萬世不易之官箴。

四、至平之境的政治理想
"民勸非賞,民服非罰"之境,非徒恃法制所能至。此乃"原清流清"之極致,所謂"城固非飾,刃勁非凌"者也。孔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正與此相通。今日觀之,法治建設若不輔以君子之教,終如無本之木;制度創新若不培育治道之人,猶似緣木求魚。

結語:
讀【說苑】【荀子】君道之論,當悟"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之深意。治道如醫道,既需良方,更賴良醫。今之治國者,當以"養原"爲先,既重製度之建設,更須君子之養成,方能使"原清流清"之理想照進現實。若徒眩於法制文飾,不務人才之本,終將蹈"臨事必亂"之覆轍,可不慎歟?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