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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8非命詩解1我命由我言立三表本聖察情政利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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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20 13:4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8非命詩解1我命由我言立三表本聖察政利
題文詩:
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為政,國家皆欲,
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
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
則是本失,其所欲而,得其所惡,是故何也?
墨子言曰:執有命,者以雜於,民間者眾.
執有命者,:命富則富,命貧則貧;
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
命壽則壽,命夭則夭;雖強勁,何益哉?
以上,王公大人,以阻,百姓從事,
故執有命,不仁.當執有命,者之言不,
可不明辨.命由我,不由命定,上合於天,
下利百姓,貧而能富,逆天暴人,富而變貧.
將奈何,明辨此說?子墨子言,曰必立儀.
言而,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
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故言論也,
必有三表.何謂三表?墨子言曰:有本之者,
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
古聖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民,耳目之實;
於何用之?為刑政,觀其中之,國家百姓,
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宗聖利民.
【原文】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為政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故何也?子墨子言曰:執有命者以雜於民間者眾(2)。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哉(3)?』以上說王公大人,下以駔百姓之從事(4),故執有命者不仁。故當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然則明辨此之說,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儀。言而毋儀,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5),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6)。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7),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8),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注釋

(1)本篇的主題為反對命定思想。墨子認為命定論使人不能努力治理國家,從事生產;反而容易放縱自己,走向壞的一面。命定論是那些暴君、壞人為自己辯護的根據。關於檢驗言論,墨子提出了『三表』法,即通過考察歷史、社會實情,並在實踐中檢驗言論,堅決反對誤國誤民的命定論。(2)有命:即命定思想。(3)此句中『命』,按劉昶說當為『力』。(4)駔:同『阻』。(5)鈞:制陶用的轉輪。(6)表:此句中用為原則。(7)原:推斷、考察。(8)廢:通『發』。
【譯文】
墨子說過:『古時候治理國家的王公大人,都想使國家富裕,人民眾多,法律政事有條理;然而求富不得反而貧困,求人口眾多不得反而使人口減少,求治理不得反而得到混亂,則是從根本上失去了所想的,得到了所憎惡的,這是什麼原因呢?
墨子說過:『主張'有命」的人,雜處於民間太多了。』主張『有命』的人說:『命里富裕則富裕,命里貧困則貧困,命里人口眾多則人口眾多;命里人口少則人口少,命里治理得好則治理得好;命里混亂則混亂;命里長壽則長壽,命里短命則短命,雖然使出很強的力氣,有什麼用呢?』用這話對上遊說王公大人,對下阻礙百姓的生產。所以主張『有命』的人是不仁義的。所以對主張『有命』的人的話,不能不明加辨析。
然而如何去明加辨析這些話呢?墨子說道:『必須訂立準則。』說話沒有準則,好比在陶輪之上,放立測量時間的儀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之分了。所以言論有三條標準,哪三條標準呢?墨子說:『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實踐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原於古時聖王事跡。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實。如何實踐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從中看看國家百姓人民的利益。這就是言論有三條標準的說法。
儁雄 發表於 2025-6-10 18:5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墨家非命思想之實踐理性與三表法要義】

【墨子·非命】篇以"我命由我"為綱,深刻闡發墨家反對宿命論的思想內核。此篇所立"三表法",實為墨家邏輯學之精髓,亦為戰國時期罕有的實證主義方法論。今就文本要旨,析而論之。

一、非命之說的人本精神
墨子開篇即言王公大人"欲國家富、人民眾、刑政治"而不得其效,此非天命使然,實乃"執有命者"怠政之弊。墨家以"賴其力者生"為根本,強調"強必治,不強必亂;強必寧,不強必危"(【非命下】),將治亂興衰歸於人事作為,徹底否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儒家天命觀。此種思想,與【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相通,皆彰顯先秦人文覺醒之光。

二、三表法的認識論價值
墨子提出"言有三表"作為真理標準:
1. 本之者——"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體現歷史經驗主義。墨家常引堯舜禹湯為證,此與儒家"祖述堯舜"形式相似而實質不同,墨家重在考稽聖王治世之實效。
2. 原之者——"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強調感覺經驗的驗證。此說開中國哲學實證主義先河,較漢代王充"效驗"說早數百年。
3. 用之者——"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以功利效果為終極標準。此"利"非私利,乃"兼相愛,交相利"之公利,構成墨家實用理性的核心。

三、政利民國的治道實踐
墨家將非命思想落實為"政利民國"的治國綱領。其謂:"昔上世之窮民,貪於飲食,惰於從事,是以衣食之財不足,而饑寒凍餒之憂至。"(【非命上】)此非命定,實因"為政不善"。墨家主張通過"尚賢""尚同""節用"等具體政策創造人定勝天的條件,其思想脈絡可概括為:
察情(認識客觀)→非命(破除迷信)→尚力(主觀能動)→興利(實踐目標)

墨家非命之說,實為戰國平民階層爭取生存發展權的理論武器。其以三表法構建的認知體系,既不同於儒家"畏天命"的保守傾向,亦有別於道家"委天知命"的消極態度,在中國思想史上獨樹一幟。今日觀之,其中蘊含的理性精神與實踐智慧,仍具重要啟示意義。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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