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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8非命诗解1我命由我言立三表本圣察情政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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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2-9-20 1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墨子》卷28非命诗解1我命由我言立三表本圣察政利
题文诗:
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皆欲,
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
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
则是本失,其所欲而,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
执有命者,:命富则富,命贫则贫;
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
命寿则寿,命夭则夭;虽强劲,何益哉?
以上,王公大人,以阻,百姓从事,
故执有命,不仁.当执有命,者之言不,
可不明辨.命由我,不由命定,上合于天,
下利百姓,贫而能富,逆天暴人,富而变贫.
将奈何,明辨此说?子墨子言,曰必立仪.
言而,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
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故言论也,
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墨子言曰:有本之者,
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
古圣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民,耳目之实;
于何用之?为刑政,观其中之,国家百姓,
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宗圣利民.
《原文》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2)。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3)?”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4),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5),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6)。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7),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8),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注释

(1)本篇的主题为反对命定思想。墨子认为命定论使人不能努力治理国家,从事生产;反而容易放纵自己,走向坏的一面。命定论是那些暴君、坏人为自己辩护的根据。关于检验言论,墨子提出了“三表”法,即通过考察历史、社会实情,并在实践中检验言论,坚决反对误国误民的命定论。(2)有命:即命定思想。(3)此句中“命”,按刘昶说当为“力”。(4)驵:同“阻”。(5)钧:制陶用的转轮。(6)表:此句中用为原则。(7)原:推断、考察。(8)废:通“发”。
【译文】
墨子说过:“古时候治理国家的王公大人,都想使国家富裕,人民众多,法律政事有条理;然而求富不得反而贫困,求人口众多不得反而使人口减少,求治理不得反而得到混乱,则是从根本上失去了所想的,得到了所憎恶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墨子说过:“主张'有命’的人,杂处于民间太多了。”主张“有命”的人说:“命里富裕则富裕,命里贫困则贫困,命里人口众多则人口众多;命里人口少则人口少,命里治理得好则治理得好;命里混乱则混乱;命里长寿则长寿,命里短命则短命,虽然使出很强的力气,有什么用呢?”用这话对上游说王公大人,对下阻碍百姓的生产。所以主张“有命”的人是不仁义的。所以对主张“有命”的人的话,不能不明加辨析。
然而如何去明加辨析这些话呢?墨子说道:“必须订立准则。”说话没有准则,好比在陶轮之上,放立测量时间的仪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之分了。所以言论有三条标准,哪三条标准呢?墨子说:“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原于古时圣王事迹。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实。如何实践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从中看看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这就是言论有三条标准的说法。
儁雄 发表于 2025-6-1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墨家非命思想之实践理性与三表法要义》

《墨子·非命》篇以"我命由我"为纲,深刻阐发墨家反对宿命论的思想内核。此篇所立"三表法",实为墨家逻辑学之精髓,亦为战国时期罕有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今就文本要旨,析而论之。

一、非命之说的人本精神
墨子开篇即言王公大人"欲国家富、人民众、刑政治"而不得其效,此非天命使然,实乃"执有命者"怠政之弊。墨家以"赖其力者生"为根本,强调"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非命下》),将治乱兴衰归于人事作为,彻底否定"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儒家天命观。此种思想,与《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相通,皆彰显先秦人文觉醒之光。

二、三表法的认识论价值
墨子提出"言有三表"作为真理标准:
1. 本之者——"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体现历史经验主义。墨家常引尧舜禹汤为证,此与儒家"祖述尧舜"形式相似而实质不同,墨家重在考稽圣王治世之实效。
2. 原之者——"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强调感觉经验的验证。此说开中国哲学实证主义先河,较汉代王充"效验"说早数百年。
3. 用之者——"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以功利效果为终极标准。此"利"非私利,乃"兼相爱,交相利"之公利,构成墨家实用理性的核心。

三、政利民国的治道实践
墨家将非命思想落实为"政利民国"的治国纲领。其谓:"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非命上》)此非命定,实因"为政不善"。墨家主张通过"尚贤""尚同""节用"等具体政策创造人定胜天的条件,其思想脉络可概括为:
察情(认识客观)→非命(破除迷信)→尚力(主观能动)→兴利(实践目标)

墨家非命之说,实为战国平民阶层争取生存发展权的理论武器。其以三表法构建的认知体系,既不同于儒家"畏天命"的保守倾向,亦有别于道家"委天知命"的消极态度,在中国思想史上独树一帜。今日观之,其中蕴含的理性精神与实践智慧,仍具重要启示意义。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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