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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7鲁问诗解2诛伐必义不义天诛非义不取不仁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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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2-9-27 1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墨子》卷37鲁问诗解2诛伐必义不义天诛非义不取不仁不为
题文诗:
鲁阳文君,将攻郑,墨子闻而,止之谓曰:
使鲁,四境之内,大攻小都,大家伐小,
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
则何若?文君曰鲁,四境之内,之臣,
今大都攻,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
寡人必将,厚罚之也.子墨子曰:夫天之兼,
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内,今举兵以,
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阳文君曰:先生何止,
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
其父也,天加诛使,三年不全,我助天诛.
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使,
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
曰吾攻郑,顺天之志.有人,其子强梁,
不材,其父笞之,其邻家父,举木击之,
曰吾击之,顺其父志;岂不悖哉!诛伐必义.
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
取其牛马,粟米货财,书于竹帛,镂于金石,
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莫若我多;
今贱人也,亦攻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
食粮衣裘,书之竹帛,铭于席豆,以遗后世,
子孙:莫若我多;可乎?文君曰然,
吾以子之,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
未必然也.墨子为鲁,阳文君曰:世俗君子,
皆知小物,不知大物.今有人窃,一犬一彘,
则谓不仁,窃一国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
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也.是故世俗,
之君子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若言之谓.
鲁阳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
国者,国长子生,而食之,谓之宜弟,
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
子墨子曰:虽中国俗,亦犹是也,杀其父,
而赏其子,何以异于,食其子而,赏父者哉?
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之,食其子也?

《原文》2鲁阳文君将攻郑,子墨子闻而止之,谓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之内也。今举兵将以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鲁阳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杀其父(4),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5),故其父笞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子墨子为鲁阳文君曰(6):“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之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谓也。”鲁阳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而食之(7),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子墨子曰:“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苟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注释(4)三世:数代,言其多。(5)强梁:凶暴,强横。(6)为:通“谓”。(7)鲜:“解”字之形误。【译文】
鲁阳文君将要攻打郑国,墨子听到了就阻止他,对鲁阳文君说:“现在让鲁四境之内的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杀害人民,掠取牛、马、狗、猪、布、帛、米、粟、货、财,那怎么办?”鲁阳文君说:“鲁四境之内都是我的臣民。现在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掠夺他们的货、财,那么我将重重惩罚攻打的人。”墨子说:“上天兼有天下,也就象您具有鲁四境之内一样。现在您举兵将要攻打郑国,上天的诛伐难道就不会到来吗?”鲁阳文君说:“先生为什么阻止我进攻郑国呢?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了上天的意志。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降给他们惩罚,使三年不顺利。我将要帮助上天加以诛伐。”墨子说:“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已经给了惩罚,使它三年不顺利,上天的诛伐已经够了!现在您又举兵将要攻打郑国,说:'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上天的意志。’好比这里有一个人,他的儿子凶暴、强横,不成器,所以他父亲鞭打他。邻居家的父亲,也举起木棒击打他,说:'我打他,是顺应了他父亲的意志。’这难道还不荒谬吗!”
墨子对鲁阳文君说:“进攻邻国,杀害它的人民,掠取它的牛、马、粟、米、货、财,把这些事书写在竹、帛上,镂刻在金、石上,铭记在钟、鼎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现在下贱的人,也进攻他的邻家,杀害邻家的人口,掠取邻家的狗、猪、食、粮、衣服、被子,也书写在竹、帛上,铭记在席子、食器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难道可以吗?”鲁阳文君说:“对。我用您的言论观察,那么天下人所说的可以的事,就不一定正确了。”
假如偷了人家的一只狗一只猪,就被称作不仁;如果窃取了一个国家一个都城,就被称作义。这就如同看一小点白说是白,看一大片白则说是黑。因此,世俗的君子只知道小事却不知道大事的情况,如同这句话所讲的。”
鲁阳文君告诉墨子说:“楚国的南面有一个吃人的国家,名叫'桥’,在这个国家里,长子出生了,就被杀死吃掉,叫做'宜弟’。味美就献给国君,国君喜欢了就奖赏他的父亲。这难道不是恶俗吗?”墨子说:“即使中国的风俗也象这样,父亲因攻战而死,就奖赏他的儿子,这与吃儿子奖赏他的父亲有何不同呢?如果不实行仁义,凭什么去指责夷人吃他们的儿子呢?”
无无人人 发表于 2025-4-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子·鲁问》义理抉微:论征伐之正义性与道德悖论

一、征伐之义与天志之辨
鲁阳文君欲攻郑,墨子以“天志”为据谏止,其论层层递进:
1. 类比设问:墨子先以鲁国内部大都侵小都为喻,文君答以“厚罚之”,揭示其已明“以大凌小”之不义。
2. 天志原则:墨子进而指出,天兼有天下,犹君辖四境。若诸侯攻伐无度,必遭“天诛”。此乃墨家“天志”思想核心——天为最高道德裁判,赏善罚暴(《天志上》云:“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
3. 驳“助天诛”之谬:文君以郑人“三世杀父”为攻伐借口,墨子斥其僭越。天已降灾示惩(三年不全),人力再攻实为“代天行诛”,恰如邻父笞人之子而妄称“顺其父志”,悖理甚明。此喻直指人性中“以义饰暴”之伪善。

二、功利批判与道德相对性
墨子更以“竹帛铭功”之例,揭露征伐本质:
君王劫掠:攻邻国而书功金石,传颂子孙,实与贱人窃邻家狗豕而铭于席豆无异。文君叹“天下所谓可者,未必然”,足见世俗价值之颠倒。
大义与小仁之辨:墨子痛斥世俗君子“窃犬彘谓不仁,窃国都反为义”,犹如“视白为黑”,直指权力对道德的扭曲。此论与《非攻上》“杀一人为不义,杀百人为义”同出一辙,彰显墨家对绝对正义的坚守。

三、文化批判与仁义之本
鲁阳文君举楚南“啖子”恶俗相诘,墨子反诘中原“战杀其父而赏其子”之悖:
习俗之恶:无论蛮夷食子,抑或中原以战功赏子,皆因“不用仁义”而丧失人性底线。
普遍性原则:墨家强调道德判断需超越地域差异(《兼爱中》“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害故也”),唯有以仁义为本,方能破除“攻伐合理”之迷思。

结语
本篇对话展现了墨子三大核心主张:
1. 非攻必守义:征伐唯合天志(即兼爱利民)方可为,否则即为“不义而取”;
2. 道德绝对性:批判功利主义对价值的异化,确立“义利统一”之标准;
3. 文化自省:破除文明优越幻觉,以仁义为普世准绳。
墨学之深刻,正在于穿透权力话语,直指人性共弊。今人读之,犹当惕然于“以义为名,行暴之实”的历史循环。

(全文798字)

注:
(4)“三世杀其父”当为“三世弑君”之误,郑国史无三世弑父事,或为寓言化表述。
兴华 发表于 2025-5-1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子·鲁问》义战思想发微——兼论非攻伦理的实践向度

《墨子》卷三十七《鲁问》所载鲁阳文君攻郑事,实为墨家"非攻"学说之精要体现。墨子闻而止之的谏言,不仅展现了其"诛伐必义"的战争伦理观,更揭示了"天志"思想下政治行为的终极判准。今试析此章要义如下:

一、战争正义性的双重检验
墨子设喻"鲁四境之内"的攻伐情境,实为建构"以小喻大"的论证逻辑。其言"大都攻小都,大家伐小家"者,乃将诸侯战争还原为微观社会关系,使不义性得以显明。此中暗含两重检验标准:其一为行为性质之"义"("杀其人民,取其货财"显属暴力掠夺);其二为行为主体之"仁"(攻伐行为违背兼爱原则)。这种将战争伦理具象化的论述策略,正是墨家"三表法"中"原察百姓耳目之实"的典型运用。

二、天诛观念的神圣维度
"不义天诛"之说非简单威慑,实为墨家宗教哲学的核心命题。《天志》篇云:"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鲁阳文君若执意攻郑,即构成对"天欲义而恶不义"这一宇宙秩序的悖逆。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在此将"天诛"与世俗政治行为直接关联,反映出其"天人感应"思想较之儒家更具实践强制性。

三、非义不取的廉政伦理
文中列举所取之物(牛马、布帛、米粟等),皆属《墨子·七患》所谓"民之三患"的生存物资。这种物质层面的具象化陈述,实指向"非义不取"的政治廉洁准则。《耕柱》篇载墨子言"义可以利人",而攻伐所得皆属"亏人自利",恰与"兴天下之利"的根本宗旨相违。墨家在此展现出与儒家"义利之辨"不同的思维路径——以物质利益分配检验道德正当性。

四、不仁不为的执政底线
"不仁不为"的断语,体现了墨家对执政者德性的刚性要求。《兼爱》篇提出的"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在此转化为对军事侵略的绝对禁止。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对鲁阳文君的劝诫并非空谈道德,而是通过后果论证("攻其邻国,杀其民人")揭示行为的内在矛盾,这种言说方式与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有异曲同工之妙。

墨家战争观的现代启示在于:其一,军事行为的正当性必须通过"是否有利于百姓生计"的实效检验;其二,执政者的道德自律需以制度化的"天志"信仰为保障;其三,国际关系应建立于"交相利"的互惠原则而非强权政治。在当代国际冲突频仍的背景下,墨子的非攻思想仍不失为诊治"修昔底德陷阱"的一剂良方。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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