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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反思] 父母对子女越好,子女越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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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22-11-1 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平常的说法:父母对子女越宠爱,子女越不孝。这样或许容易理解些,但是这种说法也不好,因为“宠爱”的标准是什么?没有人能准确地定义出来。如果人们能定义出来,估计也不会宠爱子女的了。

所以曾仕强曾在他的视频里,很通俗地表达成了“父母对子女越好”,这样反倒让所有人都能瞬间明白,不能“太好”,不能“宠爱”其实就是时不时要纠正一下,约束一下,避免任性,避免散漫。我们来看看他在这期视频里是怎么说的。

曾仕强说:

父母对子女越好,天天什么爱的教育的,这个子女长大以后越不孝。

父母不可以乱打孩子,但是一定要适当的惩罚,你连惩罚都不惩罚,那你还有什么爱心呢?

我有一句话大家做参考,在人际有关系里面很重要的:

爱他就是要限制他,才叫爱他父母真的爱小孩,就要告诉小孩这个不可以,那个不可以,而不是什么都可以。

千万千万记住,恩会变成害,害会变成恩。我相信各位都听过这个故事:

有一个犯人,秋天要问斩,他只有一个要求,要见他母亲一面,那掌管的人觉得他很有孝心嘛,临死了还要见母亲一面,就让他见面。结果他跟他妈妈讲,他说:“妈妈,我从小喝你的奶长大的,现在我快死了,我只有一个要求,我想再吃一口奶水。”他妈妈说:“这个很容易啊,(虽然)别的做不到啊。”然后就给奶他喝,那个犯人就一口把他妈妈的奶头咬断了。他说:“都是你对我太好了,我今天才会这样。”

小孩做坏事,就是妈妈没有好好教他。我们很多事情,要想得比较深远,要考虑的比较深入,还要太粗浅。

那曾仕强的这种说法,在经典里有依据吗?有的。

14.8.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12.10.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诚不以富.亦祗以异.

以上两章告诉我们,“爱”与其说是伦常,不如说是情感,情感虽然是人文伦理的成因之一,但要形成伦理,就得具体到行为上。孔子说,爱他,就要让他体验劳作,以积累生活经验。又说,爱之恶之,情感倾刻相反,若非行为明辨,人们就必然陷入迷惑之中。足见不管是爱,还是恶,都要在言行上,发而皆中节地体现在生活中,再以生活结果辨证言行是否真的做到了中庸。

12.11.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以上一章又告诉我们,父子之间是有着特定的义理的,这种义理虽然由于血缘情感而构建,但不受具体情感(具体某个家庭里的父母子女的情感)影响,而是平常化了的行为规范,即子女孝顺父母,父母慈爱子女,这种孝顺和慈爱,最终都要体现在生活上,不管父母还是子女,都能得到良好的生存条件(即“有粟”且“得而食诸”)。

如果父母对子女的爱,却最终导致子女失去生存的基础(如礼法、技能上),那么,这还是慈爱吗?所以,慈爱要在技能上多“劳”之,在礼法上多教导父子之义。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宇悠久久 发表于 2025-6-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亲子之爱与教化之道——从曾仕强观点谈儒家伦理实践》

曾仕强先生所言"父母对子女越好,子女越不孝"之论,实为对儒家伦理中"慈孝平衡"智慧的通俗诠释。此说虽似悖于常情,然深契圣贤之道。今试析其理据,以明教化之要。

一、宠爱无度则失教之本
《论语·宪问》载孔子言"爱之能勿劳乎",明示真爱必含磨砺之意。父母若唯以物质满足为爱,如齐景公时"虽有粟吾得而食诸"之喻,纵使仓廪充实,终将导致伦理失序。汉代《白虎通义》云:"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此"矩"字最妙,既含规矩之意,亦具矫正之功。溺爱之弊,正在去其规矩,失其矫正,使子女如不系之舟,终致颠覆。

二、恩害相生之辩证
曾公所言"恩会变成害",实本于《易经》"物极必反"之理。宋儒朱熹解《论语》"爱之欲其生"章时指出:"爱恶失常,则惑矣。"父母若唯顺是从,恰如《韩诗外传》所载"东野毕之马佚"典故:善御者知收缰之要,善教者明约束之道。犯人咬乳之喻,正是对"慈母败子"的极端演绎,与《颜氏家训》"父子之严,不可以狎"的训诫遥相呼应。

三、中庸之教的实践智慧
《论语·颜渊》"主忠信徙义"章,揭示伦理实践须以"义"为准则。明代吕坤《呻吟语》谓:"慈父不爱无益之子,明君不畜无益之臣。"真爱必含"三义":其一,义方之教,如孔子"不迁怒,不贰过"之训;其二,义刑之施,符合《尚书》"刑期于无刑"之旨;其三,义养之度,暗合《礼记》"饭黍毋以箸"的教养细节。

四、古今教子案例鉴照
北宋司马光《家范》载李𪟝姊"煮粥燎须"故事:姊虽老犹亲为弟熬粥,然弟贵为宰相仍受姊杖责,此即"爱而能劳"的典范。反观《世说新语》王戎"卿卿我我"之例,放任幼子僭越礼法,终致其子"贪吝"之讥。两相对照,可知《孝经》"严父莫大于配天"之深意。

结语:
亲子之伦,当如《诗经》"如切如磋"的治玉之道。真爱非情感之泛滥,乃是以"仁"为体,以"义"为用,以"礼"为节的完整教化。今人若能领会《论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对应关系,便知曾公之诫非危言耸听,实为对儒家"以礼节情"教育观的现代诠释。父母教子,当如良匠琢玉,既需温润之质,亦不可废规矩之功。
花儿 发表于 2025-7-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亲子之爱与教化之道——从曾仕强观点谈儒家伦理实践》

曾仕强先生所言"父母对子女越好,子女越不孝"之论,实为对儒家伦理精义的通俗诠释。此说虽似悖于常情,然深契圣贤教化之道。今试析其理据,以明亲子相处之要义。

一、溺爱之害与教化之节
《论语·宪问》载孔子言"爱之能勿劳乎",正与曾氏"恩会变成害"之说相发明。朱子注此章云:"爱而勿劳,禽犊之爱也。"父母若唯以情感纵容为爱,恰如饲禽畜,失却人伦教化本义。程颐更指出:"劳之以事,乃所以成就其德。"此即曾氏强调"适当惩罚"之理论渊源。明代大儒吕坤在《呻吟语》中特辟"遗溺"之戒,谓"骄惯成忤逆,犹饴蜜成疔毒",恰可为现代溺爱现象作注脚。

二、伦理定位与情感节度
《论语·颜渊》"父父子子"之教,揭示人伦关系本质在于各守其位。司马光《家范》引此谓:"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父母之慈,非惟生活照料,更在德行训导。清代汪辉祖《双节堂庸训》记载一案例:商贾宠子致其败家,临终子竟盗其殓具,恰似曾氏所引"咬乳"故事。二者皆印证《礼记·内则》"幼子常视毋诳"之训,说明教化须始于孩提。

三、中庸之道在亲子实践
孔子"爱恶之惑"的警示,正指向情感需经理性调节。王阳明《传习录》论亲子关系云:"过爱即纵,过严即戕,惟养其中和。"此中和之道,体现于三点:
1. 物质供给当有节制,明代袁黄《了凡四训》载"减衣食以养贤"之法可参;
2. 过失惩戒须合度,朱熹《小学》主张"扑作教刑"但"毋伤血肉";
3. 德行培养要系统,顾炎武《日知录》强调"家礼"与"乡约"并重。

四、现代启示与调适
当今独生子女时代,尤需注意:
1. 避免"情感垄断",当效法《温氏母训》"亲亲而尊贤"之教;
2. 警惕"教养异化",钱穆先生曾指出现代教育"重器轻道"之弊;
3. 建立"反馈机制",可参考传统家族"义庄"的监督功能。

结语:
曾氏之论,实为对儒家"慈孝相成"观的现代诠释。观《孝经》云"严父配天",郑玄注:"严谓尊严。"父母之尊严,非来自威权,而系于教化。故真正的亲子之爱,当如《诗经》"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的完整养育,方能使"父父子子"的人伦大义在现代社会重放光明。学者当于此三致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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