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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贞观政要》卷9子诸王定分诗解1预立定分宠遇非厚贫不学俭富不学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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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2-10-13 1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贞观政要》卷9子诸王定分诗解1预立定分宠遇非厚贫不学俭富不学奢题文诗:
贞观七年,授吴王恪,齐州都督.唐太宗谓,
于侍臣曰:父子之情,岂有不欲,常相见耶?
家国事殊,但须出作,藩屏令其,早有定分,
绝觊觎心,我百年后,使其兄弟,无危亡患.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疏曰:汉晋以来,
诸王皆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以至灭亡.
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爱故,前车既覆,
而后车不,改其辙也,今诸王承,宠遇之恩,
有过厚者,臣之愚虑,不惟虑其,恃恩骄矜.
昔魏武帝,宠树陈思,文帝即位,防守禁闭,
有同狱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
畏之此则,武帝之宠,陈思而适,所以苦之.
且帝子何,患不富贵,身食大国,封户不少,
好衣美食,更何所须?而每年又,别加优赐,
曾无纪极.俚语有曰:贫不学俭,富不学奢.
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创业,岂惟处置,
见在子弟,而已当须,制长久法,万代遵行.
疏奏而后,太宗甚嘉,赐物百段.骄奢必亡.
《原文》
贞观七年,授吴王恪齐州都督。太宗谓侍臣曰:“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绝觊觎之心,我百年后,使其兄弟无危亡之患也。”
【译文】
贞观七年,唐太宗封吴王李恪为齐州都督。唐太宗对侍臣们说道:“父子之间,哪有不想经常团 聚在一起的呢?但家事国事有所不同,必须让他们出去担当重任,作为国家的屏障。并且要让他们及早明白自己的职责,断绝他们对太子位置的野心。这样,我死了之后,也能让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危亡的祸患。”
《原文》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汉、晋以来,诸王皆为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以至于灭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爱,故前车既覆而后车不改辙也,今诸王承宠 遇之恩有过厚者,臣之愚虑,不惟虑其恃恩骄矜也。昔魏武帝宠 树陈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闭,有同狱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畏之也。此则武帝之宠 陈思①,适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贵,身食大国,封户不少,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须?而每年别加优赐,曾无纪极。俚语曰:'贫不学俭,富不学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创业,岂惟处置见在子弟而已,当须制长久之法,使万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赐物百段。
【注释】
①陈思:即陈思王曹植(192—232)。曹操第三子,因聪明多才,备受曹操宠 爱,一度欲立为太子。及曹丕、曹叡相继为帝后,备受猜忌,郁郁而死。
【译文】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说:“汉、晋以来,所分封的诸王都因为所给的权势不合适,没有预先定好各自的地位,才会有灭亡的灾祸。君主大都很清楚这种情况,但沉溺于私爱,因而没有借鉴'前车之鉴,后车之覆’的教训。现在诸王当中,有的过于受宠 ,我担心的不仅是他们倚仗宠爱而骄奢自大。从前魏武帝曹操宠爱陈思王曹植,到文帝曹丕即位后,对陈思王监视禁闭,把他当成监狱里的囚犯,这是由于先皇加恩太多,继位的君主加倍提防他的缘故。这说明魏武帝宠 爱陈思王,反而害了他啊!而且皇帝的儿子何愁不富贵,身封大国,食邑户数不少,衣食无愁,还需要什么呢?而且陛下每年还另外给予他们优厚的赏赐,全无规定限制。俗话说:'穷了不用学节俭,富了不用学奢侈。’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如今陛下创业的目的,难道仅仅是处理安置现在的子弟吗?陛下现在应该制定长远的规章,让万世遵照执行。”疏奏呈上后,太宗相当赞赏,于是赏赐马周绢帛百段。
黄果冶 发表于 2025-5-1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贞观政要》卷九〈诸王定分〉义疏

《贞观政要》卷九载太宗与侍臣论诸王分封之事,其要义在于“预立定分”以绝觊觎,兼论宠遇过厚之弊。此二事虽分述于贞观七年、十一年,然其理一贯,皆关乎封建制度之根本,兹分疏如下。

一、封建之制:早定名分以安宗社
贞观七年,太宗授吴王李恪齐州都督,谓侍臣曰:“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此言深得封建之要义。盖封建非徒以广亲属之恩,实为“树藩屏以卫宗社”(《左传》语)。太宗明言“早有定分,绝觊觎之心”,乃鉴古来兄弟阋墙之祸,如汉之七国、晋之八王,皆因名分未明而致乱。故封建之制,首在“定分”,使诸王知位有所属,不可僭越。此与《礼记·坊记》“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同旨,皆防微杜渐之道。

二、宠遇之弊:过厚反成其害
贞观十一年,马周上疏直指诸王“宠遇过厚”之弊,其论尤为深切。马周举曹植为例:曹操宠之过甚,致曹丕嗣位后严加防范,使陈思王“有同狱囚”。此非文帝之刻薄,实因先帝恩宠逾制,反为嗣君所忌。马周更引俚语“贫不学俭,富不学奢”,申明人性自然之理——富贵既极,必生骄奢;骄奢既生,必致倾覆。故人主之爱子弟,当以制度节之,非以私恩纵之。

三、古今通义:制长久之法
马周疏末言“当须制长久之法,使万代遵行”,此实封建制度之核心。太宗嘉纳其言,正因贞观之治非仅一时之盛,而欲为后世立范。观《周礼》六典、《春秋》褒贬,皆重“垂法将来”。唐制宗室封爵、食邑、官属皆有定例,正合“贫不学俭,富不学奢”之戒,使诸王知富贵有常,不可妄求。

结语
太宗处置诸王,一则以封建定分,绝其非望;一则以制度约恩,防其骄佚。二者相济,方为“家国事殊”之正道。马周之疏,非独谏时君,亦为万世法。读《贞观政要》此卷,当思“定分”与“节恩”乃封建长治之要,犹今之“法治”与“制度”之于国政,其理一也。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以经史互证之法,析《贞观政要》封建制度之义,兼引《左传》《礼记》为佐,文风力求简古。马周“贫不学俭,富不学奢”一语,尤足为千古箴铭,故特加阐发。
郑见刑 发表于 2025-6-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贞观诸王定分疏之制度理性与历史镜鉴》

马周贞观十一年所奏《陈时政疏》中"预立定分"之论,实为唐代宗室制度之精要。此疏以汉晋诸王"树置失宜"为鉴,直指封建制度核心矛盾——"私爱"与"国法"之辩证关系。考其要义,可分三重制度智慧阐释之。

其一,定分止争的礼法深意
太宗谓"令其早有定分",马周言"预立定分",皆本于《荀子·荣辱》"贵贱有等,长幼有差"之礼制精神。汉代贾谊《治安策》已言"树国固必相疑之势",而唐制之妙,在于将宗法伦理转化为制度设计。吴王恪出镇齐州,非徒地理区隔,实为身份符号之确认,使"觊觎之心"消弭于制度预设之中。此即《周易·艮卦》"君子以思不出其位"的政治实践。

其二,恩威平衡的统治艺术
马周举曹植"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畏之"之例,揭示"宠遇非厚"的辩证法则。魏武以父子私情乱嗣君大统,恰成"爱之适所以害之"的典型。贞观制度之高明,在于将"好衣美食"的物质保障与"防守禁闭"的权力限制分离,暗合《韩非子·爱臣》"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之训。所谓"贫不学俭,富不学奢",实指人性在制度约束下的自然呈现。

其三,万世法的制度理性
马周强调"制长久法"非为"见在子弟",实具《春秋公羊传》"大一统"之视野。唐制规定亲王"食实封八百户至千户"(《唐六典》),岁赐有度,此即"纪极"之设。其制度设计暗合《管子·形势》"天道之数,至则反"的哲学,以刚性制度防范人性弱点,使"兄弟无危亡之患"从道德劝诫升华为制度保障。

今观贞观诸王制度,其以"定分"为经,以"优赐"为纬,既承《周礼》"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的等级秩序,又开赵宋"宗室不预政"之先声。马周之疏终得太宗"赐物百段"之赏,非仅文辞之工,实因切中封建时代"家国同构"制度困境之肯綮。明末王夫之《读通鉴论》称"唐初宗室之制,得封建之利而去其害",诚为的论。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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