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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9子諸王定分詩解1預立定分寵遇非厚貧不學儉富不學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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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3 12:3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9子諸王定分詩解1預立定分寵遇非厚貧不學儉富不學奢題文詩:
貞觀七年,授吳王恪,齊州都督.唐太宗謂,
於侍臣曰:父子之情,豈有不欲,常相見耶?
家國事殊,但須出作,藩屏令其,早有定分,
絕覬覦心,我百年後,使其兄弟,無危亡患.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疏曰:漢晉以來,
諸王皆樹,置失宜不,預立定分,以至滅亡.
人主熟知,其然但溺,於私愛故,前車既覆,
而後車不,改其轍也,今諸王承,寵遇之恩,
有過厚者,臣之愚慮,不惟慮其,恃恩驕矜.
昔魏武帝,寵樹陳思,文帝即位,防守禁閉,
有同獄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從而,
畏之此則,武帝之寵,陳思而適,所以苦之.
且帝子何,患不富貴,身食大國,封戶不少,
好衣美食,更何所須?而每年又,別加優賜,
曾無紀極.俚語有曰:貧不學儉,富不學奢.
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聖創業,豈惟處置,
見在子弟,而已當須,制長久法,萬代遵行.
疏奏而後,太宗甚嘉,賜物百段.驕奢必亡.
【原文】
貞觀七年,授吳王恪齊州都督。太宗謂侍臣曰:『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絕覬覦之心,我百年後,使其兄弟無危亡之患也。』
【譯文】
貞觀七年,唐太宗封吳王李恪為齊州都督。唐太宗對侍臣們說道:『父子之間,哪有不想經常團 聚在一起的呢?但家事國事有所不同,必須讓他們出去擔當重任,作為國家的屏障。並且要讓他們及早明白自己的職責,斷絕他們對太子位置的野心。這樣,我死了之後,也能讓他們兄弟之間沒有危亡的禍患。』
【原文】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曰:『漢、晉以來,諸王皆為樹置失宜,不預立定分,以至於滅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於私愛,故前車既覆而後車不改轍也,今諸王承寵 遇之恩有過厚者,臣之愚慮,不惟慮其恃恩驕矜也。昔魏武帝寵 樹陳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閉,有同獄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從而畏之也。此則武帝之寵 陳思①,適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貴,身食大國,封戶不少,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須?而每年別加優賜,曾無紀極。俚語曰:'貧不學儉,富不學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聖創業,豈惟處置見在子弟而已,當須制長久之法,使萬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賜物百段。
【注釋】
①陳思:即陳思王曹植(192—232)。曹操第三子,因聰明多才,備受曹操寵 愛,一度欲立為太子。及曹丕、曹叡相繼為帝後,備受猜忌,鬱郁而死。
【譯文】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說:『漢、晉以來,所分封的諸王都因為所給的權勢不合適,沒有預先定好各自的地位,才會有滅亡的災禍。君主大都很清楚這種情況,但沉溺於私愛,因而沒有借鑑'前車之鑑,後車之覆」的教訓。現在諸王當中,有的過於受寵 ,我擔心的不僅是他們倚仗寵愛而驕奢自大。從前魏武帝曹操寵愛陳思王曹植,到文帝曹丕即位後,對陳思王監視禁閉,把他當成監獄裏的囚犯,這是由於先皇加恩太多,繼位的君主加倍提防他的緣故。這說明魏武帝寵 愛陳思王,反而害了他啊!而且皇帝的兒子何愁不富貴,身封大國,食邑戶數不少,衣食無愁,還需要什麼呢?而且陛下每年還另外給予他們優厚的賞賜,全無規定限制。俗話說:'窮了不用學節儉,富了不用學奢侈。」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如今陛下創業的目的,難道僅僅是處理安置現在的子弟嗎?陛下現在應該制定長遠的規章,讓萬世遵照執行。』疏奏呈上後,太宗相當讚賞,於是賞賜馬周絹帛百段。
黃果冶 發表於 2025-5-15 23:08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九〖諸王定分〗義疏

【貞觀政要】卷九載太宗與侍臣論諸王分封之事,其要義在於『預立定分』以絕覬覦,兼論寵遇過厚之弊。此二事雖分述於貞觀七年、十一年,然其理一貫,皆關乎封建制度之根本,茲分疏如下。

一、封建之制:早定名分以安宗社
貞觀七年,太宗授吳王李恪齊州都督,謂侍臣曰:『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此言深得封建之要義。蓋封建非徒以廣親屬之恩,實為『樹藩屏以衛宗社』(【左傳】語)。太宗明言『早有定分,絕覬覦之心』,乃鑑古來兄弟鬩牆之禍,如漢之七國、晉之八王,皆因名分未明而致亂。故封建之制,首在『定分』,使諸王知位有所屬,不可僭越。此與【禮記·坊記】『制國不過千乘,都城不過百雉』同旨,皆防微杜漸之道。

二、寵遇之弊:過厚反成其害
貞觀十一年,馬周上疏直指諸王『寵遇過厚』之弊,其論尤為深切。馬周舉曹植為例:曹操寵之過甚,致曹丕嗣位後嚴加防範,使陳思王『有同獄囚』。此非文帝之刻薄,實因先帝恩寵逾制,反為嗣君所忌。馬周更引俚語『貧不學儉,富不學奢』,申明人性自然之理——富貴既極,必生驕奢;驕奢既生,必致傾覆。故人主之愛子弟,當以制度節之,非以私恩縱之。

三、古今通義:制長久之法
馬周疏末言『當須制長久之法,使萬代遵行』,此實封建制度之核心。太宗嘉納其言,正因貞觀之治非僅一時之盛,而欲為後世立範。觀【周禮】六典、【春秋】褒貶,皆重『垂法將來』。唐制宗室封爵、食邑、官屬皆有定例,正合『貧不學儉,富不學奢』之戒,使諸王知富貴有常,不可妄求。

結語
太宗處置諸王,一則以封建定分,絕其非望;一則以制度約恩,防其驕佚。二者相濟,方為『家國事殊』之正道。馬周之疏,非獨諫時君,亦為萬世法。讀【貞觀政要】此卷,當思『定分』與『節恩』乃封建長治之要,猶今之『法治』與『制度』之於國政,其理一也。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以經史互證之法,析【貞觀政要】封建制度之義,兼引【左傳】【禮記】為佐,文風力求簡古。馬周『貧不學儉,富不學奢』一語,尤足為千古箴銘,故特加闡發。
鄭見刑 發表於 2025-6-11 15: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貞觀諸王定分疏之制度理性與歷史鏡鑒】

馬周貞觀十一年所奏【陳時政疏】中"預立定分"之論,實為唐代宗室制度之精要。此疏以漢晉諸王"樹置失宜"為鑑,直指封建制度核心矛盾——"私愛"與"國法"之辯證關係。考其要義,可分三重製度智慧闡釋之。

其一,定分止爭的禮法深意
太宗謂"令其早有定分",馬周言"預立定分",皆本於【荀子·榮辱】"貴賤有等,長幼有差"之禮制精神。漢代賈誼【治安策】已言"樹國固必相疑之勢",而唐制之妙,在於將宗法倫理轉化為制度設計。吳王恪出鎮齊州,非徒地理區隔,實為身份符號之確認,使"覬覦之心"消弭於制度預設之中。此即【周易·艮卦】"君子以思不出其位"的政治實踐。

其二,恩威平衡的統治藝術
馬周舉曹植"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從而畏之"之例,揭示"寵遇非厚"的辯證法則。魏武以父子私情亂嗣君大統,恰成"愛之適所以害之"的典型。貞觀制度之高明,在於將"好衣美食"的物質保障與"防守禁閉"的權力限制分離,暗合【韓非子·愛臣】"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之訓。所謂"貧不學儉,富不學奢",實指人性在制度約束下的自然呈現。

其三,萬世法的制度理性
馬周強調"制長久法"非為"見在子弟",實具【春秋公羊傳】"大一統"之視野。唐制規定親王"食實封八百戶至千戶"(【唐六典】),歲賜有度,此即"紀極"之設。其制度設計暗合【管子·形勢】"天道之數,至則反"的哲學,以剛性制度防範人性弱點,使"兄弟無危亡之患"從道德勸誡升華為制度保障。

今觀貞觀諸王制度,其以"定分"為經,以"優賜"為緯,既承【周禮】"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的等級秩序,又開趙宋"宗室不預政"之先聲。馬周之疏終得太宗"賜物百段"之賞,非僅文辭之工,實因切中封建時代"家國同構"制度困境之肯綮。明末王夫之【讀通鑑論】稱"唐初宗室之制,得封建之利而去其害",誠為的論。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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