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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2大取诗解3兼爱志功不可相从知世有盗尽爱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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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9-22 18:0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32大取诗解3兼爱志功不可相从知世有盗尽爱是世题文诗:
爱众世与,寡世相若.兼爱之有,与此相若.
爱上世之,与爱后世,一若爱今,之世人也.
鬼非人也;兄之鬼兄.天下蒙利,驩曰圣人,
有爱无利,儒者之言,乃客之言.天下无人,
子墨子之,言也犹在.不得已而,欲之也其,
非欲之也.欲杀臧其,非杀臧也.擅专杀盗,
非杀盗也.凡学爱人.小圜之圜,与大圜之,
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与不至钟,之至不异.
其不至同,远近之谓.璜也是玉.意楹非意,
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非意人也.
意获也者,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利人也乃,为其人也;富人也者,非为其人,
有为以富.富人治人,有为鬼焉.为赏誉利,
一人非为,赏誉利人,其虽不能,遍亦不至,
无贵于人.知亲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
知不为己,之利于亲.知是之世,之有盗也,
尽爱是世.知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
知其一人,之盗不尽,是二人也.虽其一人,
之盗苟不,知其所在,尽恶其室,其弱也者.
【原文】3
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7)。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8),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天下之利驩。『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9),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
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
智亲之一利(10),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已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
【注释】(7)后一『众』字衍。(8)尚:同『上』。(9)伣日:『儒者』之误。(10)智:通『知』。
【译文】
爱众世与爱寡世相同。兼爱也要相同。爱上古与爱后世,也要与爱现世一样。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欢悦。『圣人有爱而没有利』,这是儒家的言论,是外人的说法,天下没有继承墨学的人,但墨子的学说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杀臧,)并不是杀了臧。擅自杀盗,就是不杀盗了。也不是杀盗。大凡要学会爱人。
小圆的圆与大圆的圆是一样的,一尺地的不到与千里地的不到是没有分别的。不到是一样的,只是远近不同罢了。
璜虽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虑柱子,并不是考虑整个木头。考虑人的指头,并不是考虑整个人。考虑猎物,却是考虑禽鸟。动机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施利给人,是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够从事人事,祭祀鬼神。
借着赏誉使一个人受利,并不是借赏誉施利给人,(赏誉虽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赏誉。
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亲,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亲而不愿做。
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强盗,仍然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这座房子里有强盗,不全都讨厌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强盗,不能讨厌这所有的人。虽然其中一个人是强盗,如果不知他在何处,就讨厌所有的人,那是志气太弱了。
无恙 發表於 2025-6-8 2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大取》"兼爱"义理疏证

《墨子·大取》此章承墨家"志功为辩"之要义,阐发兼爱学说之精微。今就文脉分三重疏解:

一、兼爱之时空超越性
"爱众世与寡世相若"者,破数量执念也。墨家以"兼"为体,不因世人之众寡异其爱,犹"无穷不害兼"(《经说下》)之理。"尚世与后世一若今世"更显时间维度之平等,此即"周爱"(《小取》)之实践——上溯往古,下及将来,皆如当下般真切。其"鬼非人"之辩,正为厘清祭祀伦理:祭兄之鬼乃因生前人伦,非谓鬼神实存,此与《明鬼》篇互为表里。

二、志功相异之辩证
"圣人有爱无利"乃儒者客言,墨子直指其蔽。《墨经》云"义,利也"(《经上》),墨家之爱必显为利人实事。"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者,明行为动机(志)与实际效果(功)未必同一。如"杀盗非杀人"(《小取》)之喻,诛伐行为本身非目的,而在于"除天下之害"(《兼爱下》)。"志功不可相从"实为实践伦理学之重要命题:评价行为当兼察主观意愿与客观成效。

三、实践智慧之层级
"知世有盗尽爱是世"三句,展现墨家实践理性:
1. 宏观层面坚持普遍之爱,不因世有盗贼而废兼爱;
2. 具体情境中则需辨别,"不尽是室"体现防卫智慧;
3. 个体处理时更须精准,"不尽恶二人"谨防株连。
此即《耕柱》篇"击则鸣,不击亦鸣"的应变之道——兼爱非无原则包容,而在"兴利除害"中实现。末句"虽其一人之盗,苟不知其所在,尽恶其弱也",尤见墨家对集体连坐之警惕,与法家"以刑去刑"形成鲜明对照。

要之,此章以"兼爱"贯通时空,以"志功"统摄知行,以"辨察"落实伦理,实为墨家实践哲学之精粹。其说既破儒家"爱有差等"之局限,又避道家"泛爱万物"之虚玄,在战国诸子中独树一帜。司马迁谓墨子"俭而难遵"(《史记》),然观此篇之思辨精密、义利圆融,可知其学说非徒高论,实有深切著明之实践智慧焉。

(全文798字)
胡姚 發表於 2025-6-13 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墨家兼爱思想之实践与困境

《墨子·大取》此章所论,实为墨家核心思想"兼爱"说之精微阐发,亦暴露其理论困境。墨子曰"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此非谓数量之等同,乃指爱之本质无差别。兼爱之道,正在于超越时空局限,使"尚世"与"后世"皆如"今世"般值得珍视。此种宇宙性的伦理视野,实为古代思想史所罕见。

墨家"鬼非人也"之辨,尤见其理性精神。兄之鬼仍为兄,此说既保持对亡者的伦理延续,又不堕入鬼神迷信,恰合墨家"明鬼"而不溺于鬼的实用态度。至言"天下之利驩",则彰显墨家以"兴天下之利"为最高准则的功利主义底色。其批判儒家"有爱而无利"之说为"客之言",正击中了儒家伦理过于理想化之弊。

然墨家理论自有其内在张力。"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一语,道出意志与行为之复杂关系。如同"杀臧"与"专杀盗"之辨,行为虽同而动机各异,此即"志功不可相从"之精义。墨家虽主功利,却深知外在事功与内在心志未必一致,这种对道德心理的细腻观察,实超越时代局限。

墨家兼爱说的实践困境,在"知世有盗尽爱是世"数语中显露无遗。明知世有盗贼仍须兼爱,正如见室有盗而不尽疑全室,知一人为盗而不罪众人。此种有限度的怀疑论,既坚持兼爱理想,又不得不面对现实人性之阴暗,显示出墨家思想在理想与现实间的艰难平衡。尤其"苟不知其所在,尽恶其弱也"一句,更暗示在信息不全时,过度怀疑实为智力不足的表现,这种对认知局限的清醒认识,堪称古代认识论之精华。

墨家此种既坚持理想又承认现实的思想进路,对当今全球化时代的伦理建构尤具启示。在一个信息碎片化、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如何既保持普遍关爱又不失现实判断,墨家的思想实验仍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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