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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2大取詩解3兼愛志功不可相從知世有盜盡愛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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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22 18:0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32大取詩解3兼愛志功不可相從知世有盜盡愛是世題文詩:
愛眾世與,寡世相若.兼愛之有,與此相若.
愛上世之,與愛後世,一若愛今,之世人也.
鬼非人也;兄之鬼兄.天下蒙利,驩曰聖人,
有愛無利,儒者之言,乃客之言.天下無人,
子墨子之,言也猶在.不得已而,欲之也其,
非欲之也.欲殺臧其,非殺臧也.擅專殺盜,
非殺盜也.凡學愛人.小圜之圜,與大圜之,
圜同方至,尺之不至,與不至鍾,之至不異.
其不至同,遠近之謂.璜也是玉.意楹非意,
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非意人也.
意獲也者,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利人也乃,為其人也;富人也者,非為其人,
有為以富.富人治人,有為鬼焉.為賞譽利,
一人非為,賞譽利人,其雖不能,遍亦不至,
無貴於人.知親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於,
知不為己,之利於親.知是之世,之有盜也,
盡愛是世.知是室之,有盜也不,儘是室也.
知其一人,之盜不盡,是二人也.雖其一人,
之盜苟不,知其所在,盡惡其室,其弱也者.
【原文】3
愛眾眾世與愛寡世相若(7)。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愛後世(8),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天下之利驩。『聖人有愛而無利,』俔日之言也(9),乃客之言也。天下無人,子墨子之言也猶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殺臧也。專殺盜,非殺盜也。凡學愛人。
小圜之圜,與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與不至鍾之至,不異。其不至同者,遠近之謂也。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獲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人也,有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
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貴於人。
智親之一利(10),未為孝也,亦不至於智不為已之利於親也。智是之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智是室之有盜也,不儘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盜也,不儘是二人。雖其一人之盜,苟不智其所在,盡惡,其弱也。
【注釋】(7)後一『眾』字衍。(8)尚:同『上』。(9)俔日:『儒者』之誤。(10)智:通『知』。
【譯文】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同。兼愛也要相同。愛上古與愛後世,也要與愛現世一樣。人的鬼,並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歡悅。『聖人有愛而沒有利』,這是儒家的言論,是外人的說法,天下沒有繼承墨學的人,但墨子的學說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它,並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殺臧,)並不是殺了臧。擅自殺盜,就是不殺盜了。也不是殺盜。大凡要學會愛人。
小圓的圓與大圓的圓是一樣的,一尺地的不到與千裏地的不到是沒有分別的。不到是一樣的,只是遠近不同罷了。
璜雖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慮柱子,並不是考慮整個木頭。考慮人的指頭,並不是考慮整個人。考慮獵物,卻是考慮禽鳥。動機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施利給人,是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並不是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夠從事人事,祭祀鬼神。
借着賞譽使一個人受利,並不是借賞譽施利給人,(賞譽雖然不能遍及於人,)但也不至於因此就不用賞譽。
只知道有利於自己的父母親,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於明知自己有利於父母親而不願做。
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強盜,仍然愛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這座房子裏有強盜,不全都討厭這座房子裏的人。知道其中一個人是強盜,不能討厭這所有的人。雖然其中一個人是強盜,如果不知他在何處,就討厭所有的人,那是志氣太弱了。
無恙 發表於 2025-6-8 2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大取】"兼愛"義理疏證

【墨子·大取】此章承墨家"志功為辯"之要義,闡發兼愛學說之精微。今就文脈分三重疏解:

一、兼愛之時空超越性
"愛眾世與寡世相若"者,破數量執念也。墨家以"兼"為體,不因世人之眾寡異其愛,猶"無窮不害兼"(【經說下】)之理。"尚世與後世一若今世"更顯時間維度之平等,此即"周愛"(【小取】)之實踐——上溯往古,下及將來,皆如當下般真切。其"鬼非人"之辯,正為釐清祭祀倫理:祭兄之鬼乃因生前人倫,非謂鬼神實存,此與【明鬼】篇互為表裏。

二、志功相異之辯證
"聖人有愛無利"乃儒者客言,墨子直指其蔽。【墨經】云"義,利也"(【經上】),墨家之愛必顯為利人實事。"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者,明行為動機(志)與實際效果(功)未必同一。如"殺盜非殺人"(【小取】)之喻,誅伐行為本身非目的,而在於"除天下之害"(【兼愛下】)。"志功不可相從"實為實踐倫理學之重要命題:評價行為當兼察主觀意願與客觀成效。

三、實踐智慧之層級
"知世有盜盡愛是世"三句,展現墨家實踐理性:
1. 宏觀層面堅持普遍之愛,不因世有盜賊而廢兼愛;
2. 具體情境中則需辨別,"不儘是室"體現防衛智慧;
3. 個體處理時更須精準,"不盡惡二人"謹防株連。
此即【耕柱】篇"擊則鳴,不擊亦鳴"的應變之道——兼愛非無原則包容,而在"興利除害"中實現。末句"雖其一人之盜,苟不知其所在,盡惡其弱也",尤見墨家對集體連坐之警惕,與法家"以刑去刑"形成鮮明對照。

要之,此章以"兼愛"貫通時空,以"志功"統攝知行,以"辨察"落實倫理,實為墨家實踐哲學之精粹。其說既破儒家"愛有差等"之局限,又避道家"泛愛萬物"之虛玄,在戰國諸子中獨樹一幟。司馬遷謂墨子"儉而難遵"(【史記】),然觀此篇之思辨精密、義利圓融,可知其學說非徒高論,實有深切着明之實踐智慧焉。

(全文798字)
胡姚 發表於 2025-6-13 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墨家兼愛思想之實踐與困境

【墨子·大取】此章所論,實為墨家核心思想"兼愛"說之精微闡發,亦暴露其理論困境。墨子曰"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此非謂數量之等同,乃指愛之本質無差別。兼愛之道,正在於超越時空局限,使"尚世"與"後世"皆如"今世"般值得珍視。此種宇宙性的倫理視野,實為古代思想史所罕見。

墨家"鬼非人也"之辨,尤見其理性精神。兄之鬼仍為兄,此說既保持對亡者的倫理延續,又不墮入鬼神迷信,恰合墨家"明鬼"而不溺於鬼的實用態度。至言"天下之利驩",則彰顯墨家以"興天下之利"為最高準則的功利主義底色。其批判儒家"有愛而無利"之說為"客之言",正擊中了儒家倫理過於理想化之弊。

然墨家理論自有其內在張力。"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一語,道出意志與行為之複雜關係。如同"殺臧"與"專殺盜"之辨,行為雖同而動機各異,此即"志功不可相從"之精義。墨家雖主功利,卻深知外在事功與內在心志未必一致,這種對道德心理的細膩觀察,實超越時代局限。

墨家兼愛說的實踐困境,在"知世有盜盡愛是世"數語中顯露無遺。明知世有盜賊仍須兼愛,正如見室有盜而不盡疑全室,知一人為盜而不罪眾人。此種有限度的懷疑論,既堅持兼愛理想,又不得不面對現實人性之陰暗,顯示出墨家思想在理想與現實間的艱難平衡。尤其"苟不知其所在,盡惡其弱也"一句,更暗示在信息不全時,過度懷疑實為智力不足的表現,這種對認知局限的清醒認識,堪稱古代認識論之精華。

墨家此種既堅持理想又承認現實的思想進路,對當今全球化時代的倫理建構尤具啟示。在一個信息碎片化、價值多元化的時代,如何既保持普遍關愛又不失現實判斷,墨家的思想實驗仍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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